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埃积累,注定我们的命运,不会是镶嵌在黑夜里的璀璨,漫长而永久,思念把希望覆盖上荒凉,把荒凉吟唱出悲伤,擦亮后变得透明,禅房断魂,芳草萋萋,双莺双咛,千种风情浮水淑,古道长亭,桃花折,鸳鸯散。独去漫步,在这乍暖还寒季节,雾气凝重,依稀能看见湖面透出的光,寂灭的,苍凉的。突然想起那个夕阳深处的你,眸子映成琉璃的颜色,那般纯粹和绝望,尔后与你瞬间交汇的目光,就已是沧海桑田。迷离的夜晚,萤火虫在花间飞舞,闪耀如星光,眼泪潸然落下,为那一路风尘我跟随你身后的日子。
时光翩翩起舞,无涯的荒野里,盈盈如画也只是卑微的开出花来,清寒细雨,为君沉醉,桃花乱落如红雨,一蓑烟雨茫茫醉荡,尘缘相误,你依旧是你,独我面目全非,忘记来时的路,怎能回归。张爱玲说,流泪,是因为寂寞,孤独的游子,无关风月,一样刻骨。那我们,几载年华,携手而过,而今,独留我演绎寂寞,伴着余留的烟香,散落天涯追往事。岁月流逝,经年弥漫,烟雨缥缈,季节荒芜,庭院深深空几许,依依梦里寻何处,春江慕残,惆怅依旧,凭阑意,图一醉,不闻慰藉,只见镜里朱颜瘦,终不悔。凤凰,非竹实不食,非梧桐不栖,非醴泉不饮,梧、桐本为雌雄双株,梧为雄,桐为雌,相依相伴,至死不渝,故为,凤栖梧,我非凤,今生无缘与你结连理,回首天涯归梦,几魂飞西浦,月明人静漏声稀,千丝万缕相萦系。
一点清愁,凄哀入骨,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夜长人奈何,只盼君一顾。文君语,朱弦断,明镜缺,朝露晞,芳时歇,白头吟,伤离别,努力加餐勿念妾,锦水汤汤,与君长诀,只惜我心里的黑洞,在你身边从未出现过,身在情长在,怎好诀绝……
对于我这样曾做过编辑的人而言,去看《天才捕手》,还是倍感新鲜。当然我是杂志,大名鼎鼎的麦克斯威尔·伯金斯从事的是书籍。惟一的共同点,我们都会对作者的标题进行修正。好比《马尔乔在西卵》被改作《了不起的.盖茨比》,又或者影片中所提到的托玛斯·沃尔夫的成名作《天使望故乡》,原名是叫《啊,失落》。无论是从销路考量,还是仅从韵味而言,不难看出,伯金斯自有他的独道之处。
科林·费斯饰金牌编辑麦可思·伯金斯,裘德·洛饰作家托马斯·沃尔夫
我在做编辑的时候,大多时候不对文章内容有大幅度的增删和改订。起码从字数上来说,是提前就敲定的。这应是杂志和图书,在面对稿件时的另一差异。在《天才捕手》里最吸引我的,自然是五千页的稿纸如何变成几百页的书册。从影片的表现来看,这是金牌编辑伯金斯和天才作家沃尔夫的珠联璧合,感觉作主导的还是那个基本不摘礼帽的伯金斯。二者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的伯乐和千里马,更像是骑师与良驹的绝配。
凡知冷知热,且自身也有温度的文字,都应划学这一范畴。而高级的文学,它的体温是浮在空中的。所以,也有人说,真正呕心沥血,并心血灿然之作,它的读者最多只有两个,一个是作者本人,一个是另一个“作者”。这个“作者”在技术和艺术上与你完全合拍,在心智和情商上与你高度吻合,伯金斯和沃尔夫就是这样的一种类伯牙子期式的灵魂伴侣。两个人若真的心有灵犀,绝不仅仅是现实意义上的功名利禄,而是精神边界的一再重合。这样的情感交织,应该说几百年来才会落到几个人身上,但命数的无常就在于,不管你如何珍惜、培植,愈美好的愈容易走失。《天才捕手》讲述的就是这一令人扼腕的过程。
所以,影片中最动人的一幕,是沃尔夫领着伯金斯去了一家爵士酒吧,《爱乐之城》也有类似的桥段,其说辞也一样。大意是爵士乐的每一次演奏都是一次艺术再创造,它的迷人之处就是它千变万化的即兴色彩。《爱乐之城》的这段台词到最后是不了了之,《天才捕手》则是借爵士乐,那等待每一次改写的神奇魅力,来暗喻一个编辑和作者之间的美妙关系。若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那是二人在一起最甜美的精神蜜月。这比沃尔夫给伯金斯送行时,情难自制高声喊叫的“我爱你”要更加缠绵细微。不少人认为这两人的关系,就差被掰弯,在这个腐文化盛行的时代,我只能保留我的最后一点老派,我一直坚持人的交往是能超越性别的。
让我们再回到那个爵士酒吧,貌似有些刻板的伯金斯在那样的一个声色场所,好像一直保持着一个局外人的状态。但他也自有他的舒服受用,他能一口气读完沃尔夫反文学与生活这双重常规的《天使望故乡》,就已说明他亦有我心狂野的一面,他大概常冀盼着有那样一种不管不顾的文字,把他的陈规旧礼在内心深处去捣个稀巴烂。但这一时刻,并不是偶尔的心灵出轨令他人声鼎沸的所在去甘之如饴,而是他作为一个精神上的“父亲”,看到子一代如此健康、充盈和活力四射,涌上心头的一种满足感。接下来,沃尔夫大展他的撩妹技能,而且是双撩,太过倜傥的沃尔夫,闲庭信步般同时把住了两个妹。这不是《发条桔子》中尽显颓靡的让动物性战胜人性,而是生命力的自由挥洒。伯金斯再度尽了他作为编辑的职责所在,他愿意当一个愉快的看客。
要求每一个观众在看《天才捕手》之前,先成为《天使望故乡》的读者,是有些强人所难了。但假如你因这部电影,而对沃尔夫的成名作有了翻阅的***,那这电影也是建了一番功德。《天使望故乡》是进入《天才捕手》的钥匙,这是一部典型的自传体小说,主人公尤金就是沃尔夫,他的父亲甘特是个有艺术天分却从未成功的雕刻家,书中称他为石匠。
王牌编辑伯金斯就是沃尔夫父亲形象的延伸,正是经伯金斯的妙手,沃尔夫这块顽石才变成了一尊熠熠生辉的美玉。由此,沃尔夫对伯金斯既有子对父的依赖,又隐隐地裹挟着弑父情结。同时,还藏掖着对这“父爱”的独亨,他对另一位经伯金斯点石成金的大作家菲茨杰拉德,就免不了要夹枪带棒,一逞口舌之快,这也是两位最优秀的编辑和作者分道扬镳的起端。男人之间,也可说人与人之间,都应验了李宗盛的一句歌词:我只见过合久的分,没见过分久的合。但又一想,人生正是因为不完满所以才完满的,也就了然加释然了。
最后想说一下妮可·基德曼,她夺得奥斯卡影后的《时时刻刻》中扮演的是位神经质的女作家,恰巧也叫沃尔夫(中译一般称为伍尔夫。她此次扮演的艾琳·伯恩斯坦是位戏剧舞台服装设计师,也是有点神经质。她在片中最惊艳的亮相,是她去火车站接沃尔夫,而沃尔夫舍下美艳不可方物的她,毅然和伯金斯同行。她处在镜头的中央,两侧是与她逆行的男子,不少人被基德曼的冷峻惊着了,以为这里有着不与男性同行的女权意识。实际她在片中那些歇斯底里的表现,跟中国妇人的一哭二闹三上吊没什么区别。那么这一幕要表现的无非是她无法进入男人的世界。
这个男人的世界是孤独的,孤独从来不是一个人来完成的,那是孤单。孤独通常是由两个人共同完成的。《天才捕手》所要讲述的,就是这些。
如果我是一滴水珠落在大海里,定不会被人们所关注;如果我是群沙里的一颗沙子,定不会为人们所重视;如果我是草丛里的一棵小草,定不会成为人们的焦点·····因为我真的很普通!!
也许,我就是那样的平凡无奇,但是我知道,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未来也只是属于我自己。
我努力着,不断的努力着。我一直相信,努力的付出会得到回报,也确实有这样的实例。
海伦.凯勒就是这样的一位伟人。如果你还不知道这样一个人,我想你介绍一下。
她,海伦.凯勒在1岁时,突发脑充血病,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是她并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学会了说话,并且她还被哈弗大学破格录取。
海伦.凯勒的故事真的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我总是不相信自己,对自己没有信心,总是认为自己是平凡的,但是她,作为一个双耳失聪的.人竟然能够开口说话,可想而知,她付出了多少的努力,那么我呢,在没有尝试的情况下,就否定了自己的能力,我这样做对吗,不,不对!!
我曾经一心想要收获,却忘记了付出努力。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不可能发生。我想,如果,现在我去努力了,那么也许我会成功。
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我将不再平凡,我将会成为一个大家关注的焦点,人们重视的对象,是的,如果我努力,这一切或许会成为现实,但是,如果我不努力,这一切,就永远不可能实现!
世界很大,我很渺小。不过,渺小的我,也许也会有伟大的瞬间!!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这句话出自意大利文学家但丁的代表作长诗———《神曲》。我觉得这句名言说的没错,我自己也很赞成这个观点。
有这样一则小故事:很久以前,有一个古老的部落,他们很早就发现一片丛林,有许多人都进去了,试图从中走出去。但那些青年从未出去过,有的甚至没有回来。从此,就没人再敢进去了。许多年之后,那个部落的.酋长从部落里挑选出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让他们去完成这个任务———从丛林中走出去。他们告别了酋长,便出发了。他们来到了那片丛林后,便分头去找出去的路。第一个青年走着走着发现前面有一条满是脚印的小路,看起来有很多人走过,于是他就沿着这条小路向前走去……第二个青年走着走着也发现了这条小路,但他想了想,去并没有像第一个人一样去走这条路,而又调转方向,自己又开辟出一条道路,最终走出了这片丛林,获取了成功。
这个小故事,我是三年前读的,只能靠回忆,也许我回忆的不对,但本意却都是一样的,都告诉了我们一个同道理:要走自己的路,不要一昧的去模仿别人,最终是对你有害而无益的。有些人,为了省事,而去抄别人的作业,在考试时,靠见不得人的方法来获得成功。其实,这些人我们身边就有很多。
在1904年美国圣路易举行的第3届现代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出现了现代奥运第一个冒牌冠军————美国选手弗雷德·洛茨。弗雷德·洛茨在比赛开始时一直处于地拉,但当跑完12公里后,他便两腿抽筋,只得放弃比赛,搭车回运动场。当汽车行驶了17公里后,他感到体力有所恢复,又下车继续跑回体育场。弗雷德为了赢得冠军而作弊,失去了诚信,最终连冠军也丢了。他是不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们要以他为教训,走自己的路,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的完成一件事,这样我们才有所收获。
我们要走自己的路,只要我们是正确的,就不要怕别人的嘲笑。
人是生而渺小的。我们没有豹的速度,没有熊的力量,不能像鸟儿一样在天空中飞翔,不能像鱼儿一样在江河里遨游。
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这样的条件的确不利。可是,比我们更加渺小的生物,却没有放弃活下去的权利。蚂蚁如此微小,团结起来却是如此强大。可见,渺小并不是绝对的,个体虽然微乎其微,无数个体加起来力量将是巨大的。
相对来说,人类的体能不如某些动物,在这方面,我们是渺小的。但如果说到智慧,我们已经攀上了顶峰。我们创造了飞机、火箭,发明了轮船、潜艇。我们在天空中飞翔,甚至穿梭于宇宙空间;我们在江河上航行,甚至潜入最深的海底,这是其他生物完全不能想象的,也是可望而不可即的。
渺小是一种伟大。地球,在浩瀚无垠的宇宙中,在无数颗星球中,自然是十分渺小的'。而就是这样一颗不起眼的星球,孕育出了神奇的生命,创造出了奇迹。它不再是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不再渺小,它是一颗伟大的星球。
渺小是一种伟大。有人曾经说过: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就在于他能够认识到自己的渺小。人类已经成为这个星球的统治者,但在大自然面前,仍觉得自己十分渺小。这是对大自然的一份敬畏,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体现。明白自己的渺小,不狂妄自大,不去冒犯,这也是一种伟大。
渺小是一种伟大。萧伯纳说过:有信心的人,可以化渺小为伟大,化平庸为神奇。这世上的普通人,在整个世界面前,是渺小的。而总有人,立志要改变这一状况,他们有信心,有毅力,尽全力去拼搏,终于成为有成就的人。别忘了,伟人不是生来就是伟人的,渺小的人也不一定会一直渺小下去。每一个渺小者都有可能成为真正伟大的人,这要看自己是甘于渺小还是愿意脱颖而出。
渺小,即为另一种伟大。与我们通常所说的伟大不同,这种伟大不是显露出来的,不是光芒四射的。它蕴含在每一个渺小者的心中,等待着发现。
在茫茫宇宙中,地球犹如一粒蓝色的尘埃,在无穷无尽的历史长河中穿梭、旋。我赞叹这渺小的星球,因为他伟大地承载起生命。
我敢说,一切渺小的,都是伟大的。
种子很小,却能长成参天大树;
花儿很小,却能结出累累硕果;
叶子很小,却能收集无限阳光;
水滴很小,却能穿透千年基石;
砂粒很小,却能变成颗颗珍珠;
泪珠很小,却能表现所有情感……
你看,这世上一切看似渺小的事物,都蕴育着无限的伟大,甚至,某些渺小的事物本身就是伟大的。
小小的露珠,折射出七彩阳光的美丽;小小的蜜蜂,酝酿出生活的甜蜜;小小的我们,承载着青春的希望。看云卷云舒花落花开,我们的人生正是所有渺小的事物汇集而成,没有什么人一辈子的路仅由一大步组成。
也许,在浩瀚的.海洋面前、在高耸的山峰面前、在广阔的草原面前、在荒芜的戈壁面前,我们会深深感到生命的短暂和渺小,但只要我们的精神与心灵升华,那么我们就是伟大的。我们可以用纤小的手编织生活之幕,我们可以用碎小的思想照亮人生之路。
点点新绿,便证明了春的来临;片片荷叶,便证明了夏的繁盛;寥寥黄草,便证明了秋的凄凉;零星飞雪,便证明了冬的冷寂……但我们想拥抱大事物时,必须要看到那不经意间便会被疏忽的小事,正如海洋要想博大,必须要包容所有的细流。我曾怀疑:那美丽的蝴蝶不是小小的毛毛虫变成的,那光彩照人的丝帛不是小小的蚕儿织出来的,那美丽的孔雀不是小小的卵变成的。现在我不再怀疑,因为,渺小亦是一种伟大。
追逐伟大的人,停停脚步吧,看看那些所谓的渺小吧,正是无数渺小的结晶,才诞生了伟大。追逐太阳的人,停停脚步吧,看看那些渺小的星,有些比太阳更伟大。
正所谓: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在百花盛开时,在萧萧叶落时,只要用心感受,你一定会发现:一切伟大的,都是渺小幻化的,而渺小亦是一种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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