一进入热风阵阵的地铁,向周围看去,除了坐着打瞌睡的,剩下的人无不是捧着宝贝一样的手机,或看书看视频,或玩游戏,或聊天谈生意。黑色的瞳孔中反射出的点点白光已经在提醒我们,这是一个属于手机的时代。
手机的出现无疑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巨大的改变,这是在科技发展过程中的必然现象。然而如果有人仔细思量,就会发现,它所带来的改变远不止于方便人们的生活。
对于整个社会层次来说,它是必要的。它加快了社会进程发展,增强了某些特定人群之间的联系,比如交易双方,营销者和客户,二者之间的`联系主要依靠手机。作为最开始互不相识的陌生人,手机使两个人的关系比其他人要更近。
而对于中国传统家庭结构来说,手机的出现则是一个坏消息,它架空了这个真实的世界。它淡漠了亲人之间的感情与认知。很多人发现,在与家人用手机沟通的时候,交流似乎并不是件难事,而面对面时,开口说话聊天,即使是平时经常说的话题,也很难找到时机说出口。“先别吃,等我先拍张照。”这句话谁都不陌生,这九个字正是人们真实的写照。与家人朋友一起吃饭的氛围竟然不如一张小小的照片。胡乱吃几口饭,又接着沉浸到手机的世界中去了。
“人生而是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其他一切的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卢梭的这句话也是现在人民面临的最大的问题,人在不知不觉中,已经从手机的使用者变为了手机的奴隶,时时刻刻被支配着。手机作为工具,当它的功能逐渐完善增多时,就已经形成了一个悖论,手机是主人,还是人是主人?它逐渐超过了人之感情的地位,甚至越俎代庖,取而代之。它侵蚀了人们的亲情和友情。
当你发现百无聊赖也要打开手机锁屏,仅仅是为了瞥一眼,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要干什么时,请放下手机,松开那紧绷的手指。和家人聊聊天,让他们和自己一同从被手机绑架的生活中脱离出来。去看看生活真正的模样,去看看手机之外的世界。冷暖自知,要知道,手机中的情意绵绵不如现实中的一句嘘寒问暖。
从今年2月到6月的这段时间里,读完了今年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毛姆的《人性的枷锁》,60万字的小说,4个月的时间,平均每天应该读5千字,但软件统计,读完这本书实际用时22小时,每小时可以读2万7千字,所以结论是,这四个月每天平均阅读时间只有11分钟,觉得惭愧的同时发现自己数学水平好像还可以。
最近连读了两本毛姆的长篇,第一部是《月亮和六便士》,接下来准备看《刀锋》,想要读毛姆不光是最近他的书突然变得红起来,《月亮和六便士》很长一段时间在下载排行的第一名, 更重要的原因是:毛姆和我同月同日生!我想同月同日出生的人在宿命中一定会有某种相同的地方,窥探他人思想的同时,也许能对自己有一些了解。
《人性的枷锁》是一本半自传的小说,主人公和毛姆本人都是幼年父母先后去世,他在自私冷漠的伯父家长大,成长的过程中曾虔诚的信奉宗教,但很快便意识到宗教的虚伪,他在此后的很多作品中也表达出对宗教的鄙弃。我想书名中所指的枷锁,是小说中主人公在面对宗教和家庭的影响、以及各种所谓常理对人思想的禁锢。
小说的主人公曾在法国学习油画,结识的不同朋友的生存态度和观念开拓了他的思想,使他逐渐成长为思想独立的人,学会质疑很多被理所当然认为的事情。他曾迷恋于一个自己厌恶的女人,一贫如洗时曾想要自***,后在朋友的帮助下找到服装店的工作勉强度日,在继承伯父的财产后才得以完成医学院的课程,取得了医师执照。
而年近30岁的菲利普最期望的是随着渡轮边行医边到西班牙旅行,欣赏大师的艺术作品。正当梦想马上就要实现的时候,女友的意外***打乱了所有计划,而绅士的菲利普当然不会做出任何伤害他人或不道德的事情,在他打算向女友求婚的时候,他才猛然醒悟到自己的一生一直信奉别人向他灌输的理想,而从来不是出自内心的愿望。选择结婚,并不是什么自我牺牲,而是对妻子、家庭和爱情的渴望,他对这一切的渴望超过世间任何的东西,他的愿望,是要从纷繁复杂、毫无意义的生活中编织一副错综复杂而又美丽的图案,虽然结婚、生子、最后死去,只是一副简单的图案,但对于从小失去双亲关爱,缺乏自信和被爱的菲利普而言,这不也是一副完美的图案吗。意识到生活并无意义,摆脱了传统观念和环境对人的种种限制,菲利普感到彻底的自由并充满了力量。
毛姆和主人公都信奉人生无意义的观念,但这并不只是毛姆个人的独创,而是无论古今还是中外普遍流行的一种人生哲学。书中提到一个国王的故事,国王想要了解人类的历史,一位圣人送来了500卷的书籍,而国王无暇批阅,让圣人精简缩短,经过40年的删节,在国王气息奄奄的时候,连一本书也没时间阅读,于是圣人归结成一行字,“人诞生于世间,受苦、受难,然后死去。”这让我想起毕淑敏曾说过的一句话,“人生并没有意义,但我们应该为之确立一个意义。”
用几天的时间看完了毛姆的经典作品《人性的枷锁》,之前以为这本书的主题是爱情,看过才发现,他不仅仅是关于爱情,还有亲情,友情,职业选择,生活方向等等我们人生中都会遇到的各种迷茫和反思。
故事围绕着主人公菲利普·凯利展开,刚开始,他还是一个敏感脆弱的小男生,一路跌跌撞撞,在感情的枷锁中挣扎,在生活的汪洋中迷茫,慢慢的他找到了人生方向,挣脱了青春迷茫的枷锁,蜕变成熟,步入三十岁的人生阶段。
菲尔普斯,他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天生畸形足让本就孤独的小男孩,变的更加敏感脆弱,自卑感让他既想融入集体,又不敢向他们敞开心扉,努力讨好却始终得不到同龄孩子的尊重,就这样,他一路磕磕绊绊,努力逃离童年的孤苦,以为长大了,就自由了,却发现,生活永远都不会让你好过。
在友情里,菲利普斯经历过同伴的背叛,也经历过挚友的不离不弃;在爱情里面,菲利普斯遇到了撕心裂肺的爱,也遇到了不屑一顾的被爱;在亲情里,父母的早逝,让他很少感受过家庭的温暖,寄养在大伯家,让他对家的概念更加模糊。
菲尔普斯不是一个完美的人,却是一个非常真实的人,是你,也是我。时而善解人意,时而尖酸刻薄,时而慷慨大方,时而吝啬小气,时而慈悲,时而冷漠……月有阴晴圆缺,菲尔普斯就像那轮月,阴晴有时,时而明亮,时而黑暗。
也许这就是人性,十恶不赦的魔鬼极少,尽善尽美的圣人鲜有,大部分都是介乎于黑与白的凡夫俗子,快乐有时,悲伤有时,自私有时,牺牲有时,挣扎有时,解脱有时……尽管如此,我们明知道会受伤,还是会去爱,明知道总会被生活打败,还是会努力生活,明知道有一天会死,还是会好好活着,也许到头来,我们还是会被人性禁锢,但却从不放弃挣扎。
最后,借用高晓松的一段话,也许无法解答你我生活中的难题,至少可以缓解一下心中的疑惑。
我们早晚被生活打败,只是你能坚持到下半场的什么时候,换人名额用完,体力用光,最终还是会被生活打败,所以当你有能力的时候一定要狠踹生活,因为生活绝对不会因为你胆小怯懦什么都没干而饶了你。
《人生的枷锁》是英国著名文学家毛姆的作品,文中以“枷锁”来比喻二十世纪中的种种社会的黑暗。
故事讲述一个刚出生就失去双亲的小男孩菲利普,他被寄养在伯父家里,所幸伯母待他十分的温柔。
菲利普上学以后,经常因为一只畸形的脚而被嘲笑。他一心一意祈求上帝治好他的脚。
长大后,菲利普前往巴黎学画画,走上了艺术的道路。辗转多次后,他被米尔德里德骗得身无分文。
他又转行学医,他努力考医学证,他努力生活。
后来他取得了伯父的一笔遗产,也找到了真正相爱着的萨丽。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米尔德里德这个人,他花言巧语讨好菲利普,他要走了菲利普所有的钱。身无分文的菲利普戴上了“金钱”的枷锁。
米丽最后厚颜无耻地与菲利普的同学格里菲斯私奔了,这也是菲利普爱情的“枷锁”。
我也十分厌恶米丽,她一次次伤了菲利普的心。每当读到菲利普为她而愤怒、失望时。我也会在心里替菲利普感到不值。
但米丽消失在菲利普的生活中时,我也松了一口气。
菲利普这一生遇到了许许多多爱情、金钱、宗教、家庭的\'枷锁。
他努力的地打破了这些枷锁,寻找到了人生的意义。
这篇文章很长,十分耐人寻味。虽然故事有一些悲观的情绪。但是主人公还是阳光积极的,让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更加有了动力。
毛姆告诉我们要追求“真善美”,这是毛姆最好的作品。他让我更好的了解了国外的真实世界。
乔治。奥威尔说:“回首现代作家,毛姆给了我最为深刻的影响。”我也认为是这样,他洞悉人性,故事十分贴近生活。
愿每一位读完这本书的人,都能努力去寻找生命中的一缕光,打破枷锁。像主人公菲利普的故事一样,最终苦尽甘来。
冬天的背影渐渐在四季的轨道消失了,转眼间,春天来了。
我独自一人在小路上散步。渐渐地,天下起了毛毛小雨,这也许是春季的第一场雨吧!像牛毛,如花针,似细丝,从空中降落下来。朦胧的小雨逐渐笼罩了房屋、大地,如同薄薄的纱衣披在身上。撑着小伞的我,慢慢地走在幽静的小路上。浅浅的小草布满周边的空地,嫩嫩的,绿绿的,依稀中还点缀着几朵小花。俯下腰细察,忽闻淡淡的香味,只觉空气中似乎酝酿着薄荷。伸手抚摸这些可爱的小草,软软的,柔柔的。雨渐渐停了,小草尖角上滴着几粒晶莹剔透的“珍珠”。湿润的空气中,依然弥漫着那淡淡的薄荷气息。
转过拐角,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我从未见过如此茂盛的紫藤萝,只见一片辉煌的淡紫色从空中倾泻下来。花朵儿一串挨着一串,活泼热闹,连蝴蝶蜜蜂也赶来凑热闹。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下,是一个个小小的“船舱”,那里似乎装着仙露琼浆,似乎酝酿着蜜糖。真是“百般红紫斗芳菲”呀!
“吹面不寒杨柳风”,此时的春风,充满了新翻的泥土气息,混着青草味儿和蜜糖味儿,涌入我的鼻孔。几丝黑发被风扬起,如同温暖的手抚摸着我的额头。教室里那朗朗读书声,树上那婉转清脆的鸟鸣声,伴随着出风送入我耳里。
走到河岸边,那棵沉睡了整个冬季的大柳树终于醒来,抖擞精神站在岸边,流水潺潺,此情此景,如同一幅风韵十足的水墨画。阳光照耀,水里的鱼儿在游动嬉戏,真快活!偶尔洒下一片鱼食,众多鱼儿便纷纷探出头来争先恐后的争抢着;有时抛下一块小石子,随着水花的溅起,原本在嬉戏的鱼儿一下子没了影,大概都躲到别的地方去了。
这春天的美景,我多希望用照相机拍下。可眼睛不正是一台台照相机吗?用眼睛去发现美,用心灵去储存美,把每一分美景永远珍藏在心中。这就是我心中的美景。
《人性的枷锁》是作家毛姆最负盛名的自传小说。因为篇幅过长,断断续续读了快两个月。翻到最后一页,开始依依不舍。
于是,合上书本,回忆和它第一次接触的心情。那刻的心情好像听到了召唤,秒间还原出初见的感受:一阵浓浓的悲情,扑鼻而来。这种感觉好像闻到一种过浓的味道,味道太过强势,势必导致你无论香臭,都无力呼吸,以至几乎窒息。
一位年轻貌美却虚弱不堪的妈妈,躺在床上,等着抱一抱7岁的儿子。儿子半睡半醒地紧缩在妈妈的怀抱中,静静地看着她。他脸上挂着浅浅而满足的微笑,微笑中传递着孩子简单的幸福,就像无数次缩在妈妈怀里一样。如果可以一直这样下去,就好了。可这次的拥抱,却是命运给予的\'最后一次温情。7岁的菲利普永远不明白,那时候的妈妈已经病入膏肓,哪怕是给他一个吻,都用尽了她半生的力气。小小的他,怎么能读懂妈妈的温柔微笑里,掺入了不舍和泪光。他也不知道,他被抱走后,妈妈怎么痛恨自己无力再握紧他的小手。就这样,他失去了妈妈。就这样,妈妈装着对他的牵挂,追随他的爸爸而去。他们无奈地放开了菲利普的小手,和他的跛脚,永远地离开了只给他们家冷酷到底的世界。
菲利普得知妈妈过世后,爬到妈妈的床上,抓着妈妈的衣服,枕着妈妈睡过的枕头,埋着头小声地哭泣。因为不懂,不信妈妈永远的离开,因为害怕陌生的未来。哭着,哭着,直到哭累了,在泪水中睡着。这种情形将会伴随着他成长。他,天生残疾,无父无母,生活穷苦...... 可以料想,未来的孤单寂寞,冷嘲热讽,欺凌侮辱,对他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
艰难的人生,既然有开头,势必有结尾。
这位不受命运眷顾的主人公,开始了他跌跌撞撞的人生。这大概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这本书完整地展示了一个伤痕累累的少年,一瘸一拐地长到中年的人生过程。从他的人生经历中,许多人都能看到自己的影子。
因为跛脚,他刚进学校,就被大孩子欺负。他们模仿他走路,强迫他把有缺陷的脚展示出来。他一开始拼命拒绝,后来却屈服在了别人的铁拳下面,伸出了那只残缺的脚。他用尽一生的屈辱,满足他们一刻的好奇。欺凌的风暴平静下来后,他在黑夜里躲进被窝静静地流泪。他痛恨自己对恶霸的屈服,反省自己性格的懦弱。后来,一切太痛苦了,他回忆起妈妈,感觉这一切都是一场梦。很多次,他都通过这样的幻想,游离于现实,从想象中攫取安慰。想象成了他唯一的温暖和救赎。
时间就是这样,虽然步子迈得很重,但它还是会走过每一段历程,或喜或悲,或甜或苦。但菲利普的成长,真的是苦多甜少。因为苦难总来凑热闹,他性格中的外向开朗便一一离去。好不容易他也成了学校的大孩子。别人对他的脚不再好奇,他求学的日子开始好转。因为酷爱读书,所以他的学习成绩秒***其他同学。别人能不能拿奖学金还得看他的选择,如果他去申请,其他人机会渣子也没有。这成为他骄傲的资本。他掩藏不住对他们浅薄的蔑视,他开始对学习心不在焉,提不起兴趣。最后,他急不可耐地辍学,跑到德国去深造。放弃了几个月后唾手可得的奖学金,和如探囊取物般容易得到的剑桥大学入取通知书。
这件事,成为了他人生的转折点。我总是忍不住想,如果他能规规矩矩地完成学业,也许以后的路途就不会那么辛苦,不会波折,不会几次半途而废。因为终点都是一样。走到终点的时候,他终于学会了正儿八经地生活。他选择了父亲曾经的职业。中途因为经济原因,辍学两年的时候,他生命唯一的目的和希望就是重新回到他学习的医学院,完成学业,拿到医师执照。想想,这个行医资格曾经不过是他4次生活尝试之后的替补和将就。
曾经疯狂的文学梦想,痴迷的绘画理想都成为了过往。恰如逝去的青春,它看似不温不火,却是个抑制不住暗流涌动,而绚烂的梦。他,历经折腾,最后不过就想过一个普通人的生活:一份稳定体面的工作,一个健康美丽的妻子,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但是,因为当初的叛逆,他绕好多弯,一瘸一拐,才终于靠岸。他的经历,丰富,沉重,但真实,强烈。如果听从别人的建议,而不是遵循内心的呼唤,他可以轻松地生活。却不会如此深刻而肯定地明白“生活的意义”:就是没有意义。这并不是一句幽默段子,它是作者花掉整个青春,挥霍父母所有遗产,经受住身体心灵四面八方折磨才得出的人生真理。
最后,我们大概都会忍不住对菲利普说声谢谢。因为,他身体力行地去探索了人生的意义,并且毫无保留地分享给了我们。读者们,读来,总是感同身受,却省去了岁月的蹉跎,以及无法承受的疼痛。
谁的青春没有在循规蹈矩地读完10几年书后,意犹未尽地畅想着辍学的生活。
谁的青春,没有自以为是地相信自己具有某方面的天赋,而时时刻刻认为自己是天才,想要抛弃所有,追逐所梦所爱。
谁的青春,没有爱上一个让你卑微到尘埃里,还开不出花来的人。
谁没有假设过,用部的身家,甚至是全身的血液,去换爱人的一个热吻。
只是,我们很多人都不够勇敢,不够浪漫,最后我们通过计算,选择抹平心里那股幻想的波澜。虽然我们表面乖乖地,可心底,仍然会情不自禁地发问,如果当初选择另外一种生活,自己该会是什么样子?
不管是生活在喧闹的都市,还是在宁静的乡村,每个人对大自然都有一份浓浓的向往、依恋之情,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幅属于自己的自然图景。画面上也须有万顷碧绿,也许有林间晓月,也许有当空皓月。我最喜欢的还是纯朴的四季美。春天,一切都像刚谁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小河边,微风拂岸,杨柳依依,小草偷偷地把脑袋探了出来,伸了个懒腰。花园里,简直是花的海洋,花的世界:由名字的,没名字的,随处可见。不时地来几阵风,不但不会使人生气,还给人带来了凉爽,真是“吹面不寒杨柳风”啊!
夏天,正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季节,荷花千姿百态:有的像个害羞的小姑娘,含苞欲放;有的似乎还没睡够,继续沉睡;也不出来。树上的蝉儿到活泼起来了,像个男高音,卖弄自己尖锐的歌喉。蚊子多了,自然蜻蜓这个“捕虫能手”也没闲着,他们飞来飞去,像个尽职的巡捕。
秋天,是枫叶向人们炫耀自己姿色的时候了,满山的枫叶,不愧是“霜叶红于二月花”啊,一阵秋风吹过,枫叶“刷刷”的飘落下来,给小山装上了红装;要是这时候站在山上,真会感到挺浪漫的。秋天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又有很多水果上市,可以让我享口福了。
冬天,下几场大雪就再好不过了,一切都变成白色的,放眼望去,可谓是“银装素裹,分外妖娆”。看吧,山上的矮松越发的青黑,树尖上顶着一髻白花,好像日本看护妇;山尖全白了,给蓝天镶上一道银边。每户人家门口,都会有几个雪人,不用问了,肯定是孩子们做的。农民伯伯们乐极了,也难怪他们这么高兴,“瑞雪兆丰年”嘛!
这就是我心中最好的美景。如果人们加强对大自然的保护,不再有暖冬,不再有化学污染我相信,离那一天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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