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聊起小说,“四眼弟”可谓是同龄人中的“战斗机”,他不但看过海量的小说,讲起来也是滔滔不绝,什么《哈利波特》《鬼吹灯》之类,都是他的最爱。不仅如此,一时技痒的他还会动手创作,他经常会把他写的小说给我看,让我给他提意见。看着他这认真的样子,还真有点作家的风范。当然,这对他的学习有时也是有帮助的,他写的《童年趣事》在国内的作文比赛中还获得了一等奖呢!
有这样一个人,他是一个很不起眼的学生,但他在我心中却非常优秀。
他就是朱冠元。一个经常被老师批评,同学嘲笑的人。我以前也常常对他视而不见,可有几件事改变了我的看法。一天,我的橡皮不小心被同学弄掉了,但我没有发觉。忽然,我发现橡皮没了,急得满头大汗,这时,朱冠元走来,我没好气地说:“你来干什么?”只见朱冠云张开手心,里面正是我的橡皮,他说:“对不起,打扰你了,这是你的橡皮吗?”“嗯,是我的。”我接过橡皮小声地说。
还有一次,我因为作业没写好而被留了下来。那天正好是朱冠云值日,只见他卖力地扫地,别的值日生都把垃圾扫给他,而他却一句怨言没有,直接把垃圾扫到垃圾桶里。
他这样的举动,让我知道他其实也很可爱。
新学期来了,我换了一个新同桌。她是我们班级出了名的“书法家”——张瀚丹。她的杰作还在外面做展览了呢!
她长得很漂亮:光滑的脸蛋上长着一双大眼睛,她的眉毛很浓,实在是酷毙了!可以想象她要是戴眼镜,那肯定是个很斯文的女孩子。她经常向我耍斗鸡眼,我也拿我的那种“白眼式的斗鸡眼”去气气她,真好笑。她还有着一张利索的小嘴、高高的鼻梁、扎着马尾辫的头发,光是这简单的几点就显出了她的魅力四射。
她是个双重人物。怎么说呢?就拿前一次的劳技课来说吧,我忘了带书本了,急得我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团团转,她看见了我着急的样子,赶紧把书借给了我,我们两人一起看,我很感激,所以报答她。她做劳技作品的.时候,我做她的帮手。可有的时候,我忘了带橡皮或者铅笔刨,向她借,她理都不理我,假装没听到,我也无计可施,让我觉得她是一个铁石心肠的人。
这就是我的双重人格的同桌。
我过去的同桌名叫刘语涵。
刘语涵长得很清秀,她又瘦又小,长着瓜子脸,眼睛小,鼻子小,但翘翘的,还有小小的嘴,可别看她嘴小,能说得很呢!她平时还很爱笑,一笑露出一口白牙。
她喜欢穿黄色的外衣,黑色的裤子。她是一个性格活泼开朗,乐于助人的小女孩。她很有艺术细胞,喜欢弹古筝、画画、写大字。听说她古筝弹得蛮棒的,在玄武区“熊猫杯”比赛中荣获二等奖,这些挺让我佩服的。
平时,她总是梳着两根细长的小辫子。她皮肤白白的,声音尖尖的,每次全班读书时,都能听见她尖尖脆脆的嗓音。
她还爱看些课外书,再往她的书上看,哎呀,包书纸全是花花绿绿的,她也喜欢带一些杂志到学校,时常引来一群人围着看她的杂志,只要见到杂志上有人或动物,她总要挑选出谁最优秀,最好看。
她还喜欢书包上挂一些小挂件,并经常更换,给人一种新鲜感。
刘语涵跟我坐时,心胸有点狭窄,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歪了她的字,我已经向她道歉了,可她还要向老师报告。
他,圆圆的脸蛋,忽闪忽闪的小眼睛像夜空中的明星在闪烁,微微上翘的小嘴巴,笑起来总是露出两个深深的小酒窝。不认识的还以为他是个文静的小女孩。他就是我的同桌——黄雨浓。
我对我这个同桌啊,可真是又敬又叹。
记得那是个星期五的下午。老师说要举行口语交际,让前后桌交流读书收获。我这下想:唉!我们组肯定没戏了!而我同桌却讲了一个生动。逼真的故事,并且他把里面人物的对话也模仿的非常像他还把那个故事的前因后果介绍的十分详细。自从那时候,他就成了我们班有名的“故事大王”。
唉!他为什么不把聪明的脑子用到学习上啊!
我们老师每天都要听写生字,我们都是一天天的进步,而他却每天都原地不动,翻开他的听写本啊!都可以卖“鸡蛋”了!每当考试的时候,他却在那儿玩,等玩好了,他才做卷子,当然,肯定是考不好的!老师多次说,而他却不听。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令人既敬又叹的人,一个不注重文字的语言大师。愿他早日成为一个语言文字大师!
我的同桌是个温柔的男孩儿。“温柔”这个词应该用在女孩身上,可用它来形容我的同桌是最恰当不过了。先不说他那水汪汪的大眼睛和长长的睫毛,就是他那雪白的皮肤和那细声细气的说话声,也能让你感觉到这是个甜美的女孩。
他不仅外貌长得像女孩子,就连他的一举一动,也不带一点小男子汉的劲。他的个子很高,长了两条修长的腿,但不会踢足球,也不会打蓝球。就连跑步,也像个大家闺绣似的。
虽说他与足球和蓝球无缘,但是他身上还是具有很多,值得同学们学习的东西。只要一上美术课,那全班级他就是主角。五颜六色的.彩笔,在他的带领下,感觉瞬间 可以把整个世界变得绚丽多彩。同学们只要一听到他那甜美的歌声,立刻便会陶醉其中,不愿自拔。他的学习成绩更是全校关注的焦点。语文和数学课代表都让他一 人包揽了,就更别提美术和音乐了。
他不仅只是我的同桌,可以说他还是我的小辅导老师。我一遇到什么难题,就会向他请教,只要他懂的,他都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遍遍不厌其烦地为我讲解, 直到我真正的理解为止。班里的其他(她)同学,只要找他帮忙,他也会全力以赴。他乐于助人的品质,更是值得我们所有同学,学习和发扬。他不仅是老师眼中的 好学生,也是我们同学心目中的好榜样。
这就是我温柔的同桌。
我喜欢做事认真的人,喜欢笑容满面的人,喜欢活泼开朗的人。
上课的时候,你手里拿着笔,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黑板,认真听老师上课讲什么,免得漏掉什么重点内容。当你看起来严肃的时候,你看起来一点也不严肃。反而让我觉得你很可爱。
你课后做的每一件事都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无论是跑板报还是排教室,你总是以最认真的态度要求自己是最好的,完美的。作为你的同桌和朋友,你一丝不苟的精神让我感到惭愧。我觉得你认真执着的学习习惯最终会感染到我,让我在心不在焉的时候想起你,立刻恢复理智,让我在做完一件事之后,能以你为榜样,继续完善事情,做到细节尽善尽美。
你认真细致的态度让我一直相信你有一天能成为栋梁。无论何时何地你都会以最认真的状态出现,积极完成一切,时刻要求自己做到最好。我想向你学习,改变自己,做一个让自己满意,被别人认可的人。
同桌,我喜欢你这样的人。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也会有自己的学校。我就有一个这样的同桌。
他,头发乌黑,眼睛里透露出坏坏的想法,嘴巴里总吐出一些脏话,鼻子比较矮,长着一副让人讨厌的样子。开学时,他就和别人打架,并且老师叫他倒垃圾,他却把桶子一丢,去玩了。还是”冬天“校长把他说了一顿才知道不能这样。
他,上课时,时不时翻翻我的桌肚、茶瓶,时而拿走我的电池,被我发现了就把电池放回去,又把我的茶瓶打开看看,又拿起书画画。我觉得他的座位上肯定有钉子的。
从上面看他,你一定觉得他很讨厌吧!但是,我们都是上帝咬过的一口苹果,都有缺陷,大概上帝喜欢他的芬芳,多咬了几口,缺点就多了,他还是有剩余的优点的。
有一天,我把英语书忘在家里了,他,那个让人讨厌的他,把英语书借个我了!他也认真听了这堂课。
他,就是我独一无二的同座,熊睿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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