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星期六的晚上,我和爸爸妈妈到乡下奶奶家里去。
一进家门,我就看见了那一堆一堆金黄色的.玉米。我跑到一堆玉米前面仔细观察。这玉米穗有大有小,长的可以有20多厘米,短的有10几厘米。有的玉米是金黄色的,有的玉米是嫩黄色的,有的是淡黄色的。这玉米穗的样子也非常好玩,有的上面全是玉米粒,有的玉米穗顶着一团毛绒绒的东西,那东西的颜色是棕红色的,好像是长了一团胡子一样,真是可爱极了。再闻闻那玉米的味道,又香又甜,使人想起了煮玉米的味道,我的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在我旁边的小弟问我这么多的玉米是怎么来的?我说:“这是爷爷奶奶种的玉米,现在收回来了。”我边说边想,脑海里出现了一幅画面:又热又大的太阳地下,爷爷奶奶在地里收玉米,他们的脸上挂着汗珠。
晚上,我和弟弟坐在玉米堆上,用玉米穗盖了一间房子,我和弟弟坐在房子里面,那金灿灿的墙,满屋子的玉米香味,真令人高兴。
童年的事如繁星点点时时刻刻照耀着我们,陪伴着我们成长,而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繁星点点”。
在我的童年里,有一件事让我始终记忆犹新,掰玉米。还记得那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正在姨家呼呼大睡,只听:”起喽起喽,今天可是个丰收的好日子啊!我一听,猛地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来了来了!\"我心想:今天可是我第一次掰玉米啊,我可不能晚了时间。我们骑着车,“哗”一下就出发了,突然,一大片晃悠悠的玉米便直映我的眼帘我大喊着:“玉米!我们来喽!”我带着兴高采烈的笑容来到了我们的玉米地旁边,刚一下车,我的心情便转了一百八十度,只见玉地里的那些锋利的叶子,我差点就腿软跌到了,幸好姨在后面扶了我一把,姨对我说:“走,和我一起进去摘玉米吧!”姨刚说完,我的心情立马变得更糟,我心想:这么锋利的叶子,会把皮肤划破的。姨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走到我面前,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要不你就别进去了吧,我去摘,你在这里等着我吧。”一旁边的那些玉米叶子似乎都在嘲笑我,我鼓起勇气“不,我也要去。”话音刚落我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速度进了玉米地,三两下就搞定了好多玉米,掰完玉米我们就回家了,回到家吃上那自己摘的、香喷喷的、热腾腾的玉米,身上的那些上似乎都好了,我给大家露出了一个咧嘴的微笑。
这就是我的童年趣事掰玉米。这件事让我很高兴,至今我都难以忘怀。并且这件事还让我懂得了先苦后甜的道理,我和高兴。
上周六,我,鹏飞万里和各自的妈妈去冰凌雪的奶奶家帮忙收玉米。
我们骑车走在乡间宽阔的大马路上,就感到丰收的气息扑面而来。马路上到处都晒着金灿灿的玉米和堆成小山的玉米皮儿。秋天,是收玉米的季节,家家户户都把自家一年的粮食——玉米,拿出来晒干,好储存起来,过冬时吃。来到奶奶家,看见好朋友冰凌雪做在小山似的玉米堆上远远地向我们招手。我和鹏飞万里不顾一切的跳下车去,冲向在玉米山上的冰凌雪。
因为拉玉米的\'车还没有回来,所以,我们先把收好的玉米的皮儿给去了。我们小孩子们在一旁嬉戏玩耍,但人们在玉米堆里边干活,边聊天儿,真是快活赛过活神仙。车来了,叔叔驾驶着三轮车,载着我们一行人向我们的目的地——玉米地驶去。来到玉米地里,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台庞然大物的机器在玉米地里运作着,我想,难道大白天的还有人公然抢劫?我怀着心里的疑问来到了玉米地里。
玉米地里,那台机器在不停地运转着,来回的碾过一块块玉米地。我换然大悟,原来,这是他们用来收割玉米的机器呀!现在的科技真是发达呀!有专门的收割机、去皮机和剥粒儿机,而就在前几年,人们还是靠一双手来吃饭,来养家糊口。我仔细的观察机器是怎样运行的,我终于发现了这台机器的奥妙所在。原来,收割机前面有许多尖利的齿轮,他们可以把玉米杆给绞断,再把玉米一个一个的送到入口处,通过输送架运进储存箱里,等储存箱满了以后再把玉米倒进送玉米的车厢内,就大功告成了!
这样做虽然很省力气,但是有一个弊端,那些长在底下的玉米很容易被忽略掉,压在车底,这这时候就要我们来大显身手了!我们先分了一下工,我和冰凌雪负责在前方勘探,要是发现有玉米就赶紧叫鹏飞万里来捡玉米,等我们的手都拿满的时候,在再由孔阿姨运送到袋子里,分完工以后,我们就开动了!我们头上顶着烈日,不一会儿,个个都是大汗淋漓。眼看着都走了好长时间了,却连一个玉米也没有发现。我想:这台机器也太认真了点儿吧!连一个玉米都不放过。这台机器也太贪心了吧!把玉米都吞进他那大肚子里,一个也不给我们留。
突然,我感觉脚底下踩着的叶子里,仿佛有一个圆滚滚硬梆梆的东西,我们把叶子掀开一看,啊,原来玉米们全藏在这里了呀!为了不让这些藏在叶子底下的玉米逃脱,我们想了一个办法。当我和冰凌雪发现叶子时,就把脚伸进叶子底下,用脚把叶子掀开,这样有没有玉米就很容易看清楚了!忙活了一个下午,玉米终于收完了。虽然我们每一个人都很累,但望着这满满一大车金灿灿的玉米,我知道,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是美滋滋的!
大家好,我就是又香又甜又物美价廉的玉米,大家一定想了解一些关于我的资料吧,别急,我这就告诉你。
首先介绍我的名字吧,我的正名叫做“玉蜀黍”,别名有许多呢,比如:“包谷”、“玉茭”、“棒子”、“苞米”、“珍珠米”、“大芦粟”等等。我一般生长在秋季,叶片扁扁的,长长的,像一把锋利的剑。果实像葡萄一样呈颗粒状,成熟时呈金黄色,看起来就让人食欲大发。
我在全世界都是广泛流传的美食,那你们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发现的吗?我起源于美洲大陆,原产地是墨西哥和中美洲,是千本科草本植物玉蜀黍种子种出来的。哥伦布发现新作文大陆后把种子带到了西班牙和中美洲,随着世界海业的发展,我逐渐流传到世界各地,成为了最重要的粮食之一。进来还有国家把我奉为“国宝”呢!
我还是世界上分布最广泛的农作物之一,从北美洲到拉丁美洲,均有大量栽培。从栽培面积合总产量来看,我可仅次于小麦和水稻呢,暂居第三。
我不仅可以当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味,还有药用价值哪!可以把我煎汤喝或者是磨成细粉做成玉米饼,还可以蒸炒烹炸……样样美味又营养。我具有利尿消肿、食欲重振、小便疏通的功效。
我比土豆好吃,比西红柿好看,又比青菜便宜,还说什么,快来选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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