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男孩叫尼尔斯,他十分爱捣蛋。有一次,他独自在家,他发现一只小精灵,于是想捉弄他,小精灵知道了,也把它变成一只小精灵,他有一种奇特的功能,能听懂各种动物的叫声,有一次,他听见天上的大雁在呼喊他家的雄鹅飞上天,于是,连忙上前阻止,不让雄鹅飞走,雄鹅生气了,一下飞上了天,尼尓斯也被带上了天。
这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由来,我被这种书吸引了,我读得废寝忘食,心情如风中的旗帜一样,久久不能平静。
我被小男孩的善良感动了。
有一次,尼尔斯的雄鹅被三个孩子捉住了,尼尔斯本来可以不要雄鹅,继续前进,但是,她请求大雁们留在这里,一起拯救雄鹅。后来,尼尔斯和大雁们用智慧把雄鹅给救了出来。
我还被小男孩的勇敢感动了。
有一次,一只母松鼠被一位老奶奶捉住了,尼尔斯看见了,想把母松鼠救出来,在周围盘旋了一圈,发现母松鼠有四个孩子,于是把小松鼠放到母松鼠的笼子前面,老奶奶回家后,看到这一幕,她被这种爱所感动了,于是放了母松鼠。
俗话说,一本好书是一位好朋友,我感谢我有这样一本好书,我长大以后也要创作像《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样的好书。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书中的主人公是小男孩尼尔斯,原来的他很调皮,喜欢欺负小动物,学习也不好。一次,他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就用网捉住了他玩儿,结果,他被小精灵变得非常小。他灰心丧气地走出了房子,这时,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家鹅莫顿也想跟着它们一起飞,尼尔斯为了不让它飞走,跳到了它的背上,却被带到了空中。路上,他再也不欺负小动物了,还做了许多好事,救了许多小动物的.命。经过一年的奇异旅行,他终于回到了家,又变回了人。
我要向变好的尼尔斯学习,做一个爱护动物,保护动物的人。
捧起《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这部童话的主人公是瑞典南部乡村的一个十四岁男孩尼尔斯,他的父母是善良、勤劳而又十分贫困的农民,但尼尔斯生性粗野,非常顽皮,对学习毫无兴趣,专爱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初春的一天早上,他的父母上教堂作礼拜去了,他在家里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被生气的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尼尔斯家中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他就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莫顿带上了高空。从此,尼尔斯就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地球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尼尔斯在这次奇异的漫游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好朋友,听到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顽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为人、助人为乐的优良品格。由于尼尔斯的心地变得善良了,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逐渐成长为一个真正勇敢善良、乐于助人、富于责任感且又勤劳、人见人爱的大男孩哩!
书中的尼尔斯原是一个顽皮、不懂事的孩子,在被小精灵变成小人、经历了许多磨难后,他完成了由淘气顽皮到舍己助人的人生蜕变。作者用尼尔斯的这次漫长而又惊险的历程告诉读者:逆境是人生最好的老师,它催人奋进、促人成长。我通过这本书的阅读同时还明白一个道理:只要我们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动物、每一个事物,我们就一定会得到他们的善意回报,身处逆境时也一定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
最近我读了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的是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骑鹅旅行的童话故事。
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庄里的十四岁男孩,他的父母是穷苦的佃农人家,他们十分勤劳而且心地善良。但尼尔斯生性粗野,玩劣调皮,对读书一点兴趣也没有,专爱搞恶作剧,欺负小动物。
一个星期天早晨,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里因为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小,能通兽语的小人儿。就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叫莫顿的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拉普兰。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帮助了许多小动物,增长了许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和传说,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并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养成了勇于舍己、乐于助人的优秀品德。由于尼尔斯变善良了,当他重返家园的时候,他不仅恢复了身形,还成了一个有爱心、有责任感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被尼尔斯的那种不怕困难,乐于助人的精神感动了,我体会到了尼尔斯那种不屈不挠的奋斗精神,那种遵守诺言的品质,不仅使我深受感动,还让我懂得了该怎样做人。
人生弯弯曲曲水,世事重重叠叠山。热情去奔跑,去超越,然后才能拾掇失意后的坦然,挫折后的不屈,困苦艰难后的从容。
王孙莫把比蓬蒿,九日枝枝近鬃毛。露湿秋香满池岸,峰来不羡瓦松高。
我策一匹骏马,在昏黄的古道上奔驰。然而,官场的尔虞我诈,世俗的道貌岸然绊住我奔跑的脚步,无情的现实冷却了我一腔热血。是啊,想当年力士为我脱靴,贵妃为我磨墨,那该是我仕途上奔跑得最顺畅的时期啊。
可是,无意间我看到了力士谄媚的丑态和贵妃不可告人的笑,我觉得我应该永远让我奔跑的双脚停滞不前,离开这黑暗的金马门。我清醒地知道,我宁愿散尽千金,只求一醉,也不愿摧眉折腰,做大唐的“御用文人”!
于是我带上一把佩剑,把一杯酒去寻访我暂且放在名山的白鹿,永远跨出黑暗的仕途之门。
昔日我骑卸赐骠马奉诏奔驰,今日我骑白鹿奔向我梦寐以求的远方。浊酒深酌,重返喜地,寻幽豪饮,同销万古情愁,南下吴越,梦游天姥,齐叙难酬鸿志。奔跑让我屡跌屡撞,奔跑又让我获得心灵的`超越——思想,永远在徘徊和失意中成熟。
花开不并百花丛,独立疏蓠趣未穷。宁可枝头抢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我送走了那个可弃可恨的昏君,零丁洋未过,我就被远兵的罗网网住。
我回头看那无止境的路,从临安到岭南,这一路我的确奔过来的。我的人生又何其相似。当年,我心怀抗元大志,跨上战马,驰骋沙场。我在奔向战场,也是在奔向我人生的另一处归鸿:大丈夫志在军营。
可是临安府,容得了一代糊涂君王,容得了一群窝囊庸臣,却容不了一颗誓死效忠的赤诚之心!所以,我深深明白,我只能永远奔跑,哪怕只***一个元兵,收复一寸疆土。荆棘算得了什么,刀光剑影又有何畏惧。
今夜,我却被困在暗牢,也许永远不能跨上我心爱的坐骑,去驰骋边疆,驰骋信念,驰骋人生了。箫声吹得人哀怨,但哀怨从来不属于伟丈夫,士可***不可辱。铁骨铮铮的文天祥怎能跪着生!
燕山月静静洒下,秋菊无声无息地盛开,塑一座圣洁的雕像。
奔跑让我遍体鳞伤,抛头洒血,奔跑又让我在心灵上完成了一次永恒的跨跃——意志,应该在残酷和无情中超强。
生命是一江春水,抒写了热情和奔放,教人在激情中意气风发;
生命是一泻瀑布,宣誓了坚贞和不屈,教人在挫折中不懈要求。
勇敢在人生路上奔跑,勇敢在心灵上跨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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