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过,要带我一起飞,去忘了告诉我该往哪个方向飞,眼里总是从满了深色的失败
——题记
总以为自己会很顺利地走向成功,却不知不觉又跌进了失败的深渊,跌倒,爬起。却怎么也走不出失败的迷宫,改变不了失败的色彩,我彻底迷失了方向。
记得那年夏天,爸爸提出要带我一起去骑车。心里直燃是无比的渴望,无尽的喜悦。带着我激动的心早早的骑着单车和爸爸一起出发了。
我们的目的地是太平。怎么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欢喜。骑车在路上,一边欣赏着这美景一边骑,一会丢单把,一会干脆练把也不握了,就像一个骑着独轮车的“小丑”。爸爸紧紧地赶在后面,并不时提醒我注意安全。
不一会儿,太阳炙热的顶在头顶上。闷热的空气让人窒息。“加油,一会都到太平就好了”我连符合。路过的一大片向日葵地。我被眼前的景象折服了,那摩多的向日葵都朝着太阳的方向,努力的伸展枝叶,吸取养分。好美!我陶醉了。突然一声汽车鸣叫的声音让我回过神来,但等我醒来,我已经躺在医院里。腿隐隐发痛。床前是疲劳的父母。
医院的一切的一切都是白色。雪白的床单。雪白的墙壁。包括那雪白的护士服……给人一种阴森的感觉,让我慎得慌。也许,这便是失败的色彩吧,眼泪不住不觉间流了出来。滴在那雪白的枕头上。“孩子,别哭,腿疼了吧!过几天就好了,没事。向日葵是没有眼泪的”。
说着妈妈从身边端来一盆向日葵。“这是你爸从你出事的地方挖来的。”向日葵开得正盛,伸开的花瓣就像是生命的火舌,不断的吸取着阳光,我便是这朵向日葵,爸爸便是太阳,。失败是支撑着我生长的茎。有了它,才能让我看到太阳,茁壮成长
有幸,我又一次骑车,路过那里,农民以再收割,为的是收获瓜子。失败已是过去,成功已到来,才发现,失败的色彩已变成太阳那样炙热的红,红的耀眼,红的热烈
现在,我并不怕失败,因为失败并不那摩糟糕,我已经改变失败的色彩。就算我伸出深色的失败中我也会豪迈地说:“成功,***在我手上。”然后我会将失败变得鲜亮,成功就不远了!
匆匆走过,走着那段似曾相识的路,仿佛落了什么似的。也许,我只是记住了目的地,却忘了自己从哪儿来,也记不清那真实的乡村的模样了,记忆里只留有那微乎及微的故乡印象。好像是忘了自己也曾是一个悠闲的孩童从这个乡村走出来,忘了梦里的路原来近在眼前。总觉得好像缺失了某种意义上的过往,好像那过往早已被现实取缔了。
走在路上,差点忘却了自己曾紧紧拉着爷爷的手奔向那个有着小桥流水人家的地方——永嘉昆阳里斜。
那天,也许是被无意间召回了那个久别的故乡,我受邀赶向永嘉参加一个“全氏宗祠重修庆典”的活动,恍然察觉到自己正悄然离开了些什么,带着茫然的神情,看着一个个陌生的面孔,仿佛那是必然隔着一层膜的。假若把故乡比作一根扎在心底的绳子,那根绳也许已开始渐渐被内心松绑,留着的只有模糊的绳头上打过结的记忆。
有些东西,失去了或许也就永远难以寻觅了。听母亲说,小时我最喜欢缠着爷爷去永嘉幽静的山里走路,与其说走路不如说是采山间的狗尾巴草把玩或是摘几多雨露后清晨的喇叭花,在人烟稀少的山里凭着天生孩子气的臭美作乐。可惜,那并非是在我记忆里的东西。我把记忆全停留在了爷爷离开的那个场景里,犹记得自己双手持着一根竹子把爷爷送进了混泥土深处看不见的去处。
宗祠庆典那天,感觉一切都被唤醒了,那根失去的绳子好像可以被找回来,那根欲断未断的绳子仿佛可以被我重新接好。于是,我开始每隔一段时间思索儿时的记忆和故乡,我要用文字记录下忙碌中忘了的一切。忽然想起了二爷爷,或许是因为爷爷过早离开了我,他是爷爷的弟弟所以我才亲昵地叫他二爷爷吧。“你还记得你爷爷吗?”当我把曾经拿着竹送走爷爷的记忆从心里拉出来时,二爷爷忽然说:“那不是竹,是爷爷的魂魄。”
其实,在那之前我离开故乡已足有四年之久,曾经挂念的故乡渐渐从忙碌的生活中渐行渐远。每每想起,我总是试图避开那段忧伤的离别,而今的一次回乡使我突然有一种醒悟:我也许应该把记忆写在笔记本里,以防每天走路总是害怕丢了点什么。
从家里出来的时候,天空是赭石色的,像是要烧着一般。
天边一只白鸟飞过天际,修长援脖颈暴露在广阔的天空,翅膀轻轻一挥,就划出了一道寂寞的弧度。
我径直走去了公交站,公交站的角落里蜷缩着一个落魄的乞人,他浑身全是污泥,穿着看不出原色的破旧衣物,面前放了一只缺了口的瓷碗,在灰色的车站格外引人注目。
人来人往的街道,偶尔有人丢下一两枚硬币,发出“叮”声,我看见他半眯着的眼终于终于有点亮光,一闪而过的希翼,那种感觉就像是落了水的人抓着要稻草,明明救不了命,却还怀抱着希望。
觉得他很悲哀。
随着几个人上了车,公车上人很少,司机大叔放着老歌,靠在窗边,风灌进脖子,仿佛嗅到了夏天的味道。
音响里传来断断续续的女声。“暖暖阳光懒懒爬进窗,悠悠微醺淡淡咖啡香……”温暖的声线带着些许忧伤的味道,一波波地抚慰着我的心田,心中莫名的冰凉开始被一点点地抽离,透过车窗我看见阳光打在地上,稀稀疏疏的枝叶间点点光影来回交错。
下了车,有一家刚开业不久的奶茶店,柔和的灯光在店中晕染开来,推开门走进去,扑面而来的是丝丝缕缕的香气,店主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笑起来的时候像一只猫。
我要了杯玫瑰味的奶茶,找了个角落坐下,四处张望,惦是纯暖色系的装潢,橙黄色的墙壁,木制的地板与桌椅,充满着浓浓的田园风格,轻轻吸一口奶茶,玫瑰的香气整合着浓郁的奶香,每一口都是甜蜜的味道。
邻座的两个女孩穿着张扬的火红色,精致的脸庞如花一般盛开着笑容,我隐隐约约听到其中一人讲了个笑话,忍不住笑出声来,两个女孩望向我,报之友好一笑。
我觉得心情变得开朗起来。那莫名其妙的孤独早不知被丢在了哪个角落。吸完最后一口奶茶,我起身离开了,傍晚的时候起风了,风铃发出“叮叮当当”的悦耳声。
我沿着湖边的公路走了很长的路,光影在湖面上铺开,碎成斑驳的痕迹。抬头时恰好看到一个少年,他的T恤被汗水浸湿了,头发也湿漉漉,单肩背包被他随意的搭在肩上,嘴里哼着一首周杰伦的歌。
回家的路上,车很少,我可以放放肆地向前奔跑,汗水随着身体被蒸发掉。
突然觉得一个人也挺好。
应该感谢这场寂寞,让我看尽了美好的风景,看着这个世界由灰白电影演变为盛世繁华。
我想,如果有了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即使是孤独的世界,也会遍地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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