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楼梯,来到第一个馆,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两幅巨大的黑白画像,旁边的解说牌竟然说它们是用香灰制成的,不可思议!左边的画是耶稣与十二门徒,右边是孔子与他的弟子,他们分别是东,西方的文化代表。这两幅画只有黑,白,灰三种颜色,却能把人物刻画得入木三分,轮廓分明,实在难得。
上面我只看到画,那么下面就不止了。
来到第二个馆,眼前的景象让我为之一振:一具有硅胶做的孔子的的裸体被泡在一个巨大的水池中,心脏处在夸张的起伏,律动着。
不过这东西确实非常令我这个小学生费解,于是,表姐为我作了一个详细的说明:“你看,人们把孔子泡在水中,那么你想想,如果这水是当代社会,孔子是沉是浮呢?不过孔子还有这微弱的心跳,可是他看上去非常苍老,疲惫。“经表姐这么一点拨,我茅塞顿开。
孔子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位大教育家,思想家。他的思想,言论在那时收到了许多人的追捧,门下弟子更是数不胜数,虽说他的书流传至今,被列为名著,但却没有几人在不折不扣地应用或赞同孔子的思想,这是个什么原因?答案有两个,一是新的中国社会竞争非常激烈,不竞争就会被排到社会底层,而孔子的东西则对这些不沾边儿,毕竟时代不同。二是众所周知,孔子是一位大圣人,而人,总是大同小异,被称为圣人那就是因为他与其他人是小同大异的!所以圣人多半是孤独的,可他们自己却老是感觉不到,所谓是圣人心,无人知啊!
不过,我还想问一句,为什么展览馆中除了偶尔会有几个中国人出现,其他清一色全是外国人。对于这个我只有一句可言:看来现在还是外国出圣人的概率高一些。
洗星海生活在一个非常贫困的家庭,全家都靠打鱼为生,他一出生就没有了爸爸,和妈妈、外公相依为命。星海自小就很喜欢音乐,他用海螺、贝壳、破罐儿制成乐器,将自己只听过几遍的音乐用筷子敲打着发出很美妙的声音。后来星海非常想上学,他的妈妈曾便当手镯让他上学,可是他手当了同学们的欺负,是教书先生产生误会,而被开除。
天有不测风云,他外公出海丧生,这无疑是对他们雪上加霜。无奈之下,妈妈带着他去投奔亲戚,在姨妈的帮助下,星海又一次进入了学校,遇见了肖老师,从此勤学苦练,开始了他的音乐生涯,他边读书,边学习,终于成了一名著名音乐家,实现了他的梦想。
电影其中有一段台词让我记忆深刻,星海问肖老师;“音乐为什么那么伟大,音乐家为什么这么贫穷呢?”老师回答他的话说:“人得贫穷和富裕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精神也是财富。”我们想想,当你弥留之际的时候,你留在世上的金钱、权利、地位没有一样是可以带走的,唯有你在世界上创造出有价值的事物,才会永远留在世上,永垂不朽。“
看完这部影片后,我陷入了沉思。星海的\'生活环境是那样的恶劣,而他却坚强不息,终于实现他的梦想。今天的我们是何等的幸福,我们的家舒适温暖,还有爸爸妈妈对我们精心的养育;我们的学校宽敞明亮,设施齐全,还有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与教育,但我们经常意志松懈,目标不明,因此,现在的我们要更加努力的学习,像洗星海一样做一个自强不息,有作为的人。
作文—让许多孩子烦恼的一个词,对我来说吧!我刚开始对作文也挺反感的,每次听到作文两字就紧张的不行。
本想过一次无忧无虑的寒假生活,但是爸爸可能是看出了我的这一状况,给我报了作文补习班,我心想:“这不是赶鸭子上架吗”?随后,我便急忙翻开了以前买的作文书,看后,我傻眼了,里面的内容是那么的陌生,尽管我以前是看过一些,但是现在看起来还是很陌生。
今天中午两点左右,爸爸带着我去了作文补习的地方,刚进去就有一位叔叔,那位叔叔带着我们爷俩进了一间屋子里,我坐在他的对面,开始聊了起来,聊着聊着,他便开始问我问题,我也很认真的回答着,渐渐的他给我讲了什么叫记叙文,记叙文的六要素,写记叙文要掌握什么、要注意什么等……。仿佛就像听了一门非常轻松的作文课,这门课让我回味无穷,耐人寻味。特别是他那句“写作文就像做人”让我久久不能忘记。
在这些平淡无奇的日子里,我曾经很认真的.听过许多老师讲的作文课,但是却未曾听过这么轻松有趣的作文课。
随后,他给了我一本书,书名叫《我教女儿写作文》,书面上,有一位大叔在给一名女孩教书。“书面上的大叔是如此的熟眼”,我想了想,一看。呀!这不是坐在我对面的大叔吗?我挠了挠头正要向他提问时,他满脸慈祥的笑着说:“这是我自己着的,书上的照片正是我和我的女儿,书里的内容呢!是我女儿自小学二年级到高二写的作文,九年笔耕不辍的感人故事啊”说着他的眼神里显露出激动的神情,便出神的往墙角望去,我想“他是在回忆那几年里的事情吧!”接着他又回过神来讲到:“我叫贾文德,你就叫我贾老师吧!以后我就是你的作文老师了!”我惬意的点了点头。接着贾老师和我老爸开始聊了一起来。这时,我随意的翻开了刚才贾老师送我的书,才发现他的女儿和贾老师一个性,叫贾雁,我认真的默读着她的作文,让人惊讶的是,她在二年级时就把自己的作文写的特别好,在我们藏族自治区域里大概六年级才可以写成这样的作文。而且她还把自己的作文发表在1999年2月号的《孩子天地》上,难能可贵的是,这篇作文不是老师布置的作业。
在这些作文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生命因顽强而美丽》这篇作文介绍了她有一位小姨,因小姨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使得双腿瘫痪,但她却从未失落过,她以自己的顽强不屈的精神赢得了别人的尊敬。这个精神感动了我,更触动了我的心,使我看了好几遍还是不满足。
紧接着,贾老师和我们一起从屋子里出来后,笑着对我爸说:“过几天后,这里要下班,所以要到你家去给您的孩子补习”说完,我爸:“嗯”了一声后带着贾老师来到了我们住的那个园子里,把我家的门铃和楼层说明后,我两就回家了。
吃过晚饭后,我躺在床上心想着今天是多么有意义的一天啊!在一念之间我又想起了哪篇作文,作文里的字眼一个个浮现在我的眼前,我急忙的爬起来拿起作文书便看了起来,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我感觉我对作文有了深一步的熟悉,不再那么反感,而且,我想“我们只是不想写作文,对作文有着另一种的看法,现在想来写作文其实挺简单的”所以,请同学们对作文保持清晰的态度,让我们一起来写好作文吧!
曾经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位记者向几个年龄段的小朋友做了这样的调查:
幼稚园的小朋友。他在黑板上画了一个圆,问说这是什么?小朋友们争先恐后地回答:月亮、饼干、圆圈……各种答案“缤纷四起”,记者满意的笑了。
初三年的学生。他同样在黑板上画了个圆,问说这是什么?可他发现在场的同学们都唯唯诺诺,低着头,不敢直视他。后来老师指定一位读书前茅的同学起来回答,他说是零,老师满意的点头了。“是游戏币呀!”一位平常不起眼的同学小声的说,但是在老师的怒瞪下,又萎缩了。记者只能在心中叹息!
不晓得你看到这样一则故事后是否也一样感叹,难道学生就没有个性吗?
应试教育的弊端在近几年来越来越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重视全面的、知识型人才或是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有特长的人才。然而应试教育却在灭***这些人。
从小我们接受的都是灌鸭式教育,老师又多少知识,就有多少知识往学生的脑子里塞,考试的内容就是这么多,也不会为难你,只要记熟就行了。然后,我们就拼了命的背呀、记呀,真的恨不得我们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恨不得有小叮当的记忆面包……就这样一年一年的积累,所有的人都被同化了,真到了思想意识达成一致的境界。有时都怀疑了,到底考试是考我们还是考老师呢?无解。
就如同那群处三年的.学子们,明明可以的,可以各抒己见,然而却在老师的怒瞪下退缩了。放眼中国,有多少激情昂扬的学子,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股热情的火被浇灭。如何不叹息呢?
幸好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在一些相关人士的呼吁下,教育制度终于向前进步了——素质教育。虽说素质教育只是对应试教育的“扬弃”,而不是“抛弃”,检测学生的学习状况还是考试,总是脱离不了传统的应试模式。但中国现当代的学生们也的确应该感到欣慰,虽然完全抛弃掉应试教育对现在的中国来说还是一个蛮棘手、难落实的难题,但在素质教育的“帮衬”下,也许不再有更多的学生遗落他们的个性了。
失落的个性,有点遗憾,但总是符合现实的;
失落的个性,有点残缺,但总是一种缺陷美;
失落的个性,有点叹息,但总是会取得进步。
我的民法学习感悟
社会和谐的维系不仅仅是靠道德来约束,更需要是法律的来维系。每个人对道德的理解可能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谴责,从心理上给与压力。但法律不同,它是一种被大众普遍认可的以强制执行来保证其效力的一种工具,不容藐视。
随着现代经济生活的高速发展,人们的也在与日增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法律就是我们的保护伞。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对于当代大学生而言,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成了在未来立足的一个重要砝码。加上自己一直以来对法律的热爱,我果断选择了民法这门选择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2条从民法的对象和任务角度来看,民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非法人组织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第1款对于合同所进行的概念界定,对民法的定意义为妥当的表述应为: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既包括形式上的民法(即民法典),也包括单行的民事法律和其他法律、法规中的民事法律。
选修课的内容很丰富,我们主要学习了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以及民事主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重要民法制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沈老师深入浅出的为我们讲述了这些内容,民法学本身是一门枯燥的学科,但沈老师给我们讲完知识会给我们案例,和我们一起分析这个案例的违法之处,有时候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沈老师还精心为我们找了一些视频分享,体味社会百态的的同时加深了对民法的理解。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老人借小儿子钱买房子的,一审判决小儿子败诉,二审判决小儿子胜诉。这里不仅涉及遗嘱问题还涉及了合同法的内容,也给我们一个警示:要保管好遗嘱不能怕麻烦,各种证据要保存完整,更重要是兄友弟恭,莫争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民法是有国家强制力(区别于道德等)的社会生活规则;是调整社会生活中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的法律规范;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一种文明法;是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就其内容来说,是规定权利主体有无权利、义务的法律,属于实体法;就其适用范围来说,是施行于一国范围内的法律,属于国内法;就其效力来说,是全国范围内主体间一般通用的法律,属于普通法。
经过短短几个月的学习,我对法律的兴趣更加浓厚,我懂得了在一些情况下,有效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懂得了自己应该行驶哪些义务。最后衷心的感谢沈老师给我们传授民法知识,特别是在身体抱恙的时候依然坚持带我们遨游民法知识的海洋。虽然民法的选修结束了,但我对法律的学习不会止步,它一如既往是我的业余爱好,我的挚友。
俗话说:有规矩自成方圆。但在如今这样一个自由又多变的时代里,那些老规矩似乎不再多么重要了,一个只会遵守规矩的人也会被冠上“循规蹈矩”的名号。那么,老规矩究竟有何妙用?它有何存在价值?它本身是什么呢?
在我们的印象里,一些有文化的人,特别是博览群书、以书为友的人,都有一种特殊的气质,他们温文尔雅、平易近人,说话做事不会让人感到不快。这其实不是知识的魅力,也不是书籍的魔法,是因为他们通过读书懂得了一定的道理,知道为什么要跟别人打招呼,为什么要控制自己插话的***,为什么要有选择地消费,而不是任何人从小教导于他,什么事要如何做,而他却不知其所以然。可以见得,一个人要发自内心地遵守所谓的“老规矩”,也要他真正的明白老规矩是什么,为什么要遵守。这不是教导几天就能够轻松做到的。所以,只有真正理解老规矩,才会真正遵守老规矩。而守规矩是一个人自身气质和所受文化程度的直接体现,就如同教几岁的孩子守规矩一样,哪怕他是学会了所有的`老规矩,做起来也一样别扭。
在新时代,有些老规矩的确过时了,比如我们所说的“不许管闲事儿”,这话说得严肃,否定得彻底,但仔细想来,什么样的事情叫做“闲事”?这却没有一个基本的定义,是大街上不要随便劝架?还是朋友有难绝对不帮?亦或是路上摔倒的人不能扶?有些“闲事”,却体现了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温暖。仔细想来,好像只有在大人看不惯孩子做一些蠢事时,才会提及这样的话语,这句话的意义也就不攻自破了。再比如“笑不露齿,话不高声”,这“不漏齿”恐怕是很难做得到吧!现在和以前不一样,总不能在笑之前还要想着用手捂住嘴,这女生还能勉强做到,如果身为男子汉,还要做这样遮掩的动作,岂不是会被人笑话?那“话不高声”呢?什么叫做不高声?现在说话以使人听清楚为主,这不大声怎么让别人听得清楚明白?每句话都用别人勉强才能听得到的声音说出,还不让人厌烦吗?
但也有些,是一个人必须做到的。比如“出门回家都要跟长辈打招呼”,这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体现——敬老、如同现在学生回家,开门的一般都为父母,叫他们一声给予最基本的问候,难道不对吗?作为学生也没有其它能够孝顺父母的途径,唯有这真心实意的一句“爸,妈,我回来了。”,让父母听在耳里,甜在心里。
老规矩在中国封建时期尤为盛行,但现如今却逐渐被淡忘了,能够重新拾起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但我们需要用足够的知识和事实去考验它,用足够的耐心去理解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才能为它们穿上新装,就如同新年时的除旧迎新一样,用它们崭新的面貌造福新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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