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的他作文(考试中的他作文)

看书的他作文(考试中的他作文)

首页写人更新时间:2023-11-29 15:06:39
看书的他作文(考试中的他作文)

看书的他作文【一】

本人实在气愤,思维混乱,要说这罪魁祸首是谁?还是他——我的同桌。听听他刚才一本正经的更我说了什么!“你不可以和我说话,因为我是男生,你是女生;但我可以和你说话,因为你是女生,我是男生,明白! ”真是气死我了,我要再和你说一句话,我就不是你同桌。

有关这位同志的话呢,我真是一言难尽,总之,此人优点不多,缺点不少,但真的是挺“可乐”的,既然是同桌,那么我就要发扬风格:忍耐、忍耐、再忍耐。

看书的他作文【二】

他,中等身材,宽宽的肩膀,梳着小平头。圆圆的脸蛋儿像麻将中的二筒,小小的眼睛,眉毛淡淡的。相信看到这儿,你肯定知道他是谁了吧——对,他就是我的同学小超。

为什么写他呢?其一,我曾与他为邻(不是同桌,他在我的后面。其二,我们之间有过多次的“亲密接触”。

在我们班里,除了个别男生偶尔乱吼几嗓子以外,其余的都挺知趣的,而小超这个家伙却截然不同。他整天在我后面唱歌,其实不能叫唱歌,应该是哼,哼着周杰伦的《龙拳》。不过,他的唱功实在不敢恭维,五音不全不说,那声音简直玷污了人家周杰伦的光辉形象。我曾多次苦口婆心,劝他上课不要唱了,他却白眼一翻,对我一阵咆哮。算了,这家伙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开溜!

最令我头疼的是他上课时,两只脚总在我板凳腿上蹭来蹭去,叫人坐卧不宁,心烦意乱。我对他发出“警告”,他竟来了句:“生命在于运动嘛。”天哪,连上课都要做运动,真是“无可救药”。最终,我只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要他一蹬,我就掐他大腿。别说,这招还挺管用,渐渐地,他再也不敢和我的`板凳“亲密接触”了。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现在他和我分开了,偶尔在课间,隔“江”相望,你看看我,我瞅瞅你,或者做个鬼脸,然后相视一笑——都在回味那段“后桌”的时光。

看书的他作文【三】

他呢,外表真是十分“出众”,头发直竖直竖的,像鲁迅先生的头发。戴着一副眼镜,面容十分清秀。两个眼睛躲在里面,似乎很害怕外面的世界,像两个大窟隆。上面的介绍可能没让你觉得“出众”。别急,接着往下看。

每当他站起来时,身体都会蜷缩起来,让我不禁想起“软体动物”甚至比“软体动物”还要软体。他的字真是“乱石铺街”。于是老师经常和他去“品鉴”一番。而我们也为他高超的书法艺术而叹服。他的言语不是很多,离他远些的同学往往只听到几只聒噪的苍蝇的嗡嗡声。但他的搞笑最突出的便是他的表情了。有时装作一个老太婆作年迈之状;有时作一个苍苍的老者沉目思考状;有时变成了猪八戒。真是十分有趣。

但如果你认为他全向身上下都是搞笑,那你可是错了。他也很勇敢,据说他曾经不小心掉进河里,他自己描述的十分夸张,说:“我当时掉在河里,心惊肉跳的,但正好水特别深,我没办法,就拼命地往岸上游。突然扑哧的一声……”大家一看他不计,十分焦急,但他却再也不开口了,大概是卖卖关子吧。

他平时言语不多,但却像一些女生一样很细腻。他家养了一条狗,叫“钢蛋”。也不知他是哪儿来的灵感,但他说是看他妈打麻将起了这个名字。他经常给他狗刷毛、喂食、星期天带狗出去玩啊,这我可是亲眼看见的:他家的车正好遇到了我家的车,透过窗户,我正看着他抱着小狗呢!不过由于他比较内向,所以班上知道的人不多。连我也是因为这件事,也才略晓一二。

有些人外表鲜明,与常人不同。所以他们的内心往往就这样被忽略了。而我同桌,就是这样的人。

看书的他作文【四】

一头黑色的短发,一双又大又贼的眼睛,再加上还算挺翘的鼻子以及总是撅着的小嘴,构成了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还算标准,不丑,但也不至于人见人爱。不过,他总是还自己夸自己,每天都要拿面小金子照了又照,一边照,一边说:“看,我多帅!”有时候我受不了反驳几句,这家伙却说:“你不懂欣赏!”

他真是有够自恋的,不过,在财富方面,他还真有自恋的标准呢!每天,这货都会带许多小零食,兜里总揣着n张毛爷爷,活脱脱的一枚“土豪”。每次上副科,你总会看见他躲在桌柜里“咔吱咔吱”地吃零食,运气好的话,他还会分你几包。不过这家伙也欠扁,到处炫耀他的\"土豪身份\",活该被别人揍。

我的同桌学习不好,也没有上进心,考试经常不及格,作业也不好好完成,有一次还惹恼了老师。而且他十分喜欢捣乱,那些暴脾气的女生就要揍他,他也好几次被揍哭过,但还是死性不改,爱***扰人家。虽然我看着他被揍的样子十分同情,不过我还是要说声:“活该!”谁叫他手贱脚贱嘴贱全身贱呢!

不过,他也是一个很幽默的人,有时候,他随随便便说的一句话,就引得全班哄堂大笑。我已经好几次笑到肚子痛了,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有搞笑的天赋呢!

拥有这样一个同桌,我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看书的他作文【五】

此人年方十三,浓眉小眼,眼珠骨碌碌转动,看起来有点贼,嘴唇一撇,笑起来歪歪的。总给人一种不怀好意的感觉。

看书的他作文【六】

谦便理所当然的成了我的老对儿(同桌)。

谦很帅,穿上西服,像极了“东方神起“里的昌珉。人又不张扬,于是乎便成了不少靓丽的女生心中的“白马王子”,不时有人对他暗送秋波。女孩子常常把探亲时带回来的家乡特产送给谦,谦总是推却。依仗这是舍友,又是同桌,我往往“赵俎代疱”,收下这些礼物。收下的东西他几乎不动,有的放在宿舍里被大家一抢而空,更多的是我独自想用,他只是静静的坐在我的旁边。有时我一边吃一边开导她,说这个女孩子的苹果好,那个女孩子的梨甜,他就微笑着说:“吃还堵不上你的嘴!”

和谦在一起有种安全感。他比我小一岁,却很照顾我。我们两个一起吃午饭。每次他总是排着很长的队抢着买饭菜,我则去占座位,以逸待劳。刚开始,他总是用它的饭票买饭菜,事后我给他钱票时,他却坚决不要。其实他的家庭也不富裕。后来我有了主意,将各自的饭票放在一起,由他保管,他同意了,于是,每天我都不会再为吃什么发愁。谦会很自然的更换菜谱,乐此不疲。谦每次总是挑青菜吃,而且速度很慢,我却风卷云残的将肉菜吃干净。吃饭之后便总想找借口溜走,以逃脱洗盆之苦。

谦很聪明,无论文理科成绩极佳。第一次期中考试,高数是在题库出题,他却不用复习,轻易考了满分,令四十人有十四人不及格的全班举座皆惊。不但在全年级仅此一人,便再上三届也均未出现过满分的现象。令高数方面低能的我十分佩服,五体投地。那一次我借了他的光儿,不但及格,韩大了较高的分。我傻傻得跑去问谦是怎么回事?他想了想,犹犹豫豫的对我说:“这次是蒙的,下次不了”。果然,接下来的各科考试他都只考九十几分,不再考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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