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作文写酒的作者王玲的照片)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作文写酒的作者王玲的照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2-29 22:13:57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作文写酒的作者王玲的照片)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一】

暑假期间,我津津有味地阅读了法布尔写的《昆虫记》,书中的故事像磁铁一样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领会到昆虫世界的多姿多彩,也了解到各种昆虫的生活习性和一些趣事。

《昆虫记》重点讲的是各种蜘蛛。比如:黑肚皮的塔兰图拉毒蛛,虎纹园蛛,狼蛛,蟹蛛,园蛛等,尤其是园蛛,法布尔精细的写出了园蛛结网,园蛛的网很有粘性,园蛛的配偶和园蛛捕猎的方法。看了这些故事后,让我在昆虫的知识上迈进了一大步。

我叹服那神秘的大自然,更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他为探索真理而投入毕生心血,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世界的神奇和美妙,也感受到了昆虫与我们人类生存的环境息息相关。同时我佩服法布尔对事物的如此细微的观察能力和他的超凡的文学水平及表达能力。我想,如果他只有细致的观察能力,没有超好的文学水平和表达能力,写出来的《昆虫记》就没有这么多青少年喜欢去阅读。反之,如果他没有良好的观察能力,只有超好的文学水平,也就写不出如此真实科学的《昆虫记》。

通过阅读《昆虫记》,我深深地体会到:一个人要对社会有伟大的贡献,就要有坚强的意志力、有细致的观察能力、有良好的表达能力等等。从现在开始,我一定要从这些方面好好地培养自己。

不过,我发现这本书也有不足的地方,记得我在课外书上看到过,蜘蛛不属于昆虫类,而是蛛形类。我想可能是因为法布尔所处的'那个年代,昆虫的分类还不是很清楚,所以把蜘蛛看成是昆虫了。如果编者在文章的前面做个说明,就不会误导一大批的读者,到现在仍然把各种蜘蛛看成是昆虫。当然,这一点并不会影响我对法布尔的崇拜,对《昆虫记》的喜欢。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二】

——-题记

书是树木用年轮讲述的故事,酒是谷粒用韶华积淀的馥郁。古人的那些雪月风花和风骨一起由向我娓娓道来。

记得小时候在图书馆翻书,曾一瞥《长安月下红袖香》。书封面素雅,一朵牡丹斜耷,没有过多的颜色,仍让人到它的雍容贵态。因为我姓李,打小就对李氏的唐王朝持有一种别样的亲切感,鬼使神差的便抱着那本书借回家看。

诗词积累并不多的我,一拿回书就爱不释手。现在想来,当时一定没有品出里面的任何一首诗的'韵致,可那种面对唐朝盛世的感觉确实真实的,自己也俨然成为其中一位女娇娥。

仿若命中注定一般,一连几日坠入了盛唐的梦里,从此不可自拔。一连几天一直臆想,每每回到家总忍不住翻看那书,于封面处流连,翻过内容,又于封面处久久停驻。

之后我便爱上了唐诗,从一本本“肤浅”的插图读物到一部部细致的诗词赏,从骆宾王到李煜,从磅礴大气的盛唐诗,到缠绵婉转的晚唐诗。因为那本幼时好奇产生的《长安月下红袖香》,到如今家中自己爱不释手的《全唐诗》。

在那部《全唐诗》中,大唐风韵如上等琼浆,当你翻开它的刹那,那扑面而来的浓郁香甜就是让太白在迈豪间挥洒自如的状元红。是白居易的“花时同醉破春愁,醉折花枝当酒筹”。是繁复的文字与肆意畅快的交织。

后来越来越没有时间去品味诗了,的压力,甚至让我觉得,以后再没有时间,没有心境去好好看看全唐诗的精美措辞了。可当我忽然有一天翻到《春江花月夜》时,猛然发现,诗并不是徒有华丽辞藻,其中蕴含的深沉,同样凝结着古人的睿智与思考。

“以孤篇压倒全唐”并非虚传,三十六句并不代表着冗长,古曲的于耳边萦绕沉浮,远比不上原诗语调婉转口齿留香。

明月高悬,海上共潮生。即使来江边眺望的人们代代变迁,明月年年岁岁始终如一爱慕春江;即使明月永不能触及春江,但她依旧静静的将光亮往柔波上淌。时光纵荏苒,他人在江边不同的心跳,早已与皎皎月轮无关。

蓦地,醇香滴入,引出千万溪流。

那些我们以为对的,值得的,独一无二的事情,也许明天也会有别人做出同样的举动,但那并不能否认我们曾经付出的努力。也许很久以前有人在这个时候同我一样发出同样感慨,又或许很久以后有人写出了与我相同的文章,只是这些早已不重要。因为千年以前的那个人不是我,千年以后的那个人也不是我。何必担心未来是什么呢?那必是我不悔的路。

晋时,王羲之一篇《兰亭集序》提出了他的生尽欢;北宋时,欧阳修的《生查子》吟诵了今昔对比。处于他们之间的张若虚还是不悔挥洒出了《春江花月夜》,相似又如何?三篇文章俱是佳作。如若有谁瞻前顾后,迟迟不敢说出心中所想,他们的心情,如今便无人知晓。

将手探入水中,竭尽全力想把它舀起,清流仍会从指尖细缝中溜走,水永远是流逝的,但凉风却是属于你的。他人的爱恨情仇飞过,你也会变成历史中的过往云烟,可你却真真实实存在过。

我愿意同李白一样不摧眉折腰事权贵,即使将会面对惊醒谪仙的一盆凉水;我愿同杜甫一样忧心他人疾苦,即使他人欺我势单力薄,只能归来倚门自叹息。我不敢大声说,但未必我就不能做。有些事我不在意与别人做的相同或者做的不如别人优秀,我仍会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酒的味道总是让人沉醉,古人借酒壮胆,而我借诗。承载了古人智慧的诗集一如醽醁美酒,沉淀下来的琼浆,引人沉醉于浓郁之中,点滴渗透进心里,在历史长河中发酵飘香。时光蹁跹,它会与你一诉衷肠,它把那些心声揉在字句中,在你迷茫时,告诉你道路的方向……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三】

总有那么一刻,我总觉得,冥冥之中,我与写作有种奇妙的缘。写作真的不同其它,它是一种情感很丰富的东西,它是一个吞噬空虚的东西,它是一个奇怪的生物,为什么是生物?因为它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思想,有灵魂的东西,是一个阴性生物,它是一个极其细腻的女人。美文就是一个柔美的女孩,朴实的文章就是一个干练的女性,议论文就是一个思想高尚的女学者,粗犷的文章就是当之无愧的女汉子了……不管怎样,作文在我心里,就是一个鲜明,有血有肉的人,决非一张苍白的纸张。

不知道不什么,我酷爱作文,至今为止,我还记得第一次写文章是日记,写的是我家的猫。现在已过去六年了,猫早已不在,但我还记得当初这篇日记,在书桌前绞尽脑汁的样子至今历历在目。而如今,我可以洋洋洒洒几百甚至上千的文字。其实我真的没有完整地看过十本小说,我总喜欢看一些散文,诗歌之类。我发现局限的阅读对自已没有一丝好处,我开始尝试阅读各类书刊,当初其实是很难接受,但逐渐,这尝试慢慢变化,成为了一种习惯,现在什么书刊,只要有益,来者不拒。

我善于修改,我没有办法像王尔德一样把一个逗号拿捏很久,我会很仔细地读我的文章,这不是自恋,而是一种尊重。我把我最好的,呈献给读者是对老师的尊重,我认真修改自已的文章,只要不妥,重写,这不是完美主义,而是对自已的尊重,因为我是自已文章的第一读者,这也是对文字及文章本身的尊重。我一直坚守着自已立下的这一规则--修改,希望这不是一种错误。

去年底,我完成了人生的第一部小说,我且称她为“小说”,字数三万八千字,仅仅三万字,对于小说,真是太少了,应该说还很青涩,但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次,是我用心血浇灌的,它成为我迈向更高峰的起点,成为我在人生这个时期的记念,她于我,真的是一个值得用生命珍藏的珍宝。

“浅文学,心深处”,是我文章中的一句话,写作,写作,作文,写心,有时,我口说不了我心,但我手一定能写我心!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四】

刚真是有点儿小兴奋,呵呵小妮子电话那头也是掩不住的期待。当然不好意思说有多么激情澎湃,热血沸腾,但着实是高兴了一把,为你的一些结束、和一些新开始而兴奋。

确实,有些东西走近过你,但却没有像现在这么的近过。

总结五个字儿,缘近,份已随。

接着往下看吧。

从计划中去掉了大部分安排,她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去了趟上海。

当然这不是第一次见面,立夏已经半个多月了,进入了另一个节气,上海的天气也早已变的热起来,当他们再次见到对方时,相视一笑,各自示意对方的上衣,呵呵,不约而同地穿了简洁的白色短T。

晚上他们一起吃的晚饭,算是远道而来吧,有朋友能一起聚是件幸福的事儿,也为了让她更自在,他建议她叫来大学同寝的好友。氛围很是轻松的样子,四个人自在的聊天,像在热的天气里,同时又感受到黄浦江畔吹来的凉风儿。总之,到现在,一切看起来终于都对了。

在回去的路上,他送她上的车,最后一次回眸,印染着一路相处的喜悦。这一刻一路往回,回想餐间聊起的那些细节,在旁人看来,算是一种生拉硬扯的拼凑,似乎有些刻意;但转念一想,一切又都显得那么机缘巧合,尽管在这之前始终差了那么一段或长或短的距离,而现在,一些在结束、一些已经开始。

之前她有去过几次大学同学在上海的家,住宿过一些日子,就在那个小区,就在同学家对面的那栋楼里,他已经租住在那边。也许,某个周末的清晨,他们都有倚窗而靠、凝望前方的时刻;也许,某个下午,他们又同时进出过那个小区的大门……

这一次到的时候,她提前去了好友的家,叙旧和某种期待,让此行变得满满当当。早9点多他电话过来,确认她到了没有、在哪一处接她。而她这才告诉他自己是前一晚就到了的,住在了朋友的家里。他说过去接她,问她具体地址时,他抑制不住兴奋的说,自己之前去过那边,已经熟悉。

原来,同学家搬家了,住进了现在的新小区,而他中间也换过房子,恰恰也来这边看过房,又恰恰还是在对面,只是这一次他没住下而已!

虽然他们的相识源于他人的介绍,但第一次见面后,她得知他们其实在同一个小学、初中完成学业,只是因为入学年龄的相差,他们每次都是一个初来报道,一个毕业离校,尽管那时候懵懂未知。虽然,有些像电影《向左走,向右走》的桥段,但总觉得,他们那时候的缘就初现了端倪,只是份还没到来的迹象。若干年后,冥冥之中这缘竟被指引着,指引着走到一起。现如今,他们一次次见面,一个个电话,一次次相谈,才发现彼此都很有FEEL,一切都对了!

这就所谓的缘分吧,缘近过,份已随。

作文酒的作者是哪里人【五】

“落红不是无情物”一直以来,在人们的心中,认为落叶都不是无情物,她向来都是乖乖地投入土地的怀抱,与泥土融为一体——更好地滋润树妈妈。

但是现在,她犹豫了。因为树妈妈周围的土地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润。随着人类生活质量的提高,土地便无可奈何地接受了许多新来的不速之客:塑料袋、可乐瓶、包装纸,还有镉、汞、铅等重金属物质。这些坏家伙的到来,彻底破坏了土地原本的结构。现在的土地又干又硬,不仅如此,土地夹杂着许多的有害物质,就是导致树妈妈的体质变差的原因。而且已经见不到小花小草的美丽的身影了。

土地的'不幸,土地的悲哀,土地的无奈,落叶能够体会,同样感到无比心痛。但她却无能为力,她不想再去执行自己的使命,她想离开。但她舍不得养育她的树妈妈,树妈妈好瘦好苍老,她静静地凝望着,凝望着。就在这时,一个塑料瓶毫不客气地砸在了她身上,把她砸得整个身子趴在了地上。于是她一狠心便随着风飞向远方了……

她飘呀飘,她看见的都是一座座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一条条来来往往的道路。她只想找寻一方净土,一个本该只属于她自己的净土!

她飘了好久,最后,她来到了沙漠。望着无边无际的沙漠,她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沙漠原来的容貌:一片片茂密的森林,一朵朵鲜艳的花朵,还有孕育这一切的黝黑的土地,那土地还散发着淡绿色的清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但是,她不得不面对现实——现在只剩下无数颗的沙粒。没有一点生气,有的只是枯燥,只是乏味。她沉思了片刻,一头栽进了沙漠里……

哪里才是落叶的归宿?是土地,还是沙漠?如果人类不及时地珍惜土地,保护土地,那么人类的归宿终将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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