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历了三十年多改革开放这样深刻变革的时代,我想,一定有很多人有过村庄的回忆。要离开村庄,如今并不困难,背上一个行囊,北上或南下,就能够迅速地让村庄成为你的思念。但是,离开村庄的你,还回得去吗?
也许,你的村庄消失在钢筋水泥的楼群里,你的老屋早已推倒,成为一座新城的一角。总之,你住过的村庄已然不在。或者也许,你的村庄非常幸运地、依然青山绿水地耸立着,但随着岁月的流逝,你城市生活的梦还能嫁接得上那里的十里稻香吗?你还能追寻得到乡村少年的足迹吗?现在的村庄还是你住过的村庄吗?
读熊培云先生的《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总是让我发出这样一个又一个的追问,关于村庄的追问。也许,是因为我也有过在村庄里生活成长的经历,也有过几乎逃离般地离开村庄的历程。有过这样的的,一定有许多许多人。
就如熊培云先生所说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治理模式,束缚了农民的手脚,当农村源源不断地把生产资料送往城市的时候,城市的工业化得以提速,城市生活有了切实的保障,而农村却因资金贫乏、人才匮乏、政策限制,而呈现出一定的衰败和沦陷。在这里土生土长的农家子弟,通过升学、入伍、进城打工的方式,离开他们的家园。这有什么办法呢?不离开,就意味着可能没有前途,没有更美好的生活。
作为千千万万离开村庄中的一员,我承认,二十多年前,当我离开村庄,踏上城市、跨进工厂门槛的那一瞬,是多么欣喜,值得庆幸。但随之而生的,是我对村庄的无限牵挂,因为那里还生活着我的父母。有时候,我倒是觉得,村庄已不是我的村庄,这不是我的错,因为,当我离开村庄的时候,我的田地就被其他村民“瓜分”了。只要户口从村里迁出,虽然是生于斯长于斯,但从法律意义上你已彻底不属于这个村庄了。城乡之间的楚河汉界就是如此分明。
造成这种诡异结局的原因,常常会直指那个阻碍城乡交流的户籍制度。好在,冰封了半个多世纪的户籍制度,到今天似乎有了消融的一天。社会的改良和变迁,并不像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那样立竿见影,总是在经历很长的努力后,才艰难地向前迈上一步。所以,我们对于村庄的期待,也不必那么悲观和失望。
对于许多人来说,现在的村庄大多看不到古树,也不见了小桥流水、鸡鸭成群、牧童横笛。可是,没有这些就不是村庄了吗?对于这些心怀念想没有问题,谁心中都会有一个自己的村庄。但是,究竟是谁,还想保留着这样原生态的农村?如果出于对农村乡土历史的研究,这情有可原;出于对乡村旅游前景的考虑,也在可以理解的范畴。可是,如果仅仅是为了让早年逃离乡村的人——如今的新兴的城市人,满足他们的怀乡之心,就要让这样的村庄长久地保持着她的原始模样,那就显得过于矫情或者是自私了。因为,经历过原生态农村生活的人,都会苦恼于在农村谋生的不易、出行的艰难,还有生活环境、卫生状况的糟糕。
谁人故乡不“沦陷”?也许真的是如此。但是,在“沦陷”的同时,是不是又有一种新生的力量在生长?当我的村庄被拆得只剩下几户人家的时候,我也并不想坚守。因为新农村的建设更符合现代化的标准,出行更加便利,生活更加舒适,父母在这样的生活条件下,会更加健康长寿。当年过古稀的父母也领到了社保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种种好处,我深切地感受到,如今村庄的变化,已不仅仅只是她的外形,还有影响人的内心的东西也在滋长,村庄里的人也显得更加自信了。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的时候,我也能感受到熊培云先生对他所住的小堡村以及类似中国村庄的认识也在一步一步地深化。他是一个建设型的学者,他在叙述着对村庄的依恋,也在用他的力量,试图一点一滴地改变着村庄的面貌。他在他的小县城建起了一座图书馆,以实现他的“两千分之一”的改变——因为中国有2000多个县,如果你改变一个县,就是两千分之一的改变。
我们是不是可以如熊培云先生那样,不管曾经以何种方式逃离村庄,今天都能够以自己的能力去回馈你的村庄,让她更加富足、文明,自由而富于理性。只有这样,才可以打破人才、资源在农村只出不进的所谓“鱼笱效应”,通过反哺与回流,实现现代乡村的复兴。到那时,你住过的村庄还在吗?这个问题的答案显然已经不重要了。
我家附近看的公园里有着迷人的四季:有花开草长﹑桃红柳绿的春天;有赤日炎炎﹑绿树成荫的夏天;有秋高气爽﹑硕果累累的秋天;还有那粉饰银装的冬天。然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春天的公园。
进入公园大门,呈现在眼前的是一宽阔平坦的条柏油大道。大道旁有着一棵棵苍翠挺拔的大树,它们是那么郁郁葱葱,宛如一把把绿色的大伞,小鸟在枝头快活地唱着优美动听的歌。
沿着大道往里走,走到尽头是一个美丽可爱的大花坛,花坛里有各种各样的花:有色彩斑斓的月季花,娇艳美丽的蝴蝶兰,亭亭玉立的君子兰,紫色的紫罗兰……真令人眼花缭乱啊!一阵春风吹过,花儿们都迎风起舞,满园都飘着浓郁的花香,让人陶醉不已,心旷神怡。花香引来了无数的美丽的蝴蝶在枝头上翩翩起舞。
绕过花坛,就来到了晶莹清澈的人工湖。湖边有一排柳树,它们已经抽出带黄色的嫩绿的柳丝。在微风的吹拂下,柳条儿轻轻地飘舞起来。柳条偶尔轻轻地划过平如镜的湖面,湖面上边漾起了一圈又一圈的涟漪。
人工湖旁边是一片宽阔平坦的草坪。小草顽皮地从泥土下钻出小脑袋来,好奇地东张西望。草坪上,一朵朵野花在春中正开得正旺,散发出阵阵清香,黄的赛金,红的如火,白的似雪,把公园点缀的格外美丽。
我爱公园,更爱春天的公园,因为它是那么的美丽可爱,那么的生机勃勃!
郊外,一阵慵懒而又令人困倦的暖风轻轻拂过我的脸庞,几只燕子从我眼前掠过,空气是那么的清新,还带着几丝清香。春天来了!
走进静谧的竹林,呈现在眼前的是一片望不到头的碧绿。数不尽的竹子把太阳都给遮盖住了,只有隐隐约约投下点点光斑。一节节不停往上长的竹子,像一位位高大的巨人,嫩绿的竹叶调皮地在两端晃动。竹子旁边,还有好多笋娃娃,它们好像还没睡醒就从土里钻出来了,揉揉惺忪的睡眼,迫不及待地东张西望,观察着这个全新的世界。
走出竹林,阳光重新照在脸上,暖洋洋的,惬意极了!前方是片果园,踏进果园,一阵独特的花香扑鼻而来,令人神清气爽。我循着香味的源头,桃树上开满粉色小花,犹如小娃娃粉嫩粉嫩的脸蛋;梨树上雪白一片,洁白无瑕的梨花仿佛一位位白衣仙女,花瓣里抱着几根淡黄色的花蕊。微风一吹,小花们便离开树妈妈的怀抱,在天地间翩然回旋……这样美的画面,我真想把它定格在我的脑海中。
果园东面是条小河,河水清澈见底,能见河底沙石,太阳照在河面上,波光粼粼,河里的小鱼自由自在地游动着,安然地欣赏着这属于它们的天地。岸边的芦苇在微风中轻轻摇曳,微笑着观赏这永远都看不厌的景色。芦苇旁的柳树一会儿弯下腰肢梳妆打扮,一会儿展现自己婀娜的舞姿。
任微风拍打我的脸庞,任花香不安分地钻进我的鼻子。郊外的这个春天,每一个细微的瞬间,都将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
去年不知不觉离去了,新一年已经来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开始、春天是希望。我爱春天,更爱春天里美丽景色,严冬过去,春姑娘给我们送来了温暖,沉睡青蛙被春姑娘悄悄叫醒,发出欢乐叫声,...哇...哇,一切都显得那么和谐美丽,春雨弟弟给大地带来了湿润甘露,在傍晚时候,洒满大地。小草苏醒了,树木慢慢发芽。桃树、杏树、梨树等各种各样花也开放了,大小蜜蜂在五颜六色花丛中飞来飞去,你追我赶,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小草从土里钻出来,绿绿,春雨沙沙地飘落着,落在池塘里,青蛙跳出井来,哇!哇!唱个不停,特别是夜晚时候,那声音美妙极了,这声音叫人听了陶醉。早晨,阳光洒满大地,小孩子在院坝蹦蹦跳跳,欢快唱歌,青蛙歌声和小孩歌声混合在一起就像一支交响乐,真是美妙极了!我想如果春天有思想,能听懂人语言,那我一定要告诉她,不要悄悄地离开了我们,你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温暖,我真希望你能留下来。春,你就留下来吧!
山上草绿绿,满山遍野都是小孩子,他们在草坪上打滚、唱歌。山顶上到处都是牛羊,它们悠闲吃着嫩草,山坡上顿时热闹了起来。
张永春骑着她爷爷世时给他在集市上买的自行车,她14岁了,仔细算算这个自行车也有7。8年了。
她在学校没有人把她当过朋友,邵纯也许是她唯一的朋友了。还记得第一次来到希望中学八年级二班时,同学们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打量着这个从农村来的姑娘——蓬乱的头发,瘦瘦的脸颊,裤子和衣裳不知道缝缝补补了多少次全身都是补丁。似乎在反映着她的家庭状况。当老师问谁愿意和她做同桌时同学们全部不约而同的喊了声“咿呀”,然后全部趴在了桌子上,当张永春正无奈地低下头时。一个清脆的声音打破了安静。
“老师,我愿意。”
全班人的目光都盯向邵纯。
邵纯有双浓眉大眼,樱桃小嘴,乌黑乌黑的长发披到肩。她爸爸是邵氏集团的董事长,拥有几亿家产。当然邵纯学习又好,家庭环境又好,长得又漂亮是学校人人都羡慕的亮点,当然很多人都愿意和她成为朋友。
谁都不敢相信就这这么一个富家小姐愿意和一个苦命孩子成为同桌,全班的人都感到不可思议。
熊培云《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是我读过的第一本社会科学著作(姑且这么定义,书中对农村基层民主、乡村风尚之类的探讨,说实话,匆匆一读,很难参悟,只能形成一个粗糙的印象。却让我不禁开始回望我的村庄,不由感叹,这个我自幼生长,又终究离去的地方,真的越来越荒芜。
陶渊明和王维笔下的田园,终归是文人渴望皈依自然的臆想,它们存在于古籍的盛世中,被人怀想追念,而只有真正沾染过土腥味的人才有资格判断,世上是否有“蔼蔼堂前林,中夏贮清荫”,或者“野老念牧童,相见语依依”的田园。
我记忆中的村庄、田野和山林,也可以充当陶渊明和王维歌咏的对象,自然风景足以让来自城市的人大为惊叹。他们的相机里或许储存着山野树林的清新,油菜花紫云英的绚丽,脚步却丝毫不会靠近气味逼人的猪圈牛栏。
我的村庄远在深山,所以可以逃过城市的圈地与拆迁,但是,却被城市用另外一种方式掠夺。
除了岁末,在家乡几乎很难看到几个青壮年,甚至孩子。一个农村家庭的普遍生活方式是,青壮年的儿子儿媳远在城市,年迈的祖父母带着孩子在家。稍有余力的人家基本都将孩子送往县城读书,从小学开始,由母亲或者祖母相伴陪读。所以,在假期以外的日子,曾经十几户人家屋宇相连,聚族而居的村庄只有四五个人,分外寥落。回家的时候我与几个也在无锡打工的同乡同车,面包车在积雪未销的山道上波折前行,音响里十分应景地嘶吼着“有钱没钱,回家过年”,他们一路烟雾缭绕,谈论着这一年在外的种种,收入固然客观,但这其中的辛苦也是旁人难以想象的。没有人愿意背井离乡,但是又不得不承认留在家里没意思,田地的庄稼不足一家人的口粮,种植天麻灵芝又算不准市场价格的变化,传统的生产方式已经被时代的变化远远甩在后面,而与新生活的磨合又必然饱含酸楚。
在家乡,有的家庭甚至合家进城打工,空留下装修完备的小洋楼——等着年老力衰的时候,回来养老。生于土地的人终归还是要回到土地,不是因为眷念,而是因为除了土地之外别无依靠。而等到真正年老的时候,土地又能给他们带来什么?这不得不牵扯到另一个问题,每次回家,都不免见到这样的悲剧,曾经心心念念养儿防老,以家里没有“赔钱货”而自豪的老人,如今在对人悲悲切切地哭诉:“娶个媳妇死个儿”。邻村一位老人,辛劳一生,将所有家产毫无藏私地分给两个儿子家,自己本想安心养老,结果两个儿子儿媳都认为他对另一家偏心,都把他视为“死老头子”,老人某次摘了儿子家菜地里的菜,被儿媳骂得狗血淋头,上吊自***。更多的时候,两辈人之间的矛盾是一把钝刀子,一点点磨损着孝情亲情。而在这个时候,即使再亲近,有威望的长辈也很难直接上前训斥,只能借酒壮胆后旁敲侧击地提醒。其他人除了谴责、同情之外,只能反复说一句:“各凭良心”,可是,越寄希望于“良心”只能越让人寒心。
这种老来的荒凉已经是家乡,或者说是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未老或已老的人能够人望见的结局。
我的种种思考,都是由《一个村庄里的中国》所引发的,但是无论在读这本书之前还是之后,我还是看到了,家乡这二十多年的种种可喜的变化。土路变成了村村通的水泥路,泥巴屋变成了一栋栋不输别墅的小楼,过去只有过节吃肉到现在几乎餐餐有肉,等等。铁路刚刚修通,和谐号动车在山间飞驰的时候,有很多人专程跑去观看,因为大家都觉得在大山沟里通火车实在不可思议;邻村那个几年前做了换心手术的人走到哪里都还会吸引人们的目光,因为大家觉得换心脏不可思议。一过了正月初六,返乡过年的人们又都离开了荒芜的田园,但也有人留下。他们大多选择从事养殖业,黑毛猪、土鸡、山羊等等,然后用电子商务的方式贩卖农产品,在深山的村落里,道路两边人家的土墙上,可以看到很多巨大的二维码,这对于很多人来说,同样是不可思议的。
我希望,这种种不可思议的变化,配合着时代滚滚向前的潮流,让荒芜的田园焕发出新的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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