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狐狸来到房子里说:“真漂亮!我要住一晚上。”第二天,小狐狸请来小兔子说:“昨晚我睡在这张床上既舒服又柔软,你也来住一晚吧!”第三天,他俩又请来绵羊说:“这墙又白又滑还可以画画,你也一起来住吧。”第四天,他们三个请来了小花猫,他们异口同声地说:“屋里有甜美可口的棉花糖,你也来住吧!”
第五天,小伙伴都来了。小鸡在屋里津津有味地吃美食,小猴在上蹦下跳地玩游戏,狐狸在自我陶醉地弹钢琴。屋外面小猪在树荫下聚精会神地看书乘凉,小猫小心翼翼地采集蒲公英,小绵羊坐在“摩天轮”风车上悠闲畅享地吹风,小鹿在云床上专心致志地听着音乐,小兔在莲蓬式的舞台上跳芭蕾舞。
大家玩得不易乐乎,决定把这里改名为云中迪士尼乐园。欢声笑语中小狐狸醒来了,房子是谁的呢?原来是云变的。
一个毫无名气的业余票友,还没什么钱,能找到什么帮手是可想而知的,可他就是陆陆续续靠宣传梦想吸引了几个人,不过都是业余的,神叨叨的主儿,让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太靠谱,其中还包括一个到纽约后才勾搭到的在大楼里供职的白领大叔"内应"呢。最搞笑的是那个教中学数学的哥们儿,他是个恐高症患者,平时站在凳子上都哆嗦,可就是他在最后时刻不离不弃,克服了极大的恐惧,在主角不断出四则运算题分散他注意力的情况下,在110楼的边缘,迎着阵风帮主角用扳手绞紧了一根绷紧拉索。这启发我们不要随便放弃上天派给你的人,"鸡鸣狗盗"之辈到时候能起大作用。
我们正不知该看什么电影,在电影院里踌躇徘徊,此时我停留在了一块宣传板前。
“我的梦想,是在美国双子塔之间连接钢索,从一塔顺钢丝走到另一塔顶。”我就呆呆的伫立在这块板前,不由得睁大了眼睛,在双子塔?那个有110层高的大楼上?走钢丝?在惊讶中我拍板就看这部电影了,也是想看看,这个人怎么完这可笑又不可理喻的梦想。
然而事实是,看这部电影期间,我手上的冷汗就一直没干过……
男主角菲利普是个对平衡杂技很有天赋的\'人,在自己天赋的前提下,他努力的训练,为了他的梦想,他筹备计划了几个月,摔了无数次跤,最终完成了自己的梦想,最后一段,影片高潮,实在是惊险至极,在男主角走钢丝的时候,电影院里一刹静的连爆米花的咀嚼声都没有了,所有人的神经都被吊了起来仿佛悬在了那根摇摇欲坠的钢索上,紧绷着。
惊险之余,缓缓疲劳的心脏,我走出了电影院。
我们每个人都是主角菲利普,站在双子塔的一边,前方那个同样高度的大楼就是梦想的顶端,意味着成功、收获与幸福。而连接两个大楼的唯一之路,是一条岌岌可危的钢索。而我们,决定走上这条路时,就要有永不回头的决心,我们轻轻踏上那根摇晃的钢索,小心翼翼走向梦想的顶端。中途可能会遇到突如其来的阻挠,像是男主角菲利普遇上的一只猛地飞来的老鹰。有可能会被它人的议论所干扰,但无论是欢呼还是嘲笑,都不要自乱阵脚。每个人对梦想来说,都是个有天赋的孩子,有些人命运的钢索偏偏比他人要稳定,有些人的钢索命运比别人缺少一根重要的螺丝钉,每个人命运的钢索都不一样,你会觉得愤怒、你会对着天上喊不公,可当你有了能力在命运上行走自如时,你就不会惧怕这些命中注定的阻扰。就像当菲利普走上钢索时,菲利普之前要处处躲着的警察也只能被戏弄,无可奈何。
当然梦想的危险性太大,一不小心就会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你有无数个借口可以安详的停留在楼顶,但看到一个个曾经和你一同挂钢索的人们已经踏上了梦想的顶端欢呼雀跃,空留一人又是何等寂寞,你想重拉钢索,挽回奄奄一息的梦想,可夕阳已落,无意间竟已经两鬓白发,暮然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能力,走到梦想的那一头。
所以,别让借口***了梦想。
我们走在人生的钢索上,对面是无数尽是繁华,繁花漫山遍野;回头是无尽净是凄凉,平庸碌碌一生。
事前反复论证,缺啥手艺就到处请教,自己反复踩点勘察,最严重的是离开始走没几天了,还在工地上不小心踩了个7~8cm的钉子,噗的一声贯穿伤,要命的是由于害怕暴露没敢去医院,破伤风针自然也没打。九九八十一难倒是没有,但状况频出,一般人早就放弃了。但欲建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这哥们儿还真不是个简单的人,九牛不回啊。
山路十八弯,汽车盘旋而上,我疑心妈妈开的是直升机,我的心也跟着飞起来了。轻风夹着丝丝细雨混着青草味,钻进车窗,迎面扑来,我疑心已经进入了仙界。正当我陶醉于路途的美景,车已经来到了云中部落的车场。
舅舅全身挂满了大包小包——我们的\'午饭。而我们轻装上阵,来到瀑布前。“哗哗啦啦”的水声,是山中最美的乐曲,抬头望瀑布这没有李白的“飞流直下三千尺”也有三百尺了吧。在瀑布前,爱臭美的妈妈晃着手机又摆了几种造型。
跟瀑布说完了“goodbye”我们来到了湖边。来到湖边,一只只膘肥体壮的大鲤鱼在湖中欢快地游来游去。似乎在欢迎着我们的到来,我和表弟表妹把面包盒打开,取出一块面包,撕成几块,扔进湖中,鲤鱼们见到了如此美味的食物,当然是饿虎扑食地朝拉些食物冲来。还没几秒,面包渣就被一抢而光。它们捕食的速度可以赶上光的速度,一个面包渣下去,几十条大鲤鱼腾跃着身子,摆动着尾巴,就怕食物被其他大鲤鱼抢走了。过了一会儿,每条大鲤鱼都得到了自己应有的奖赏,它们摇摇鱼尾,似乎在向我们表示感谢呢!
天空的乌云压得更低了,马上就要来了一场暴雨,我们急急忙忙地收拾好垃圾,舍不得弄脏了美丽的云中部落。依依不舍地回家了。
以前有《云中漫步》,这片便只能叫《云中行走》了,片名有点土,但确实很贴切,影片讲的就是一个法国业余走钢丝的票友偷偷摸摸去纽约双子塔南北楼之间架了根钢索,在上面走了几个来回的故事。没有特意去看,等人没事干就赶上看了,得到几点感想:
1、人可以并且应该有点梦想
故事主人公就是喜欢走钢索,家人强硬反对了宁愿离家出走也要跟马戏团学技艺,不但不挣钱,还贴钱买手艺,不过有钱难买我愿意,追求嘛。后来又非要在纽约双子塔之间走,你一个业余票友,要干职业选手都没敢做的大票,而且你第一次看到双子塔时精神都崩溃了,这玩意儿图啥呢。我是可以理解的,只要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又不伤害他人,那就勇敢地追求自己的梦想吧,他人的看法与非议就别管了,瞻前顾后,处处摆平,那只能成为一个平庸的废物。而跟我一起看电影的家人就理解不了,认为他有病。呵呵。
2、梦想是可以实现的
双子塔110层,高空还有很大的阵风,雾气缭绕的,而且那是私有财产,不是你随便可以架钢索的,按美国的法律,业主一枪打死你啥责任没有。可最后这事还是成了。虽然下钢索后被警察当场摁到在地抓了,可法官的判决也很调皮和任性,判处这哥们儿在公园为孩子们表演走钢丝。呵呵。
3、实现梦想是没那么简单的
事前反复论证,缺啥手艺就到处请教,自己反复踩点勘察,最严重的是离开始走没几天了,还在工地上不小心踩了个7~8cm的钉子,噗的一声贯穿伤,要命的是由于害怕暴露没敢去医院,破伤风针自然也没打。九九八十一难倒是没有,但状况频出,一般人早就放弃了。但欲建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这哥们儿还真不是个简单的人,九牛不回啊。
4、可以实现的梦想是会有贵人相助的
一个毫无名气的业余票友,还没什么钱,能找到什么帮手是可想而知的`,可他就是陆陆续续靠宣传梦想吸引了几个人,不过都是业余的,神叨叨的主儿,让人怎么看都觉得不太靠谱,其中还包括一个到纽约后才勾搭到的在大楼里供职的白领大叔\"内应\"呢。最搞笑的是那个教中学数学的哥们儿,他是个恐高症患者,平时站在凳子上都哆嗦,可就是他在最后时刻不离不弃,克服了极大的恐惧,在主角不断出四则运算题分散他注意力的情况下,在110楼的边缘,迎着阵风帮主角用扳手绞紧了一根绷紧拉索。这启发我们不要随便放弃上天派给你的人,\"鸡鸣狗盗\"之辈到时候能起大作用。
5、实现了梦想又会面临长长的落寞
所以,很多探险家最后都死于探险,他们可能也就是在等着这一天的悲壮。实现梦想的过程是最美的,要懂得享受,不管是甘还是苦,真的等到梦想实现了,可能又会觉得也就那么回事,反而有落寞的感觉,可以说实现梦想的一刻就该找下一个梦想了。人就是在瞎折腾,自己很带劲儿,旁人看看也就逗一乐,甚至看你热闹的人都不多。所以,要区分真梦想,还是跟风或被时势所逼的假梦想,把精力投入到自己真正喜欢的方面去才能无悔。
6、学了一个法国谚语\"胡萝卜煮熟了\"
片中主角离家出走时,面对母亲的呼喊,小子坚定地说了一句\"胡萝卜煮熟了\",我和大家都没听懂。后来在马上开始行动时,团队的士气低落,主角也絮絮叨叨地反复说计划,精神面临崩溃,在最后一次会议上,主角坚定地说了句\"胡萝卜煮熟了\",在座的法国人,包括那个纽约本地邂逅吸引的法裔美国人都一个个重复了这句\"胡萝卜煮熟了\",而当地找的两个美国混混儿帮手却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然后主角的漂亮女友才解释道,这是法国谚语,意思是只能干下去了,没有回头路了。按这个创意,我发明一个四川谚语\"肉坨坨都煮耙了\",意思是只能做回锅肉了,改不了了。呵呵。
在片中学到了一个在140英尺开度的\"鸿沟\"上架设粗钢缆的原理,就是先用箭把钓鱼线射到对面楼(跨度小的时候,线绑在石头上扔过去也成),再用钓鱼线把一根细麻绳拉回来,再用细麻绳把粗麻绳拉过去,最后用粗麻绳把粗钢缆拉过来,固定好。当然绞盘、滑轮等工具也是不能少的。
一身绿衫,葱绿的珍珠绣鞋,骑在天山雪驼的背上,一截雪白的纤足一荡一荡,笑靥如花。这是十年前的云歌。那时的她不谙世事,却已知良善,十足的林间精灵。
仍旧爱极绿罗衫仍旧在腰间的荷包里挂满了做菜的各种调料,仍旧纯真灵动,精灵比十年前只增不减。除了她已明白自己当年所做的女子送男子绣鞋的举动的含义而暗自脸红,除了她开始隐隐拒绝穿红颜色衣服而是要把它留着日后在某一天穿给她的"陵哥哥"看。
于是,一个俏丽灵动、纯净狡黠的云歌呼之欲出。
桐华说,她着力于塑造每个人的性格,而不是为了事而写事。我想,她做到了。毋论如此的云歌还有那一众性情中人,《云中歌》中从无真正的坏人,没有纯粹的好人,他们都是真实的人,都是被命运捉弄的悲情之人。其实,谁没有自己的喜剧和悲剧,这样的人才丰满,这样的故事才精彩。
我爱极了每一个人物,即便是对逼迫刘弗陵、弄权谋的霍光,也难以真正的去讨厌,因为他虽对不起皇室却对得起他大司马大将军的身份。
清冷淡然,存着不属于这个年龄的镇静安宁,对世事洞察,八岁起便顶着皇帝的身份独自坚忍、独自行走,刘弗陵却自有一份对朝堂局势的掌控,对大汉天下的爱护。他对众人深沉冷淡,却给云歌一双清亮温柔的眸子。
"雅如静水明月,飘若高空流云,暖如季春微风,清若松映寒塘。"这般形容一个男仔,云歌犹嫌不足。小时的荒漠般的死寂荒芜的眼睛,化作今日温润如玉却令人捉摸不透的笑容,孟珏就像个谜,他要前程似锦,却不愿用云歌去换;他心底的计较权谋,占据不了云歌的位置。
既有狮子般的慵懒随意,又有民间升斗小民的卑微暖意;既有高高在上的冷淡,又有开朗明快的笑容。刘病已就这样将高贵、卑微、冷淡、温暖这几种及其不调和的气质融于一身。这样一个男子,却在人出乎意料间显出了他心中的野心与谋略,这是怎样一个平凡又高贵、温和又狠辣的男子。
容颜清丽,眉眼间几分泼辣劲。她自卑又自信,她柔弱也坚强,对病已的痴情,对云歌的姐妹之情,即便做了皇后都庆幸自己是棵麦草,这都让我看到了一个令人动容的许平君。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好,每个人都又每个人的美,我却执着于刘弗陵和云歌的情。他们的爱情不突兀、不莫名,他们的情不只是因为他们相遇了,亦不仅仅在于那一个承诺,其实,自他们相遇,他们注定相爱,因为他们本就是一类人,虽然刘弗陵冷漠如冰,而云歌热情似火。"白头如新,倾盖如故",形容他们再好不过。
从云歌明媚如人间四月天的笑颜给被重重宫闱压垮的刘弗陵心中添了一抹亮色开始,从云歌找到了一个肯听她叽叽喳喳、肯信她的故事的人开始,他们就开始了"惺惺相惜"。刘弗陵惊诧羡慕于云歌走过了那么些他只在书册上读到过的地方,云歌感动惊喜于刘弗陵竟肯相信她那些奇异的论调。虽然,一个生于长安宫墙内,一个长于广袤大漠中;一个自小孤寂,一个备受宠溺,可他们心中有着各自或明或暗的怅惘和孤独。而这样的恰好,再加上云歌口中的塞北草原和大漠戈壁,惊涛骇浪的大海和安静宁和的雪窟,西域匈奴的高超马技和大秦安息的奇巧工艺,令他们彼此慰藉着。于是,绣鞋为信、发绳为凭,从此牵起了他们长达十年的思念。
"我收下了,云歌,你也要记住。"即便晓得云歌并不明白绣鞋相赠的意义,刘弗陵依然许下了这样的承诺,让这个绿罗裙中的精灵从此映在了刘弗陵的眼眸中,也印在了我的心里。也许只有在想起那袭绿影,耳边回荡起那声声清脆的"陵哥哥"时,他方能从沉重的政局和国事挣脱出几分喘息的机会,甚至得到些忘记凡尘的快乐。
我知道云歌是爱过孟珏的,毕竟曾经那么快乐。然而桐华所写云歌和刘弗陵的爱情是不同的。生的刘弗陵可以让云歌快乐的生活,逝去的刘弗陵会让云歌有力量活下去。一年之约却让原本逃避的云歌正视了自己对陵哥哥的感情,也让素来沉默的刘弗陵频生笑颜。与陵哥哥的孩子让原本一心求死的云歌生出无尽的生存意念。陵哥哥未完的心愿更让云歌心怀对他的爱重新开始。刘弗陵给云歌的,永远是贴心的怀抱和温暖的回忆。一个"汉昭帝"的名号只是代表着朝堂的三个字而已,于她有什么意义,又与她有什么联系,云歌会无所谓地说:"我为什么要去送孝昭皇帝?"旁人不敢直呼其讳,云歌却只记得他是她的"陵哥哥"。那个会对他笑会由她闹,会同她论天下奇闻趣事,会温柔地对她说"云歌,从今以后,我想只做你的陵哥哥"的男子从未离开过;那个与她相约一年要开她心扉,与她游戏要她开心,为她的将来而不肯从她,临终为她铺路的陵哥哥会永远陪着她。"你们不是都要我忘记以前的事重新开始吗?我现在真的决定忘记了,忘记所有的`人和事,只记得我和陵哥哥之间的事。我要走遍天涯海角,搜集有趣的故事,以后讲给他听。"云歌这句话让我心痛却也让我温暖。至少,还是有幸福的,尽管那么些悲剧在生命中经过。
《云中歌》三卷,云歌从希望到失望又找到希望,从希望跌入绝望又重回希望,徘徊反复,来来去去,经历了人世的大悲大喜、大爱大恨,虽是苦,也是甜。从逃婚离家到长安,却发现苦苦寻找的陵哥哥早已忘记自己而且身边早有佳人;偶遇孟珏心动,以为被幸福包围,却惊觉所谓的"偶遇"不过一场谋划;心神俱疲的云歌欲返西域,却见到了思念的陵哥哥,终明白自己错认他人;一年之约温暖了云歌无措的心,本可长相厮守的二人却遭遇刘弗陵病重的晴天霹雳。之后,陵哥哥的死因直指为自己视为大哥的刘病已,曾深爱的孟珏亲手给她喝下药,情同手足的姐姐许平君在心痛中产后血崩。一切的一切,让云歌应接不暇,痛心难当。
这一切究竟是谁的错?是孟珏最初的筹谋和令成君因嫉生恨吗?是刘病已为了皇位计害刘弗陵又错负平君吗?是霍成君为后位为霍氏为嫉恨而行的计谋吗?是霍光为权势对刘弗陵施毒和欲立傀儡吗?是昌邑王刘贺心软而败令红衣衔憾而去吗?
他们都有自己的悲剧。当我看到刘病已打开封藏在树中,大家年少时写下的心愿而落泪,当我看到霍成君在冷宫中自缢而亡,口中一句"爹爹,女儿错了!"。当我看到霍光因忧心边疆战事而病倒,当我看到刘贺抱着红衣的衣棺痛不欲生,我的心阵阵抽痛,一如我看到刘弗陵在云歌的低泣中渐渐冰冷,看到孟珏身中重重箭矢而落入沧河生死未明,看到许平君在对病已、对虎儿的惦念中闭上双眼,看到红衣握着同心结的手在刘贺面前重重垂下。
我仿佛又看到他们坐在坡上,云歌和平君在斗草,孟珏和刘病已在笑,大公子刘贺在闹,一如当初。
我仿佛又看到他们泛舟湖上,对诗赏荷,云歌和刘贺的独自被砸而不平,众人为平君文才的进步而感慨,一如当初。
可是,一切都变了,时光终是留不住的。云歌离开了,带着刘弗陵离开了。也许这是最好的结局。因为孟珏说的对:"你不是个会恨的人,刘弗陵也不是。"如此,尽管诸事已变,众人已散,我还能在那缕阴影间瞥见一片浓郁的阳光,这才是云歌。
歌声起,我又听见了那声声"陵哥哥,那声声"虫儿飞,虫儿飞…",听见了那声声:"奴家若去天之涯呢?""相随。""海之角呢?""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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