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恩是什么呢?感恩就是一个人养育了另一个人,被养育的那个人要对养育他的那个人报答,这就是感恩。
每个人既要养育别人,又要被人报答,正所谓一份付出,一份回报。就像小鸟妈妈每天喂虫子给它的小鸟们吃,后来,小鸟长大了,而小鸟妈妈却一天比一天苍老,甚至不能照顾小鸟了。这时,小鸟就要开始给小鸟妈妈捉虫子喂虫子了,这就是感恩的一部份。人的生活也一样,比如爸爸妈妈养育了自己,把好吃好喝的东西留给了自己,自己却舍不得吃,过着简朴的生活。人总是要老的,到了爸爸妈妈年龄大了的时候,和爸爸妈妈不能照顾自己和我们时,我们就已经长大了。要学会帮大人做点家务事,少提些像小时候那种无理的要求,还要多关心关心自己的父母,多和他们谈谈心。这样就能让他们感到温暖了。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恩了。
但感恩不光是靠嘴说的,还要拿出实际行动来。为了感恩,我们还要奋进。趁我们现在年少,多学点知识。长大后知识越多,赚钱就越多,就能让父母舒舒服服的过好生活。千万不要认为现在的\'学习不重要,有些懒惰的人就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到了该学习的时候不学习,到了该赚钱的时候,别人已是百万富翁了,而自己却一贫如洗。这样不但帮不到父母,还会让父母付出更多的心血。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获得非常棒的成绩。
懂得感恩就懂得奋进,懂得奋进就懂得努力,懂得努力就能让生活更有意义,更有生活的味道!
昨天说好了今天下午去“旅游”,于是乎,今天一整天我都在叨叨。终于,在吃完饭后,全家一起出了门。
在一完小北校区对面,爸爸上了班车,去上班了。我和妈妈也随便找了一辆去东江的车走了。结果却是绕了一个好大的弯才到“旅游文化一条街”门口。
一进里面,便见着了一个古朴大方,造型幽美的亭子。上边挂着一个黑色的长方形匾牌,上面用金色墨水龙飞凤舞的写着三个大字——兰亭轩。
进了兰亭轩,便好似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扑鼻而来的是一阵使人心情愉悦的清香。可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一个绿色的世界!几朵小花儿好似繁星点点镶嵌在这绿色的瀑布上。我问妈:“花这么少有什么好看的?”妈妈说:“看兰花,看的主要是叶而不是花。”我便随即仔细地看起那叶来。才惊觉,那叶果真是千姿百态!一个个娇娆动人,有一股子特别的韵味!
从兰亭轩出来后,是一幅小桥流水的美丽画卷。水从石间哗哗的流出。妈妈走桥,我跳石头。过了桥,又是一个大大的房子,匾牌上写着四个大字——人文潇湘。
一大清早便坐着游览车南下,目标是文化村,车上的人都玩的很开心,我们玩着玩着就到了休息站,让我们透透气妈妈也顺便买了一些名产和零食,上车后,又开始前往目的地.
到了中午的时候,我们到达了目的地——文化村,一到门口就看到几个木雕,也许是原住民的代表作吧!然后导游姐姐就告诉我们说,因为里面观光园区很大,有很多东西要慢慢看,慢慢玩,要我们自由活动,到晚上六点在停车场集合,导游姐姐交代完后,我们一家人就进去开始我们的文化村之旅,才刚进去,我们就开始玩刺激又好玩的自由落体?云霄飞车?滑水道,然后我们去坐缆车到最上端,由上搭下来,观赏着原住民的生活,及原住民的历史典故,还有看到可爱的小山猪,在那儿不但玩,那里的环境很清幽怡人,走在花树阶上,就是让人有种清闲平静的感觉.
渐渐天色也暗了,大家必须归队,准备回家,虽然还意犹未尽,但是回家的路上还要好几小时,这样就够了,全家难得可以再一起度过美好时光,这样就很幸福了。
首先,学生素材积累有限。当代中学生年龄相近,所处的社会环境、学校环境和家庭环境大同小异,接触的教育思想、文艺作品和新闻传媒也大致相同,这些因素造成了中学生几乎趋同的知识结构和素材积累。面对一般话题,学生很快便能确立观点,但支撑观点的材料从哪里来,这是学生时常感到困惑的问题。面对观点的多样性和学生掌握素材的单一性,学生只能选择一材多用,从不同角度解读素材,为己所用。观点是灵魂,是学生思想的火花,鼓励学生创新并成就学生作文,就必须学会解读素材,解决论证难的问题。作为教师,我们不能因为学生作文素材的缺失而让学生选择放弃观点。其次,学生解读能力受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文理书,当代中学生大部分时间用于多门学科的上课和练习,很少有时间去看一些“闲书”,平时积累的作文素材非常少,没有好的诱因打开他们的智慧之门,引导他们作更好的分析与解读,教师就有必要关注并指导学生进行解读。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来临,国际经济法教学本身蕴含的多元法律文化语境也日益明显,其跨文化传播特质也愈发凸显和普遍化。因此,在从事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必须将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重要的价值取向。如前所述,国际经济法本身的跨国性和国际性决定了国际经贸规则不同于国内法那样具有绝对的强制力。国际经贸规则的有效性取决于不同国家当事人对不同法律的选择和适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而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具有明显的差异性,对于要从事国际经贸活动的当事人而言,首先必须深刻理解不同法律文化下的法律规则,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适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而国际经济活动本身只有实现当事人共赢才能不断发展,因此,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选择也需要实现共赢。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日常的国际经济法教学过程中将培养学生的跨文化交流能力作为国际经济法教学的重要价值取向。同时,国际经济法的“弱法性”也决定了在国际经贸实践中,法律只是当事人最后的救济手段,却不是最好的手段,平等协商与适当妥协才是解决国际经贸矛盾最有效的方式。要最有效地保护本方当事人利益,就必须在熟练掌握国际经贸规则的基础上,通过跨文化交流实现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共赢。在这种价值取向指导下,学习国际经济法的学生除了需要做到对本国传统文化的了解和传承之外,还得具有自觉的国际意识,对世界各国的相关国际贸易、金融等法律知识都应了如指掌,对多元化的法律文化都能恰当理解和认识。
我国经济自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加入WTO以来日益融入世界经济体系当中,但对国际经济游戏规则的掌握却相对滞后。尽管改革开放以来各大学、研究所都开设了国际经济法课程,但由于该课程内容的庞杂性和学科的交叉性以及极强的实践性和鲜明的国际性,使得我国在开展国际经济法教学时往往差强人意。
实际上,国际经济法教学不同于其他国内法法学学科教学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本身蕴含了多元法律文化的语境。由于国际经济法是调整不同国家当事人开展跨越国境的经济活动时的行为规范,因此,国际经济法本身就包含了不同国家基于地理环境、经济方式、社会结构、民众的生活方式以及思想文化和宗教传统等因素产生的不同的法律理念和价值。在当今全球化时代, 不同类型的法律文化之间因经济上的一体性而不断进行交流、沟通、碰撞、竞争、排斥、渗透、融合,多元法律文化之间的接触与互动也越来越频繁、广泛和深入。尽管经济全球化浪潮带来了法律的国际化趋向,即法律的“非国家化”,也就是通过缔结全球的多边贸易协定来统一国际经贸游戏规则,但各国法律文化差异性的存在使得经济法律的国际化始终是有限的。
在上述多元法律文化的互动中,西方法律文化又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长时间,特别是资产阶级革命以来的演变和发展,西方法律文化已创造出了一整套能够有力支持市场经济、工业文明、民主政治发展的法律观念和制度,而这些内容是很难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或其他法律文化中发展出来的。因此,我国的学生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相关规则时,往往因为缺乏文化背景而对相关规则不能透彻理解,并将之应用于国际经贸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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