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在当今社会是一个重要话题。它即赋予了我们美丽与善良,同时它还赋予了我们黑暗与邪恶。现在大多数家庭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于是成了家里的小皇帝、小公主。父母、爷爷奶奶都宠得不得了。他们什么事情都帮孩子做,又舍不得让孩子做家务。渐渐地,孩子就养成了好吃懒做的习惯。更有甚者,会使孩子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家长爱孩子,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不能太过溺爱孩子。因为爱有时是一剂良药,但也可能是一瓶毒药。
记得在中国古代有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孩子从小恣意妄为,而他的父母却从不加以约束,结果孩子长大***了人被判极刑。临刑前孩子提出想再吸吮一次慈母的乳头,母亲就真的解开衣襟喂给他,他却一口咬下了母亲的乳头哭道:“当初你们要是早些管教我,何至于有今日之死!”
而今又有复旦大学一个上海籍的本科生居然在从家回学校的途中迷路了,后来是由巡警把他送回了学校。据他父亲说,他从上小学开始就一直是由父母接送的,迷路那天是他生平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这些事例多说明了溺爱等于犯罪。就算家长再爱孩子,都请适度去爱。既要孩子感到温暖,也要让孩子知道世间的黑暗。
她的一生是一条不平凡的路,但她认认真真地用各种方式走完了这条路,这条爱的路。
她的人生给我们一个启示:爱,还要会爱。
在月夜,在康桥。在她与徐志摩此生相遇的第一眼中,他们感觉到了彼此,感觉到了彼此的爱意。没有前因,无关风月,就这样爱了。
那一刻起,属于林徽因此生的第一朵花,灿烂绽放。
才子配佳人。林徽因和徐志摩都是顶有才华的两个人,精通诗词文选,对于天文地理均有所闻,出口成章更是不在话下。爱情是一门多彩的艺术。林徽因将爱情描摹得如火如荼。然而,徐志摩是一个有家室的才子,而且徐志摩所追求的“诗意”,让林徽因感到虚无缥缈,林徽因毅然忍痛割爱,离开了徐志摩。这种离开也许充满了遗憾,但是,我要说,林徽因不仅爱了,还会爱。
梁思成,林徽因遇上的第二个人。他没有徐志摩的轰轰烈烈,但他有他优雅的风度,他同样满腹经纶,更重要的是,梁思成给人安稳踏实的感觉。他带给林徽因的`不是热烈和炽热,没有波澜起伏,是林徽因向往的平平淡淡,他宠爱了林徽因一生,给了她一生的安逸。这样的归宿也许是林徽因“会爱”的报偿。林徽因为梁思成开了一朵永不凋谢的花。多年以后,她仍不悔当初嫁给梁思成的决定,那朵花,是一束散发着“会爱”的芳香的花。
从始至终,林徽因在金岳霖眼中是一朵不败的花。不矫揉造作,又不失清雅高贵,亭亭玉立,温文尔雅,知书达礼。金岳霖并没有得到林徽因的爱情青睐,他的默默喜欢却让林徽因同样记挂了一生。金岳霖一生未娶,林徽因却从容地以最好的知己相待。男女之间,除了爱情,还有高山流水的知音之情,也许这就是“爱,还要会爱”!
徐志摩为她而死,金岳霖因她抱憾终生,她死于病痛,梁思成念她一辈子。
一路走来,风风雨雨。这是林徽因的一生,既拥有爱又会爱的一生。
《老天会爱笨小孩》主要讲一个到处都是“聪明孩子”的班级。刚转学来的黄金鑫反应慢,动作也很慢。在所有的功课中他只有“死记硬背”的英语还算得过去,所以同桌华汪德还有黄金鑫的爸爸,都说他是个“笨小孩”但是,这个故事会告诉我“笨小孩”也能成天才。
是啊,“聪明”和“笨”的距离真是太遥远了。我体会很深。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背书对我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在我们班里,大部分同学总是在当天就能背会新学的课文,而我却怎么也做不到。我非要把课文读上很多很多遍,才能背下来,因此我吃了很多爸爸的白眼。因此我是又着急又上火。不过背得速度快的同学,很快就忘了,原来背诵的速度和遗忘的速度必正比,我由于背”成千上万遍”才能把课文烂熟于心,不太容易忘了。
我们不可能穿过时空隧道去问问爱因斯坦或者是爱迪生这两个笨小孩是怎样成为科学家的。我认为我虽然笨,但我要“笨鸟先飞”。为了这个“笨鸟先飞”,我几乎没有什么玩的时间,我跟书中的主人公一样英语学得特别好。因为我在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所以我连续三年的英语成绩第一,名列前茅。
记得刚上学的时候老师经常教训那些“机灵鬼”同学:“你们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啊!”现在,想起老师的话觉得很有道理!那些自认为自己很聪明的人,往往仗着又聪明做资本,就不肯吃苦努力了;那些认为自己“笨”的人,则会投入比别人更容易取得成功。所以我认为他们往往更容易取得成功。所以我认为“笨”对一个孩子来说,反倒是一件好事。
“笨小孩”更受老天的宠爱!我们要用“笨鸟先飞”的精神,一气冲天,实现自己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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