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作文种小葱(小学作文种植小葱)

小学作文种小葱(小学作文种植小葱)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26 22:01:36
小学作文种小葱(小学作文种植小葱)

小学作文种小葱【一】

小猫听到小松鼠说:“花生种下后,可以结出许许多多的花生”。于是小猫告别小松鼠,跑回家里拿出了几条肥肥胖胖的鱼埋在了地里,浇了一些水后就回家睡觉了,一天,一周,一个月……它看见鱼还没发芽,于是小猫跑到小松鼠那儿说:“既然你的花生能发芽,那我的小鱼怎么不发芽呢”?小松鼠听了哈哈大笑起来,它说:“鱼是生活在水里的”。小猫听了恍然大悟。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情要认真想一想才能做,不然会做出荒唐滑稽的傻事来,我们可千万不要向小猫学习呀!

小学作文种小葱【二】

一天,小葱哥哥上街买生活必需品,他看到了皇榜,心想;“我不可以将小葱姑娘的终身幸福让给一个白菜王子,我们走着瞧!”他告诉了父母小葱姑娘绣球招亲的事,父母答应了他,前去抢绣球。可是,又有一个难题来了,去抢绣球的必须是皇亲国戚,但是贫民只能拿到“入席卡”皆可入内。小葱小哥没了办法,招亲的前一天晚上,他决定实在不行就硬闯大门。

第二天早上,来抢绣球的人源源不断。小葱哥哥被困在门外,小葱小姐的姐姐和支持她,就让自己的丈夫想办法到侍卫手中拿一张卡,交于小葱哥哥。就这样,他顺利来到了招亲下边。小葱姑娘对对他笑了笑,将绣球扔在了洋葱小哥的手上,许多人都去抢小葱哥哥的绣球,但是他们不会武功,根本没法子。当相亲结束以后,小葱姑娘拉着小葱哥哥的手,来到父母面前,他的`父母们说;“你的家境并不好,我才不让自己的女儿受此大辱,这桩亲事我们这边不同意!你拿着10两银子快走吧!”小葱哥哥忍无可忍,拿出令牌,原来小葱哥哥是邻国的蔬菜王国王子,身份和白菜王子平等。国王见了令牌连忙,因为自他的蔬菜王国成立以来,都是邻国的国王鼎力相助!他们呢立马变脸,答应了亲事。

从此以后,小葱小姐和小葱哥哥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小学作文种小葱【三】

农民伯伯把玉米种在地里,到了秋天,收了很多玉米。农民伯伯把花生种在地里,到了秋天,花生也熟了。小猫看见了,就把小鱼种在地里,它想:到了秋天,一定会把小鱼也种熟的。

到了秋天,小猫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去收鱼。嘴里说:“今天一定会吃得饱啦。”到了地里,小猫看见了这些种在地里的.小鱼死了,骨头都腐烂了,也都爬满了很多的虫子,小猫伤心地哭了。小猫明白了植物是能种的,动物是不能种的。

小猫先去市场买了一群鱼,然后把小鱼放在鱼缸里,天天给小鱼喂食,小鱼也慢慢地长大。小猫就天天可吃到小鱼了。

 

小学作文种小葱【四】

我还未眠,望着这只金色毛发的小狗,我不禁打了个寒颤,后背上也早已汗流狭背。不!我心中呐喊道,要知道,我可是十分怕狗的。哪怕是巴掌大的狗,我也逃之夭夭,面对着这大狗。心中不免有些拒绝。

一开始,我比较排斥,它跑过来,我躲过去,它要来蹭我,我也用脚将它踢开。渐渐地,我发现,自己既然喜欢上了它,它在我心里,如同从大怪兽成了小萌宠。

从此,金毛,这是我给它取的名字,它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从原来阴森的角落搬到了温暖舒适的小窝;从孤零零到一整天都有人陪金毛幸福地玩耍。

这天,阳光明亮,空气格外清新,我带上金毛去公园里玩,一路上,我觉得自己多洋气多帅气,还有个萌宠在我身边徘徊。

到了公园,我似乎觉得所有眼睛都聚集在我身上。

我从兜里掏出飞盘,向前一步,对准远方。并让金毛准备,突然,我将飞盘飞了出去。好比黄金飞贼一般,金毛则好似找球手,后脚用力一蹬,腿上肌肉霎时间隆起,四肢有规律地前后摆动着,飞速向前奔去,朝着飞盘坠落的地方奔去,很快,便不见了踪影。

我费力地向前眺望着,恨不得长了三只眼睛,很是担心,忽然,耳边传来一阵熟悉的犬吠,我抬头一看,果然,是金毛!只见它嘴中叼了一个飞盘,好似运动场上获得金牌的运动员。风,随意地刮过,吹乱了它细腻的绒毛,气喘吁吁,胸脯也有规律地一上一下地起伏起,

我蹲下身,凑到金毛的脸旁,用脸去抚摸它软密的毛。我站起身,金毛用脑袋蹭着我的腿,将飞盘放在我的脚边

夕阳西下,天边留下一抹残存的晚霞。霞光下,一个人与一条狗并肩,踏在平凡之路上,慢慢地,走向远方。

小学作文种小葱【五】

还没长出芽的时候我很担心,不知道我能不能成功。第二天,绿豆长出了点小芽,我很高兴。今天,我看见绿豆长得那么高,足有两寸长,还长出一些小叶子。

我觉得很奇怪,豆芽怎么也会有叶子呢?它长大了会不会结果子呢?会不会又长出许多绿豆呢?现在我又很担心,小豆芽太多了,会漫出来,看来我得拿个大东西装它们了,让它们好好地长大。

下午,我和从外婆家回来,发现两天不见,我的`绿豆芽又长高了许多,我量了一下,差不多有26厘米长呢!我比较了一下,随着豆芽越长越长,绿豆越变越小,慢慢地绿豆就渐渐消失了,只剩下白嫩的豆芽和浅绿色的小叶子。

小学作文种小葱【六】

我今天买了一只精致的手表,它是我最爱的天蓝色。它是我用十元买来的,虽说不贵。但对我来说却是最珍贵的,看起来还不错。精致的做工,液晶的屏幕和那条革制的带子。

放完学,我和熟悉的老同学一起走。走到我经常去的小卖部时,我停下了脚步,我准备去那里看看。攥着手里的十元钱。我走进去,看到的是一大堆好看的文具、铅笔和各种各样的玩具。

忽然,我的目光落在那个手表上,虽然旁边有我也想要的手表,也比我看的那个精致。但我还是把那个手表买了下来,因为我喜欢它!也不知为什么,我着了魔一样的喜欢我刚刚买来的手表。我都开始啵吧的亲上了它。

我一定要爱护它,不会像我以前的手表一样,经常落在哪、丢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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