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子尤,九零年出生于北京,很早就显示了在文学上的天赋,被誉为九零后作家代表。零四年时,他被查出身患癌症。
博客的开头是这样一段话:“九零年四月出生,从小在北京长大。小学过得很快乐,初中学得也不差。前年三月二十四,胸腔肿瘤闹开啦。从此搬进医院住,从此医院成我家。化疗开刀打点滴,有生有死有意思,想你想我也想他。我爱我恨我享受,我看我写我描画。”这个青春靓丽,才华横溢的美少男,竟在十三岁时被查出恶性肿瘤,经历了同龄人无法想象的痛苦。但是,癌症却没有打到这个少年的心灵,反而扬起自己的青春,与病魔抗争。
他的母亲柳红直接的将病情告诉了他,他并没有害怕,还非常坚强。病发后几天,他就接受了骨髓穿刺。一屋子的医生都异口同声地说:“这孩子太懂事了,太勇敢了,太配合了!”后来子尤告诉母亲柳红,穿刺的时候好像一把刀插在胸膛里,痛苦不堪,但是他却一直微笑着面对所有人。
癌症的阴霾永远阻挡不了充满活力的青春,在母爱的陪伴下显得极为乐观,他不喜欢被形容成“身残志坚”,他希望所有来看他的人们不是因为他的病,而是因为他的青春帅气。在治疗期间,用他的话形容就是:“一次手术,两次胸穿,三次骨穿,四次化疗,五次转院,六次病危,七次吐血,八个月头顶空空,九死一生,十分快活!”
在零六年十月,吴子尤停止了呼吸,留下了一句意味深长的遗言:“这个故事会怎么收场呢?”
他的幽默,不是为疾病而有的,在患病前,他的同样有着乐观坚强的心态,他是被上帝挑选的孩子。他说:得病究竟还是不爽的,但得与失有时是很难衡量的,老天爷永远是公平的,每一个受难人的身上都可以找出积极的意义来。同样是半瓶油,悲观的人看到的'是空的那半,而乐观的人看到是满的那半。”
这篇文章,并不是说他“身残志坚”,不放弃与病魔抗争,而是病魔并没有将他的人生变得灰暗,他依然热爱生活,他的热情让我们忘却了他是一个病人,他热爱金色的阳光,怀着一颗金色的心,去面对生活。
子尤会永远的笑下去,不用病撑腰,他也是很牛的。
一头黑色的短发,一双又大又贼的眼睛,再加上还算挺翘的鼻子以及总是撅着的小嘴,构成了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还算标准,不丑,但也不至于人见人爱。不过,他总是还自己夸自己,每天都要拿面小金子照了又照,一边照,一边说:“看,我多帅!”有时候我受不了反驳几句,这家伙却说:“你不懂欣赏!”
他真是有够自恋的,不过,在财富方面,他还真有自恋的标准呢!每天,这货都会带许多小零食,兜里总揣着n张毛爷爷,活脱脱的一枚“土豪”。每次上副科,你总会看见他躲在桌柜里“咔吱咔吱”地吃零食,运气好的话,他还会分你几包。不过这家伙也欠扁,到处炫耀他的"土豪身份",活该被别人揍。
我的同桌学习不好,也没有上进心,考试经常不及格,作业也不好好完成,有一次还惹恼了老师。而且他十分喜欢捣乱,那些暴脾气的女生就要揍他,他也好几次被揍哭过,但还是死性不改,爱***扰人家。虽然我看着他被揍的样子十分同情,不过我还是要说声:“活该!”谁叫他手贱脚贱嘴贱全身贱呢!
不过,他也是一个很幽默的人,有时候,他随随便便说的一句话,就引得全班哄堂大笑。我已经好几次笑到肚子痛了,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有搞笑的天赋呢!
拥有这样一个同桌,我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身边就有了他。
应该是三年级吧,演讲比赛即将开始时,老师要求让我去参加比赛,我当时就怏了,一是因为害怕,二是因为那稿子,它实在太长!老师让我考虑,我回去立马就告诉了他,我满心希望,也认为他一定不会答应的没想到,他对我说:你几乎从来没有参加过这类比赛,去吧,我等着你的好消息哦!我听了,问:你为什么要让我去啊,我很没有信心啊!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对我说:你没有信心,我给你信心,这样总可以了吧!我突然间觉的好高兴,心里也不在那么慌了因此我接了老师交给我的任务,每天刻苦练习,终于盼到了那一天。
我一走上主席台,我的心又慌了起来,看着下面那么多人,我的嘴几乎根本张不开,我想象着他的笑容,对我充满自信的笑容,脑海里那千万条扰乱我思绪的蠕虫奇迹般的不见了我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讲我相信我能行,我相信用这种心态来对待这次演讲《我能行》一定会成功!果然,我越讲越起劲,十分流利地把长篇的背了下来走下讲台时,我的身后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更加激动。
那次比赛,我夺得第一,当然,我把这个消息第一个告诉了他,他也很高兴,说:我知道你一定可以得第一的!
直到现在,我还是一直和他在一起,我相信,我和他会永远在一起,因为我了解自己。
对了,忘了告诉你,他的名字叫自信!
他,是一个爱哭鬼;他,是一个贪吃鬼;他还是一个学习狂。他就像夏日的阳光炙烤着我;他就像冬日的严寒向我袭来。
有一次,他用好久都未使用过的大招——“亲嘴功”,这是我们女生最害怕的招术。他噘起嘴,向女生冲过来,吓得我们四处逃散、“人荒马乱”。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弱点,他最怕女生用脚踢他。
当我们见他气喘吁吁的时候,就立刻开启“反攻模式”,我们女生齐心协力攻击他时,他抱头鼠窜,教室被我们闹得鸡犬不宁。
还有一次,他正在勤奋学习的时候,突然,我们的五大暴力女之王走了过来。她用凶神恶煞的眼睛盯着我同桌,皱着眉头。他们俩说了一会儿话,暴力女之王就不再废话了,直接动手打人。我知道她肯定是不会手下留情的,那场面真是惨不忍睹啊!我真为他感到悲哀啊,他肯定是说了不该说的话。
暴力女之王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的,男生们都甘拜下风。我同桌哭了起来,我拿出一颗糖给他,他立刻笑容满面,忘记了刚才的事情,像是失忆了似的。
他算得上是我们班的“混世魔王”了,可他终究还是怕女生的。
“情深深雨蒙蒙,多少楼台烟雨中……”听,同桌的他又在高歌了。
同桌和我坐在一起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因此我对他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记得我和他刚坐不久,班级里就开始流行划“三八线”了,我一直担心这个新同桌也会加入划分界线的行列,所以我平常总是小心翼翼的。为什么?就因为我以前和同桌划了“三八线”,连把建立了三年的友谊也给划断了,我不想这次刚建立的友情又被划上痕迹。可是,很奇怪,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同桌却丝毫不提划“三八线”的事情。我有几次“侵犯”了他的“领地”,他也一点不介意,只是微微一笑,当然,我也不介意他到我的“领地”上来。有一次我问他:“你为什么不在我们中间也划一条‘三八线’呢?”“划了线难道能把桌子分开吗?再说,我们‘礼尚往来’不是很好吗?”他风趣地说。“对,舌头和牙齿也有打架的时候嘛!”“就是,就是!”他连连点头。
想不到这个新同桌还挺大方的嘛。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位同学,大家来猜一猜他是谁?
他今年12岁,“海拔”一米五九,他的发型蛮酷的,很像一些动漫人物的发型。一双细小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热爱一切运动,尤其是篮球。他打篮球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上蓝儿”有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他也是我们班的“捣蛋王”,几乎每一次恶作剧,他都是“主谋”之一。他虽然很调皮,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唱流行歌曲,他唱歌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呢!音乐课上每学习一首新歌,老师经常会叫他先唱一遍作为示范。他还很爱唱英文歌,虽然他平时英语不是太好,但他模仿起英文歌还是一套一套的。说到唱歌,他曾经还闹过一次笑话呢。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讲到了古代壁画上的“面具”,他突然兴致大发,唱起了韩国歌手安七炫的《面具》。刚开始,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这个同桌才能听到,但是当他唱到“不要回头看”时,由于声音没有控制好,突然唱高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他,这是,他幽默地说了一句:“看我干啥?我不是说了不让你们看吗。”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我还为他这敏捷的反应能力而感到十分佩服。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告诉你们吧,他呀,就是我前任同桌——李嘉豪。
今天的自习课,老师说要重新排一次座位。听到了老师的话后,我就十分担心,我害怕老师把我和现在的同桌串开,要知道我们俩一直相处得很好。
意外还是发生了,老师真的给我串了一个新同桌。这个同桌个子高高的,还戴着一副眼镜,看起来好像很有学问似的。我的心情很不好,于是也不愿意和她说话。是她主动和我说话的。那天,我忘记带钢笔了,老师要求我们写钢楷,这下可把我急坏了。正当我着急的时候,是她把一管很漂亮的钢笔放在了我的面前。“请用吧,我带了两支”,听到她说这样的话,我十分激动。她在我心中的印象一下子变得很好。
原来,我总以为只有以前的那个同桌才是最好的,可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我发现好的朋友和同桌绝对不局限于一个或者两个,关键是看我们以怎样的态度对待他人。我们好好地对待他人,那么同样就会收到他人的友好。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朋友。我们相互学习,互相帮助。我的新同桌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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