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桌叫李子琦,今年10岁,担任我们班的正班长。
李子琦在女生们的心目中就是一个玉树临风的人。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火眼金睛,观察力特别强;一只高挺的鼻子居高其下;一张“攻击力”十足的嘴巴,谁都说不过他;一双世间万物都能听得见的“顺风耳”,同学们别想窃窃私语。
“你呀,太度了。”这是我对李子琦常常说的一句带有提醒性的话语,因为李子琦太爱学习了。有一次,我去他家,李子琦趴在书桌上专心致志地看书,我叫了几声,可他就像一棵屹立不动的大树,听不到我说话,他那坚韧不拔、勤奋刻苦的精神,真让我羡慕。
他的火眼金睛和顺风耳是“绝世搭配”。有一次,老师去出差,临走前再三嘱咐李子琦要管好班级的事务。李子琦上任以后,对班级的工作一丝不苟,有一次自习课时,李子琦凭借自己的“绝世搭配”侦查到了一个景同学在玩拉面王,毫不犹豫地将他教训了一顿,其他同学引以为戒,从此我们班纪律相当的好,老师回来后,还表扬了我们。
同桌的他就是这样一个人,你的同桌如何呢?
应该是三年级吧,演讲比赛即将开始时,老师要求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当时就怏了,一是因为害怕,二是因为那稿子,它实在太长!老师让我考虑,我回去立马就告诉了他,我满心希望,也认为他一定不会答应的.没想到,他对我说:"你几乎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比赛,去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哦!"我听了,问:"你为什么要让我去啊,我很没有信心啊!"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我说:你没有信心,我给你信心,这样总可以了吧!"我突然间觉的好高兴,心里也不在那么慌了.因此我接了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每天刻苦练习,终于盼到了那一天.
我一走上主席台,我的心又慌了起来,看着下面那么多人,我的嘴几乎根本张不开,我想象着他的笑容,对我充满自信的笑容,脑海里那千万条扰乱我思绪的蠕虫奇迹般的不见了.我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相信我能行,我相信用这种心态来对待这次演讲<<我能行>>一定会成功!果然,我越讲越起劲,十分流利地把长篇的背了下来.走下讲台时,我的身后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更加激动......
那次比赛,我夺得第一,当然,我把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他,他也很高兴,说:"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得第一的!"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和他在一起,我相信,我和他会永远在一起,因为我了解自己.
对了,忘了告诉你,他的名字叫自信!
“嘭”一记漂亮的回旋踢,结束了这场比赛。带着伤痕的脸上终于显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此刻,脸上的水珠也分不清是汗水还是泪水。
完成绝***的便是我的前同桌——余昊阳。方方正正的脸上有一双精致的双眼皮眼睛扑闪扑闪的,秀气的鼻子下边一张大大的嘴巴。走起路来大摇大摆,同时脸上还带有一丝桀骜不驯。
此前,我与他之间没有太多的交际,我觉得他十人高冷,对人默然冷淡。但自从那件事之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
那是在与他做同桌的一天,天空是阳光明媚,万里无云;可我的心确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因为我闹肚子,在早上的第三节课时我的肚子和我又“友好”的开起了“玩笑”,十万火急,坐立不安,可我又不敢对老师说。
“怎么办呢?怎么办呢”我低着头小声嘀咕着。
同桌似乎发现了我的异常,转过身悄悄的问;“怎么了?”
我抬起头喃喃的说:“我闹肚子,憋不住了!”
他诡异的一笑,道:“就地解决。”
说完他就举手给老师说:“我同桌闹肚子想上厕所。”
于是乎,老师示意让我去厕所。
向老师鞠躬道谢后,我就急忙飞奔而去。
自此以后我对他有了一个崭新的认识,他不但爱助人为乐,而且还在体育方面出类拔萃,曾在“市运会”上为校争光。
虽然这件事时隔已久,虽然我们已不在是同桌,虽然我们现在交流甚少。但与他共度的时光是美好的,他已在我记忆的相册里珍藏!
小学生涯即将结束分离也是不可避免的事,然而,令我最难忘的同学就是跟我成天在一起的___梁雅雯。她长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齐刷刷的刘海,让她多了几分可爱,但这只是表面,实际上她在我们中间却是个吃货,我们还送了她一个称号——“大胃王”。
记得,那是小学的最后一次春游,我背着满满一包的食品来到学校,本以为我带的东西是最多的,但我一进教室,吓了我一跳,“这好像是旅游的那种大书包吧!”一个同学说。只见梁雅雯脱下一个大铁块般重的书包,左手拿着一瓶水,右手拿着一块糖慢慢的吞下去,裤兜里还是鼓鼓的。她拿着一个袋子向我走来,嘴里还含着一块糖,她用开朗的语气对我说;卓娅,这些是我帮你买的,其实“这是我觉得比较好吃的一些东西,,你不用客气,尽管吃吧!如果你吃完了,我这里还有一大堆的东西,你就放心的吃吧!”说完便又从兜里拿出来一块糖咀嚼起来,走向自己的座位。他一直坐在自己的座位上,时常拿出一点小零嘴,慢慢地偷吃起来,即使她的东西好要被她吃的一半了,但她还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巴,用尽各种不被老师发现的动作来吃。想让自己的胃口得到满足。
她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人,是令我难忘的同学,是我们中间的大胃王。然而,就是因为她能吃,贪吃才让我难忘,她将永远在我心中,即使是分离之后,她也仍就是“大胃王”。
食堂午饭过后,走着,走着,不经意间,我脱离了大部队,来到了曾经我们学习的游乐园,五(3)班的教室门口。
我停下了脚步,回忆如潮水般涌来,一些往事便顺着记忆的河流,鱼儿一般游进我的脑海,流进我的心胸。我想到了我的前同桌——陈俊晔,我和他之间发生过的那个尴尬的事也涌上心头。
那一天和往常一样。
到了优秀作文分享的时间。
史老师报着同学们的名字,可当我听到“陈俊晔”这三个字时,十分惊奇。平常作文向来不好的他,这次怎么会得优秀作文呢?
当我发愣之时,陈俊晔开始了他的朗读,我细细地听着,咦?这家伙这次的作文写得可真不赖。
可是,这作文怎么感觉在哪儿看到过,我越听越可疑。
会不会是我自己想多了,羡慕人家拿了优秀作文。对,肯定的。
可是,我要不要检举他呢?如果说了,那我和陈俊晔那艘友谊的小船岂不是说翻就翻了;那如果我不说,不就违背了自己的道德。
老师则一副惊奇的目光盯着陈俊晔,而陈俊晔的脸此时变成了个熟透的苹果。
下课了,记着他被老师叫去办公室那凄凉的背景,一股淡淡的后悔之意涌上尽头,我像无脊椎一样,无力地趴在课桌上,心中五味杂陈:后悔、盘点表……交织在一起,让我坐立不安。
这时,他回来了,微笑地望着我,而这微笑里并未有一丝责备指责我的意思,他的笑容依然是那么灿烂,那么明媚。
而我的心也如有着一块石头,终于着地了。不知怎么的,我的心情十分舒畅,这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新的课程,新的同桌,而一成不变的便是我们同学古怪的性格了。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热情还是热情,冷淡还是冷淡。
还是三人同桌的模式,我刚到学校的第一天,感到十分意外,我竟与上学期并没有多大接触的陈俊基互为同桌,当然我坐在中间,旁边除了他,还有她,她便是张嘉慧同学。
我本以为我与他们的关系会在不久的将来与他们宛如兄弟兄妹,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结果却大跌人眼。一个星期下来,我与张嘉慧同学所说的话少得不超过三句,而在旁边的基却多过千言万语。一旁熊熊烈火,一旁千年寒冰,我也感到十分无奈。
每当上英语课、数学课、语文课、地理课等课时,我和基的话题便出来了,一同讨论学习知识:“唉,浩东,这题赐教一下?”“呃呃,这样这样再这样,就OK了!”他的悟性极强,一霎那,便恍然大悟,再一转眼,他便解决了此题。
天生我才必有用,如此高的悟性,以致于他的英语很好,有很多问题都得由他助一臂之力。和他坐一起,互相帮助,意义无穷。
上数学课,我的不幸便到来了,当老师讲有一点难度的问题的时候,我心里就按捺不住了。转眼看到一脸懵的张嘉慧,我心里十分过意不去,一开始我本想教导她一下,好让她更好的领悟,可是由于我们并没有太多交流,也没有很良好的关系,再加上性别的差异,我的脑子飞速地运转起来,到底该不该跟说她呢?
我的良心总是受到煎熬。
基是个热情、聪明、好问的同学,总有无穷无尽的问题,他深谙学问的真谛。而嘉慧同学呢?则高冷,有事情不愿意和别人说,爱莫能助啊。
“真倒霉,真不知道老师是怎么想的,居然让我和他做同桌,真搞不懂!”我不满地嘟囔着,不情愿地拎起书包走向那个角落......
他是我班的“大个子”不知留了多少级,是老师心中的“差生”,同学们轻视他,老师瞧不起他,他也为同学们的讥讽、老师的白眼而自卑,他走路时总是弓着腰,把脸低下,好像他的脸和阳光相克,如果把头抬起来,就会产生化学反应一样。他总是坐在教室的最后面,没有人会关注他。可是今天,老师却把我调到那个阴暗的角落,我有一千个、一万个不情愿,但也无能为力,只好照老师的“圣旨”执行。我走过去时,极力掩饰我的不满,热情地说:“HI!”他没有抬头,只是讪讪地说了声:“HI!”我的笑容立刻僵在脸上,但是我很快调适了自己的心情坐了下来。我其实算不上我班“尖子生”,可我也是老师心中的“乖乖女”,老师很少批评我,可我这次实在难以理解老师的“良苦用心”。
第一天,我没和同桌说一句话,我始终不愿去搭理他。日子一天天过去,他平静的生活从没有被打破过,直到有一天,数学作业十分难,我有些题也吃不准,好不容易作完作业,想休息一下,感觉有谁叫我,我回头不满得问:“干吗?”他不好意思地问:“这道题......怎么......做?”我本来不想讲,可面子上过不去,我就给他讲了,讲完后,他小声地说:“谢谢!”我说:“不客气!”他憨厚地笑了笑,第一次抬起头正视我,我也是第一次看清他的脸,那是一张黑红的脸,不大的眼睛,我发自内心得向他浅浅一笑,渐渐地,他开始和我交流,开始只是学术问题,后来广泛些了,我们一起聊明星的轶事,一起玩“官打抓贼”,慢慢地,我发现了他的优点。每次学校组织的集体劳动,他最积极,脏活、累活几乎全是他的,我很欣赏他的劳动精神。他的文笔也很好,我看过他写的文章,但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悲,为同学们的冷嘲热讽而悲,他说他的名字上落满了灰尘,谁也不愿去抹他,他的周围落满了雪,没有人愿意靠近,可能是孙悟空在他周围画了个圈吧......我读罢,认为这样沉重的心情不应该是我们这个年龄阶段的孩子应该有的,使二三岁本来是充满阳光、充满欢笑的,而他的世界却满是灰暗,我不懂。正在我准备加深他的了解时,我又被换回了原来的座位......
我十分遗憾,但我很快又将他淡忘了,直到今天,老师让我们写一个难忘的人,我又重拾那段回忆......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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