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小就有一个音乐梦,但是因为贫困的家庭条件,他离他的梦想总是隔着好远好远。
他不能像其他有音乐梦的孩子一样,弹洁白的钢琴,受到专业的老师的培训,他只能抱这自己的旧吉他,翻着已泛黄的琴谱,弹着自学的调子,轻哼着那只属于他的歌曲。
一把普通的吉他,对拮据的家庭来说,不是随手能拿出来的,于是,他瞒着父母同时打了3份工。才买回这样一把吉他,他很爱惜它,但始终还是遮盖不了时间的痕迹……为了节约买琴谱的钱,他便跑到琴行去抄,他的琴谱始终是干净的,整洁的`,还有那用钢笔画的有灵气的音符……
在高中后选择学校是,他第一次和母亲顶撞,母亲说不过他的执拗,只有让他去考音乐学院。为了凑够学费,不知打了多少份工。到了他憧憬的学院,他不放过一丝空闲,抓紧学习练习。别人问他,这么拼命是为了什么,他只是抿嘴一笑,因为只有他知道,他,有他的梦想,要实现他的梦想,就得走过一段黑暗的路。一段崎岖的路……
于是,他开始频频参加一些选秀节目,开始有了一些原创。终于,他在一个选秀节目中脱颖而出,他签了经纪公司,有了自己的粉丝。
他俊秀的外貌,清新的气质,纯真的思想,耿直率真的脾气和有时不经意的调皮受到了大家的青睐。他出了专辑,拍了电视剧,成为了一颗璀璨的新星,在群星中那么耀眼。
可是娱乐圈这篇“沼泽”,它太复杂,许多人为了争曝光,抢出位,做的事情不可思议,小小的他啊,怎么能站稳脚跟?
大海依旧澎湃,游乐场依旧喧嚣,舞台依旧绚烂,但唯一不同的是,他变了,他以前那温暖人心的微笑现在不过是掩饰自己的悲伤,以前那如泉水清澈的眼神变得浑浊……
他变了,他变成了一个会伪装自己的人,他接受了“沼泽”的规则,他不再是那个为了梦想拼搏,无忧无虑的少年了,而只是一个为了受关注的艺人……
怀念我初三的校友——芸,难忘的校园生活,曾经年少轻狂的我,品尝了一段青涩纯真的感情;当岁月悄悄从我身边溜走,伴随胡须疯长的时候,那段少男少女纯情交往甜蜜的时光,足以让我一生去回味、、、、、、
我生长在美丽富饶的江汉平原,那里人杰地灵,民风淳朴。我的故乡湖北省天门市净潭乡东湖村,一条银色的电排河缓缓从村前流过。
芸是我初三的同班同学,她的家住在土坑村吴家湾,离我家仅一条电排河之隔。我们一起就读于天门东乡蒋场中学,母校素有“状元之乡”的乡村中学。
我属于早熟的男孩,爱好广泛,喜欢唱歌、美术、书法、写作。不知从何时起,我悄悄暗恋上我座位斜对面,仅一条走道之隔的女生吴晓芸。芸是一个清纯靓丽、可爱的女生,有着瀑布般的秀发。任学习委员的芸是三年级复读生,不但人长得漂亮,各科成绩非常出色,每次成绩总分超过600分,在班级遥遥领先。这样的校花自然是同学与老师之间的焦点人物,集万般宠爱于一身的芸巧手理云鬓,一头长发顷刻间盘成古典式方形的发髻于头上,曾一度让我着迷。
芸是一个性格外向、活泼开朗乐于帮助别人,酷爱读书的女孩,特喜欢看课外书。上课偷瞧课外书的芸,居然好几次月考成绩位居榜首,保持霸主的位置。上语文课,老师发现了她偷瞧课外书也不出她的洋相。
担任毕业班化学老师兼副校长肖红兵,是一个非常严厉的老师,他曾在初二教过我的物理,对我相当器重,让我担任三年级化学课代表。我考入初三时,各科成绩相当不错,我爸特意给我买了一块中式上海钻石牌机械手表奖励我,在当时八几年农村孩子有这样的配置是很少见的。芸顺理成章成为我学习上的合作伙伴。我知道自己的成绩不是她的对手,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想方设法接近她,投其所好:从哥哥那里找来课外书给她看;还故意从资料中找来一些难度比较大,我不会做的几何证明题求她帮助。没想到她三下五除二就搞定了,作辅助线、步骤、定理一目了然,还将解题思路细细讲给我听。我一面聆听她的讲解,一面用眼睛快速扫描她日趋隆起的胸脯;一面偷看她的表情,还生怕她发现我的“秘密”;一面享受眼前女孩阳光般的气息,大有飘飘然“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之感。
那个时侯在学校早餐是稀饭、馒头,自备咸菜。学校的校纪校规还是挺严的,曾有初中在校男女学生谈情说爱被开出过学籍。我当然不敢逾越雷池半步,怕被开除学籍名声扫地,无颜面对家乡父老,只能小心呵护、守候在心底的那份美妙感觉,而不敢将它放在阳光下自由地跳动。
有一天,我从家里带来的咸菜吃完了,吃过中午饭,我准备利用午休时间上街买红油辣萝卜丝。同学芸看见我要上街买咸菜,给钱要我给她顺便捎一瓶辣萝卜丝。有这样的美女求我办事,我自然欣喜若狂、求之不得,我接过钱物,吹着口哨屁颠屁颠地飞出教室,引来身后同学一片惊呼声。
我尽最快的速度在街里办完事赶回学校,把咸菜交给了芸,学校离蒋场街大概两里路,我是跑着回来的。“这么快就买来了!谢谢”芸笑着看见了我额头沁出的汗珠,在与她眼神相碰的一刹那,我的心咚咚直跳,像揣着个小鹿逃回了自己的\'座位。哪怕当时她不说谢谢,就那一个微笑,一个眼神也足以让我一生去回味。芸还要了我的手表,戴在自己手腕上,戴了两节课还给我,她说我的手表不锈钢外壳,银光闪闪很精致。那天晚上,下晚自习归寝后,我兴奋得睡意全无,躲在被窝里第一次体验那偷来的快慰。
我迷失在芸的笑靥中,沉醉不知归路,心已被她带走。我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期中考试总分下降到班级中等水平,而芸的成绩总分仍然雄踞榜首。班主任找我谈话,“问我为啥成绩下降那么快?”“可能是我学习方法不对,或是贪玩没有完全投入到学习的状态中”我不敢说实话,敷衍了一句。
我们的语文老师沈老师是一个温文尔雅,和善得没有一点脾气的男教师,他上课时,坐在教室后面的差等生在一起交头接耳,他依然熟视无睹,只管讲他的课文。有一次上文言文《出师表》,沈老师在讲台上讲解,教室后面仍然是一片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我望着黑板走神,心早已飞到窗外。“戴XX 起来翻译古文开头一段。”沈老师点我的名字,我没有听见,直到同桌田志敏用胳膊撞了我一下,我才回过头来,同学芸在前面小声提示我,我还是没有完整回答上来。为此引来全班同学哄堂大笑。“人在悍马,心在潮流”的我可谓出足了洋相,恨不得钻到地缝里面去。
转眼一个学期过去了,放了几天寒假学校组织补课。有一天上晚自习,突然停电了,教室里欢呼声一片,同学们点起蜡烛继续自习。我看见前排的芸正在专心做题,她穿着新买的夹克衫,口袋张开着。我一下冒出个念头,将从家里捎来的油炸麻花悄悄投进了她的上衣口袋、、、、、、第二天早上早读课,芸转身对我说她的新夹克衫上衣口袋,在昨天夜里被老鼠咬了个大窟窿。我和田志敏听了笑得前俯后仰。芸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杏眼怒睁没有说什么,而我却鬼使神差弄出来这场闹剧,第一次伤害了我心目中喜欢的芸。在此之前,我和芸关系是很铁的朋友,并没有超出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连一个手指头都没有碰过。直到现在我还清楚地记得,有好几次星期六中午放学回家,我和芸一起有说有笑走在乡间的小路上,芸还将数学课外作业给我抄袭的情景、、、、、、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语文课堂《发生在我们班级里的二三事》老师要求我们写出真情实感,写人叙事、抒情相结合,字数在(800—1000)字的记叙文。文思泉涌的我把自己和芸正常交往的情感经历写进了这篇文章,塑造了一个个性鲜明的女生形象,只不过没有用芸的真实姓名,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文章主要抨击了残存的封建礼教和现行的教育制度对少男少女的束缚。(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毕业班老师采取题海战术占用学生节假日)语文老师阅后评语:文笔流畅、感情真挚、细腻,只可惜超出了作文要求。班里很多学生传阅我的文章,芸看完我的作文,说我的文章写得真好。“哪比得上你”我高兴得手舞足蹈,手指无意间碰到她脸上。芸顿时羞红了脸,气得把我桌上的课本愤怒地摔在地上。我当时心里却美滋滋的,那种征服自己喜欢的女生之后的心情简直无法形容。
后来班里传得沸沸扬扬,我和芸简直成了班里的新闻人物,同学们课余饭后的谈资。从这以后我再也不敢接近芸,连一声“对不起”都不敢对她说,每次放学回家也只是远远地跟在她身后。后来各自投入最后一轮紧张的复习备考阶段,参加中考毕业之后,我们劳燕分飞、各奔前程,再也没有芸的音讯。
我便从此发疯似地迷上了文学创作,为了寻找我梦中的橄榄树,到处漂泊、流浪。
兔兔戴着黑色方框帽,穿着黑色风衣,黑色的眼眶,一身黑色更衬托出他的神秘。他站在站台旁,身边是来来往往的人群,他却面色如常,时不时抬起手表看时间,时不时向周围张望着,他的心情似这飘雪的天气。我,到底该怎么告诉她,兔兔心中默默想着。他等的人是他的未婚妻米米。米米是一只很懂服装搭配的兔子,屡屡在动物杂志上亮相。兔兔和米米是动物世界公认的模范情侣,可是,兔兔却有点厌倦这样的生活。
事情发生在一周以前,有一天兔兔结束了一整天的工作,回到了家中,米米或许还在工作吧,空荡荡的家里什么都没有。没动过的厨具,没有半丝人情味的沙发,没开过的电视,房间,透着冰冷的气息。兔兔走到家里,坐在了沙发上,看着窗外的月色,他不由得思绪万千……
我的生活难道就要生活在这么一片毫无人情味的世界,每天回家,只是空荡荡的房间,这样的生活,是如此的`枯燥、无味。这样的生活,这么一段婚姻,真的是我想要的,我需要的吗?
兔兔想了很久很久,都没有结果,可是,就在那个热闹的超市,他想明白了。
两天前,兔兔独自来到了超市,买一些日常用品。超市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一对夫妻在挑选床单,男的说“这套怎么样?是你最喜欢的桃红色和你最喜欢的樱花。”女的摇摇头“太女孩子气了,那套蓝色的好不好?”还没走几步,兔兔听到了另一个声音“我们回家做鱼香肉丝好不好呀。”兔兔很伤心,很沮丧,空着手走出了超市。那么多人来来往往,可是,为什么我却会感到孤寂,也许,这种生活真的不是我想要的。
就在那天,那个飘着雪的天气,兔兔和米米说了再见。米米半句话都没说,只是,那个在雪中跌跌撞撞,暗自逞强的背影,令人无法忘记。
兔兔后来与许许多多的相处,可是,都没有真正能触动他的心。一天夜里,雨下得很大,敲打着玻璃,兔兔看着这倾盆大雨,无法入眠。他脑海里的,是多年前那个跌跌撞撞的背影,久久散不去。兔兔在心中反复思考,当时为什么赶走了她,她有着那么多美好,有着那么多吸引人的地方,为什么,我会舍得赶她走。米米的一言一行在他的脑海回放。最最难忘的,还是那个明明难过却装作无所谓的面容。或许,是后悔了吧。一切,都好像只是年少轻狂。
有时候,人生的转角就在一念之间。凡是多思考,别因为年少轻狂,错过那个对的人。
——后记
我上学是我父亲用棍子赶去的,那一年我十岁。父亲原想让我在家看弟妹,晚一点再上学,可我就像个野小子,一天到晚不着家,一个村子,谁家几棵果树,我们了如指掌。刚交三月底,我们就开始瞄准树上的樱桃,黄一个我们摘一个,用大人们的话说:他们就没见过红樱桃。低处的我们吃了,高处的小鸟吃了。紧接着杏子、桃子、梨子、枣、橘子、葡萄、柿子相继挂满枝头,整整夏秋是我们最快乐最刺激的时光。
那时候大人们天天上地干活,就把院子大门上锁,俗话说:锁得住君子,锁不住我们这群小人。大人们前脚刚走,我就告诉弟弟妹妹去外婆家玩,我给他们摘好吃的,谁不听话一个果子也不给,听话有重赏。安顿好弟妹,拔腿就去找同伴,去偷谁家是提前看好了的,几个会上树的,踩在不会上树的伙伴肩头,爬到院墙头上,一个蜻蜓点水,轻盈地跳下去,就嗖嗖上树,动作之快不亚于小猴子。也不管脏不脏抓住一个就往嘴里塞,边吃边摘,牙齿酸的咬不动了,兜子也满了,再用进来的方式跳出去。有时候玩忘了时间,外婆就迈着小脚到处找我,嘴里嘀咕着:这疯丫头,还不如让她去上学。
有一天,我偷了满满一袋子平顶桃,也叫柿饼桃,是我们哪里方圆几十里唯一的一颗结平顶的桃树。正得意呢,被树主人——一个小脚老太太看见了,她手拿一根长竹竿,迈着三寸金莲,虽然一步三摇,但也似一阵旋风,撵得我抱头鼠窜,正巧被回家的父亲看见了,他一把抓住我的衣领,一下子扔出几米远。那个老太太吓傻了,结结巴巴的说:支书(我父亲是村支书)可别把孩子摔出个好歹了,我就是吓唬她的。
父亲连忙向她赔不是,当天下午父亲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提留着我的衣领,不顾我的哭闹踢跳,把我送进了学校,我成了一年级的一个插班生。
刚开始有很多不适应自不必说,自然是身在班里心在外面,老师讲什么也不清楚。但学生怕老师是天生的,虽然野惯了,只要老师出现在班里,也会规规矩矩坐下,只是眼睛不时瞟向窗外。有一次数学老师提问我 :2+7=几? 这是我的强项,我天天分果子还能不知道?就站起来大声说等于九。老师把我表扬一番,看见父亲直夸我聪明,让我得意好几天。
那时候我喜欢数学,倒是有点不喜欢语文,三年级开始写作文,就我肚里那几个文字,怎能写出通顺的句子?教我语文的老师是我们一个村子的,还和我父亲是同班同学。他老用棍子敲着我的头:你看看你写的是作文吗?前言不搭后语,一句天上一句河里,回去问问你爹,叫他教你怎么写文章。
听说父亲上学时作文写的很好,很得老师的赏识。可我哪敢向父亲说,我怕极了他的棍子。有一次老师出作文题《我的父亲》,看着题目,满脑子都是父亲打我的情景,就刷刷写父亲怎么不喜欢我,一年三百多天,将近两百天我都挨过打,就连衣服也只叫我穿黑蓝色的,他就是想把我当奴隶,永远压迫我,叫我永世不得翻身等等,虽然错别字很多,但破天荒的写满两页子。
老师给的评语也很长,只记得开头是:这是你写的比较好的一篇,语言较通顺。结尾处写到:你刚刚十三岁,个子却一米六多,在咱班是最高的,在你们同龄人中也是高个子,你父亲那么压迫你,你怎能如雨后春笋嗖嗖猛长呢?老师不知道,他这一句直击我的痛处。
那时个子高对我来说是很耻辱的。班里有啥劳动,个子高的总是被老师布置干重的,比如大扫除,我一直是抬水的。同村的奶奶看见了会开玩笑说:这丫头肯长个子,是急着吃婆家饭吧。羞得我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更要命的是来了大姨妈,同村比我大好几岁的女子都没来,为什么我会提前来,每个月的那几天,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个疏忽露陷了,岂不丢死人,那时候我死的\'心都有了,自暴自弃更自卑。
后来一件偶然的事,改变了我的命运,让我开始喜欢语文了。
记得有一天我去村支部找我父亲有什么事?父亲正在图书室里,我一进去看见满满一屋子书,惊呆了,心里莫名的激动起来,随手拿一本看起来,竟然入迷,父亲看我安静的样子,就把钥匙给我,嘱咐我走时锁好门。
父亲 回家后对母亲说起我: 就她看书的时候,才有个女子样,以后没事就叫她多看书,省得到处疯。
从那以后图书室是我的精神乐园,在哪里我找到了自信,语文成绩很快就上去了,而且每篇作文都是范文,直到有一篇被老师推荐,变成了铅字,成了我们那一带第一个名字变成铅字的女学生。
为此那年春节,父亲破天荒的为我买了一身布料,让裁缝按父亲的身材,做了蓝色的涤卡上衣,黑色的呢子裤子,还有一双青黄色的解放鞋奖励我。
穿着又宽又大的衣服,风一吹就像帐篷,我恨得牙痒痒,尤其是那双解放鞋,我是宁可打赤脚也不穿。最后母亲好说歹说,父亲才同意去给我换一双灰黑色的布鞋,看着我这一身装束,父亲得意的给弟弟妹妹说:你们看看你姐姐多好看,这是一身很贵的衣服,上学穿着好看,干活不怕刺刮,穿几年也不会掉色,这就是努力学习的结果。
父亲做梦也想不到,那件蓝涤卡上衣的作用。多年后,我***了,所有的衣服都穿不上,正准备买孕妇装呢,母亲找出那了件衣服,穿上很舒服,宽宽绰绰的照住挺起的肚子,想起刚开始穿这件衣服时的样子,不由会心一笑,不得不佩服父亲的高瞻远瞩。
初中时,英语成了我的绊脚石。我就不明白语文里的一篇古文《核舟记》,一个早自习我就能很麻溜的背下来,几个英语单词却背不下来,有时候明明在下面会背,上去给老师背的时候就忘了,英语老师就死命的认定我不努力,于是天天早自习放学不让我回家吃饭。我胃从小就不好,特别怕饿,前两堂还好过,一到第三四堂,饿的我上气不接下气,浑身出冷汗,再不想办法,会让他把我折磨死的。
又是一个英语早读,照列又留下我们几个给老师背单词,我提前和几个男同学商量好,开始和老师较量。我说:老师,我给你背一段英语,你给我翻译看看是什么意思,可以吗?
那个老师精神一震:非常欢迎你给我提问。
我就开始把我 从电影 里学到外国语言:什么八格牙路,阿玛尼,密西密西,哈鲁,密斯和英语相连接。大概就是:提欠黄,(那个老师姓黄)英格丽系 爱恼,八格牙路恼狗的,狗的猫拧哀要密西等等很长一段。气的老师脸色发青:他指着我说:“李老师,你真行,你读的我不会翻译,你这洋学生我教不了。”
“ 你教不了就不要误人子弟,”我狠狠的说。扭头就跑,老师想上来抓我,几个男同学一下子挡住去路。
从那以后那个老师就再也不留我了,而我的英语成绩一直保持在三十分左右,直到升级后,换了老师,成绩才有所提高,但离满分还差很远,成了我日后考学的绊脚石。
青春年华,当有一股子“锐气”。王勃在众人迫于压力推脱不做文章时,奋笔书毫,以一腔青春豪气为笔,以满腹文学诗韵为墨,书写了千古名篇《滕王阁序》,弱冠之年便满负盛名。霍去病年少为将,却破敌如破竹,势不可挡,锐不可抵,使蛮夷之人闻风丧胆,早早地便立下了赫赫战功,闻名于国。他们都是将出名趁早诠释得淋漓尽致的人,他们都有着这么一股子锐气,他们都在最美的年华奋进直上,终扬名于世。用年轻人的锐气、潇洒去践行人生,这些早早成名的“王勃”们,“霍去病”们,即使到了首皓齿豁之日,内心深处必定还珍藏着一段明丽而永不锈蚀的青春,他们的名字也必将永远闪烁在历史长河中。
莫让青春仆从于暮气,莫让“大器晚成”成为你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借口,“啃老族”“拼爹族”“米虫族”袭卷全国,多少年轻人成为他们忠实的信徒,把“大器晚成”作为浑噩度日的安慰,失去了青春的锐气,空余迟暮的老气,不懂得用趁早出名来激励自己奋进,有的只是过早的沉沉暮气,让自己的`青春白白流逝,自己也淹没于历史长河,到了晚年已是后悔莫及。
早早地出名,并不意味着你就可以因此止步。莫扎特曾被誉为音乐神童,八岁创作交响曲,十一岁写第一部歌剧,早年出名的他身披光环,像一颗灿烂的流星般划过音乐的天空,永远被人们牢记。曹冲七岁便可称象,司马光年幼便凭借机智救了小伙伴。他们都是人们公认的神童,年纪轻轻就广受瞩目,在年少成名的压力下,他们需好好调整心态,戒骄避躁,如果疏忽了历炼,最终也会像仲永一样泯然众人。
青葱岁月,让我们都拥有一番趁早出名的锐气,在人生瀚海乘风破浪,谱写属于自己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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