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祥可亲的外婆,她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员。
外公英俊潇洒,他俩有五个孩子,他俩一心一意地把他们抚养长大。以前,大舅舅和外婆一起住,后来大舅舅分到了新房,大舅舅便了外婆一起住,可是因为外婆脚不好,不灵活,走不了多远。后来,舅舅们,阿姨,妈妈都搬走了,外婆一个人住在家里,很孤单。
放暑假了,我写完作业,并决定去旅游,旅游回来时,我给外婆带来了快乐,用相机拍了几片京剧放到电视上给外婆看。转天,我去外婆时,发现外婆的心情多了。
以后,我每天去看外皮,甚至也住在外婆家几天。早晨起来,我帮外婆买早餐,扫扫地。晚上,我把暖暖的“汤婆子”放到外婆的被窝里,外婆夸我是好孩子。慢慢的,我了解了外婆的心情。
外婆有文化,有教养,还善解人意。她教育我,孩子记性好,好多读书。读书要有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还告诉我“书到用时方恨少”。嘿,外婆说的话还真有理。
星期六,我也要回家了,于是妈妈来接我。我舍不得外婆,外婆娿舍不得我,爱路上,我流下了眼泪。
在高尔基写的童年中我看了里面的前三章。仅仅只看了前三章,我就被书中的主人公阿廖沙的家庭给惊讶到了。
前三章主要讲了,可怜的阿廖沙在三岁时就没有了父亲,之后,阿廖沙和母亲便去了我祖父家。在外祖父家中,到处都充满了仇恨,暴戾的外公,自私的舅舅,唯有外祖母对阿廖沙很好,还有一个以阿廖沙好的就是外祖父收养的“小茨冈”。而阿廖沙的母亲受不了这样的家庭,便抛下阿廖沙走了。
我心想:本该是一个温馨的家庭,却成为了一个“令人窒息”的天地,阿廖沙真悲惨。阿廖沙的外祖父暴打他时,真是没有了人性,“小茨冈”也被两个舅舅用十字架压死,家中到处充满仇恨、血腥,但是在这种悲惨中,外祖母如同光拆射出的温暖与光亮,照亮了阿廖沙的心田,使阿廖沙在这种悲惨没有人性的环境中勇敢、自信、正直和有爱心起来,让他的人生从此走向了正轨。
比起阿廖沙的悲惨童年,我们的童年就幸福多了,在家中,就是在蜜罐里生活一样,父母特别地爱惜我们,是家人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舍不得打,而阿廖沙就不是,除了外祖母比较疼他,其他都用斜眼看着他,不待见他。我们既然这样,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童年这本书给了我许多启示,让我明白了要珍惜当下,别再虚度光阴。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之一,它让我深入地体会到了沙俄旧制度下黑暗社会的罪恶和丑陋,与人们的愚蠢和邪恶。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阿廖沙在童年时期的种种经历。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十二章阿廖沙认识继父和新奶奶的故事。这一章让我不禁感叹:童年时的阿廖沙便散发一种正义的光芒,勇于与黑暗作斗争,不屈服,不与恶势力同流合污,也早就已经感受到了社会上的不公。童年的他在这样可怕的生活和社会中却不受感染,这使我更敬佩他了。
在《童年》这本书当中,阿廖沙就是高尔基,他的童年不像我们的那样美好、轻松和快乐,他生活时的社会充满了偏见。而这本书让我们感动于他渴求知识的精神,怜悯他痛苦的遭遇;我们可以看见他是怎么在污泥中生长成一朵白莲花;在黑暗中铸就坚强善良的品质;他会成为美好正义的化身,让我们有接近他,向他看齐的***,激励我们对自我进行完善改变。
读完了《童年》,我感受到了高尔基正义、向往光明的品质,它激励我在成功的道路上永远坚持自己,永远不受黑暗的感染,我将不断前行、加油、努力!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花开花谢,残红已落。童年往事,终成记忆。
童年,多么亲切的字眼,多么难忘的岁月。它早已随风消逝了,可在我心头却留下了一缕又一缕难以抹去的记忆。儿时的纯真不见了,继之而来的是更多的成熟,更多的稳重。童年过后,自己便又理解了一个词的含义,它就是“责任”。
小时候的事情记不清了,只是在脑海里依稀地存留着几片模糊的板块。每逢夏冬之季,自家的大庭院便成了我和伙伴们的游戏天地。
夏夜里,每当夜幕降临时,空中似乎笼上了一层薄薄的黑纱,继而一盏盏路灯便次第亮起来。乍一看,自家的院中还真是热闹。茶余饭后,老人们都出来舒活筋骨,一边聊天,一边散步;也有身体不好的坐在花坛边,谈工作、论子女、讲家庭。孩子们早就按耐不住了,纷纷从家里跑了出来。年龄稍大些的组织了滑旱冰比赛;年龄稍小些的孩子们所做的游戏无外乎是跳皮筋、捉迷藏。年幼的时候不懂事,甚至为了伙伴的一句话儿追着人家满院子跑。几圈下来两人早已是气喘吁吁,被捉住后又会互相轻轻地打一下,两个人便情不自禁地相视而笑。
还记得有一年,院中栽种了一种根部很粗大的花儿,至于叫什么,我也不清楚。只知道那一年,花儿开得争奇斗艳,最为旺盛。今天的一部分花儿谢了,明天另一部分花儿还会再开。如此这般,竟持续了两月之久。瞧!那一朵朵五彩缤纷的花儿,红的似火,粉的如霞,白的像雪。蛐蛐儿在这儿有节奏地鸣叫着,引来了蜜蜂的嗡嗡伴唱,招来蝴蝶的翩翩起舞。使人见了眼前这般景象,会顿时感觉疲劳尽消,心旷神怡。
冬季虽说漫漫白雪,可给我带来的快乐丝毫不减夏天。即便在冰天雪地中,我们这群孩子也会玩儿得满脸通红,趣味横生。
小时候的我很淘气,根本不像现在这样文雅。在雪后的二、三天内,院中的雪会全部被堆积到西墙。我为了玩儿雪,不惜牺牲一切代价满足妈妈的要求。争取到自由后,便东家找一个,西家请一个地把伙伴们都叫出来。打雪仗、堆雪人、挖雪洞、做“雪雕”……一切关于雪的游戏我们都玩儿了个遍。
初冬时分,花坛里的花儿才会完全凋谢,只有这时,我们才舍得将它采下。夏天的花儿开的很娇嫩,正是因为这个,我们并不忍心摘下它。在这个季节,花儿已不再开了,我们便可以随手择下一枝花,将花瓣飘飘扬扬地撒向空中,宛如天女散花般美丽。也有几个顽皮的孩子,将花瓣撒在别人头顶,然后大声喊着:“新郎新娘拜天地!”在一片哄笑中,被戏弄的孩子便会追着他们到处乱跑。
窗外的雪纷纷扬扬地下着,伙伴们早已跑了出去。我看到后心里痒痒的,向妈妈通报一声就出去了。到了院中一看,人家正在打雪仗呢!我也急忙加入其中。男孩儿们就是不懂得谦让,总是欺负娇小柔弱的女孩子。瞧啊,他们又在哪儿疯闹了。不好,由于本人防范不佳,被别人用一个大雪球偷袭了!几分钟后,我们都玩儿够了,又开始垒“碉堡”。因为冬季天黑得早,才四点钟左右就有些昏暗了。幸而有人带了手电筒(设备真齐全,小妹佩服,佩服!)琳琳和钰儿挖了个小洞,是火山形状的。她们还把蜡烛插在里面,大大的院子里只有这一点点微弱的光,显得格外寂静。来往的邻居见了眼前这光景便对我们笑着,没有半点儿责怪的目光,他们并不认为这一群孩子破坏了庭院;家长看到我们已经被浸湿了的裤脚,只是微笑着摇了摇头,但并没有呵责我们,然后领回家去。因为我们顽皮,因为我们纯真,因为我们团结……
如今,总是不愿回忆起以往的事情。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天真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金色的……回想起过去,不免对比现在。小时候不懂得珍惜美好的时光,长大了才懂得回忆。写了许多文章,从未写过关于自己童年的事情。因为我怕,怕提起那段美好的'过去。看看现在,即便没有这么繁重的学业,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无忧无虑地嬉戏了。童年早已成为过去,我会永远把它珍藏在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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