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打开抽屉,我又看到了那截折断的尺子,不禁又想起了几年前的那件事??
那是小学6年级的一次数学期中考试,考试前一天,老师嘱咐我们:“同学们,这次考试有画图题,大家一定要带好铅笔尺子。”当天晚上,我复习到很晚,没有收拾考试要带的东西。第二天早上,我睁眼一看,啊?都7点30了!糟了,考试要迟到了!我匆忙穿好衣服,把摊在桌上的铅笔,橡皮等等一股脑地往书包里一赛,就飞奔向了学校。 到了教室,我把东西一件一件地掏出来。铅笔,橡皮,钢笔,尺??咦?啊!尺子!我忘带尺子了!完了,离考试就剩5分钟了,怎么办? 我把书包翻了个底朝天,又在座位周围找来找去,希望能找到一把直尺。可是奇迹到底没有发生,书包里空空的,地上干干净净的,什么也没有。唉,这下惨了,没带尺子,画图题怎么做啊。
老师已经拿着卷子进来了,我像热锅上的蚂蚁。忽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你怎么了?丢东西了吗?”回头一看,不认识。所谓病急乱投医,我虽然觉得他帮不上什么忙,可还是把忘带尺子的事告诉了他。他沉没了一会,说:“我给你吧。”我正在纳闷,忽然见他把他那把新尺子“啪”的一声折成了两半,把其中一截递给我,说:“给,拿去用吧。”
我接过那半截尺子,一股感激之情从心底升起,可我还没来的及说什么,铃声就响了,开始考试了,我只好转过身,开始聚精会神地答题,用那截断尺仔细地画着图?? 铃声再一次响起了,考试结束了。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我转过身,想向他道谢,可是却不知道说什么好,他好像明白我的心思,笑了笑,说:“不用谢,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嘛,那截尺子就送给你了。”说完,他就拿起东西走了。望着他离去的背影,又看了看手中的尺子,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
这件事情已经过去好几年了,可是我仍然记得很清楚,它还将继续留在我心里。它让我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我也会把这种真情继续传播下去,希望所有的人都能感受到这种真情,并把它传下去。
星期天下午,我校举行了一场精彩的足球比赛,参加比赛的队伍有红、蓝两队,我是红队忠实的啦啦队长。
现在,球赛正进行到紧张的决赛阶段,只见红队球员已经把球逼近到蓝队的“家门口”,突然,红队10号队员从蓝队8号脚下抢过足球,飞起一脚,猛地用力把球踢向蓝队球门,蓝队7号连忙冲过去拦截,蓝队1号守门员也飞速向球扑去,可惜都慢了一步,球像箭一样射进了蓝队的球门。
“红队必胜!红队第一!”这时,场外响起我们红队啦啦队的热烈欢呼声。
漫步于书界,尘间的风微微拂起荡漾的思绪,我手持书卷,翻开细细品味,便沉醉于这弥漫着墨香的书海……
太阳遮蔽于阴霾之下,硕大的雨点冲击着玻璃窗,发出“拍拍”的声响。我从书架里拿出《海燕》,霎时间我便立身于那辽阔的海岸线,瞳中浮现的是如黑色闪电般的海燕,搏击云天。透过玻璃窗,一道闪电划破黑压压的天空,紧接着一声巨雷,我合上书,站起身来,高声呼叫: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凛冽的风凄厉的呼啸着,我坐在房间里,光照的明亮,我手捧着《卖火柴的小女孩》。温饱,幸福,衣着单薄的小女孩渴望着,期盼着,在严冬中不顾寒冷,留下如冰的泪,醉心于无法实现的梦,永远不会醒来。转头凝望着窗外,我感到一丝寒意,心中有几许疑惑:如这样的故事会不会在真实生活中上演呢?
我披着外套,在静谧的夜晚,伴着灯光,并与天窗射入的清冷月光辉映,平静而安宁的氛围中,我却心潮澎湃。《呼啸山庄》的字字句句都强烈地撩动着我的心弦,刻骨铭心。凯瑟琳为了爱颠覆了自身。复仇与悔恨充斥着我的心灵。这平静的夜晚,我却无法平静。
我置身于闹市之中,汽车的鸣笛与人语的喧哗交织,我却如入无人之境,因为那飞入大观园中的心,手持花锄的葬花女轻吟。凋零的桃花纷飞,潇湘子泪也滑落,梳理着如丝秀发,“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在这繁忙之间从何寻觅这般境界?但有书相伴,我沉醉其中。
穿梭于书界的春夏秋冬,四季轮回,有书香相伴,我无论何地,亦怀着一颗书心!
书中有着无尽的乐趣,书成就了许许多多的名人,有书香伴我,我永不寂寞!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深深的到了这句话的含义。因为自从我喜欢读书后,我的词汇量就越来越多,语言表达越来越顺畅,作文水平也提高了不少。书给我的生活中添加了不少色彩,它让我的生活更加有滋有味,并时时与我心灵共鸣。
我每周都会去一次书城。因为那里有许多许多的书,我可以尽情的品读,体会书中的点点滴滴。我是“杂食动物”,因为我什么书都喜欢看,不管是天文还是地理,漫画还是童话,只要是对我有益的书我都会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有一次,我到姐姐家玩。姐姐家有一个大书橱,里面有着很多书。我脱下鞋,跟姐姐和姑姑打个招呼后,便箭一般的冲到书橱前,拿出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开始“品味”起来。中午,姑姑叫我们来吃饭,我说等会儿,可我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小时,没办法,姑姑和姐姐只好强行把我带到餐厅里。虽说是吃饭,但我心里却还想着那本书。可我以后再不那样了,因为我不专心吃饭,吃了不少苦头:把该蘸奶油酱的小馒头……
我读书的意义不光是因为增长知识,还因为我可以尽情的随着书里主人公的喜、怒、哀、乐,一同高兴悲伤;跟随着书指引,来到一个世外桃源,让我尽情发挥自己的想象力。
书让我明白了中国历史文化,让我知道了爸爸妈妈对我的用心良苦,让我看到了一群天真的孩子,还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现在我的作文经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读,我真的好开心!看来,人不能不读书,而且要用心去读,决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呀。
这就是我读书的生活,有酸又有甜。我相信,书,将会像路灯一样,照亮我的人生之路,指引我在绚丽璀璨的星空中摘下那一颗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这个学期,我们秋游的地点是个之前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百花苑。百花苑是什么样子的地方呢?百花真的和名字一样有很多花呢?百花苑到底有多大呢?百花苑风景好不好呢?……我带着一连串的问题踏入了百花苑的门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三个用草修剪出来的大字——“百花苑”,阳光照在上面,看起来就又增添了许多美感,我们蜂拥而上,在草坪上安营扎寨,到处洋溢着我们的欢笑声,一些人走过,看见我们打打闹闹,也个个笑逐颜开。
过了许久,老师又带我们游览了百花苑,百花苑内有一条小河,我想:夏日这里应该荷花盛开吧!大概是因为我们来的不是时候吧!
没有想到在百花苑还有这样的古式长廊,这条长廊有的地方高,有的地方低,而且在古时候弯弯曲曲可以驱鬼,因为鬼只能走直线,不能走曲线。
这次秋游老师改变了之前的作风——“吃游”而是真正的秋游。
百花苑的风景很美,有水、有树、有草、有花,是个抒情的地方!
教育家说:“书是智慧的钥匙。”史学家说:“书是进步的阶梯。”政治家说:“书是时代的生命。”经济家说:“书是致富的信息。”而书对于我来说,书就像一位良师时时刻刻都在指引着我们,就一个知识的海洋任你遨游,就像一个面包当你饥饿时给你能量。
每当你走入书的世界,总会发现一点新东西,“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书中自有黄金屋”这两句话一点也没错。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限的,不可能对每一样东西每一种事物都认识,只有通过读书才能使我们知道:大自然的美丽,人类进化过程的漫长……
只有多读书才能让我们增长知识,充实头脑,就拿我来说吧,我也是一个爱读书的人,我对书似乎有一种特别的情感。记得我读五年级的第一个学期,再一次数学中考得特别的差,把我的自信心都打击没了,心也灰了。从此,我对学数学失去了信心,就这样成绩一天天的下滑……
有一天,我经姐姐介绍,看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完后我明白了生命在于奋斗,不要因一丝丝挫折而丧气。于是,从那天起,我便打起精神,每天早上6点钟起床复习,就这样我的成绩从差到优。
当我捧起一本书,书就如一根魔法棒一般能给我快乐,能让这世界充满芳香。当我烦恼时,打开笑话书,总能让我哈哈大笑,把所有的烦恼都抛之脑后。想打开知识的大门吗?那就要多读书,得到书的灌溉和充实。例如:曾国藩那样他小时的天赋不怎么高,一篇文章都要被几十次,但他还是很勤奋的读书,最后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力的人物之一。
书就是我们的老师,读一本好书就如交了一位高尚的朋友。同学们,热爱读书吧!
关爱是一盏明灯,照亮了人们前进的道路;关爱是一艘小船,把人们带到爱的彼岸;关爱是一把火,温暖了人们的心。随着关爱的脚步,我轻轻地打开记忆的闸门。
记得那一天,天空乌云密布,雷公敲锣打鼓,闪电雷鸣。眼看一场骤雨就要来临那时,我和妈妈正在外婆家做客呢。突然看见老天爷裹上了一件黑外衣,心里一惊,急忙告辞,因为我家的棉被还正在小姨家那晒太阳呢!我心想:我家的棉被今天可要变落汤鸡了,我们家今晚一定会挨冻的,哪位天使姐姐来救救我们呀!这可咋办呀!雨呀,你可要慢点来呀!
我正想着,嘿!真是说曹操,曹操就到呀!天,下起黄豆般大小的雨来了。我们就在路边穿上雨衣,我对妈妈说:“快点呀!再晚,棉被可就没救了!”妈妈不回答,我想:妈妈也一定是没办法吧。这可咋办呀……终于,我们到达小姨家了,我急忙脱掉雨衣,三步并做两步地飞奔上楼,嘿,就那速度,可以与刘翔相比拼吧!我冲到楼上时,打开门,咦?为什么门能打开呀,今天小姨家应该没有人呀,不管了,先收棉被,等我进到屋时,我才发现棉被已经收好了,真是虚惊一场呀!
后来,我才明白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那天,我的表哥正在家里,突然见到风云变色,又想起我家的棉被正在晒太阳呢。表哥立刻飞奔向露天阳台,以最快的速度收下了棉被,当表哥走进屋里没几步时,雨“哗啦,哗啦……”地下了起来。表哥不由自主地说:“真是危险呀!”
我想:虽然表哥帮我们收棉被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但是他却拥有着关爱别人的一颗火热的心。我也要把关爱传递于他人,让世界充满关爱,让关爱造福世界和人类吧!
生活到今天,我有了很多朋友,认识了很多熟人,他们都有自己的特点,有自己的故事,但唯有他,我永生难忘。
他叫小光,比我大些,我叫他小光哥哥。他的爸爸生了重病,终日在家躺着,妈妈是小区的清洁工,每月只有一点微薄的工资。小光很瘦,身子弱,他没钱上学,也没什么特殊的本事,就在附近卖废品赚点钱,他虽然家境贫寒,地位低,但是我们小区里没有一个看不起他的,因为他非常善良和无畏。
他妈妈对他说,卖废品赚的钱归他自己处置,他把大部分的钱交到家里,补贴家用,留下极少的部分应急,他不乱花一分钱,连在吃中饭都省,可每次捐款,他都会参与,虽然每次捐的钱不多,但礼轻情意重,小区的人都很感动。我感到奇怪,现在很多富人都舍不得捐,哪怕是一元钱,而一个卖废品的却如此大方。有一次,我忍不住问他:哥哥,你赚的这些钱可以让自己吃得好一点,为什么要捐出去呢?他回答我说:我过这样的生活就足够了,而且他们比我更穷,这些钱虽少,还是给他们用吧!关于难忘的关心的作文。
我很佩服他的心胸,没有几个穷人肯把自己的劳动成果施舍给别人,他们都是将自己赚的钱藏着掖着,生怕别人知道。
令我难忘的.不只是他的善良,他的勇敢和无畏也值得人们称赞。
那是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小伙伴们在小区里玩耍,小光哥哥在附近帮妈妈清扫垃圾,突然,不远处传来一个声音有小偷啊!快帮我抓住他!我们都朝那个方向看去,只见一个中年男人拿着钱包惊慌失措的跑着,周围的过路人却视而不理,可小光看到他,丢下扫把,毫不犹豫的冲了过去,与他搏斗起来,可由于年龄和体形的差距,小光不是他的对手,他被重重打倒在地,可小光没有放弃,他趴在地上,抓着男人的腿,嘴里喊道:别想走!这时,那些冷眼旁观的过路人终于有所醒悟,他们一个个都冲了上去,小偷的腿被小光抓住了,跑也跑不了,不久,便被众人制服。从那以后,小区里的人都对他另眼相看。
向小光这样没钱,没本事的人有很多,但拥有这样的心肠,这么勇敢无畏的人是少之又少。贪赃枉法的人,即使有钱,也是无法与他相比的,因为他的那颗心是无价的,多少钱都买不到。
我很久没见过他了,不过我永远无法忘记他,我相信,终有一天他会成功,变得有出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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