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脑海中,有无数的事儿,每件事儿都像一颗小星星挂在天空中。其中,天空中有一颗小星星,是我最难忘的一件事儿。那就是我第一次出门去超市买东西吃。
记得我第一次买东西,是在六七岁的时候,那个时候,我突然非常想吃东西:零食嘛!可是我家里已经没有零食了,我就想去买。我就跟我妈妈说:“我想自己单独去买东西!”妈妈说“还是我陪你去吧,你一个人太危险了。”我说:“我会注意安全的。”我想:为了零食,拼了!我就从我的存钱罐里掏出来十块钱。妈妈提醒我说:“要注意红绿灯。”“我知道了,会注意的。”
走着走着,要过马路了,心里莫名有些小紧张。我在左顾右盼,等确定好了四周没有车子,我再走。我终于成功地穿过了马路。
到了超市,货架上各式各样、琳琅满目、应有尽有。我买了8根火腿肠,一共是4块5毛钱。售货员阿姨找了5块5毛钱,我高高兴兴地回家了。
妈妈见了,说:“你真棒!”我高兴地笑了。这次买东西不仅见证了我的自我成长,也让我受益匪浅。真是令我难以忘怀啊!
金秋十月,是丰收的季节,安静的村庄一下子热闹起来了。而我,在老家帮爷爷奶奶剥玉米呢!
这一天,我们来到玉米地里摘玉米,姐姐为我们分工作。姐姐说:“陈天(我弟弟)和子琦(我)留在外面剥玉米,小兴(我二哥)和我(我姐姐)去里面摘玉米,陈浩(我大哥)运送玉米。”
接下来,我们开始工作了,二哥先进玉米地里摘了一些玉米,让我和弟弟来剥。接着,二哥便和姐姐一个人拿着一个篮子进去摘玉米了。而大哥没事干就来帮我和弟弟来剥玉米。
我剥玉米的时候,不是太用力把手弄疼了,就是太轻了剥不下来。后来,大哥帮我找了一个铁条,我一开始还不知道怎么用。可后来,我慢慢地掌握了方法:先用铁条划一条缝,再用手把它剥下来。而弟弟呢?他早已经跑去和小朋友们玩耍了。
过了一会儿,二哥和姐姐从玉米地里出来了。他们说太累了,出来休息会儿,于是便坐下了,我们边聊天边剥玉米。
到了傍晚,我们五个人高高兴兴地回了家。到家后,爷爷把玉米粒做了一些处理,奶奶把玉米粒做成了香喷喷的玉米粥。
品尝着由自己的劳动换来的果实,我感到心里甜丝丝的。
今年暑假的时候,我的四姨妈回来了。妈妈说这三十多年来四姨妈是第一次回来。她长的有点像我妈,但是比我妈妈大两岁。别人都说我姥姥生的是五朵金花,真搞不懂她怎么生了这么多的孩子。
第二天三姨夫开车带我们去钓鱼台玩,一路上王淼说个不停。哦,对了,忘了告诉大家王淼是我四姨妈的孩子,也是我们的弟弟。到了钓鱼台,那里的优美景色让王淼目不暇接,他瞪大了眼睛东瞅西看。突然,他看见了一个大草坪,里面有许许多多的虫子,便高兴的捉起了虫子来,他把捉来的虫子一个个都放在一个空瓶子里。他不但像捕虫能手,更像一个昆虫科学家,他把每一只捉来的虫子都仔细的观察、研究一遍,还不时讲给我们听。在过一座小木桥的时候他又发现了一只小蜘蛛,试了试自己够不着,就向爷爷求助,爷爷用一根小木棍很轻松的挑了上来,放进瓶子里,他高兴的欢蹦乱跳。我告诉他:“蜘蛛是益虫,我们应该保护它。”大人也这样说,他才依依不舍的放了蜘蛛。
长这么大,我第一次见到四姨妈和王淼,和她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被称为丰收季的秋天来了,玉米也随之成熟了,这一个个大大的玉米棒,看上去诱人极了。
天刚蒙蒙亮,天空泛着鱼肚白的时候,一些勤快的鸟儿就开始啼鸣了。开始有些胆怯,叫的声音不是那么大,感觉还是小心翼翼。后来习惯了,胆子大了,就开始大声啼鸣起来,简直恨不得把所有人都叫醒,鸟这一叫,公鸡们也跟着叫了,有的鸭子也大声地叫唤起来。唉!这简直就是一场动物狂欢会。农民伯伯一起来了,拿起了大背篓,要去收玉米棒子了。玉米们见了,把腰板挺的直直的,头抬得高高的,像是欢迎农民伯伯前来采摘。
中午,虽然到了秋天,但中午的天气依然炎热,辛勤的农民伯伯依旧在劳动,这时热得连鸟儿也懒得叫几声,中午阳光明媚,万里无云,阳光在金黄的玉米地上,玉米地照的亮晶晶的,一粒粒的玉米在阳光下照射的显得饱满透亮,如同一粒粒黄宝石。
夜幕降临,辛苦的农民伯伯停止了一天的辛劳工作,回家舒舒服服地休息了。鸟儿们也相继飞回了自己的巢穴,玉米们,可没休息,它们正和萤火虫玩的起劲呢!每当天一黑,这些美丽的萤火虫就从树里飞了出来,它们在玉米地里载歌载舞,如同小精灵一般,你们也经常为他们伴舞呢,这美丽的场景就如同一副美丽的画卷。
啊!多么美的玉米地呀!如果我每天都能看见这么美的景色就好了!
玉米成熟了,我第一次跟着外婆掰玉米。
一株株玉米整齐的排列着,好像卫兵守卫着田野。看样子,玉米棒子肯定遇到了大喜事。不信?你瞧,它们都笑破了肚皮—露出了晶莹剔透的玉米沾呢! 外婆已经60多岁了,但掰起玉米来,还是那样灵活。她左手抓起玉米棒子和茎秆的连接处,右手攥住玉米棒使劲往下压。【啪】的一声,一个胖胖的玉米棒子就掰了下来,外婆随手将它扔进了背篓里。接着,她左手又抓住边上的一株玉米,右手攥住玉米棒,随着【啪】、【啪】的声音,玉米棒子就跳舞一样【蹦】到背篓里。而那些卸了【包袱】的玉米秆则在外婆身后轻松地摇晃着。
我看得手心发痒,就学着外婆的样子,掰起来,谁知随着一声轻轻的闷响,玉米棒是耷拉下来了,可却赖在秆子上不肯下来。我使劲拧,还是没有用。最后,我只好学着老鼠的样,用牙齿才将玉米棒啃下来。没想到这一啃有了新发现:原来秆子的汁水还是甜的呢!
外婆一见,笑得泪水都流了出来。她招呼我走进身边,告诉我掰玉米的窍门,一要紧:左手要紧紧抓住秆子和玉米棒的连接处;二要快:右手用力要突然,动作要迅速,这样才能将玉米掰下来。如果动作慢,玉米棒和秆子连接处的汁水慢慢流出来,便很难掰下来。真想不到,掰玉米还有这样的学问。
我学着外婆的样子,左手紧抓秆子,右手突然向下用力,只听【啪】的一声脆响,哈,我掰下了玉米棒子!【啪—】【啪—】【啪—】那是我和外婆在玉米地里进行的合奏呢!
生我养我的故乡,给我留下了许多梦幻般五彩缤纷的记忆:那清澈见底、白如玉带的白河,那灿若繁星、许多叫不出名的美丽的花朵,那望去像铺撒着一方方碎金似的油菜花……都时时浮现在我的眼前,尤其令我永远不能忘怀的是故乡的玉米。玉米不喜欢单个儿独处,总是成片成片地生长,它们团结成一个绿的集体,哪怕连狂风也不能把它们刮倒。
你看,那高高的玉米秆碧生生、绿油油的,迎着夏日的阳光茁壮成长。玉米的生长期是一百天,到秋天就能收成,是大众喜爱的食品。瞧,被叶包裹着的如金豆般的玉米籽吃起来香美可口,是故乡最好吃的玉米。
玉米的秆很长,有的比大人还高。玉米的叶子又细又长,玉米的根像鹰爪般紧紧地抓着土地。黄澄澄的玉米棒外面包裹着几层绿皮,上面长着黄色的“头发”,像一个胖胖的小娃娃。
爷爷说:别看玉米朴实无华,但它全身都是宝。
全身是宝的玉米叶子可以做成纸,还可以包出又香又美味的粽子,也可以卷起来当成哨子,吹出悠扬动听的乐曲。有的玉米上面还没有结籽,妈妈说那叫“哑巴”,“哑巴”的秆可以当甘蔗吃,秆上的汁特别甜,吃了能清热去火。
故乡的玉米是这样令人喜爱,令人难以忘怀,一想起那美如画的故乡,就会想起故乡的玉米。
我爱故乡,也爱故乡的玉米。
我有一件难忘的事情,让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有一天,我和我的小伙伴王成宇约定好,一起明天去踢足球。我一起来就穿好衣服下楼去约好的地点踢足球。
到了那里我们就开始一场激烈的足球赛。我们一共6个人,每队3人。这场足球赛非常难,如果想要进门就要踢到小箱子里才行。
比赛开始了。我一开始就一脚踢到了球门前。然后我们队的人再过去踢了一脚。对方的守门员见了也一脚踢过去。只见足球一下子就飞在空中。正好落到我的脚下。我用力一踢,球飞了起来,被对方守门员一手挡住。对方守门员一脚传到了他们队员那边。最后一脚踢了过去。我赶紧跑到那边想把球挡住。没想到就在这时滑了一下,倒在地上,球正好从我头顶飞过去。我的好伙伴王成宇走过来问我:“你怎么样了?哪里撞破了?需不需要回家休息一下?”
就在这时,我感觉王成宇对我真好。还那么关心我。我感觉这种被朋友关心的感觉真好。我感觉我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忘不了这种被朋友关心的心情。
这是我最难忘的一天,我到现在还记得这种被朋友关心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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