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我们出生开始,宪法就一直默默保护着我们,它告诉每一个父母都有义务保护和抚养自己的孩子,子女成年后也有赡养照顾父母的义务哦。
入学的第一堂课老师就教会我们唱国歌,我知道了祖国的首都是北京,当时还迷糊的我并不知道,上学、首都、国徽、国歌等等都是宪法规定的内容。我们在学校受到良好的义务教育,学习的环境和知识越来越丰富,教材教具以及参观游玩都免费提供,这些都是宪法公布的有关普及义务教育带来的\'成果。
爸爸的单位每年都会给他放好长的年假,让他有更多时间陪伴我们,原来这是享受宪法里规定的劳动者的休假制度的权益。
爷爷奶奶退休了,他们常来北京小住,每天逛逛公园锻炼身体,不上班了每月还固定有退休金,我很是羡慕呢。原来这就是宪法规定的国家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保障……
宪法就像母亲爱着自己的孩子一样,通过各种的法律把我们牢牢的守护在温暖的怀抱里,无时无刻不在保护着我们的权益。
我们能有今天文明和谐的生活环境,正是因为有这神圣的宪法一路为我们披荆斩棘,保驾护航。我们平时一定要知法懂法,在成长的道路上,就像多了个替我们遮风挡雨的朋友,可以让我们不受委屈,好好生活。
12月4日是国家12月4日日,1982年的今天,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修订,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且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的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利属于人民,权利服从宪法。公职人员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通过学习宪法等其他法律,我们明白了应该怎么做?我认为从以下四个方面去认识。
首先是知法。宪法是我国根本大法。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作为文明的传播者,我们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培养法制思维,才能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是不该做,这样我们的人生道路就一清二楚。
第二是守法。既然我们已经认识了法律,我们就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成为我的.笑料,因此我们应该遵守她。其实我们有两个选择,要么违法,要么守法。违法就意味着你愚昧无知,你没有社会责任感,你根本不知道你的行为给你的家庭,给整个社会甚至给全国全球造成了多么恶劣的影响。你为了一己私利,不仅伤害了别人,也毁了自己!如果没有宪法来规范,那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社会,简直就是人间地狱吗。当然你也有另外一种选择—守法,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其实在你守法的过程中慢慢就养成了法制思维,你心中装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你的亲朋好友,祖国的大好河山,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美好品质自然就形成了,社会自由了、平等了、公正了、法制了,国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还会远吗?第三是用法。当国家、集体、他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时,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上述合法权益!
第四是护法。法制的尊严也在于我们的维护,看到有人公然触犯法律,违犯宪法等法律时,我们可以制止劝告、可以挺身而出、也可以检举揭发,用自己的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的嚣张气焰,维护宪法的公平公正,使得依法治国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得公正、和谐的阳光普照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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