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妈妈带我从新华书店里买了几本书,我非常地喜欢。但要说我最喜欢哪一本,就要数《永远的超级四班》啦!
《永远的超级四班》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华汪德和宁佳心在604班这个大家庭中做的各种富有奇思妙想的事情,例如:华汪德的博客居然受到了全班同学和班主任胡老师的一致好评,华汪德自己都不感相信!还有一次,604班突然流行起了写小说,宁佳心、黄小月和卢竞这三个小丸子死党最为积极。她们还把自己的小说分别定性为校园搞笑风、梦幻公主风和爽朗中性风,这样的小说吸引了许多读者,就连中国少年雏鹰网的文学编辑歪歪姐姐都很支持三个小丸子呢!读了《永远的超级四班》这本书后,我感到了一个班级里的同学都拥有团结友爱、互相帮助的美好品德,我想这种团结友爱的品德很值得我们学习,把各自的班级合作得更加团结!
《永远的超级四班》充分表现了现实的校园生活的多姿多彩,这就是整本书的特色,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雷锋出身贫苦,他的父母、兄弟姐妹都悲惨死去,他成了一个孤儿。他觉得没有共产党、没有***,就没有他的成长,所以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时时处处帮助他人,为别人分忧解难。“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是当时的真实写照。
雷锋叔叔最后因公殉职了,但他的精神是永远在我们的心中。看了节目,我记住了抚顺这个地名,在那里,处处都体现雷锋精神的足迹。“雷锋学校”、“学校税务”“雷锋街”、“雷锋班”、“雷锋连”,雷锋精神无处不在。“藏北高原的雪莲”彭燕、“高空救新娘”的郭中凡和抚顺“百姓雷锋”代表洪博、洪玉兄弟等,他们的先进事迹感动了我们,震撼了我们,他们都是我们学习做人的好榜样。一个雷锋倒下了,千万个雷锋站起来了。从他们身上,我深深懂得了,我们应该从现在开始,多做好事,时刻想着多帮助别人,学习雷锋叔叔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伟大精神,做中华民族的优秀接班人。
看完《永远的'雷锋》,想想自己,我真是羞愧万分。自己整天想的是吃好,玩好。在家里,经常为了玩电脑荒废学业,被爷爷奶奶批评;在学校去卫生区扫地时,我还常常偷懒,装模作样地糊弄老师和同学,把方便留给自己,把麻烦扔给别人。真是太不应该了!
今天,《永远的雷锋》教育了我,雷锋精神感动了我。不以善小而不为,我们要继承和发扬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崇高品质,走雷锋的道路,做雷锋式的好孩子。
亲爱的小王:
你好!
谢谢你的来信,你说你很想知道我们学校的情况,现在,我就给你介绍一下。
我们学校是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团结小学。全校有36个班,接近4000名学生。
我们的学校十分漂亮。走进校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粉红色的大理石。上面刻着“博学笃才”四个红彤彤的大字,十分醒目。
大理石旁边有一个读书长廊。冬天,白雪皑皑,像童话中的王宫;夏天,藤萝青青,似绿色的.瀑布。每到课间,我们都到这个读书长廊读书、游戏。
我们的操场虽不十分宽阔,却是我们的乐园。操场边沿,是“身高胖瘦”一模一样的小柳树。春天,当许多同伴还在冬眠的时候,它们已经吐出嫩黄嫩黄的芽儿,远远望去,似绿烟,像绿雾,若有若无,美极了!夏天,长柳依依,仿佛仙女的长发,飘逸!
操场后边是教学楼,虽然已经不是崭新,但也整洁肃静。
关于我们的学校,今天我就说到这里。小王,你们学校怎么样?你能给我介绍一下吗?热切地盼望着你的回信。
祝:学习进步
生活愉快
远方的朋友:
还记得我们一起啃过的棒棒糖吗?还记得我们一起看过的动画片吗?还记得我们喜欢哪一个公仔吗?.......和你分开已经数年了,你是否记得我呢?
“我们要永远的记住对方,长大后一起玩.....”这句话在那个时候我们常常说起,7岁的孩子的心灵是纯真的,是开朗的。我们最喜欢樱桃小丸子了,买的书,买的包包,穿的都是她。我们就是心连心的好姐妹。记得那一次,我们一起到图书馆逛逛,一起畅游在书的海洋里,品尝着书香的甜蜜,我们多么开心啊!在人山人海的图书馆里,我们手拉着手,着看看,那看看。终于,有一本封面很可爱的书吸引了我们,我们同时把手伸出去,见我们都恋上同一本书,善良,温雅的你用一只闪闪发光的手抢先把书拿到了,可是却伸向我,用一种友好,亲切的眼神把书递给了我,我有些感动,连忙用我最快的速度把书扫个光,好让你早点看,其实我看出你对这本书的好奇,期待。看完了,我马上递给了你,你很开心,全神贯注地翻开它细读起来。我在旁边静静地欣赏着你的姿态,多么婀娜,多么婉转。你那微微掀起的嘴角粉粉的,体现出你独一无二的容颜。不知不觉,我自己好像沉浸在弥漫的芳香里,顿时忘了时间在走,你看完书了。我早就想把它买回家,我见你依依不舍的看着书封面,就知道你对这书有多么喜欢。可是,我自己心里也是喜欢加喜欢啊,最恨的是,书架上找不到和这本一模一样《我和我的朋友》。我们拖着缓慢的脚步一点一点向收款台走去,服务员见我们都沉默着,给我们来了一个句号:“你们谁付款啊?”服务员用一种疑惑的眼神看着我们。突然,一句充满深情的话跃出画面:“她。”她用手指着我。意思是这本书是我的'。我好感动,她还是让给了我。
我们回了家,在搬家的那一天,我托她父母把一个礼物送给她,我相信,她一定会很高兴的。就这样,我们好久没见面,都差点忘了她的声音了。不过她的笑脸永远留在我心中!
《永远的超级四班》是伍美珍的作品,它是明天出版社出版的。
《永远的超级四班》这本书里有两个故事:第一个是永远的超级四班,第二个是我班流行写小说。
永远的超级四班的主角:华汪德;性别:和妈妈相反;年龄:12岁;外号:汪汪;最喜欢的动物:小狗;最讨厌:吃狗肉的人,最好的朋友:秦超逸,最大的缺点:懒惰,最害怕的人:卢竟。
我班流行写小说的主角是:宁佳心;性别:女;年龄;十二岁、外号:夹心饼干、笔名依贝丸、官职文娱委员、死党;黄小月、路径、最喜欢的功课:语文。理想中的职业:作家,最依恋的人:妈妈。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这本书的精彩片段。
永远的超级四班的第一章、第四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都很有趣。
我班流行写小说的:第二章、第三章、第五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
到这里结束了。
在你走后的第一个周末,我又去了那家我们常去的冷饮店。我在外边徘徊了许久,始终没有勇气进去。但是,最终我还是走了进去。老板娘看见我马上迎了出来,又在门外望了望,看看失落的我,无语。一会儿,她端上了一个冰淇淋,我知道是香草的。看到了它,我却有一种想哭的***。我呆呆地看着天空,冰淇淋慢慢地融化了,在白色中竟然有一抹淡淡的红色。我惊讶地看着老板娘,她回避了我的实现,走开了。我第一次开始厌恶夏天的到来,因为它带给我的是一种寒冷的刺骨,这让我想起了漂亮、善良、睿智的你,曾经我因为你而幸福,现在却只是伤心、痛苦,我是多么的想念你啊!
霞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从小就是一个张扬跋扈的女生,不懂谦让、大度、虚心,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上天安排了霞和我做朋友,她包容我的一切,我也因她而改变。
霞的爸爸是一个老板,因为种种原因,忍痛割爱,暂时把她留在武定。而我的家境却只是一般,父亲是医生,母亲是护士,经济并不阔绰。但霞和我仍然还是好朋友。
还记得吗?那一次,因为的地理作业忘记带回家,你把你的借给我,但由于时间的急促,我只好上英语课来补,可是我却忘了我旁边的那个男生和我是死对头,彼此井水不犯河水。但我一时心急,却顾不了那么多,就把作业拿出来做,可是这下他就抓住了我的把柄。他马上告诉了英语老师,可是由于英语老师平时偏爱于我,只是痛骂了我一顿。可是他仍然觉得不痛快,让全班的男同学起哄,老师没办法,在情形的压迫下要撕我的试卷,我一时心急,想把你的收下去,惊慌失措下却收成了我的,你的我却眼睁睁地看着被老师撕碎。当时我还蒙在鼓里,以为收下去的是你的,可是当我拿出来时,我才惊愕的发现那张收下去的试卷竟是我的。我后悔极了,为什么?为什么老天要故意捉弄人?下课后,全班(除了我和一些男、女生之外都要求你让我赔试卷,并且和我绝交。我心想,这下你肯定要和我绝交了。可是你却出乎我的意料,你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朋友,应该彼此信赖。我和苑是好朋友,所以我相信她!”听完后,我发现自己的眼睛模糊了。之后,你还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狠狠地骂了哪个男生一顿!
从此以后,每到夏天。我们两就手牵着手走向那家冷饮店,在靠窗的角落面对面地坐下。我们两的友谊想刨冰一样,即使在太阳光下也看不到任何杂志。我照列点了一份香草冰淇淋,她点了一份草莓冰淇淋,其实我喜欢吃草莓的,但我从来只点香草的,因为我们彼此已经习惯了吃对方的口味,这好象是一种约定。然后我们吃着对方的冰淇淋,嘻嘻哈哈的很开心!妈妈说,我和霞不时一种人,总要分开的,我不信。
妈妈的话验证了,小学毕业了,霞要到清华附中去上学。我哭了,希望让霞留下来。我也想去,但是我的家庭承担不起这笔钱。我们只好分开了,临走前一天,我们一直沿着马路走了许久,天下起了雨。我的泪像掉了线的珠子,不住地往下掉。我们两一起在雨中奔跑,一起牵着手走完了最后一段路程,雨中我们两一起唱起了《朋友》,直到要分手时,我们的手还拉在一起,舍不得分开!霞对着我说:“苑,别哭!我们两永远是好朋友!永远!”说完,霞帮我擦掉眼泪,转身走了。任凭我再怎么叫,霞依然不回头!
现在,我才知道,霞在不久之前,患上了白血病,她已经永远的离开我了,她不会再回来了,永远!那天,我和吉哭到心都裂了,可是你却一眼也没有看我!
霞,你永远活在我心中!
霞,不管世界怎么变,我和你的友谊不会变!
霞,我们永远是朋友!永远!
后记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故事,是两个小女孩的童年故事,我是流着眼泪写下这篇文章的。我只想说一句:“好好珍惜现在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如果你呆在我们的六(一)班,那么我敢保证,六年的时光会改变很多,却不会改变你的一种想法:我要离开六(一)班,我要快点毕业。为什么说会有这样的想法呢?那是因为我们班可是名声远扬,不过是臭名。还有我们班也是全校最捣蛋的班级,这导致许多老师不肯教我们,不仅如此,在三年级的时候,我们气得我们的数学老师嗓子都变哑了,后来还去医院做了一次小手术才好呢!由此可见,我们的六(一)班可真的是全校最坏的班级。
但是,那些教我们六(一)班的老师也是非常的幸运,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我们并不是太笨、太蠢、太调皮,而是无心学习。书法比赛,总是我们班得到第一、二等奖;朗诵比赛,总是我们得一等奖;校运会上,总是我们班得到金牌……所以,我们班也并不是一无是处吗!
即使你站在办公室门口,你也总能听见一阵阵笑声,不错,那正是从我们班传来的。因为这个,班主任可不下十次说过我们了。但在今天,那阵笑声却消失了,因为我们即将分别。这时,不论我们是多么讨厌这个班级,但还是依依不舍的'。进入门口,你可以看到,黑板上的十几个大字:“我们是永远的六(一)班;我们要笑着离开,正如我们当初笑着聚在这里。”
是的,我们是永远的六(一)班。不论过了多久,我永远都不会忘记这里,不会忘记母校,更不会忘记这群同窗苦读六年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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