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种的黑玉米成熟了。
野里的稻子低下了头;黄澄澄的梨子像一个个小葫芦;再看玉米,也穿上了闪亮的珍珠衣;树上也挂满了红彤彤的苹果;还有晶莹剔透的葡萄。
早晨,我跟着爸爸下地收玉米。每年这个时候,我这里盛产玉米,家家都忙着收自家的玉米。
啊!玉米长得真高呀!可能有3米高。那玉米棒子又粗又大,有的还露出了小黑脸。我迫不及待地跳下地。爸爸拿起铁钎铲倒一株玉米,丢给我。我忙捡起玉米,用脚踩住玉米秆,双手使劲掰玉米棒子,只听“咔嚓”一声,玉米棒子掉下来了。我捡起玉米,把上面的皮一层层剥开。哇!好漂亮的一个花玉米!
就这样,我们一会就把玉米收完了。爸爸要我把玉米搬到太阳底下。我拿不了,就放在裙子里。刚走一步,一个玉米掉下来。我弯下腰去捡,不料,又有一个玉米掉了下来。我只得把裙子里的玉米放到太阳地下再去捡。
爸爸笑着说:“你看你,这么小的活还干不好!”
我说:“人家还小嘛,等我长大了,一定能赶上你!”说完,我笑起来了,爸爸更是笑得合不拢嘴。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去年寒假,我跟着外婆到地里掰玉米。
刚走到田边,就看见青翠的玉米杆站在地里,好像一队队士兵在守卫自己的家园。最有趣的是玉米棒子好像遇到了什么大喜事,一个个都笑破了肚皮,露出黄橙橙的玉米粒。
我想,露着肚子多难看啊,我赶快把他们收回家吧!
虽然外婆已经50多岁了,但她掰玉米的动作还是非常灵活的。只见她左手抓住玉米杆,右手抓住玉米棒子,使劲往下一压”啪”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就到了外婆的手中。外婆迅速将玉米棒扔进背篓里,同时又抓住一颗玉米杆,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就像跳舞一样的蹦进了外婆的背篓里。
看见外婆熟练作文的动作,我马上跃跃欲试,也学着外婆的样子掰了起来。谁知,一声声低低的声响之后,玉米棒只是怂拉着脑袋,却赖在玉米杆上不下来,我使劲加了把力气,最终还是没有掰下来。最后,我只好气嘟嘟地向外婆去请教。外婆耐心地告诉我要用巧劲,“掰玉米一是要“紧”,左手紧抓住玉米杆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是要“快”,右手要迅速,这样才能把玉米棒掰下来。
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么多的窍门呢!我按照外婆教的方法,左手抓紧,右手突然向下用力,随着“啪“的一声脆响,胖胖的玉米就稳稳落在我的手中。
我终于学会掰玉米啦!以后也可以帮外婆一起做农活了。我开心极了!
今天,我趁着写完作业没事干,外公说咱们一起去掰玉米,所以我和外公、妈妈一起去“开心农场”里掰玉米。一路上,鸟儿欢呼雀跃,好像在为我加油。
当我走进“开心农场”时,看见玉米杆就像一个个哨兵似的,精神抖擞地站在地上,身上还背着“手榴弹”,保卫着外公的“开心农场”。
“开心农场”里翠绿的玉米叶像仙女的绿飘带,随风舞动。有的玉米像小宝宝一样,裹在嫩绿的衣服里;有的玉米它们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粒;还有的玉米像小姑娘一样,害羞地躲到了叶子哥哥的`后面。
外公说要摘有胡子的玉米,而且胡子的颜色越深越好,因为胡子颜色越深玉米就越老,就可以吃了。
我直奔一个胡子颜色深的玉米,刚伸出手想摘,就看见一只小虫子趴在玉米上休息,我吓得大喊:“救命啊!”说完,就以比百米冲刺更快的速度跑到安全的地方。这时,我看见外公和妈妈嘴里正哼着小调,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没有听到,迈着轻盈的步子在摘玉米。我终于鼓起勇气,再次走向那个玉米,只听“咔”一声,玉米就被我掰下来了。“耶,我战胜小虫子了!”我冲着蓝蓝的天空大喊。
俗话说:一分辛劳,一分收获。果真如此,劳动是辛苦的,收获却是甜蜜的,这使我不由地想到了学习。我想:我们要想成为一个有出息的人,要想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就要不怕困难,努力学习。
童年的事如繁星点点时时刻刻照耀着我们,陪伴着我们成长,而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繁星点点”。
在我的童年里,有一件事让我始终记忆犹新,掰玉米。还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正在姨家呼呼大睡,只听:”起喽起喽,今天可是个丰收的好日子啊!我一听,猛地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来了来了!"我心想:今天可是我第一次掰玉米啊,我可不能晚了时间。我们骑着车,“哗”一下就出发了,突然,一大片晃悠悠的玉米便直映我的眼帘我大喊着:“玉米!我们来喽!”我带着兴高采烈的笑容来到了我们的玉米地旁边,刚一下车,我的心情便转了一百八十度,只见玉地里的那些锋利的叶子,我差点就腿软跌到了,幸好姨在后面扶了我一把,姨对我说:“走,和我一起进去摘玉米吧!”姨刚说完,我的心情立马变得更糟,我心想:这么锋利的叶子,会把皮肤划破的。姨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要不你就别进去了吧,我去摘,你在这里等着我吧。”一旁边的那些玉米叶子似乎都在嘲笑我,我鼓起勇气“不,我也要去。”话音刚落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进了玉米地,三两下就搞定了好多玉米,掰完玉米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吃上那自己摘的、香喷喷的、热腾腾的玉米,身上的那些上似乎都好了,我给大家露出了一个咧嘴的微笑。
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掰玉米。这件事让我很高兴,至今我都难以忘怀。并且这件事还让我懂得了先苦后甜的道理,我和高兴。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