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小姐我有三个闺蜜:大大的眼睛,齐刘海,短头发,这就是大姐——卢思彤;斜刘海,长头发,这就是二姐——吕晓雨;最后一位可是关键人物哦!中长的清面挂汤发,十分萌范儿,性感的嘴唇配上晶莹的唇彩简直是“夜店女王”嘛!她从学前班就和我一直同桌到现在,她就是排行老三的林大小姐——林郁茵。
我们的大姐卢思彤可是班上的“第一学霸”:语文她第一,英语她第一,数学还是她第一,我们三的“补习工作”全靠她;二姐吕晓雨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这里那里,她一点,组长立马去做事;咱们林大小姐语文比我强,数学在我之下,英语和我不相上下。郁茵她很时髦,很会打扮。她每天上下午的衣着都不一样:上午牛仔背心配超短裙,下午薄衬衫配瘦身牛仔裤,晚上长裙和袖套。
想知道我们是怎样认识的吗?——我们是不“打”不相识啊:我和郁茵像平常一样上学,突然,学习委员晓雨带着思彤冲到了我和郁茵面前:“林郁茵,李佳蔓,老师说你们的成绩下降了,我们互相补习功课!”本来晓雨这话是惹不了我和郁茵的,但是她那态度和语气使我和郁茵十分上火。“补习就补习呗,你干嘛那样说话!”郁茵爆发了,连平时温和的我都生气了,别说“夜店女王”郁茵了!晓雨也毫不示弱:“怎么啦怎么啦,我是奉老师之命而来的,又不是我们自愿的!”郁茵撸撸袖子,准备干上一架时,大姐思彤先站出来求和平:“是我们不对,我和晓雨给你们道歉,其实晓雨平时是不会发火的,是因为今天我们要回家拿教学道具才这样的!那个……今天放学后有空吗?去我家补习吧。晓雨帮佳蔓补习语文,佳蔓帮晓雨补数学;我帮郁茵补习语文就行了,数学还不用到补习的地步。”因为思彤的“劝和平”郁茵也不再生气了:“好吧,看在你们知错就改就不跟你们计较了,以后还请多多关照喽!”郁茵友好的伸出手,我也跟着伸出了手,思彤和晓雨牵起我们的手荡了几下……就这样在补习的过程中我们四人的关系越来越好,也就成了闺蜜。
我的闺蜜就是如此,我们永远都不会忘记对方,永远,永远。
虽然我们只是在这小小的黑山玩的,但也玩的非常高兴,也留下了我们曾经的笑容和美好的回忆。这一天是我闺蜜的生日,我们一共六个人去一起玩的,但这里面我只有和她是最好的,我们俩从小学就一起上学,直到上二中时我们分开了,但我们也能见面,感情一天天的更好,似乎感情更加牢固。中考结束了,她考上了黑山四高中,而我没考上要去黑山职高。命运捉弄,我们又没能够在一起。因为她过生日,所以我们六个聚在一起。我们曾经在一起哭过,笑过,还记得我们一起喝咖啡的时候,只有我自己第一次喝过,那时对我而言我是开心。我们饿时我们一起吃的麻辣烫,我们又去南湖玩。玩累了,我们我们买了一个生日蛋糕。我们吃着吃的,脸上藏不住的笑,唱着歌,别提有多高兴了。
我们想多留恋这一幕,因为我们知道下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地点又是哪,会不会六个人来全。最美好的时光,也有结束的时候,我们无法掌控时间的逝去。时光轻轻,我们各自的分开了,我们彼此都期待,下一次见面的日子,心存不舍。我们说好了,不管以后在哪里我们都是最好的朋友,最好的姐妹。我们期待,下一次见面的到来。我真希望在以后的日子,她们会越来越开心,期待她们,学业有成的那一天。
书,好似一杯暖暖的热茶,抚慰着我的心灵,又好似我的闺蜜,在与我共同地面对生活。
之前,生活对于我而言,就如同一杯平淡无味的白开水。可书就像一块冰糖一样,为这杯“白开水”增添了滋味,使它变得甜蜜又温暖。书,对于我的生活,就像一位不会说话的闺蜜。
我自小就酷爱读书,不怎么喜欢在外面乱跑,总是在自己的卧室里静静地看书。
记得有一天下午,我又独自一个人在卧室里待着,不知道应该做些什么,看看墙角堆放着的玩具,觉得没有兴趣。这时,我的目光却被旁边的书架吸引住了,我走过去,从中抽取了一本沈石溪写的《狼王梦》。
我打开后,一下子就被书里的故事情节迷住了,感觉里面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就像在眼前一样。当它们悲伤时,我也觉得眼睛好像湿润了;当它们欢喜时,我也发自内心地为它们感到高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却根本感觉不到。等我一口气把这本书全看完,一伸自己已有些僵硬的腰,才发现窗外已是黄昏了。
书,你永远是我的闺蜜,此时此刻,我也明白了冰心奶奶的话:“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深刻道理。
有一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闺蜜。它超出了单纯的友谊。友情浓厚后,便到了“闺蜜”的境界。每个女生都有自己藏在心底最真挚的一份友情。我的第一个闺蜜是在学前班认识的。
我们一起生病;一起将以前的家长签字剪下粘到考砸了的卷子上;一起观察院子角落里的新叶;一起凑钱买奶昔喝;一起保护别的女生免受男生欺负。
她总是扎着两个直立的小辫子。刘海稀稀疏疏的排列在高高的额头上。几颗小痣调皮地立足于她略带樱桃红色的双颊上。她一笑,左边的酒窝便立刻现了形。两颗大板牙让人觉得她老实。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正看着未及格的听写本。我盯着听写本有些发呆,突然,从肩头不知谁递来了一根波板糖。我转过头去,看到她在对着我笑。露出了一颗正探头探脑的小虎牙。也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波板糖塞入了我的手中,说:“糖是甜的,吃了它,你的心也就甜了。”我被她的想法逗笑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现在想想,当初竟因一根棒棒糖和她成为了朋友,现在想起,竟有些还念小时候的童真。
勿忘我,嫩小却无香。若说出一种花与她相符,那我必定会说“勿忘我”。它有一种独具的质朴素雅的感觉,总带给人淡淡的幽香。她与我都只想要朴素而不单调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的小发现,惊喜之余也会思索与我们对生活的思考。
六年前,我们分别。但我们坚信,我们会再见。可当我回去寻找她时,他家已人去楼空。我仿佛被抽光了精力,向着我们小时经常玩耍的地方走去。是我们相遇的季节,夏日的骄阳将我的额头晒得火辣辣地疼。我想哭,却没有力气。我多么希望这时背后会伸出一根棒棒糖,还会有她。我舍不得,但是却就这样无情与她再见。
或许,我们会在另一个角落遇见。那时,我会拿出一枚糖,递给她,就如,她给我时一样。我会笑着说;
“喂,我要你当我的\'闺蜜。”你一定会笑着答应的,对吧。
有一次,我们跟着爸爸妈妈一大群朋友相聚在岳麓山。刚到山脚下,就有两道悦耳的女声回响在山谷:“妞儿,好久不见啊!”“果果,我来啦!”如此有穿透力的声音把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在上山的路上,男孩子们风一样地跑远了,我们则边走边聊地跟随着“大部队”前行。这些大人们走路用“蜗速”来形容一点儿也不夸张,我和果果终于按捺不住女汉子的作风了,我们对视一眼,便像两只离弦之箭飞了出去。两人的黑发犹如两面旗帜,随风摆动,昭示着我们的灵活与速度,连男孩子们都被我们超越了!不一会儿,我们就到了山顶,回头望去,山路上一个人影儿都没有。果果瞪大了眼睛问我“那一群蜗牛呢?”“都被我们甩了吧!”“这么说我们是第一名啰!”果果一蹦三尺高,又兴奋地搂着我转圈圈,我都被她的热情“烧”着了,跟着又蹦又跳。
果果热情细致而又调皮,很多事情我们都心有灵犀,这样的好朋友打着灯笼都不容易找到,真感谢老天爷给了我一位甜心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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