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成长过程中,总会不停地遇见许许多多的人……有令我感动的,有令我唾弃的,当然也有令我最敬佩的人。
她中等身材,长头发,眼睛很大,笑起来隐隐约约有一对小酒窝,就是这样的她令我最敬佩。她,是我邻居家的一位小姐姐。
还记得在一个酷热的周末,我与小姐姐去附近的公园玩耍。当时,天气热极了。小狗吐着舌头散热,鱼儿在池塘里跳来跳去,我和姐姐手持扇子,吃着冰淇淋来降温。
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位老太太,驼着背,弓着腰,一步步艰难地走着。
大约走了十来步后,老太太突然中暑晕倒了。
无数的鞋子从老太太身边绕过去——高跟鞋,运动鞋……却没有一个人伫足,扶一扶老人。
我也想快步离开,我拉着小姐姐的手朝相反的方向准备逃走。小姐姐却拉住了我,用一种严厉的责备的眼神望着我:“不,不能走!”我直勾勾地从她的眼里望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责任感。
只见她快步走向老人,拍了拍老人身上的灰,把老人救到医院,付了医药费,悄悄地走了。
回来的路上,我问她:“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因为责任。”
因为责任,她扶过老奶奶过马路,帮走丢的孩子找妈妈,去养老院当义工……这就是她的责任吗?
她尽了自己活在这世上做一个善良的人的义务。
她可以不去做,但……
这就是她,我邻居家的小姐姐,一个最令我敬佩的人。
酒杯里,他看摇摇晃晃的红尘;酒杯外,他看寻寻觅觅的众生。他是李白,身处大唐盛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题记
他在人间流浪,带着微薄的行李和丰富的自己。古剑难平阡陌恨,大鹏易至蓬莱岛。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就是李白,三分豪气,七分醉意,绝世的风流潇洒。
他所在的地方叫盛唐,风花雪月,聚散离合,都在诗与酒中疏疏落落。灯火下的大唐,是太平盛世的模样,那里,有杜甫与王维,有王昌龄与孟浩然,以诗为名,构筑了一个新时代,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气韵里,李白过着自己的人生,快意却也萧瑟。
他将生命放置在路上。走得不卑不亢,便自成风景,哪怕是流浪的模样。若无人经过,便自斟自酌。对春风桃李,对夜雨江湖。开元十二年,李白离开故乡,仗剑远游,并非游山玩水,而是为了建功立业,实现他治国安民的伟大抱负。后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这样写道:“以为士生则桑孤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大丈夫生于尘世,理当纵横于天下,不能安一隅。带着这样的铿锵之声,李白上路了。二十四岁,有书卷气,有豪侠气,甚至还有几分仙气。
几番春秋,几番风雨,新途成了旧路,憧憬成了过往,异地红尘在模糊中清晰。四十岁的李白,仍在人生的路上求索。尽管多年漂沦,他从未以黯淡来定义人生。事实上,不惑之年的他,还有几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为君谈笑静胡沙,人生,未必飞扬恣肆,未必笑傲众生,但定是轮廓分明,清白坦荡。李白若是低眉顺眼,不狂傲,不坦荡,那便不是千年后人们景仰的的那个诗仙了。可惜,风雅狂傲的李白,只落得一杯萧索。如今西风残照,那是李白自己,也是所有乱世哀叹者的孤独身影。
人生困顿,他活得足够尽情。
他去了,很沉默,但千年以后,仍有回响。
世界苍白而喧嚷。总有芳草,于野径荒原倔强地长出。
那是一种叫诗的东西。
每当太阳升起,我总会想起你的身影,你如太阳,俯视着,用金黄的光芒无私的照耀每一处。
你的步履是匆忙的。
你穿着普通的清洁工制服,但它在你身上却又不一般的气质。你说,你干清洁工只是因为你喜欢城市清爽的感觉,你喜欢每一处干净的土地,你喜欢每一处绿色的草地。那天傍晚你依旧做着工作,一个中年妇女背着她的孩子,露出焦急的神色,你急忙去问了,她说,她从离城镇很远的乡下赶来,为了带孩子看病,你二话不说直接从她背上接下孩子一直跑到医院,扫帚扬起的灰尘如若你的心底,向每一处空气散发热忱。
你的后背是坚强有力的。
你曾经说过,我们都在一个蓝天下生长,也许我们不认识对方,但也是同舟共济的,“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也许,上天和你开了个玩笑,竟在2008夜晚,突如其来的地震把一切都销毁了,许多人没能逃出生天,早上,消防官兵搜救人员,听虚弱的一声“妈妈,救我,我害怕……”他们全力施救小女孩,一层一层把压在她身上的石块移开,石头的碎渣落在你身上,你喊出一声:让女孩先走。小女孩毫发无损而你呢却伤痕累累,你用全身护住了女孩,你获救时,在场的人都泪流满衫。你多么伟大用你坚强的后背保护了一个小女孩的生命,你全身都在滴着血,而你却依旧强颜欢笑。你把生的希望给了别人,死的危险留给了自己。你的这种精神,比玫瑰还芳香,直流进人们的内心。你的身躯多么娇小又多么强壮。
在花儿的世界里,那里保留着你的阵阵芳香;在树林的绿叶里,那里收藏着你的声声歌声;在人们的眼里,那里看见了你的炽炽真心……
十三年间,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但令我最敬佩的人,始终是我的太姥爷。
我与太姥爷见面不多,对他的往事不甚了解,但我对太姥爷最深的印象就是规矩、慈祥与爱国。
太姥爷是军人出身,参加过许多的战役,所获的勋章大大小小,整整齐齐的摆在柜子里。家中也永远是干净整洁的,一身洗得褪了色的军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每次招待贵客,都会穿上军装,以表敬意。即使是在平常,太姥爷也永远是衣冠整齐,衣服扣子总要扣到最高处,熨得平平整整,没有一丝褶皱;饭桌上,总是要做到“食不言”,长辈先动筷后小辈才能开始用餐;床铺必须整齐,房间必须干净太姥爷的一举一动,都有着军人独有的规矩,一生都是如此。
太姥爷对小辈则是慈祥的。小的时候,总喜欢在太姥爷家玩。有一次,在院里和伙伴们扔石头玩,正起兴时,突然“哐当”一声,玻璃碎了。大家发现闯了货,都害怕的一窝蜂的跑了出去。原以为太姥爷会把我们提溜回院里狠狠地训斥我们一顿,没想到太姥爷只是把我们叫了回来,平静地说道:“你们这些孩子啊,就是有活力,不像我,一把年纪了,闹不动喽!你们不用管这里了,去玩去吧,我收拾一下就好了。但是你们记住,以后在外面做错了事,不能像在家里一样,要向别人道歉,记住了吗?”太姥爷并没有责骂我们,但是他的话却比严厉的斥责更使我感到羞愧难当。太姥爷对我们的慈爱永远是比批评更使人自责的。
太姥爷最令我敬佩的,便是他那浓郁的爱国情怀了。他总是为我们讲建国史上的那些艰苦与不易,“你们每一天的幸福生活,都是战士们抛头颅洒热血为你们拼来的,你们脚下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他们拼了性命也要守下的。你们是祖国的栋梁,祖国的未来也都掌握在你们的手中。”“国家是你们永远的臂膀与依靠,你们有我们这一辈没有的幸福与和平,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祖国,要担起国之大任,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太姥爷用浓重的乡音一遍遍讲述着,这些话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太姥爷对国家的热爱一生未改,甚至在生命的尽头,也紧紧地抱着那身军装。
太姥爷的模样仍浮现在眼前,那深爱祖国的话语仍回荡在耳边。太姥爷,您永远是我最敬佩的人!
生活中,值得我敬佩的人有爸爸、妈妈,有同学,有老师……但自从经历了那件事后,我觉得自己才是我最敬佩的人。因为我很坚强。
那是我8岁的时候。一次,爸爸带我到楼下的操场上学滑板车。由于玩得太兴奋,回家的路上我一直蹦蹦跳跳。可是,意外发生了:我走路不小心,左脚把右脚给绊了,我重重地摔倒在地上!膝盖的一层皮划破了,顿时,鲜红的血像水一样涌出来。可我并没有哭。
爸爸飞快地跑过来,摸摸这,看看那,急切地问我:“摔得很重吧?”这时我才感觉到伤口像针扎般疼痛。我说:“有点疼。”“能走吗?”哦,估计可以。“说着,我爬了起来。刚走了几步,我的右腿就软了,差一点又摔一跤!爸爸说:”还是我背你吧。“不用了。”我强忍着疼说道,因为我不想让他人认为我是一个懦弱的人。说完,我又爬起来,吃力地向家里走去。
在上楼梯的时候,我有点支撑不住了,一屁股坐到了台阶上!爸爸又对我说:“我把你背回家吧!”可是,我还是坚强地谢绝了。后来,我坚持着,用蜗牛般的速度,一步一步挪进了家门……生活中,我敬佩过许多人,可在我的内心,我最敬佩的还是我自己——敬佩我自己的坚强。
人人都有敬佩的人,他可以是陌生人,可以是你的左邻右舍,还可以是一个在对你无私奉献的人……
今年夏天特别热,骄阳似火的一个中午,连树上那些原本嫩绿的叶子都被晒焉了。路上一位一双丹凤眼,淡淡的眉毛,瓜子脸的一个人引起了我的注意。
那天中午,我拿着二十元钱,提着袋子,准备下楼去买十瓶水,我一开门,一股热气迎面而来,整个世界就像一个巨大的烤火炉。我独自走在路上,路上几乎没什么人,但是小区里的清洁工李阿姨拿着一把似乎附着魔力的扫把,与一个铁垃圾盒,凡是它俩走过的,垃圾全都会被一扫而光。它们每天都不离岗位。
这个时候,一个端着一碗粉的人走了过来,被小石头绊了一下,将碗里的粉洒了一地,李阿姨请那个人把地上的粉清理干净,可那人瞪了李阿姨一眼,就扭头走了。李阿姨叹了一口气说:“哎,现在的人一点都不珍惜我们的劳动成果。”李阿姨无奈的从箱子里拿了一块布,又去找了一个铁桶,打满了水,洒在地上,把腰弯下去,用右手使劲地擦拭地上,把地上的辣椒水擦干净了。
这时,我悄悄地走到便利店,从便利店买了一瓶水,把水摆到了李阿姨的后面,然后就走了。等李阿姨把地上全部清理干净后,扭头的时候发现了那瓶水,李阿姨看向远处的我,我转头过去点了点头,又把手指向了我特意给李阿姨买的那瓶水……
那瓶矿泉水里就含着我对李阿姨这位清洁工的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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