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国际经济法教学本身蕴含的多元法律文化语境也日益明显,其跨文化传播特质也愈发凸显和普遍化。因此,在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必须将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本身的跨国性和国际性决定了国际经贸规则不同于国内法那样具有绝对的强制力。国际经贸规则的有效性取决于不同国家当事人对不同法律的选择和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对于要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当事人而言,首先必须深刻理解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适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而国际经济活动本身只有实现当事人共赢才能不断发展,因此,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选择也需要实现共赢。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将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重要价值取向。同时,国际经济法的“弱法性”也决定了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法律只是当事人最后的救济手段,却不是最好的手段,平等协商与适当妥协才是解决国际经贸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要最有效地保护本方当事人利益,就必须在熟练掌握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跨文化交流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共赢。在这种价值取向指导下,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学生除了需要做到对本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传承之外,还得具有自觉的国际意识,对世界各国的相关国际贸易、金融等法律知识都应了如指掌,对多元化的法律文化都能恰当理解和认识。
1.多元法律文化的.冲突与整合是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逻辑起点
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本身蕴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语境。在这一语境中,国际经贸活动的游戏规则表现为多种多样的形式。由于国际经济法主要属于任意法,当事人如何选择适用法律将直接决定国际经贸纠纷的发展走向。而各国的法律规则以及各国各地区的国际贸易惯例存在着巨大的差异性,上述差异与不同构成了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逻辑起点。要增强国际经济法的教学效果,使学生对国际经济法课程形成全面、综合的认识,就必须在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首先强调国际经济法本身蕴含的多元法律文化以及彼此间的冲突,再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去发现和体验、整合多元法律文化,容忍差异性对于国际经济活动的发生和发展所具有的重要意义,为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打下坚实的基础。
2.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要渗透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
国际经济法所具有的鲜明的国际性和任意性决定了国际经济法课程本身贯穿了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当事人跨文化交流的过程,因此,对于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教学而言,就必须将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培养作为其教学的核心目标,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必须建立在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基础之上。具体而言,在国际经济法的教学过程中,要围绕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通过各种教学法的综合应用,提高学生对跨文化交流能力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通过案例、问答、角色扮演和辩论等方式,让学生在与实际相似的情景中逐渐、认知和运用跨文化交流能力,从而为国际经济活动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要以学生的批判性跨文化思维能力培养为主要内容
各个国家和地区由于政治、经济和文化水平以及价值观等的不同,使得本国或本地区跨文化法学教育的内容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形式,向多元化的方向发展。就我国的国际经济法教学而言,学生跨文化能力的培养应以认识能力中的批判性思维能力为主。批判性思维能力在人类的认知过程中常起着举足轻重之作用,以此为媒介,方能祛魅存真,抵达理性之光明彼岸。而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离不开教育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加强批判性思维能力的培养具有更积极和更重要的作用。在全球化进程中,信息技术革命和资本的全球性流动为文化信息的广泛而迅速的传播提供了载体、工具和渠道,而每一条纷繁复杂的信息背后必然隐含着一定的意识形态、价值取向。如何对上述纷繁复杂的信息做出分析、比较和取舍,取决于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当事人是否具备严谨的批判性跨文化思维能力。有了批判性跨文化思维的能力,学生方能正确而全面地分析、理解这些信息所包含的不同民族文化,把握本民族文化与异民族文化的异同,并能在比较的基础上选择学习或者舍弃异民族文化,或其某些成分,从而促进跨文化实践走向理性,实现国际经贸活动的共赢。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当中,但对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掌握却相对滞后。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各大学、研究所都开设了国际经济法课程,但由于该课程内容的庞杂性和学科的交叉性以及极强的实践性和鲜明的国际性,使得我国在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往往差强人意。
实际上,国际经济法教学不同于其他国内法法学学科教学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本身蕴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语境。由于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当事人开展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时的行为规范,因此,国际经济法本身就包含了不同国家基于地理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民众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文化和宗教传统等因素产生的不同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在当今全球化时代, 不同类型的法律文化之间因经济上的一体性而不断进行交流、沟通、碰撞、竞争、排斥、渗透、融合,多元法律文化之间的接触与互动也越来越频繁、广泛和深入。尽管经济全球化浪潮带来了法律的国际化趋向,即法律的“非国家化”,也就是通过缔结全球的多边贸易协定来统一国际经贸游戏规则,但各国法律文化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经济法律的国际化始终是有限的。
在上述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动中,西方法律文化又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长时间,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演变和发展,西方法律文化已创造出了一整套能够有力支持市场经济、工业文明、民主政治发展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而这些内容是很难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或其他法律文化中发展出来的。因此,我国的学生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相关规则时,往往因为缺乏文化背景而对相关规则不能透彻理解,并将之应用于国际经贸实践。
《多元智能》是一本心灵洗涤的书籍。《多元智能》是美国哈佛大学心理教授加德纳提出的。这本书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人人都是天才的说法!
通过读《多元智能》这本书我知道了智能包括:语言文字智能、数理逻辑智能、视觉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旋律智能、人际关系智能。长期以来,家长和老师都把注意力过多地集中在了提高学生的成绩上了,只拿孩子的学习成绩好坏来衡量优劣的唯一标准,主要相信纸笔测试的结果,事实上,这很难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至于出现了差生,美其名日:后进生或落后生。任课老师对他们“另眼相看”。但我认为“是金子总会发光,东方不亮西方亮的”。从多元智能理论来看,我们老师和家长认为的“差生”只是在语言智能和数理逻辑智能方面表现不够好,但其他方面并不代表也不出色。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学生都是优秀的,不存在差学生和好学生,不存在智能水平高低问题,只存在智能类型或学习类型差异的问题。
另一方面学生也早已习惯用成绩好坏来给自己定位,成绩好就是好学生,就像做什么都行的能手,而成绩差就干什么都不行,这样便形成了两极分化的现象,成绩好的,自信,全面发展,成绩差的,自卑,全面落后。原本有些成绩不好的学生本身有一些特长,譬如唱歌很动听,但因为成绩不好,所以不敢在很多人的场合展现自己,因此埋没了自己的优点。
作为教师,不能用学生的成绩来衡量他们的程度,更不用能教棍打他,小学教育不仅要完成为学生今后各方面发展打基础的任务,而且应该着重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多元智能。因此,教师应该对每个学生都平等相待。而我们看待学生,也应由以关注“你的智商有多高”,转为关注“你的智能类型是什么”。一个学生的智商可以测试,但一个学生的智能是不能通过笔来做文章的。
多元智能理论告诉我们,每一个学生都是有潜力的,天生不存在“差生”。学生中不是缺少天才,而是缺少发现。根据多元智能理论,学生有“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差异。因此,教学目标的设计,就要对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要求,而不是每个人都达到一样的目标。只有了解学生,了解学生在“知识”、“能力”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上的差异,才能制定“存异”的教学目标。
传统上了解学生,主要相信纸笔测试的结果,事实上,这很难了解学生的真实情况,尤其是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多元智能理论的研究者已经为我们提供了很多了解学生智能状况的方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观察,要观察学生真实的表现,要注意学生在课堂中的“非常表现”,要注意学生在课外做什么。多元智能理论给我们认识这个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小学教育不仅要完成为学生今后各方面发展打基础的任务,而且也应该尊重同学的智能。
在每个小学里,不分差学生和好学生,好学生有智能,差学生也有。看一个人的好坏,不能看成绩,而是看每个学生的专长。
读了《多元智能理论》一书,使我对这一先进理论有了初步了解。懂得了人至少同时具有八种智能:语言智能、逻辑——数学智能、空间智能、身体运动智能、音乐智能、人际智能、自我认识智能及自然观察智能。这八种智能的不同组合及表现构成了每个人不同的智能结构。有的人某种智能表现非常突出,而大多数人的很多潜在的智能有待于我们教师和他自己去认识、挖掘、开发。这就对我们今后的教学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即如何在教学中扬学生所长、补学生所短,充分搭建学生多元化和个性化的发展平台?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我认为应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家庭作业完成主体多元化
当前许多教师在布置家庭作业时,都要生独立完成,这样固然能够培养学生们的独立思考和运算的能力,但是却与新课标当中合作探究精神和能力的培养不相符合。在实际当中,由于学生家庭住址之间的距离,教师如果安排固定的学生合作完成家庭作业会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教师就可以考虑到学生与老师之间、学生与家长之间以及学生们与其日常活动伙伴或者是住址较近的同学完成家庭作业的交流与互动。在这个过程当中,不仅能够培养学生们合作探究的能力,还能够使他们了解到更加多元化的思维。
(二)家庭作业完成水平多元化
在家庭作业当中,基础知识和模仿性作业内容的完成需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单一的家庭作业内容不仅与学生自我发展和个性化需求不相符合,而且从学生认知发展所处的阶段来看,也是不利的。因而教师在对家庭作业进行设计时,需要将基础性的练习内容与探究性的家庭作业相结合,这样不仅能够培养学生们的发散思维和能力,还能够锻炼他们的创新意识。比如在学习《平移、旋转和轴对称》的时候,小学生们并没有足够抽象思维的能力,单纯纸面作业的完成可能会使学生对此三种操作更为混淆。因而教师可以布置具有操作性的家庭作业,让学生课后进行平移、旋转和轴对称图形转换的操作,在此过程当中寻找到更加符合他们认知水平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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