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改提倡多鼓励学生,以此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自信心,这样不少老师便片面认为,课堂教学上鼓励的力度越大,学生学习积极性便会越高,因而在音乐课堂上频繁出现了老师“号召”同学们“掌声鼓励”,同学们就一起伸出小手拍着,“棒棒,你最棒!”,同学回答问题正确时,老师评价同学也只是仅限于“你真棒!”,“你真勇敢”……这些表扬方式,使得音乐课堂上掌声不断,“你真棒”的赞扬声不绝于耳。这些年的音乐教学经验告诉我,这种外在激励,在学生一开始接触时,都会视为一种动力,一种鞭策,但是长此以往,鼓励者会变成一种机械动作,被鼓励者也会习以为常,而起不到鼓励作用。心理学研究表明,过多的外在鼓励,不利于培养学生内在的持久的学习兴趣,也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质的发展。《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音乐课程评价应通过科学的课程评价,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教师进取,完善教学管理,推动音乐课程的建设与发展;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 ,发现和发展音乐的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新课改提倡鼓励学生,并不意味着就是要在课堂上说几句简单的赞扬语,做几个赞扬的动作,而是要使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别是要促进学生健康人格的发展。
据我的观察和理解,现在周边许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音乐教师平时上音乐课单凭录音机、一本音乐课本执教的现象(公开课除外),上课环节不外于老师操纵录音机学生自己聆听歌曲,学生自己跟唱歌曲,一遍又一遍,最后是学生自己在录音带的伴奏下唱歌曲,表演歌曲,学生唱了整整一节课,至于难点、重点的乐句根本谈不上用琴来听辨、赏析、体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新课程实际过程中,师生应互为主体,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洽的,在和谐中不断共同发展。在新课改中,教师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引导者,新课程在各个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作用应获得新的提升,而不是下降。作为学生发展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提供实施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找准切入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才能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是:“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为了每一位学生的发展。”让我们为达到这一目标而共同努力吧!
《音乐课程标准》中指出:“教师应努力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量大、资源宽广等优点为教学服务。要充分发挥学生在学校、家庭和社区运用电脑网络方面所蕴藏的巨大教育潜力,引导学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学习音乐。”因此许多学校甚至上级业务部门评价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是否实践了新课程理念,一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在教学中是否使用了多媒体课件,以至于出现许多音乐教师都喜欢在电脑上做文章的现象,本来用大歌片、小黑板可以解决的问题,却不惜一切代价,请人、聘人,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制作多媒体课件。一个人授课,后面千军万马为其服务。而效果呢?教学实践表明,如果在条件,设备不具备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充分发挥师生的自身潜能,利用自身优势,创作性的开展教学,同样可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据我的观察和理解,现在周边许多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音乐教师平时上音乐课单凭录音机、一本音乐课本执教的现象(公开课除外),上课环节不外于老师操纵录音机学生自己聆听歌曲,学生自己跟唱歌曲,一遍又一遍,最后是学生自己在录音带的伴奏下唱歌曲,表演歌曲,学生唱了整整一节课,至于难点、重点的乐句根本谈不上用琴来听辨、赏析、体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纳要(试行)》指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由此我们可以说,新课程实际过程中,师生应互为主体,学生与教师的关系应该是互动的、融洽的,在和谐中不断共同发展。在新课改中,教师己从知识的传授者转变为学生发展的促进者、引导者,新课程在各个方面都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师的作用应获得新的提升,而不是下降。作为学生发展的组织者、引导者,教师应创设丰富的教学情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兴趣,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和知识结构体系,为学生提供实施适当的引导,让学生找准切入点。只有这样,教师才能与学生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才能与学生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彼此的情感、体验与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求得新的发展,从而实现教学相长和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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