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的顺序一般有顺叙、倒叙、插叙、平叙等。顺叙是按人物的经历或事件的发展先后次序叙述。这种叙述力一式符合人们认识事物的习惯。倒叙是把事件的结果或事件发展中突出的片段提到前面来写,然后再从事件的开头叙述。它能造成悬念,渲染气氛,使文章波澜起伏。插叙分为追叙和补叙,是根据补充说明或交代衬托的需要,暂时中断原叙述线索而插人相关的另一人或事的叙述,它能使内容更充实,情节更曲折。平叙是对同时发生的两件以上的事情的叙述,也叫分叙,是“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手法。不论采用哪种叙述方法,都要按照叙述的基本规则办事,努力做到完整清晰,详略得当,重点突出,语言流畅。
文章的中心思想明确集中了,还应让表现中心思想的内容具体生动。我们在写作时、往往容易犯内容抽象笼统、材料剪裁不当、材料不够典型的毛病,这些都会影响文章中心的表现。为了使文章的内容具体生动,我们可以选取那些最能表现中心的材料,所选材料要“真”“精”“新”。所谓“真”,就是要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如实反映自己最熟悉的现实生活;所谓“精”,是指选材不在于多,而应根据主题需要,选取典型材料,以少胜多;所谓“新”,是指选材要新颖,即使是平凡小事,也要有时代气息。
在记叙文中,一般有两三种人称,即“第一人称”“第二人称”和“第三人称”。前者用“我”“我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后者用“他”“他们”来作为叙述的主体。第二人称使用一般较少,但在记叙文中抒情时可用到它。用第一人称可使叙述显得真切,而且便于表达细致的思想感情;用第二人称可直接倾诉感情,与未出场的“你”直接对话,自然亲切;用第三人称则便于超越时空限制,更便于叙述发生在不同时间与不同地点的事情。
对于作者来说,不管选用哪一种人称,都应把那一种人称使用到底。也就是说,不应在行文中间变换人称,如果变换了人称,文章的线索就会中断,叙述就会混乱,从而显得不近情理。
读书笔记开头就应该明确地交代本文的写作背景或者写作目的即本文是为了解决什么理论问题或解释现实问题的。通常的做法就是简要交代一下文章所遵循的理论线索。这部分的内容单单依靠原文的综述怕是不够需要作者自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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