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狼的故事系列》是汤素兰的代表作有之一。据我所知,汤素兰是位了不起的儿童文学作家,曾获中国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海峡两岸童话征文佳作奖、全国优秀少儿读物二等奖、陈伯吹儿童文学奖、宋庆龄儿童文学奖等。
故事中的笨狼是一只笨得可爱的小狼。他十分善良,乐于帮助人,但总闹笑话。笨狼有一个好朋友叫聪明兔,笨狼不明白的问题,聪明兔都明白。森林里也有一些家伙想欺侮笨狼,不过,到头来他们聪明反被聪明误总是吃不了兜着走。
这套书大约是两年前买的,那时儿子才五岁,还没有自主阅读这样的书的能力。我曾为他读过《笨狼的故事》中的几篇,常是读着读着,母子俩就笑倒在床上。“妈妈,多笨的狼啊!他怎么会连自己都找不到呢?”“妈妈,大浴缸里真能学会游泳吗?”……后来,因为儿子又迷上了其它适合他自己读的书,因为我没时间就没再读了,这套书就放下了。大概在儿子上一年级的时候,他自己找出了这套看了起来,常被逗得哈哈大笑。今年暑假期间,儿子再一次阅读起来了,而且,由于阅读能力的提高,他明显读得更认真了,还不时会和我谈自己的感受和看法。他说:“笨狼真的很笨,但笨得可爱,我很喜欢他。”他还为自己最喜欢的故事情节画了一幅画呢!惹得我也忍不住一口气把这4本书看完了。
说真的,我对这系列故事也爱不释手。小笨狼的可爱、天真、善良,无知但却充满了求知欲和行动力的性格,都通过充满幽默感的语言自然而然地流露出来。在和儿子一起阅读的过程中,我也好像回到了快乐的童年。亲子共读,是培养孩子阅读兴趣最有效的途径。亲子共读,更让我们这些大人,在激烈的社会竞争压力下,在浮燥的社会环境中,总感患得患失的心灵找到了恬静的港湾——童年的纯真与唯美。所以,亲子共读,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轻轻合上《残狼灰满》,闭上眼,我脑海中又浮现出书中的情景。
这本书写的是一只叫灰满的狼王,有两条腿残了,但是没有放弃生的希望,最最下等的贱狼黄鼬开始无微不至地照顾它,并让灰满把残肢搭在自己的软肋上,合成了一匹六只脚的双体狼。灰满凭借双体狼的特点和过人的才智重新坐上狼酋的位置。和黄鼬有了自己的骨肉后,它不愿自己再变成一匹残狼,遭其他人讥讽、嘲笑。选择和一只山崖羊同归于尽,把双体狼酋的尊严留在了狼群和每一个人的心里。灰满宁死也要捍卫自己的尊严,让我敬佩不已,
残狼灰满教会我: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能放弃,只要有一个目标,就要向前。故事中,灰满首次和黄鼬抓捕兔,试了几次都失败了,黄鼬有些泄气,可是灰满坚持不懈的鼓励她,最后捉住野兔,美美地吃了一顿兔子肉。当他骑在那匹小母狼背上时,经历了爬山、钻荆棘丛、奔跑、跳跃这些在一匹正常大公狼眼里轻而易举的事,他付出了汗水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跌倒和失望,但他从不放弃。这让我想到了许许多多像灰满一样身残志坚的人:海伦凯勒、张海迪、桑兰等,他们的成功背后付出的是双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想想自己做事常常半途而废,我自惭形愧
那匹小母狼黄鼬则教会我知恩图报。她被恶狼群追赶,险些被吞食,因为灰满找到了一匹饿死的牦牛,出于本能的一声大叫,吸引了狼群,她才幸免于难。后来她却在灰满最艰难的时候,不下百次救灰满,并无微不至地照顾他,合二为一。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动物尚懂得此理,而我们呢?一味地索取,自私地认为家人、老师、同学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应该的,从来不懂得回报他人。难道不该好好反思反思吗?
《残狼灰满》让我重新认识了狼,改变了他们在我心目中那狰狞的面目。残狼灰满让我敬佩,小母狼黄鼬更令我感动。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百科大全书。小说以讲评领导社会形态中的四大亲族为核心图画,真实、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是这段历史生存的一面镜子和缩略影像,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形态已经无可重新挽回地走向解体的真实写照。把一个个的人物写的活龙活现,有以神话故事中的女娲氏为开头引出着一故事——石块记。有以甄居士为线索着手即终了了整个儿的故事。
在很远的大洋对岸又一个国家——英国。她诞生了一位伟大的、出色的、有天授的,剧作家他就是莎士比亚。他用他一生的经历发扬了本国的独有的一种艺术方式——诗剧。那时一私人的共同体,他那时期不灭的魂灵,以各种方式表达着自个儿、充实着自个儿。正如莎士比亚与诗剧的微妙关系同样,曹雪芹及其《红楼梦》,就是我们中华人的共同体永不磨灭魂灵的一小批。与其说他是异步伟大的著作,还不如说它是中国通史。与其说那是写权贵的生存,还不如说是当初当前局势的真实写照。从一点儿点的细节来讲,那种语言的吸引力表现出来出来,用形象具有活力的语言刻画了千千万万的人物形象。从人物的一举措不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一丝一一无不张显出人物的独特的地方,可谓那种语言的叙述找不出一斯漏洞。而从其中又可以看出一私人的共同体进展的问题,具体的症结,具体的人民的生计国计,无不与此有关联。这不仅是一部文学作品,又是一部柬书。
面前说都都是前八十回,然后四十回我觉得正好相反。从其中有很多的漏洞,例如贾稀玉在前八十回的一回中已经暗中示意到其是一悲剧人物,而到高鄂的笔下它又成了一个乐于学习又加入考试而考取举人,从一个顽童到一个好学之人,这半中腰几乎没有啥子相连,是很令人不可思议的。并且在最终又丢下已经怀胎的宝钗出家为僧。并且据闻高鄂是由于一个前一任官吏的赞助,取续写红楼的,我觉得一个最初的心愿就不那末纯洁的人,况且也没有道理解到曹雪芹的写的《红楼梦》。是没有办法写好的。再说假想曹雪芹同样的来塑造人物是十分难的,不是容易达到的。我看见还不如留下这四十回不写,给人以遐想的空间,仍然听美妙的。
读罢红楼,心中酸酸的。不知是为了啥子。是为了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红粉美女的女人的香消玉殒?仍然入垄分子的欺世盗名?好似每种都有一点儿。但老是感到那不是所有。从一个男子的角度剖析,我豁然豁朗,这是忌妒。我在隐约当中对稀玉萌生了醋劲。说来也真是羞愧,不过有几个男的看见一个纨绔子弟的四周围没来由的搅扰招数承担不了数的美貌女子而不心酸呢?
说到这,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承担不了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黛的红粉痴狂。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私人的爱情最纯洁了。从两小无猜,青色的梅子出马,到长大后的坠入爱情的河流。曹公简直就是向水流方向推舟,让读者觉得,世界上又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诞生了。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的天然,几乎没有人置疑过,它的显露出来是那末纯洁,一点灰尘不染 .不过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苦痛的代表名称的词。黛玉性情里独有的叛逆和怪癖,以及对世俗的掉以轻心,令她各个地方显得特立孤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一无避忌;不喜巧言令色,言随意至;推崇真情真意,淡泊名位利益……种种这般,都要得她象一朵幽然独放的芙蕖,始末执著着自个儿的那份清纯,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用一个平常的人的目光看她,最欣赏的仍然黛玉的诗情画意,灵巧秀丽聪明而狡猾。黛玉每次与姐儿们饮酒赏花吟诗做对头,老是才气逼人,艺压各种美丽芳草。不管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达到极点我欲仙的画意;仍然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寂寞冷落,花空气温度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表现出来出她娟雅脱俗的写诗作家气质。最长叹的是黛玉的多愁多病,红颜命苦。黛玉的长期的境遇,注定了她的伶俜无依,而她的性情,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戚。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闹热,可是这处没有她可以有赖的亲人,没有她可以诉说的密友,只有风流多情的稀玉让她芳心暗许,却又老是患得患失。于是她怎奈着“天止境,何处有香丘”,伤心着“3詜聕香巢已垒成,梁间家燕套无情”,因感触而悲伤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捞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进入梦境来”的寂寞冷落最终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和自身的软弱无能是悲剧的原因,不如把责任轨道万恶的封建社会形态以元春为首的封建集团无情的扼***了稀玉和黛玉之间的爱情。假如红楼梦实在是曹雪芹身历的描写,那末我可以感觉到一个错过至爱的男子的苦痛。地狱的猛烈的火在身边燃烧现象,非常之苦,使我的思想静止不前,这不是切肤之痛,却是切肤之爱。当血泪撒尽的曹公回身面临不忍回忆的历史怎能不散发“满纸荒唐言,一把酸辛泪”的兴叹!
还有要说的就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看见黛玉的郁郁而终,依旧那末非常难过。可待到读完,听甄世隐说着啥子\"兰桂齐芳\"。
读了《兔王圆点点》这本书,字里行间留给我的不仅是回味,更多的是人生的哲理。
《兔王圆点点》生动描述了一只名叫圆点点的小雄兔,在被狐狸拨光了毛之后,艰辛逃生。逃回日思夜想的大草原后,却惨遭排斥。可它并没有自暴自弃,每天都坚持高难度训练,每片土地都洒满了它的汗水,记下它的努力。它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赶走了猎狗和人类,用自己的计谋和实力,击败了老鹰和狐狸,最后在所有兔子的推举和欢呼中,光荣登基。
圆点点用自己的聪明才智给了排斥它的兔子一个有力地回击,它的这些实力是上天的眷顾吗?不,不是。关键是它没有丧失信念,遇到困难时一步一脚印挺过来的。
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物理学家上――爱因斯坦。大家都赞美他的学识,可否有注意到他的坚持不懈?这种永不言弃的精神从小就陪伴着他长大。小时候,上手工课,爱因斯坦急得满头大汗也没有交上一件作品。第二天,爱因斯坦交上了一个简陋的小板凳,老师十分不满地对大家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凳子吗?爱因斯坦肯定地说:‘‘有,还有比这更坏的凳子。说着,他拿出了两个更为简陋的板凳,他说,这是他第一和第二次做的凳子,交给老师的是第三个板凳,虽然不是令人满意,可总比前两个好一些。
由此,我们可以看见爱因斯坦的韧性。他做出第一个凳子时并未灰心,那是因为他知道,只要坚持,下一秒就会有希望。正是这样,他才会取得后来的成就。
圆点点和爱因斯坦用行动告诉人们,没有伟大的意志力,就不可能有雄才大略。遇到困难,不能退缩,无需在意比你好的人,因为麻雀虽然比海鸥灵活,但真正能飞越大洋的,还是海鸥。想想中国女排们的艰辛,比起她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退缩?即使你真的失去了一切,但你还有未来。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本书,我从哈罗德与奎妮两人身上学到了许多东西,也明白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哈罗德跨越英国南北的壮举的故事。一天,主人公哈罗德收到了一封信,这封信是他的好朋友奎妮寄给他的,她在信中说她得了癌症。得知了这个消息后,哈罗德十分悲伤,在回信过程中,为了心中相信奎妮可以活下去的信念而做出徒步从金斯布里奇走到贝里克的决定。一路上,他结识了许多在生活中遭遇不幸的\'人,有医生玛蒂娜、骑自行车的母亲与著名演员等等。最终,哈罗德走到奎妮所在的医院时,奎妮的病也已进入无可救药的地步了。他历经种种困难与磨难来到了奎妮身边,可奎妮却要逝世了,怎能不伤心呢!哈罗德在妻子莫琳的陪伴下解开了心结。
在我看来,哈罗德的这一行为透露出了他对奎妮的忏悔,当初她丢了工作也是因为替他背了黑锅,奎妮身患癌症的悲伤促使着他前往贝里克。正因为这次远足的性质就是这样,所以才叫朝圣。或许哈罗德的这次壮举与信仰什么的没有关系,但是他为了心中救奎妮的信念而不远万里地跨越整个英国,可以说这次壮举的精神已经成为了支撑哈罗德走完全程的一种信念。
而哈罗德的行为,还让我认识到了生命的力量的伟大。我们被父母生到这个世上,使命不只是吃与喝,我们还要学会爱。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这世上的每事每物。然而生命的伟大还不仅仅在于是爱,更伟大的是在生活中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从而实现自己的梦想或达成自己的心愿,书中有这样一句话:“你以为走路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情呢,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实际上做起来有多困难!” “而吃,吃也是一样的。说话也是。还有爱。这些东西都可以很难。”是的,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这些看似平常的坚持中吧!
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走完了这627英里的朝圣之路,让我们也踏上心灵的朝圣的旅途,一层层地靠近我们自己的内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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