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已经占据了我们生活的重要地位,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成为现代人通信、娱乐必不可少的“工具”。小学生也不例外,据调查,在数额庞大——“三千多万”的网民中,青少年就达到六百万!百分之六十四的小学生都有过上网经历。今天我就来谈一谈关于小学生上网的话题。
首先,网络对于小学生来说,是获取知识一个便捷而有效的途径。我们在网上可以登录安全教育平台,学习安全知识;可以查阅资料,学习范围更加广泛的课外知识。可是,互联网是面向全社会的,因此,有很多网络信息对于小学生来说是无益的。
可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利也有弊。但我认为,小学生上网是弊大于利的。
小学生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阶段,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会使骨骼弯曲甚至变形,会导致视力的\'下降,伤害眼睛。其次,上网也会耽误许许多多该用来学习的时间。百分之六十以上的小学生,在网络上***最多的就是玩耍游戏。网上虽然有许多益智动脑的小游戏,但是更多的是暴力游戏、虚幻的游戏,甚至有一些黄色的游戏,这些网络信息不适合小学生,我们要自觉地抵制这些不良的信息。最重要的是,在网络上,稍有不慎,就会把自己的个人信息暴露无遗,很容易引发安全的隐患。一则事例足以说明:
南安市的一位小学生,结识了一位外地的网络朋友。一次,他只身一人来到了与他家相隔一百多里的地方,只为和那位网友相见,最后却不知去向。终于在民警帮助下,他才保住命。
在当今的社会,上网已经成为了趋势,但是,对于小学生来说,只要适度上网,调整好自己的上网时间和学习时间、休息时间,小学生也是可以上网的。校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沉迷网络会耽误时间,而且很容易结交一个不三不四的朋友,从而误入歧途。所以,我认为:小学生上网弊大于利。
套孔子的句式,不妨说:“至人喻于情。” 义和利,貌似相反,实则相通。“义”要求人献身抽象的社会实体,“利”驱使人投身世俗的物质利益,两者都无视人的心灵生活,遮蔽了人的真正的“自我”。“义”教人奉献,“利”诱人占有,前者把人生变成一次义务的履行,后者把人生变成一场权利的争夺,殊不知人生的真价值是超乎义务和权利之外的`。义和利都脱不开计较,所以,无论义师讨伐叛臣,不容支配众生,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总是紧张。 如果说“义”代表一种伦理的人生态度,“利”代表一种功利的人生态度,那么,我所说的“情”便代表了一种审美的人生态度。它主张率性而生,适情而止,每个人都保持自己的真性情。你不是你所信奉的教义,也不是你所占有的物品,你之你权在于你的真实“自我”。生命的意义不在奉献或占有。而在创造,创造就是人的真性情的积极展开,是人在实现其本质力量时所获得的情感上的满足。创造不同奉献,奉献只是完成外在的责任,创造却是实现真实的“自我”。至于创造和占有,其判别更是一目了然,譬如写作,占有注重的是作品所带来的名利地位,创造注重的只是创作本身的快乐。有真性情的人,在与人相处唯求情感的沟通,与物相触独钟情趣的品味。更为可贵的是,在世人匆忙逐利又为利的时代,他接人待物有一种闲适之情。
我不是指中国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致,也不是指小农式的知足保守,而是指一种不为利驱、不为物役的淡泊生活情怀。仍以写作为例,我想不通,一个人何必要菱等身呢?倘想流芳千古,一首不朽的小诗足矣。倘无此奢求,则只要活得自在即可,写作也不过是这活得自在的一种方式罢了。 肖伯纳说:“人生有两大悲剧,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我曾经深以为然,并且佩服他把人生的可悲境遇,表述得如此轻松俏皮。但仔细玩味,发现这话的立足点仍是占有,所以才会占有欲未得满足的痛苦和已得满足的无聊这双重悲剧。如果把立足点移到创造上,以审美的眼光看人生,我们岂不可以反其意而说:人生有两大快乐,一是没有得到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寻求和创造;另一是得到了你心爱的东西,于是你可以去品味和检验?当然,人生总有其不可消除的痛苦,而重情轻利的人所体味到的辛酸悲哀,更为逐利之辈所梦想不到。但是,摆脱了占有欲,至少可以使人免除许多琐屑的烦恼和渺小的痛苦,活得有器度些。我无意以审美之情为救世良策,而只是表达了一个信念:在义与利之外,还有种更值得一过的人生。
这个信念将支撑我度过未来吉凶难卜的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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