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旧时的爆米花!随着大都市的现在化,土制的爆米花渐渐成为了古董。制作爆米花的老人,坐在小板凳上,他轻轻摇动手柄,然后"咚一声,如五打雷轰般的巨响,美味的爆米花就新鲜出炉啦!小朋友们一拥而上,一把抓把爆米花塞进嘴里,洋溢了收获的笑容。面对香喷喷的小吃,谁不动心呀!
我们就这样度过了这短暂而又充满意义的一天!同样的,这次秋游,在我们小学时代的回忆中,也留下难忘,而又充满色彩的一幕!
记得我们是通过滑冰认识的吧。记得是06年的春节。虽然是冬天,但是有了你,心里泛起了一丝幸福的温度。你说过,我是你最好的朋友。那时的我,只把你当成了普通的“小毛头”,你说那句话的时候,我突然感到——这是一种多么不公平的友谊……
从那以后,我也把自己的秘密、快乐,和忧愁拿出来和你分享。因为你就住在楼下,所以我们,成了最知心的朋友。
小鸟懂得了许多事,和爸爸妈妈在一起,它知道,自己很满足。它喜欢这个家,它爱这个家。
我们,经过了一段很快乐的时光——至少是我这样认为。
还记得我们一起去买QB,我们一起充上去,显示“成功”的字样时,我们心里有无法表达的喜悦。虽然这些我们很容易做到,但是在一起做还是很兴奋。
还记得陪你去买碟片,我们一张张找过来,又一张张找过去。在一起的感觉,很温暖。
还记得那天,我们穿着滑轮鞋,说是要去你的学校,后来找了半天找不到,失落是难免的,可是过程才是真正值得珍藏的。在一起的感觉,也许很累,但并不乏味。
小鸟一天天长大了,是该自己独立的时候了。虽然对这个温馨的家有一刹那的不舍,但它还是决定要离开父母自己生活。小鸟飞走了,或许应该说是“长大的`小鸟”?可是无论它长多大,在父母眼中,它永远是孩子。
当我告诉你我要走的时候,你眼神里的失望我永远也忘不掉。可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以为我们再也见不到了。那时我才知道,你已经成了我不能失去的朋友。
你陪我去选礼物,我挑了一个许愿瓶。我希望,在这个许愿瓶里,我能找到你的影子。
水面上,有着小鸟嬉戏的印记。它的父母,有时也会很想它。或许是心灵感应?它虽然在外面已经有了自己的朋友圈,但还是会经常回家来看看,那个曾经承载了自己的梦想的家,那个永远温馨的家。
最近,我读了一本好书,叫《我们一起走,迪克》。这本书讲述了一只狗的遭遇,使我受益匪浅。
本文主要讲了名叫一位阿炯的盲童收养了一只外表丑陋、但内心纯洁的狗——迪克。但是迪克惹了祸,继母开始欺负银阿炯,逼迫阿炯***死迪克。但阿炯早已将迪克看做朋友对待,他们独自踏上了寻找阿炯亲生母亲的路程。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但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度过了难关。最令我感动的是迪克在小主人生病的时候,全然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毅然选择了给别人当拳击陪练,挣钱给小主人看病。而它却被打得鼻青脸肿,差一点丢掉性命。在阿炯生命垂危时刻,阿炯的妈妈终于认阿炯了,把阿炯送到了医院。因此,阿炯与迪克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这本书教育了我:人不可貌相。不要以别人长的丑就不和别人交往,我们要看别人的优点。
《我们一起走,迪克》是沈石溪的作品,我非常喜欢看,是沈石溪的代表作。
《我们一起走,迪克》主要讲的是一个农村小伙子阿炯因为妈妈离开了他而非常的伤心,把眼给哭瞎了,后来遇见了一只名叫迪克的狗,这只狗虽然是贵族血统但是却非常的难看,阿炯决定让迪克做他的导盲犬,之后,迪克就帮助阿炯走路,为他清扫障碍。阿炯的爸爸喜欢喝酒,喝完酒后总是殴打阿炯,他实在受不了了,就决定寻找妈妈,当找到妈妈时,她却不敢认阿炯,便让他到戏团里演出,不过几场演出,阿炯就出名了,可是迪克因为太丑,而被关进厨房的大院里,不能出来,有一只白色狮子狗代替他的位置,阿炯非常伤心,便和迪克一起闯荡江湖了……
看完这本书,我被阿炯在心里矛盾时能选择正确的方向感到高兴,也为迪克对主人的忠诚而在心中的迪克肃然起敬,在生活中,我们既要像阿炯一样不被迷失方向,也要向迪克一样不欺骗别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走在幽静的小巷,穿过古色古香石头拱桥,来到了庄严的民居门口。映入眼帘的是两个石头大狮子,眼中充满了仇恨,显出恐怖的气势。走进大厅,有一扇屏风,屏风有着一幅让人细细品味的山水画。在屏风后面,有一个桃红色的大圆桌,供8个人一起在这里聚餐,其乐融融,共享家庭的欢乐。跟随着好奇心,我继续往下走,看见了一扇特别奇怪的墙。长的凹凸不平,摸上去非常的刺手。我心中产生了大大的疑问:这长相如此奇怪的墙是什么墙呢?哦,原来这是独特实用的蚝壳墙。因为广州依山靠水,村民们就地取材,用蚝壳来建房或建围墙。是呀,广州的特色建筑真是中华精粹啊!
一本好书会深深的感动一个人的心灵,一本好书会造就一个人;一本好书会把人带入一个包涵丰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读了这样一本好书,它就是沈石溪动物小说《我们一起走,迪克》。
这本书把我带入了充满丰富情感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有一只被遗弃的丑狗,他无家可归,也没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见了在茶馆里卖唱的盲少年,从此开始了导盲犬的生涯。他们历尽千辛万苦从丽江来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别已久的阿妈。可是,在那里他们生活的并不快乐。于是,盲少年阿炯与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们带着彼此永恒的爱走向光明,走向属于他们的地方……
这本书打动了我的内心深处,当你细读这本书时,会产生怜悯之心。当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剥夺了卖唱的权力时,你会为阿炯打抱不平。凭什么把阿炯赶出茶馆?人们就是爱喜新厌旧,更何况阿炯是一个年满十四岁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将他赶出茶馆?阿炯挣这么一点钱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气又可恨!看到这里我会感觉到阿炯是一个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赏迪克,我觉得它是一条帅气而又美丽的猎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这个晦气的词语,看到的总是它老实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导盲犬。迪克深爱着它的小主人,它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爱的红娜;为了小主人它宁愿在街头卖艺;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这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值得人称赞的好狗,一条可以把主人照顾的无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们就这样带着永恒的爱离开了,他们将带着爱走向一个光明的世界!一个属于他们的地方!
啊!让爱走向光明吧!
最近,读了一本沈石溪的书,它让我久久回味,它就是《我们一起走,迪克》。
《我们一起走迪克》讲述的是一只丑陋不堪的小狗,在断奶后被主人遗弃,他想另寻他主,结果许多人都厌恶它,最后被善良的盲童少年阿烔收养,当起了导盲犬。阿炯的父亲是个酒鬼,继母胖菊也对他不好。阿炯在茶馆拉琴,可是好景不长,骆老板购买了一架崭新的录音机,录音机可以播时髦的歌。便让阿烔另寻发财的路。迪克看到主人伤心,火冒三丈,把录音机撞倒了。闯祸之后,他们两个和迪克的伴侣红娜,踏上了去昆明找阿妈的旅程。他们要穿过荒无人烟的雪山死林,还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可以到达昆明。在途中红娜想趁迪克不在,把阿烔咬死,结果被迪克发现,最后迪克不得已把红娜咬死了。他们又帮昆明地质勘探队捡回了矿物,在昆明地质勘探队的帮助下来到了豆腐营。他们以在街头为生。在生病之后,被好心的阿姨和宋经理一家收留。迪克为了给阿烔赚钱在外面靠乞讨赚钱,还在公园里当武术陪练,险些丧命。阿烔病好之后写了一首二胡曲,被宋经理发现,阿烔因此曲成名,而宋经理却把迪克关了起来,让一只白狮狗代替迪克,在观众面前表演。不经意间知道了那位好心的阿姨就是他的阿妈。他们在经历了千辛万苦之后,阿烔放弃了在这里的好生活,带着迪克远走高飞。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被他们之间的友谊感动了。迪克虽然是一只丑陋的小狗,但是迪克却对主人很忠诚,阿炯也对迪克体贴入微。这本书使我懂得了朋友之间要忠诚,这样才可以建立美好的友谊。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我们一起走,迪克》,真正看懂了动物与人之间的深情厚爱。我体会到了,一种悠扬的快感和一种沁凉的悲感共同交织在我的心中。
那个感觉令人心潮澎涌,那个感觉令人思绪纷繁。一本书一页纸,倾注着太多太多的真情,倾注了太多太多的心血,那一个个小精灵般的方块字中,透出一个感人至深的画面,是多么引人入胜啊!
这本书写的并不华丽,却很朴实。充满了真情实感。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中,充满了令人冲动的,吸引读书者的片段,看了这些,没人不会情不自禁的向下翻。
读完第一个故事,我仿佛置身狗窝,眼睁睁看着丑狗被主人带走,扔掉。还有钱老瞎和小盲人,我深深的被老盲人折服了,他让小盲人躲开,寻找那根本不存在的树,自己却葬身火海。
再看丑狗惹祸时,为了不让小主人挨打宁愿被发现,还有小盲人和丑狗去找阿妈的情景,至今还历历在目,过雪山,乞讨、还当练拳的工具,这是多么忠心和勇敢,这是多么有血有肉啊!
你瞧丑狗被关的片段,令人愤慨,明明丑狗立下功却要让别人来代替。小盲人没说错,人就是这样,一点外在的美就能盖住许多内在的丑,真是糊涂极了,连最简单的思维判断都会忘掉。
虽然结局不是好的,却最人深思,我知道了,动物是重情感的,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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