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如梭,褪去了最初的稚嫩面容,留下的是成熟与稳重;
光阴似箭,剥离了冬季的万物沉寂,留下的是复苏与生机;
历史如流,沉淀了曾经的落漠不甘,留下的是发展与繁华。
时光的流逝,意味着历史的选择,选择则是为了更好的适应。鸟儿选择在蔚蓝的天空中翱翔,鱼儿选择在湛清的湖水中畅游,同样地,历史选择中国也正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恰因如此,中华民族才能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五千多年从未倒下。这也是中国人的民族之魂。
中国人的坚强。中华民族自古至今从不缺乏体现坚强的人物事迹。从遭受酷刑而后成书《史记》的司马迁,到告别皇宫,只身赴往大漠而繁盛了一方水土的昭君;从在《最后一次的演讲》中献身革命的闻一多,到因“5?12”地震失去亲人却依然奔波于抗灾第一线,去拯救更多“亲人”的解放军战士……坚强,已经成为中国人的符号,成为中国的脊梁。那些坚强的人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去紫台连朔漠,独留青冢向黄昏”的生命之曲谱写了一首中华民族的灵魂礼赞。
中国人的智慧。2010年的上海世博会,向世界展示了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所取得的优异成绩,让世人知道,中华民族值得骄傲的不仅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科技成就与劳动成果,除了四大发明和长城,当代的中华民族仍然是一个充满智慧的民族,在党的带领下,中华民族仍然能够创造出众多优秀的先进科技产品,中华民族依旧可以傲然屹立于世界的最高峰。睿智的中国人凭着一份从容与淡定,默默地取得了令世人惊叹的斐然成效。
中国人的包容。历史性发展意味着不能固步自封,只有交流借鉴才能谋得发展。改革开放三十多年,西方国家的产品流通于中国市场的每一个角落,西方的资本主义思想与中国的社会主义思想交汇于每个人的价值观中。“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没有绝对完美的社会制度,因此,在中国高速发展的时代,包容的中国人并没有固我所有,弃我所不与,亦不是简单地搬来他国之法,全盘地套用接收,而是倡导“和而不同”以我为本,假借于他人之所长以补已之短,使二者融会贯通,结合互补,从而达到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目的,此乃是包容之本意所在。
历史选择了中国,中国选择了中国共产党,而党又选择了改革开放。这期间不是没有波折,不是一帆风顺的,但中国共产党领导着的中华民族以其伟大的民族,将它们一一化解。
历史依然在前行,我坚信,无论何时,无论遇到怎样的困境与难题,坚强、智慧、包容的中华民族,都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创造出辉煌的历史新篇章!
迎着初升的太阳,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雄壮的国歌响彻天空,这是我们剑河城关一小每周一的早晨举行升旗仪式的场面。每当听到这激越的《义勇军进行曲》徐徐奏响的时候,一种振奋,一种激昂,一种骄傲,一种自豪,一种对祖国的热爱之情便会油然而生。
上幼儿园的时候,我从父母、老师的嘴里知道了夏明翰烈士、陈铁军阿姨的事迹。共产党人面对敌人的屠刀、威武不屈的形象,在我幼小的心灵深深的扎上了根。上小学的我从书本上读到革命先辈为了人民的幸福、民族的解放和祖国的明天,前仆后继,英勇奋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邱少云为了革命的胜利,烈火烧身却一动不动,他用生命换来了战斗的胜利;年仅十五岁的刘胡兰,从容不迫地走向敌人的铡刀,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战斗英雄懂存瑞为了开辟解放的胜利道路,舍身炸掉敌人的碉堡。从这些烈士们的身上我体会到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也明白了她们这种不怕牺牲的精神就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
千百年来,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历经磨难而不衰,饱尝艰辛而不屈,千锤百炼而愈加坚强,靠的就是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爱国主义不是一个空洞的说教,而是要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现在做起,做一个好人、一个合格的公民,这就是最基本的爱国主义精神。在刚刚看完的“任长霞”这部电视剧里,任长霞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她作为一名警察和其他人不一样,她就是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一个尽职的人,她清正、廉洁、法律比天大,祖国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她不辞辛劳、打恶除霸,为国家和人民排忧解难,这些都是又普通而又最值得推崇的爱国主义精神。
回顾历史长河,我们这个拥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曾几度兴衰。从“九一八”的战火,到卢沟桥事变,从南京大屠***,到皖南千古奇冤,内忧外患,处处狼烟。中华民族,危在旦夕。在这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领导着千万革命志士,赶走了帝国主义,推翻了蒋家王朝,拯救了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唤醒了中国的劳苦大众,用鲜血和生命赢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
大家应该还记得,在2003年夏季全国突发“非典”疫情,造成人心恐慌、社会混乱、经济不稳。眼看着严俊的形势,在党的统一领导和布署下,一大批的白衣天使,她们怀着保卫祖国、保卫人民、不怕牺牲的爱国精神,义无反顾地投身到抗击“非典”斗争中去。最后“非典”斗争胜利了,社会稳定了,人民的身体健康了。然而,在斗争中却有不少的同志献出了她们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
同学们,现在我们能够生活在这个健康社会里,而且过上了好日子,这是先辈们用鲜血和生命为我们换来的,我们不仅要牢记,而且还要继承和发扬她们这种爱国主义精神。让我们共同缅怀过去,展望美好未来,为民族的复兴,祖国的强大而共同奋斗吧。
让我们伟大的民族精神代代传!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和平的,可谁又想到几十年前的抗日战争呢?我们正是因为清政府的腐败无能,才让日本看上了我们国家,看上了一个能源富足的但科技落后的一块“大肥肉”。让日本的侵略计划才得以实现。日本先是击败水上舰队——北洋水师,并要求清政府赔偿巨额军费。要是现在,我们一定要遏制,一定要反抗,一定要打击!可腐败无能的清政府没有反抗,只是懦弱的与日本政府进行谈判,签署了近代中国历史上最不平等的《马关条约》,这一条约的签订为侵略战争埋下了伏笔。日本侵略中国的战争爆发后,日本军在中国发下了滔天罪行,如:“731活体实验”“三光政策”“南京大屠***”等惨无人道的罪恶行径。
令许多人震惊的是,在南京大屠***中,有许多未投降的国军也被日本人用机枪活活打死。整整30万人啊!几十万鲜活的生命啊!就在日本人的弹指一挥间消失了,一起与昔日并肩作战的兄弟们消失了,几十万手无寸铁的老百姓瞬间倒下了
我们中国抗日了八年,也被侵略了八年,这八年我们国家受尽了耻辱。这也说明科技落后就要挨打挨揍的道理。我们的先辈用一腔斗志昂扬的热血和大无畏的牺牲精神去堵日本人的枪口,赤手空拳地跟日本人去斗,是先辈们为我们创造了这美好的生活。如今,我们的科技飞速发展,但是我们几十年前的耻辱是忘不掉的,唯独让我们的科技发展的更强大,武器更先进,才能洗刷耻辱保卫我们的国家,以此报效我们的祖国,让我们每个人都对国家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有关言论自由权含义的探讨由来已久,包括言论自由,又称表达自由,具体指公民将自己的意见、主张、观点、情感等内容以各种媒介手段与方式公开而不受任何人的干涉、限制和侵犯,包括言论、出版、集会、走路、逛街、科学研究和文艺创作的自由等。其核心为言论和出版自由。言论自由权是公民所享有的一项基本人权,是政治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
纵观国内外学者观点,较为流行的有两种:
一是政治自由说强调言论自由是一种政治自由。
二是精神自由说则更倾向于言论自由属于思想自由。
两种观点都有其忠实的拥护者,双方也为此争执不休。广为大众所普遍接纳的是1948年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提出的:“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和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
我国宪法对言论自由也有相关规定。《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但除宪法之外,并没有其他具体的法律对言论自由权利予以规定、进行保护。
(一)网络暴力的概念
人们正享受着互联网带来的无限便利,同时也经历着互联网高度发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网络暴力”的蔓延。网络暴力造成的危害极大,所侵害的法律实体也有所不同,主要分为三个部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法律保护的私人利益”。本文主要讨论的网络暴力主要围绕公民私人利益展开,即指“基于互联网,部分网民针对互联网上发布的未经证实或已经证实的事件,发表具有攻击性、煽动性和侮辱性的言论,损害当事人人格尊严,侵犯其名誉权公开当事人现实生活中的个人信息,侵犯其隐私权以及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侵扰,侵犯其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
(二)网络暴力的现实危害
网络暴力是与公共利益相对立的,而网络暴力行为已经冲击了或碰触着法律的底线。与现实中的传统暴力方式相相比较,网络暴力具有自己典型的特征,即网络暴力是虚拟的,但其所带来的伤害是真实的,并且这种伤害所造成的后果远比传统暴力要严重得多。
1.网络暴力可能会助长现实暴力:
网络空间虽然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其影响力并不仅仅止步与虚拟空间。部分网民在网络中无所顾忌的表达自己的想法,甚至利用网络超越时空的便捷性对其他个体进行无中生有的指责与谩骂。久而久之,这种行为也会带到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也可能转化成现实暴力。
2.威胁法治秩序,践踏现实社会法律:
网络的虚拟空间是一个所谓的“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并不了解,似乎每个人都可以任意发表自己的看法,而不用被追究责任。没有了现实生活中各种规则的限制,人们的言论也容易失去理智,甚至会触犯现实法律。这样的行为会扰乱虚实社会秩序,践踏现实社会法律。
3. 挑战公民道德底线:
道德是人与人之间约定俗成的衡量行为正当性的意识形态。网络虚拟空间的存在,使得人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表达自由。这种自由之下很容易出现权利的滥用,权利的滥用的背后往往伴随着公民道德的缺失。
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网络暴力”不单单是言论自由权的滥用,一般情况下,还涉及对他人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基本人身权利的侵犯。其造成的影响不仅严重影响受害者的心理健康,还会危害其正常的现实生活。
5.引发社会群体漠视:
在心理学中存在着一种称作“责任分散效应”的心理现象。
在不同的场合,人们的援助行为是不同的。当一个人遇到紧急情况时,如果只有他一个人能提供帮助,他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对受难者给予帮助。但如果有许多人在场的话,帮助求助者的责任就由大家来分担,造成责任分散,造成“集体冷漠”的局面。
网络虚拟社会也正是这样,当人们针对某个网民或网络事件集体展开负面言行时,往往会忽略其个体不良言论应负的责任。导致群体性的冷漠。 五、区分网络言论自由与“网络暴力”
孟德斯坞曾经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每个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权,言论自由也并不是指的\'绝对意义上的自由,而是相对自由,即“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利益”。“网络暴力” 属于权利的滥用,因为它超越了言论自由权的应有范围,在外观上虽是言论自由权权利的行使,但该权利之行使并非为达到设立该权利之原始目的,而是为达到其他目的。“网络暴力”也可谓是互联网时代下言论自由的畸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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