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世界我做主,我的人生我来high。
喜欢在星期天下午爬到寝室的五楼层顶,坐在浅灰色的粗糙的地板上,感受温暖的阳光散发的暖融融的气息,感受它以飞的速度的靠近,心里总是很温存、自在。那时候,满脑子是跳跃的不知名的音符,谱写着一首首不知名的乐曲,和着我的心声,飞扬,飘荡。很喜欢这样的自己。
喜欢独自一人坐在幽暗的房间里,拧亮台灯,感受着15V的灯光带给我的'光和热,感受着书本带给我的踏实、满足和安谧。我常常会平静地呆上一天,不吃不睡,贪婪地猎取着这种带着孤独的幽暗所赐予我的满足感,在这里,我很快乐。
喜欢在下晚息之后,独自一人背着单肩包悠哉游哉的在校园里散步像是个孤独的行者,但是,我很幸福。然后随手捡起一些石子和落叶,放在还残留着书香的包包里,一边走,一边哼着周杰伦的夜曲,感觉美味极了。接下来,我会快速刷牙洗脸,宽衣睡觉,迫不急待地拥抱我爱的黑夜。竭尽全力地幻想并设计着我的未来。
喜欢在路上碰到熟人却不与他们打招呼,喜欢对陌生人微笑,喜欢朋友们的宠爱,也讨厌他们的宠爱,因为这样,我总会给自己造成困拢,总爱一个人,像郭敬明笔下的齐勤铭,喜欢一个人的旅行,一个人寻找自己要的生活,如果无法找到,就一直找下去……
喜欢的太多,就会给自己造成很多的困惑,系上许多解不开的心结,这样好吗?对,这样很好,因为我做的是自己,一个真真实实的自己。偶尔会想到自己那些桀驾不拘的好友,很想他们,与他们在一起,我会很轻松,不会有任何的压抑。
所以,我就把自己放到网络世界里,设计我要的生活,删除我讨厌的烦恼,保存我拥有的beautiful memory。这样,很不错,喜欢自己不是罪。
后记:十六年了,我知道自己是个好女孩,二年后,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可是当踏入成人的行列中,我依然会是个好女孩吗?在这个不真实的世界里,我还能活多久。
用微笑假装坚强,以不羁去掩饰忧伤,你以这种方式展示在我们面前,让我们何曾知道你内心的苦楚与悲伤……
——题记
你曾责备过命运对你的不公,没有美丽的面容去展示一个女孩的美丽多彩,没有骄人的成绩去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没有天籁之音展示自己对自然的情感,更没有魔鬼般的身材去吸引人们的眼球,甚至只是一个有点黑有点矮而又十分胆小的女生。没有一个人理解你,没有一个人关心你,没有一个人想到你,甚至没有一个人注意到你……于是,你开始自卑了,认为自己只是一个灰姑娘,没有天生高贵公主的命,只能享受普通人平淡无味的生活,然后,你变得不爱说话了,比起以前来更文静了,更加默默无闻了,让人很难发现你。由于你这样的性格,刚开始我也不算喜欢你,直至老师让我们成为了同桌,我才慢慢的进入了你的世界……你一直觉得自己不够出色,可是我们真的很喜欢你,你认真、负责,用自己的全力来做好每一件事,你听话、乖巧,老师也都很喜欢你,还有一件事让我彻底改变了对你的看法……
记得那天雨下的是那么大,仿佛把这些天的不满全部发泄出来,雨越下越大,是那么的放肆,好像一个任性的小姑娘,任意挥洒着全部的泪水,同学们一个一个的被接走了,望着下个不停的倾盆大雨,我呆呆的站在门口,爸爸妈妈都在北京,我该怎么办?我犹豫不决的想着,这时,她走了过来,一脸关心的问我怎么了。我没好气的白了她一眼,冷冷的说,没拿伞,看不出来吗?她愣了一下说:“要不你用我的伞吧?”“你的'?那你呢?”“没事,我这样回去就行,都很多次了,已经习惯了。”说完就把伞扔给我,“哎,你……”我还没说完她就已经跑出去了,看着她在雨中费力的向我招手,泪瞬间调皮的跑到我的眼眶直打转……回到家里已经六点半了,看着灰蒙蒙的天,我望着窗外,心想她到底怎么样了,是啊,我态度太不好了,有没有伤到她?明天我一定向她道歉!第二天来到学校,却意外发现她没有来,老师说她感冒了,我顿时感到心里一阵空落落的……下午她来了,全身裹得像个粽子,透明的鼻涕止不住的向外流……我问她没事吗,她淡淡的笑了一下,“小事一桩,不足挂齿,看看都好了呵呵……”从那以后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所有事情都告诉彼此,手拉手,永远是朋友……
其实你并不知道,我们都很佩服你,无私,勤劳,乖巧,听话。杨柳自有杨柳的洒脱,青松自有青松的壮美,鲜花自有鲜花的妖艳。生于世界,存于宇宙,每个人都有可闪光的独特。你不必去羡慕别人,因为你有自己的精彩,不必在意别人不屑的神情、质疑的目光、嘲笑的脸庞,你有你自己的世界,你的王国。为何相信自己是灰姑娘?你是你的主角,发光并非太阳的专利,你也会发光!
你不是灰姑娘,你向我们展示了你自己的美丽,你的独特,你的灿烂!在我的眼中,你就是公主!
活,当然还是要活的。而且还都想活得更好一些。可是,当今信息世界是透明的、扁平的,每个人面临的生存和竞争压力大同小异,如果你不是天才将怎样胜出呢?
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敬业。敬业精神,被视为现代社会最基本的处事之道。尽管你可能永远不会成为天才,通过敬业却可以使自己成为“专才”,成为不可替代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媒体曾盛炒过一个惯偷的经历,他叫刘金华,偷偷摸摸大半辈子,监狱、拘留所经常进进出出,快60 岁的时候看到大墙外有一个孩子走过,心里猛然一动,自己都这般年纪了,白来世界上走一遭,最后连自己的骨血都留不下。于是幡然醒悟,洗心革面,要重新做人。
他最后一次从监狱被放出来,找不到工作就拣破烂。拣破烂竟拾金不昧,几次拣到居民丢失的贵重东西,千方百计都要归还到失主手里,并捎带着清理卫生和维护治安。时间一长,被物业公司招为保安。
一个贼竟当了保安,居民大哗,纷纷抗议。物业公司却力排众议,为他打保票。岂知,有他当保安就最懂得怎样防盗,贼们也不敢再光顾那个居民区。后来他成了各小区争抢不上的保安,原来的'居民区为了留住他,将闲房给他住,还有人热心在为他张罗对象……刘金华可算是当今社会最底层的一员,更遑论他人。
任何人,通过敬业都可找到实现自己价值的平台。凭这个口碑就可以走遍天下,成为个人的护身符、无价之宝,永不会失业。这是因为,敬业者都善于发现学习的机会。这是无需交学费、不必有多高的级别就可以得到的学习机会。
那就是在干中学,学中干,为干而学,为干得好而学。而学习的机会中,就常常包含着发财的机会、成功的机会。说得更直接些,在这个竞争激烈、淘汰神速的商业时代,现代人的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是个人为提高自己的工作市场价值而进行的投资。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就是有能力比你的竞争对手更快地学习。”
学习就是最好的管理智慧和工作智慧。智者无不是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每一天至少有一个对某个人是有用的机会,每一天的某个机会就可能是前所未有的、也绝不会再来的机会,当你精于算计,事事计较,把多干活、干好活的机会推给他人的时候,也就把学习甚或是成功的机会让给了他人。
相反,“当一个人把敬业变成一种习惯,在多干活、干好活的过程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体验到干活好的乐趣,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从思想与业务同进的过程中享受快乐。”
活,当然还要活的。而且还都想活得更好一些。那么你将怎样胜出呢?
有一个办法一——那就是敬业。敬业精神,被视为现代社会最基本的处事之道。尽管你可能永远不会成为天才,通过敬业却可以使自己成为“专才”,成为不可替代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
媒体曾盛炒过一个惯偷的经历,他叫刘金华,偷偷摸摸大半辈子,监狱、拘留所经常进进出出,快60岁的时候看到大墙外有一个孩子走过,心里猛然一动,自己都这般年纪了,白来世界上走一遭。最后连自己的骨血都留不下。于是幡然醒悟,洗心革面,要重新做人。
他最后一次从监狱被放出来,找不到工作就去捡破烂。捡破烂竞拾金不昧,几次捡到居民丢失的贵重东西,千方百计都要归还到失主手里,并捎带着清理卫生和维护治安。时间一长,被物业公司招为保安。一个贼竞当了保安,居民大哗,纷纷抗议。物业公司却力排众议,为他打保票。岂知,有他当保安就最懂得怎样防盗,贼们也不敢再光顾那个居民区。后来他成了各小区争抢不上的保安,原来的居民区为了留住他,将闲房给他住……
任何人,通过敬业都可找到实现自己价值的平台,凭这个口碑就可以走遍天下,成为个人的护身符、无价之宝,永不会失业。这是因为,敬业者都善于发现学习的机会。这是无需交学费、不必有多高的`级别就可以得到的学习机会。那就是在干中学,学中干,为干得好而学。而学习的机会中,就常常包含着发财的机会、成功的机会。说得更直接些,在这个竞争激烈、淘汰神速的商业时代,现代人的工作“已经成为一个继续学习的过程,是个人为提高自己的工作市场价值而进行的投资。未来唯一持久的优势,就是有能力比你的竞争对手更快地学习。”学习就是最好的管理智慧和工作智慧。智者无不是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每一天至少有一个对某个人是有用的机会,每一天的某个机会就可能是前所未有的,也绝不会再来的机会。当你精于算计,事事计较,把多干活、干好活的机会推给他人的时候,也就把学习甚或是成功的机会让给了他人:相反,“当一个人把敬业变成一种习惯,在多干活、干好活的过程中学到更多的知识,积累更多的经验,体验到干好活的乐趣,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从思想与业务同进的过程中享受快乐。”
管理学家陈鸿桥有言:“敬业是快乐的,敬业的口碑是职业生涯中最大的财富。”奉行实用主义,只追求眼前实惠的人,常误以为敬业是提升了公司的价值,对老板有更大的好处,殊不知敬业最大的受益者是自己。
不敬业只“敬钱”。“钱”也难以惠顾你。因为“钱”要依附于“业”,“业”不强何以生“钱”?
我想,其实原来的我,亦不是这个样子的,不会做就不会做,将题晒在一边,然后在数学课上以半俯视的姿态逃避班主任的视线与数学老师的“直线”,或者将自己沉浸在张爱玲与叶芝的传记中度过,然后在考试完后,看着自己比一半还少的数学成绩,骄傲的将卷子压在脑袋下,继续着我的“春江花月夜”。一渡三年。
其实,我想我有时候也真的是很俗气,和才踏入高三的广大学子一样,发出过连自己都不相信!
的豪言——考上某某名牌大学,然后在第二天依旧继续着我的生活,我的学习状态,照样着吟唱自己大好的青春--一场童年的延后曲,仿佛自己的数学成绩在高考时会考出满分一样,然后得意的拿着大学的通知书招摇过市。但是,在什么时候,我却已经想改变现在的这一场迷醉的时光了呢?也许,我自己也不清楚。我想,大概自己的心里也在经受着一场老掉牙的成功立志的故事吧——受到了自己周围环境的影响,看着同学们对于学习的没埋头苦干,我无法不让自己不从浮躁的心态上安静下来,同学们的`努力让自己感受到的是自己一种无法言由的心酸,对,我只想用“心酸”这个词来形容我的心情,没有嫉妒,我只是狠自己,为什么过去的我那么无知,到现在,却还是那么无知。
七堇年在《被窝是青春的坟墓》中说:“我看着镜子里面的自己,心疼到了不得,曾经年少无知的我们到哪里去了呢?”这句话深深的勒进了我的心里,是的,曾经年少无知的自己,到哪里去了呢?如果没有长大,我的一生就会像一个沉默的湖泊吧,安安静静的,多好。
在写下十七岁的日记后,关上日记本,才知道,其实,小子,现在的你,也不是什么,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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