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亲爱的妈妈。我的妈妈叫做闪闪,因为她名字中“闪闪”两个字,我总是想到夜空中闪亮的星星。妈妈在我心中,确实像一颗明星,只要跟妈妈在一起,我就心里暖暖的。
妈妈高高的个子,长长的头发,可漂亮了,特别是她的一双大眼睛闪亮有神,我想这应该就是她名字的由来吧。
妈妈说话很温柔,总是轻声细语地跟我说话。她经常带我去散步,带我出去玩,轻轻拉着我的手,一边走一边跟我聊天,或者讲好听的故事。我还要悄悄地告诉你,我妈妈做的饭特别好吃,是世界上最好吃的饭,你不要流口水哦。
上个月妈妈过生日,我帮妈妈把蜡烛点燃。“点蜡烛喽!点蜡烛喽!妈妈,许个愿吧!”我兴奋地喊道。妈妈许愿的时候,满含微笑地望着我,我虽然不知道妈妈许的什么愿,但我看到妈妈幸福的表情,我想一定是希望我永远快乐开心吧。
这就是我喜欢的好妈妈,温柔善良,呵护着我健康长大。
一个人随着年龄的推移,从别人身上获得的帮助也越来越多,要感谢的人也随之多了。但是,有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我都会感谢她。她是我一切的给予者,她,我的妈妈。
妈妈对我的照顾是无微不至的,在每天的起床都把衣服放在我的床前,准备好美味的早餐;在我生病的时候,她总会在喂了药后,都会往我的嘴里放颗糖;在我开心的时候与我分享我的快乐;在我伤心的时候,她会倾听着我的哭诉,我所有的苦水,妈妈永远都是这样细心体贴。
妈妈总是把决定权交给我的手中,她永远坚持地支持我的选择。在我选择音乐的时候,在所有人都认为,一个9岁的孩子应该努力学习,在竭力反对的时候,妈妈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而是一味鼓励我。万事开头难,一开始的学习,总是枯燥无味的。妈妈每次都是默默地听着我的牢***,一句话也不说,直到一次,我实在坚持不下来了,丢开琴,负在地上哭,妈妈走过来,为我拭干眼泪,说:“孩子,人生的每一条都是坎坷的,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路途上坚持前进,过程总比成功更美丽。”妈妈教会了我坚持不懈地走好每一步,做好每一件事,无论结果如何。
时间见证了我的成长,也许我有了我自己的思想,也许是希望独立的通行证,我和妈妈的意见中有很大的分歧。很小的事情也会引起我们的冲突,作业上的字体,一道题上的不同解法,单词的拼写,练琴的时间……都能让我们吵上了架。终于,由一本书引起了积累已久的战火,她认为我只能在假期看书,我却认为只有完成当天的工作,也可以做适量的休息……从那以后,我们的关系也时好时坏,我对妈妈的责怪更是爱理不理,甚至还会吵上一架。
改变这一切的是我患有了慢性咽炎,医生告诉妈妈,这种病很难根治,一旦处理不好,会影响声带,妈妈很着急,她知道我一直以来只是把弹琴当做兴趣,我的梦想是唱歌,对于我来说声带的确是很重要,为了让我的梦想实现,她注意这一切影响病情的因素,小心的照顾我,这些我都看在眼里,我明白了,妈妈之前的每个做法都是怕我处理的不够完善,用自己的教育我,都是因为她爱我,原谅到今天才读懂你的心。
妈妈永远都是我最爱的人,也是最爱我的人!
我喜欢的人的名字叫刘子通,他是我的同桌。我和他再一起当了三大周的同桌了,我和他非常友好,我有不会的难题,他就叫我做这道难题。我和他最开心的是说话,有的时候说到有趣的地方的时候都会哈哈大笑。
外貌,他长的很顺眼,眉毛和我的眉毛一样,都非常稀少。眼眉短短的。头发的前面挺长,后面有一些短。眼睛大大的。鼻子小小的。闭上嘴巴的时候嘴巴是小的,张开嘴巴的时候嘴巴是大的。耳朵大大的。
又一次,上数学课的时候老师让改报纸,我的最后一道难题闯关不会做,想了半天都没想出来。后来刘子通看到我在发愁,他一看就知道我有一道提不会做,他还没等我向他他出求救信号的时候,他就主动过来叫我这到题,他教我地时候,我发现他就我题的时候非常有耐心,他教完我后,我把报纸交了,这个个时候我在想如果他没有教我着到题的话我什么时候合一做完着长报纸。
我最喜欢《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尼尔斯了。本来的尼尔斯是一个爱吃零食、爱胡说、爱傻睡、爱干调皮捣蛋的事情的小孩子。可自从他被一个小精灵施了妖术,也变成了一个小精灵,他就不再像以前调皮捣蛋了,而是变成了一个聪明、懂事、勤劳……的孩子了。
为什么尼尔斯会突然变得懂事呢?原来,尼尔斯变小后,和一只雄鹅跟着大雁群去旅行。一路上,他们遇到许多困难,有的时候在冰上过夜,有的时候遇到坏蛋狐狸,有的时候遇到可怕的熊……但他们一点儿都不害怕,是因为他们团结一致、互相帮助,战胜了困难。
回家变大以后,他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一样,连他的爸爸、妈妈都有点不认识他了,因为他经过这一件事,懂了很多大道理。我喜欢他,就是他现在已经是一名听话、帮助别人、惹人喜爱、懂大道理的小大人啦。我觉得那个小精灵也是希望他变成一个好人,才使他变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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