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张叔叔送给了我一架小型无人机。我心里乐滋滋的,像一股清凉的泉水在我心中流过。
在此之前, 我一直不知道无人机长什么样,今天可总算见识到了。
它长约30厘米,宽约20厘米。这个家伙"长"着四个旋翼 ,每个旋翼上都有一个小型螺旋桨.下面还有可以充电的线。它是通过遥控器来指挥的。并且,机身上还可以挂摄像机进行航拍。酷毙了!
接着,在没有看懂说明书的情况下,我便进行了试飞。结果,我眼睁睁的看着飞机愈飞愈高,并伴随着前进和嗡嗡的声音,很快就使我心生惧意。便不再操控它。突然飞机像失翼的鸟儿一样急速下坠,啪的一声栽倒了墙边。
看样子得找一个空旷的地带,于是我和爸妈每晚都去体育场试飞。过程中不断有人问我的飞机,我的感觉那就像晴天一样,灿烂无比。
这么多天以来,我都没有控制好它的操纵,只能让它平稳着陆。不过白玉曾说过:万事开头难、仲由也说过:欲速则不达。
在众多的玩具中,我唯独对它情有独钟。我非常感谢叔叔给我买了这个玩具。
其中有一个女生,她跟她的妹妹是双胞胎。姐妹俩双双都不想上了。她们家是一个再组家庭。她们的妈妈从南方的四川嫁到我们这里,她们的继父腿部有些残疾,家里经济状况不怎么好。初一入学的时候,这两个女孩子都申请了贫困寄宿生,可是她们两个的成绩却实在是太差。于是我跟另一班的班主任商量,保证她们姐妹两个必须有一个人能够享受贫困寄宿生待遇,不为她们的成绩,只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
这两个女孩子的母亲,也很重视教育。记得去年暑假,我们班这个孩子,把她的暑假作业丢在了学校。她的妈妈不远百里,从一个交通不便的小山村到了我们家给孩子拿。记得到我们家的时候是下午一点多钟,天气正热,她在中间还倒了两回车。“望子成龙,望女成凤”,这样的心情每个家长都有的。
可是实在是这两孩子不争气,姐妹两个成绩在班里都是倒数。于是她们在学业上就绝望了,想放弃。
每到学期初,有学生辍学的`时候,我不管他学习好,还是学习差,都有点惋惜。我觉得一个学生能在学校上学,就是他们那个家的希望,而过早的辍学,就等于消灭了希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育,有时候就是在为这个社会做慈善,在为每个家庭圆梦。做老师应该有一颗菩萨心肠,应该让自己的心柔软一点。可是有些老师却不这样,“我们班又有两名学生辍学了,真好,怎么某某某还不辍学,还在学校赖着,他要不上,班级的平均分就又能提高多少”。在有些老师的眼里,他们只有分数,没有人。
目中无人的教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学生是残酷的。
在下若有志于一件事物,必依下法而行……
首先,大略入门之后,尽量保持该领域的知识空白,以自家的头脑空想,应该是如此这般,一五一十;而后亲身实践,积累经验;到一段落时,进入研究段,以采样方式调查。采样一般有三:看起始,看最终,看巅峰。若再有兴趣,再从中抽取几个有代表性的过程样点,略窥其变化走势而已。
吾对侦探小说如此——爱伦·坡看过,原创看过,克里斯蒂看过,够了,旁的不看了;而对“暴风雪山庄”,亦如此。《无人生还》作为此类代表——若说此类不该称“暴风雪”而应称“孤岛”,纯属咬文嚼字——写得如此早,写得如此好,自然不可不知。
在大致领略“暴风雪”的风姿之后,在下便私自定下作此种文章的“一”、“二”、“三”、“四”,这里便不细说了。一直以来,对“暴风雪”的某些痼疾颇有微词,怨念甚深,原以为是后来人不争气,狗尾续貂、画虎类犬,如今见得这般早期这般经典,那一桩桩一件件,竟也不能免俗,不禁修正观点:这等模式,怕是胎里带病、先天不足。而这论断,或与译者有关。在下所读贵州版,过程中毫无流畅平和之美感,只觉前言不搭后语,许多理应余音绕梁处却嫌生硬,一般叙述时反因多义英文单词的误解而冒充了线索,个别段落甚至有读没有懂。这等异常现象之解释,我在克里斯蒂脑子进水、在下理解力大幅倒退和翻译者自己抽筋之间,选择了第三个——其文辞之粗劣,真好似使用了网络翻译软件后直接排版的效果。
不过话说回来,也确有一些精髓之处,早期灵光一闪,亟待发展,后世却缺乏承袭,丢了西瓜捡了芝麻。之于“暴风雪山庄”,《无人生还》是立,是顺,是特例;而后人所写,是破,是逆,是常例。其间必有变化,某些方面难以兼顾,也属必然。但变化本身,大多弊大于利,越发难以在飘和稳之间取一个平衡;而少数利大于弊者,利处偏偏不加彰显,弊处却也不知修饰,反而画蛇添足,新不如故。
在下乃是劳心之人。每每针对一些人事物作些思索,总有一些感触、一些慨叹、一些追思、一些承当。此次亦不例外。所谓——重整河山待后生。我欲乘风。
约书亚,或者像他的父亲对他的爱称那样,Josh,一个年轻帅气有才华的大学在校生,喜欢在宿舍自己创作录制音乐小样,可能有些阴郁,但影片一开始抓住观众耳朵全靠他的几段倾情弹唱。
Sam,Josh的父亲,一位积极乐观活力能***公司中层,帮老板谈成了买卖立刻兴奋得让儿子翘课一起庆祝,不得不说,一位好父亲。
如果一切都很顺利,显然这是个无聊的剧情,我也根本犯不上趴在床上费劲巴拉地写上几句了。所以说,Josh放了他老爹的鸽子,也就是没有听他爸的话商场汇合庆祝。作为父亲,Sam能说什么?失望是肯定的,但是这小子从小没少做叛逆的事情,所以还像往常一样,“下次不许了昂~”。
但是谁能想到,Josh这一次,叛逆大发了。
就在他爸在商场附近的酒吧里等他的时候,Josh所在的大学发生了校园枪击案,包括Josh在内的7名学生失了生命。这对孩子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一切值得庆祝的事情在此刻都与剧中演员的着装一样华为一片黑色。Sam因此与妻子分手,开始变得暴躁并对针对时间来访的记者们恶语相向。家传的叛逆基因驱使着这位伤心欲绝的父亲搬出了别墅,住在一条拥挤狭窄的微型游艇上。
昔日光滑的面庞和西装领带再也不与Sam同在,取而代之的是凌乱的胡须和肮脏邋遢的牛仔T恤。妻子改嫁后将Josh的遗物交给Sam处理,本想扔掉了事的Sam无意中发现了儿子录制的一整箱小样CD。怀着对儿子的缅怀之情,Sam开始聆听并Cover儿子的音乐作品。距离港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座Trill酒吧,驻唱歌手们可以在台上表演自己的作品。Sam抱着玩儿票的心情唱了几首儿子的遗作,不出意料,没有获得台下听众的什么反响。但是歌曲本身,却打动了一个同样叛逆但热爱音乐的孩子的内心——Quentin。
几次上赶着的交流让Quentin和Sam逐渐熟识,两个人也商量着组成乐队一起演出。Quentin的编曲和配器才华让Josh的歌曲变得更加饱满、动听起来,乐队逐渐获得了很多听众和电台的赏识,Sam也从一次又一次的纠结中逐渐走出来,接受了这样的生活并且重新变得积极起来。但他心中有一个结从来没有向乐队打开过,那就是这些歌曲的网友原创投递作者,其实是他死的儿子——两年前那场校园枪击案的凶手。
影片的`叙事并没有生硬地说出Josh是凶手,只是在对白中分很多次向观众明白地阐述了这个事实,以至于我知道以后还特意倒回看了几次生怕自己错过了什么剧情。但实际上我没有错过任何剧情,只不过导演不想让这个事实太过确凿地被表达出来。
就在乐队即将声名大噪的前夕,Quentin意外知道了歌曲网友原创投递者的“事迹”,一怒之下离开了乐队将自己隐匿起来。已经将Quentin视作自己儿子的Sam此刻似乎明白了什么,于是他决定解放自己的心,同时也替才华横溢的Quentin解绑,让他重返音乐的怀抱。
影片的最后,Sam向台下的听众讲述了自己儿子的罪行,并且在情理之中的一片寂静中演奏了真正属于自己儿子Josh的歌曲。
Josh在影片中的角色既简单又复杂,从故事线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已故音乐创作型***手;但从影片本身的角度来说,他是一个单纯、纠结、幸福而又不被人理解的孩子。当他被写满诅咒涂鸦的墓碑出现在银幕中的那一刻,我无法用一个或几个准确而不相互矛盾的词概括Josh,对一个在校园枪击案中***死6个无辜同学的***手,对一个用自己心灵谱写音符牵动他人心弦的歌手,对一个令自己父亲从光明堕落至地狱,又将父亲重新引向光明的儿子,谁又能说出一个中肯的评价呢?
对于Josh在扣动扳机那一刻的无情和残忍,Sam作为父亲用眼泪替他进行了忏悔;对于Josh收录在一张张CD中的灵感,Sam也同样作为父亲用笑容和激情进行了升华。这一收一放,让一部看似平淡无奇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片变得无比难以言表,以至于观众对于父爱的解读几乎可以抹***掉校园枪击案的残酷,相信这也正是编剧和导演真正想要表达的。何况影片并没有对Josh作案的动机做任何描述。
关于影片中Josh的母亲还有女友的戏份,个人感觉没有什么特别需要讲的,她们只不过为舆论正确做出了倾指之力,对影片真正要体现的主体影响不大,所以在此不做评论。
最后用一句观看过程中迸发出来的思绪做个结尾:出膛的子弹总有两个目标——他人或者自己;弦动的声音没有目的地,但总会准确地沁入每个聆听着的内心。
这是一部2013年的片子,因为我没有为电影贡献票房的习惯,所以没有去电影院。五年之间,我多次听人说起这部片子,这“人”只是一个人,我的一个朋友。他喜欢徐峥,《疯狂的石头》,《人在囧途》都不是丢人的作品。而且在他看来,《无人区》大概是徐峥最好的作品之一。当然不止是徐峥,同样对我有吸引力的,还有黄渤和宁浩。所以在五年之后的一个夜晚,我终于鼓起勇气在我热得灼人的lenovo上提心吊胆地看完了这部“大西北公路片”——提心吊胆是因为六岁高龄又经过换脑手术的lenovo,随时会死机。
也许赵葆华所说能代表部分审查委员的看法:“为了好看,为了艺术极致,不惜违背生活真实和艺术真实……最主要的失误是丢失了艺术家的一份社会责任。”委员的思维总是奇异地平庸,这种对“一个好人也没有”的反感,对没有树立榜样意识的遗憾,是属于不知道什么世纪的中学教师的审美。何况,也并非一个好人都没,那个陶虹不就是个好人吗?——也许是听了赵委员的建议加上去的吧?
而事实上《无人区》涉及的最严重的“政治正确”问题,并不在此。那种黄沙万里的地界,我们虽不一定都见到过,但大概都知道那是什么地方。电影里没有明确给出地点,只说是西北,这是聪明而且礼貌的。但或许正因为说是“大西北”,辐射面积反而更大。这不是那个孙悟空他这五彩祥云的侠骨柔情的西北了,而是一个狰狞恐怖的西北。“浩浩乎!平沙无垠,夐不见人”,徐峥为名利远赴西北,就是一个文明人进入了蛮荒世界。不仅是贫穷、粗野,更是狡诈、残忍。“无人区”不是真正“无人”,而是无政府,无法制、无文明。我能明白导演的苦处,并不是他硬要把这顶帽子扣在“西北”头上,而是在偌大的中国,要找到这么一块“无人区”,只能是“西北”。
“政治正确”成为一种纠结,就在于美好的理念与坚硬的现实之间的残忍的撕裂。而现在西北的某一部分越来越成为一个问题,才在某些境况下,言说变得更加坦白。
不过,这片子本身的立意不是为民族团结呐喊。必须要落在某一个特定空间里的事件,也不是特定空间本身的属性。一部好片子,脚踩在地上,手却必须想要“摸着天”。《无人区》是想有一点“升华”的企图的。毕竟盗鹰的老大多布杰说过,“你出你的书,我贩我的鹰,我们的目的是一样的。”文明与野蛮的区别只是有了刀枪,可以不用,但必须要有。电影一开头就用猴子的故事,来说明人与人之间的正确关系,应该是放下自私,互相帮助。而年轻的律师却用一件纯技术的——似乎是更科学的看法,来推翻了这种道德说教。他说是火,才让人成为人。其实电影的立意与孔孟之道无别。人之异于禽兽者几希啊!要的是互相帮助,与人为善。所以从结构上看,整部电影好像是在完成一个不大高明的由遗失到重获的道德说教。但如果真以为这是一部德育片,未免太迂腐了。因为无论宁浩还是徐峥、黄渤都不是写出《复活》的托尔斯泰。
他们不是托尔斯泰,所以年轻律师必须得死。潘肖逃不了法律的审判。只有大师能抵抗流行意识,面对法制的责难,宁浩们聪明地选择了另一条路,让他壮烈牺牲——然而,难道只有“大团圆”才是俗套吗?壮烈牺牲也是另一种流行情绪。所以如果有人认为这是电影审查的问题,我是不能同意的。比电影审查更可怕的,是民意。比民意更可怕的,是牢笼中的自己。
其实这个问题是一个更陈旧的问题的延续,“正义终将战胜邪恶。”即便是已经重新做人,也必须去死。因为接受法律的审判,远不如慷慨就义伟大光荣。因此我们也就无缘看到更精彩的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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