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由于人类变幻不定的本性,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当初远征事业最热烈的拥护者必然变成最狂热的反对者。
可是当我们湮灭在这人间,即使故事流传了下来,也终究会在一代又一代人的加工改造中面目全非。而那故事,寄托了许许多人的遗憾,使人怅然低回。
尘埃积累,注定我们的命运,不会是镶嵌在黑夜里的璀璨,漫长而永久,思念把希望覆盖上荒凉,把荒凉吟唱出悲伤,擦亮后变得透明,禅房断魂,芳草萋萋,双莺双咛,千种风情浮水淑,古道长亭,桃花折,鸳鸯散。独去漫步,在这乍暖还寒季节,雾气凝重,依稀能看见湖面透出的光,寂灭的,苍凉的。突然想起那个夕阳深处的你,眸子映成琉璃的颜色,那般纯粹和绝望,尔后与你瞬间交汇的目光,就已是沧海桑田。迷离的夜晚,萤火虫在花间飞舞,闪耀如星光,眼泪潸然落下,为那一路风尘我跟随你身后的日子。
时光翩翩起舞,无涯的荒野里,盈盈如画也只是卑微的开出花来,清寒细雨,为君沉醉,桃花乱落如红雨,一蓑烟雨茫茫醉荡,尘缘相误,你依旧是你,独我面目全非,忘记来时的路,怎能回归。张爱玲说,流泪,是因为寂寞,孤独的游子,无关风月,一样刻骨。那我们,几载年华,携手而过,而今,独留我演绎寂寞,伴着余留的烟香,散落天涯追往事。岁月流逝,经年弥漫,烟雨缥缈,季节荒芜,庭院深深空几许,依依梦里寻何处,春江慕残,惆怅依旧,凭阑意,图一醉,不闻慰藉,只见镜里朱颜瘦,终不悔。凤凰,非竹实不食,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梧、桐本为雌雄双株,梧为雄,桐为雌,相依相伴,至死不渝,故为,凤栖梧,我非凤,今生无缘与你结连理,回首天涯归梦,几魂飞西浦,月明人静漏声稀,千丝万缕相萦系。
一点清愁,凄哀入骨,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夜长人奈何,只盼君一顾。文君语,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只惜我心里的黑洞,在你身边从未出现过,身在情长在,怎好诀绝……
“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啰,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狐狸说:“我的生活很单调。我追逐鸡,人追逐我。所有的鸡都一个模样。所有的人也是。所以,我感到有点无聊。但是,如果你驯养了我,我的生活将充满阳光。我将辨别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别的脚步声会让我钻入地下。而你的脚步声却会像音乐一样,把我从洞穴里召唤出来。另外
你瞧,看到那边的麦田了么?我不吃面包,小麦对我来说毫无用处。麦田也不会让我联想到任何事。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长着金黄色头发。当你驯养我以后,这将是非常美妙的一件事!麦子的.颜色也是金黄色的,它会让我想起你。而且我也将喜欢聆听风儿吹过麦田的声音……”
读书笔记感悟:
情节很简单,作者从“我”的角度讲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行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了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喻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书中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同时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等爱的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善良的狐狸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试问还有多少人能够一直保持童年的那份纯真与真诚?
5、要是想把什么人忘记,是不会把要忘记的人照亮的。
1、耐心和持久胜过激烈和狂热,不管环境变换到何种地步,只有初衷与希望永不改变的人,才能最终克服困难,达到目的。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出自意大利文学家但丁的代表作长诗———《神曲》。我觉得这句名言说的没错,我自己也很赞成这个观点。
有这样一则小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古老的部落,他们很早就发现一片丛林,有许多人都进去了,试图从中走出去。但那些青年从未出去过,有的甚至没有回来。从此,就没人再敢进去了。许多年之后,那个部落的.酋长从部落里挑选出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让他们去完成这个任务———从丛林中走出去。他们告别了酋长,便出发了。他们来到了那片丛林后,便分头去找出去的路。第一个青年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一条满是脚印的小路,看起来有很多人走过,于是他就沿着这条小路向前走去……第二个青年走着走着也发现了这条小路,但他想了想,去并没有像第一个人一样去走这条路,而又调转方向,自己又开辟出一条道路,最终走出了这片丛林,获取了成功。
这个小故事,我是三年前读的,只能靠回忆,也许我回忆的不对,但本意却都是一样的,都告诉了我们一个同道理:要走自己的路,不要一昧的去模仿别人,最终是对你有害而无益的。有些人,为了省事,而去抄别人的作业,在考试时,靠见不得人的方法来获得成功。其实,这些人我们身边就有很多。
在1904年美国圣路易举行的第3届现代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出现了现代奥运第一个冒牌冠军————美国选手弗雷德·洛茨。弗雷德·洛茨在比赛开始时一直处于地拉,但当跑完12公里后,他便两腿抽筋,只得放弃比赛,搭车回运动场。当汽车行驶了17公里后,他感到体力有所恢复,又下车继续跑回体育场。弗雷德为了赢得冠军而作弊,失去了诚信,最终连冠军也丢了。他是不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以他为教训,走自己的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完成一件事,这样我们才有所收获。
我们要走自己的路,只要我们是正确的,就不要怕别人的嘲笑。
1、原文摘录: 一本浅薄的书,往往只要翻几页就可以察知它的浅薄。一本深刻的书,却多半要在仔细读完了以后才能领会它的深刻。 一个平庸的人,往往只要谈几句话就可以断定他的平庸。一个伟大的人,却多半要在长期观察了以后才能确信他的伟大。 我们凭直觉可以避开最差的东西,凭耐心和经验才能得到最好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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