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紫紫的番薯我便想起我的“小地鼠经历”。
一次我起的很早大家都在睡觉,我正在找事干。一出门映入眼帘的是一大片番薯地,我心想:不如做一次小地鼠,偷个番薯尝尝。我自编了一首诗: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地鼠,叶儿绿瓜儿红,进入田地瓜儿多。
偷完番薯,念完诗我便回家了。
现在想来十分好笑。
五年前父母尚在北方的一座城市工作。一个春天的傍晚,我又独自站在河边一块草地上,仰望着被夕阳的余辉染成桔红色的天空,任思想在广阔的天地间自由飞翔。忽然耳边传来一声清脆的问候:“你好!”
我回头一看,只见一辆轮椅上坐着一位年纪比我大几岁的姑娘,手里捧着一本书,正朝着我笑:“你能帮我把那朵淡黄色的小花摘给我吗?”我顺着她的手指方向望去,只见一朵小黄花在风中摇曳着,“好吧!”我于是摘下来,递给了她。
“谢谢!”她高兴地说着,把那朵小黄花凑近嗅了嗅,然后小心翼翼地把它夹在书中。她抬起了头,目光正好与我迷惑惊奇的眼光相触,于是她笑起来说:“你奇怪吗?其实一点也不奇怪,春天多么美,然而它很快会消逝,这小黄花能把春天留住,知道吗?我想把春天留住。”
好大的口气,好一个爱幻想的、浪漫的姑娘。我不由地笑起来。
几天后,我又去河边散步,发现原来属于我的“领土”——大柳树下的草地被人侵占了。会是谁?我走近一看,唔,又是她,她正出神地凝望着河水,膝上摊着一本银色封皮的书,是泰戈尔的(新月集。“你怎么也来这儿?”我提出疑问。她很快发现了我,朝我笑了笑:“就你能来吗?”说完她用手指着不远处的一幢楼,说:“我家就住那里,离这儿很近。”“你是刚搬来的.吧?”“嗯。”
接下来我们就着泰戈尔的《新月集》谈了起来,我们大家都很喜欢这位印度老诗人的诗。时间很快过去了,我们谈得很投机,直到天黑才回到家。
“你上哪里去了?”妈妈挺不满意地责备我,“就要了,不好好复习功课,到哪里疯去了?”“妈妈!”我打断了妈妈的话:“你知道新搬来的邻居吗?”“知道。”妈妈越发不满意了,“她爸就在我们单位,据她爸说她从小就是瘫痪的,从来没进过学校门,但她已把小学、初中、高中的课本都自学完了,现在正自学大学功课,哪像你……”我赶紧打断妈妈的话:“妈妈,你放心吧!这次考试我一定能考好,保你满意。”心里,顿时涌起了对那姑娘的敬慕之情。
以后我和她经常见面,因为我们都喜欢河边那片草地,于是我和她成了好朋友。她给我讲许多有趣的事,而我就把小花朵赠给她,“帮你把春天留住。”我开玩笑地说。
可是两个多月后的一天,我却懊丧地坐在河边草地上,这次考试我失败了,我无比丧气,无精打采。“不要这样,好吗?”她热切地望着我,“每一个人都会遭到失败的,餐如我。”她的眼光分明流露出一丝痛苦,“我天生就是残疾,可以说,刚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我遭到的就是失败,你不知道我曾经有多么懊丧,可我现在活得很好,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把春天留在心里了。”此时她的眼睛里重又充满了自信和喜悦。
“把春天留在心里。”我喃喃地重复她的话。“对,你看,春天已接近尾声,我是多么留恋春天啊!我虽然无法留住春天的花草。可我能把春天的根留在心里,那就是:希望、幻想、对生活的热爱,是它们使我战胜了懊丧和失败,快乐地活到现在。这,你也能做到。”
我仿佛重新认识了她,凝视着她微笑着的苍白的脸庞,心底一阵涌动。她的话是对的,她的话使我燃起了希望的火花。“对,留住春天!”我对自己说。
一天放学,因事路过一间幼儿园,我习惯地往里面望了望,一个熟悉的身影映人眼帘,唔,是她!她依旧坐着轮椅,膝上依然放着一本书,亲切地和孩子们说着话。从孩子们那天真愉快的笑脸上可以看出,他们是多么喜欢这位阿姨啊!
署期到了,我要回老家——南方一座滨海城市避著。临走前,我和她在旧地分别。她赠给我一朵小黄花,道了声:
“珍惜生活。”她的眼眸里,似乎有一种难言的苦涩。我赶忙说:“大姐,我很快就会回来的。我家乡有很多美丽的小黄花,回来时,我一定带来送给你。”她默默地点了点头,许久才挤出两个字:“谢谢……”
我走后的一个月,突然收到妈妈的来信,信中说:“锋儿,邻居那位姑娘得的是晚期癌症,想不到在前天晚上,病情突然恶化。临终前,她颇抖地抬起右手,吃力地拿起一朵花,说:‘春天过去了,但春天还会再来……’”我的视线模糊了,我不愿再读下去……我伤心地哭着,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一次分别竟成永诀!
一晃五年过去了,我深深怀念那一段岁月。在这五年的生活中,我遇到不少困难,但我一想起那朵“小黄花”,就增加了不少勇气。我想,不管未来路有多长,困难有多大,那朵淡黄色的小花都会永远闪亮在眼前,它将成为我生活异站中特有的风景线,永存我心。
童年的趣事像天上的`星星一样多。
比如,给狗化妆、给猫剪胡子、给小草喷香水、用剪刀剪电线。
最有趣的那一件事就是用剪刀把电线给剪断了。
那一次,我在楼底下玩,我看见了一根电线,觉得很有趣,我就上楼拿上剪刀下来,把电线剪断,插在菜地里,结果我家的菜全电死了。
看,这就是我童年最有趣的一件事。
暑假中,我读了狐狸姐姐写的《一年级的小朵朵》这本书。这本书里的故事真有趣,我一边看一边忍不住笑。
书中最好笑的要数《小老师》这个故事了。星期天,小朵朵打电话把姥姥、姥爷和爷爷、奶奶都叫来,让他们当学生,小朵朵当他们的英语老师。
“同学们跟张老师一起读——爸爸,发的;妈妈,妈的。”小朵朵戴着玩具眼镜一本正经地教着,可是四个“学生”全都哈哈大笑。小朵朵又教他们用英语说“早上好”,没想到爷爷竟然说成“鼓捣猫呢”,姥爷笑得假牙差点掉下来,他说中午肯定就是“鼓捣狗呢”……我笑得肚子都痛了。
小朵朵的班主任是毛老师,外号叫“毛毛虫”。小朵朵可喜欢毛毛虫老师了,她是全校最漂亮的女老师,就像一位和气的大姐姐。毛毛虫老师组织爸爸妈妈们进行选美比赛,还让同学们带着心爱的玩具上了一堂最快乐的语文课。我想,在毛毛虫老师的班级里真开心啊。
“一年级的小豆包,一打一蹦高。”哈哈,我也是个小豆包呢。我觉得做个快乐的小豆包真好。
这本书里的人物我最喜欢小朵朵、鼻涕虫。
我最喜欢小朵朵当老师的那一段,她把姥姥、姥爷、爷爷、奶奶叫道自己的家里教他们英语,把father、mother读成“发的,妈的”,把妈妈的笑肚子都疼了。
当洋娃娃安老师给他们上水果英语课的时候,带的西红柿上有一个毛毛虫,李小妖、小朵朵还有安老师吓的腿都在发抖,英语老师把那个西红柿仍了出去,但是毛毛虫掉在了李小妖的背上,这时鼻涕虫跑了过来,拿起毛毛虫,让毛毛虫用英语跟安老师说再见,他把毛毛虫放进了草丛中,让它跟自己的爸爸妈妈团聚去了。
在童年里,每个人都有自己做过的傻事。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做的傻事虽然有很多,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件事——种糖果。
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年我大概4岁,特别贪吃,所以,小时候的我有个别名,叫“小馋猫”。那时,我尤其爱吃糖果,因为吃得太多了,以导致牙痛。就这样,母亲就下了一道“圣旨”——小女小欣因牙痛,不允许吃糖,请给为家庭成员注意。因此,我吃糖的权利被剥夺了。
周末,爸爸妈妈带我到武进图书馆借了三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叫《一年级的小朵朵》。这本书很有意思,讲的是一名叫张朵朵的小朋友上一年级后发生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有了很多收获。书中讲的每一件事情好像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主人公小朵朵和我差不多大,她很可爱,也很淘气。刚开始,小朵朵不想上学,她以为上小学很麻烦,要写好多字,还以为小学的老师会很凶。这些想法我也有过,后来见到现在的老师和同学们,发现上小学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这本书写得很有趣,有一段是小朵朵自己当了小老师教爷爷奶奶学英语。奶奶把英语“good morning”说成“捣鼓猫”了,看得我也希望马上有英语课了。听妈妈说我们学校是三年级就会有英语课。
这本书还有好多续集。太开心了,我以后一定要把续集都看完。因为它让我的生活增添了好多乐趣!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一年级的小朵朵》特别喜欢,书里面有好多聪明、可爱的小朋友,其中有江明明、小朵朵、牛仔、李小娇,他们都跟我一样的年龄,也上一年级。
其中在他们发生的故事中有这么一个小故事《可爱的外号》特别有意思,特像我身边发生的故事一样,我和我的同学之间也起外号,故事中的江明明叫小朵朵小刷子、李小娇叫李小妖,牛仔叫牛魔王等哈哈太好笑啦!
正在吴波和牛仔为起外号争吵时毛老师来了,还搂着他们说为毛老师也起个外号,牛仔抢着说毛老师叫毛毛虫,毛老师告诉他们给别人起外号,要起可爱的外号,让人听了就喜欢的外号。如果给别人取个难听的外号就不好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不能随便给别人起外号,还有平时做任何事情都要往好的方向去做,书中还有很多比较有趣的故事情节,也有很多感人的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也请同学们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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