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真让我着迷。我只要一看书,天塌下来也不管。因为看书,我也犯过不少糊涂呢!
镜头一:有一次,胡老师让我们在教室独自完成作业。我自认为看书的最好时机来了,就把藏在桌肚里的小说书抽了出来,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就在这时,胡老师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的身后,我正在认真地看着书,并不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身后,还是同桌及时地提醒了我,我才知道现在的处境很“危险”,立刻把书推进桌肚里,可为时已晚,胡老师皱起眉头说:“这本书给我,先写好作业再看课外书!”我也只有自认“倒霉”。
镜头二:一天放学的路上,我双手捧着一本科幻小说边走边看,感觉自己已经融入小说中所描绘的场景里了,穿越时空,遨游太空,走过一个个复杂的迷宫,最终到达神宫,完成了圣战士的艰巨任务。我沉浸在胜利的`喜悦当中,步履轻快,有点飘乎乎的感觉。就在此时,只听见“砰”的一声,我的脑门无比疼痛,抬头一看,原来和路边的一棵法国梧桐树“打了个招呼”。我摸了摸脑门,笑着对自己说:“没事没事,圣战士已经出色完成任务,这点挫折算得了什么!”
镜头三:“先别看课外书,还不快写作业去!”这是妈妈每天晚上到家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我正看得兴起,哪会听她的话!妈妈见我不听话,便开始拉扯我的书,我哪里肯松手,死死拽紧书本,突然,书被撕成了两半,可我还是把两半书拼在一起继续看。妈妈拿我没辙,便摇摇头走开了。
我爱看书,虽然经常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来,但我还是“屡教不改”。书真让我着迷。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在家里正无聊,看到了一个鸡蛋,于是便突发奇想:“我不妨自己试试做蛋炒饭?”想到了这么有趣的事,我难道不会去做吗?说做就做,我拿起了鸡蛋,盛着一碗剩饭跑到了我们家的厨房。
由于是第一次做蛋炒饭,所以不免有些磕磕撞撞。开始做了,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做蛋炒饭的情景。对!先把蛋打破,用碗接住蛋液。我急忙把碗拿出来,本以为轻而易举,但是调皮的蛋液却依依不舍地抱着自己的衣服——蛋壳,跑到了碗里。“这可怎么办呢?”我急的火烧眉毛地说。这时,我急的四处张望,突然,我看到了筷子。“对,”我高兴地说,“可以用筷子把蛋壳夹出来。”……夹完蛋后,我又学爸爸妈妈洗葱、切葱。之后,我又在锅里倒了倒了五勺油。“咦?油怎么不‘跳’呢?”我困惑不解地说。原来我没开火,了解到自己的错误后,我立刻纠正。啪啪啪,油在锅中欢快地跳着。我见状,便把蛋液小心翼翼地倒入了锅中。不久,下面一层熟了,于是,我又笨手笨脚地把翻过来,剁碎。过了一分钟,蛋熟了,我再把饭倒进去炒。过了五分钟,饭呈金黄色。我知要放盐,所以就放了,但放了两勺!我混合了几下,尝了尝,脸突然变青,把饭吐了出来,边喝水边喊:“太咸了,太咸了!”眼看我即将功亏一篑,我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正在这关键时刻,我突然灵机一动,想起了妈妈的话:“如果盐放多了,可以再把饭菜加量。”我按照妈妈说的做,最后又画龙点睛——放葱。
就这样我第一次做蛋炒饭成功了。我把我的“杰作”放在餐桌上与大家分享,虽然我第一次做的蛋炒饭不及爸爸妈妈做的好吃,但是在我眼里它是最好吃的。
这就是我暑假里难忘的第一次做蛋炒饭的全部过程,朋友们,你们也给我讲一讲你们的第一次吧!
瘦小的个子,黝黑的皮肤,稚嫩的童音,他就是比我小三岁的表弟。
他是土生土长的农村娃,却有个研究生的父亲。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舅舅,曾满怀希望去外地打拼,可一场重病毁坏了舅舅的希望!大病初愈的舅舅回到了故乡,当了一个农村教师,结婚生子,日子并不宽裕,但有母亲的帮助,舅舅一家倒也衣食无忧。
表弟去年来了金华,他充满孩子气,但他粗糙的双手令人看出他与众不同。表弟土里土气的,懂得不多,我们是同辈却是“两个世界”的人。我不喜欢他,我们没有什么共同语言。直到有一天……
母亲让我带表弟去逛街,我着实一惊,街市上有什么是表弟知道的呢?一个连智能手机都不知道的小屁孩,会了解城市的什么呢?想想舅舅是研究生毕业,表弟多多少少受到了文化的熏陶,我决定带他去买书。
他第一次坐公交车,紧紧抓牢柱子和我,我心想:真是个胆小鬼!到了新华书店,我看他高兴的样子,心想他这种年纪的小孩,多半要买童话书,他走向童话书前的文学区,真是让我意想不到!因为之后他还拿了几本我看个十几遍也看不懂的'书……
我强装淡定,自欺欺人的认为农村人总要装文化人的。不过,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后来背给我听了,让我十分震惊。买好书,我打算带他再去买些吃的,看了一路吃的他一个都舍不得买。忽然,他让我买了对鸡翅,正当我在想小孩子就是喜欢吃肉时,他拿着鸡翅跑到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面前,那老人乞丐打扮,眼边皮肤红红的。
表弟从他破了好几个洞的布袋里面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元”,把钱和鸡翅都给老人。面对老人这般演技,我告诉表弟:“老人是装的,你被骗了,把钱拿回来吧。”表弟看着老人吃鸡翅的样子,一脸严肃地对我说:“即使我被骗了,但我还是很快乐,那老人也快乐,十元能换来两份快乐,岂不是很好?”
我沉思了,不再拿看孩子的眼光看他,因为他的心智已超越了我。我掏出了所有的零钱,给了老人,摸了摸表弟的头,说:“现在是三份快乐了哦!”表弟笑着看着我,笑的很灿烂,我顿时感觉心里很温暖。
今年寒假,表弟又来了,我带他去了同一家书店,坐了同一班公交车,他依旧用那粗糙的小手抓着我和柱子,我们依旧做着同样的事情。
坐在教室的窗台前,看着窗外的一群鸟儿从我的眼前飞过,我又想起了远方的表弟,这样的人真让我敬佩!
这个世界他来过,但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匆匆离去了。
2015年10月17号,那个布满阴霾的星期六下午,姑姑家和我一起长大、年仅10岁的小表弟意外地离开了我们。
表弟是个十分帅气的孩子,白皙的皮肤,英俊的脸庞,大大的眼睛,满脸的稚气,很有几分童星的“范儿”。他小时候口齿不清,常把要喝“饮料”说成要喝“羊尿”,逗得我们笑到肚子疼。
他很顽皮,喜欢搞恶作剧,常常让大人头疼不已。然而他又是一个心地十分善良的孩子,善良到经常拿自己的早点去喂流浪狗和猫,善良到在餐馆里想要阻止厨师宰***鸭子。
那是一个晚上,我们一家人来到一家烤鸭店大快朵颐。饭后,大人们还在谈笑风生,我们几个小孩子耐不住寂寞,跑出包间在饭店里玩耍起来。我们来到后厨门口,正遇见厨师宰***鸭子。厨师的宰***手段很残忍,确切些说应该是“棒***”。当呆头呆脑的鸭子从笼子里出来还在为重获自由而兴奋时,一个大木棒扫了过来,“嘎——”一声惨叫,血从鸭头流了出来。这一幕恰好被表弟看到了,他气愤得浑身发抖,脸都扭曲了,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他连哭带喊:“别打了!别打鸭子了!”然面没人会理会一个小孩子的话,他阻止不了这场***戮。厨师奇怪地看了一眼表弟,继续挥舞着大棒,一下,两下流着血的鸭子挣扎着、躲闪着,终于倒下了。表弟伤心极了,愤怒极了,他攥紧了拳头,一副要冲过去和厨师拼命的样子。我和表姐连拉带拽好不容易才把表弟带回包间,回家的'路上他还在怒不可遏地质问我和表姐:“你为什么不买下鸭子?”“你为什么不救它?”那天,他是一路哭着回家的。
从此以后,“小吃货”表弟再也不吃鸭肉、喝鸭汤了。甚至再经过那家餐馆时,他也总要狠狠瞪上几眼,表达他对厨师残***鸭子的愤愤不平。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孩子,却在一次玩耍中失足意外坠亡。
“天空中没有留下鸟儿的痕迹,可它分明已经来过。”透过泪光,望着天空中如鸭毛般轻软的白云,我懂了,表弟一定变成了天使,去另一个世界拯救可怜的鸭子去了。
真情动人
这是一篇难得的佳作,小作者用质朴生动的笔触回忆了表弟生前的几件趣事,素材的安排详略得当,将一个顽皮、可爱、极富同情心的小男孩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结尾引用的泰戈尔诗句恰到好处,哀而不伤,表达出“我”对表弟浓浓的怀念。
我认识这位学霸约莫有两年时光了吧。他长得挺秀气,总把头剃得光光的——这倒突显了他躲在镜片后的一双眼中闪动的灵气以及弯弯的嘴角里流露出的书卷气。不过,他令我刮目相看的地方可不在于薛之谦式的眼与华晨宇式的嘴。我敬佩他,另有缘由。
初识他是在六年级时。他刚转来我校的第一次考试,就拿了满分——好像还是语文。在他接二连三地斩获各科满分,赢得“大满贯”后,我们的英语老师对我们感叹道:“刚转来的那个学霸太强了,你们上次考砸的那张卷子,人家得了满分,而且让他讲选择题时他竟然讲得那么有理有据,真的是‘别人家的孩子’啊!”于是那时,我就自动将他定义为了强劲的竞争对手。
后来在一次课间,他从我身旁呼啸而过,还哈哈笑着,神情颇快乐;而被他追逐的那位同学也是。询问同学后方知,他便是那位学霸——这令我着实吃了一惊。本以为像他那样强的人应当不苟言笑地走“高冷”路线才对,哪承想他居然和平常少年没两样,那么亲切,那么爽朗,低调得很。我对他,不禁有了某种敬意。
升入初中后,或是因体育课要一块儿上的缘故,我和郑大学霸关系更近了不少,我也渐渐想明白了一件往事。
那还是六年级时的一次考试。在成绩出来的那天,我惴惴地走着。忽的,一个同学窜了出来,挤眉弄眼地对我说:“知道不?那个一直考满分的学霸刚刚掉眼泪了。”我惊道:“嗯?怎么回事?”他挠挠头:“好像考了80多分……接近90。”我遂疾行至学霸的班门口,果见他红着眼、鼻,正拭着泪呢。他似乎不愿让人见到他这样子,拿着张纸,在角落里头很轻、很轻地啜泣着,不时深呼吸几下,以平复心情。我当时觉得简直好笑:以那张卷的难度,考那个分很正常啊,哭什么呢?直到跨入初中的大门后,我们的`语文老师如是说:“我以前有个学生,对自己要求特别高,考的分一旦低于他自己定的标准,便会伤心到哭;哭罢重振精神,一抹‘耻辱’。最后,他考上了一所极好的中学。”我这才明白学霸的心呐。
老话说得好,不怕比你优秀的人,就怕比你优秀还比你努力的人。郑大学霸就是这样的人:低调,而努力。
其实,像郑大学霸这样的人不少。只可惜多数人的眼会把他们误看成被命运眷顾的“高冷”天才,殊不知世上真正天生即“大神”的人只占了0.5%左右——那剩下的那么多优秀的人呢?我想,他们大抵是都曾以汗水、以时间、以精力,制成辉煌双翼,奋不顾身地向着高天上那闪亮的星河飞去,终飞越银河,翱翔穹苍。他们不因飞得高远而变得冰冷;他们决不懈怠分毫;他们即使不慎跌入群星之下,亦会于黑暗中拭去涕泪,重振翅,复飞翔!正是这样的人,深深地,令我敬佩!
每逢过年时,我家门槛都几乎要被踢烂了,来请我爷爷写对联的人经常就堵在门口。我看着这群人,问爷爷:“爷爷,你为什么要给他们写对联呀?难道他们给你钱你就写吗?”爷爷听了微微皱了下眉头,瞪了我一样,手却没有停,并没有回答我。我真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为他们效劳,但也没办法,我的`爷爷就是这样。
有一次,爷爷卧病在床,吃药吃饭只能在床上,需要有人伺候才行。有个人来请爷爷写对联,爷爷用尽全身力气站起来,奶奶和爸爸个人把他搀扶到书桌旁,爷爷竟然一笔一画地写了一副对联。当人家来取对联的时候,意外出现了——一爷爷居然把对联扔进了垃圾桶,微笑着对人家说:“对不起,这次我不舒服生病了,字没写好,我特别不满意。这样吧,等我身体好了再给你重写一副吧!真是不好意思。”我们站在一旁都惊呆了。
过了几天,爷爷还真的重写了一幅对联并裱好送了过去。要知道裱对联可是很贵的,我真的不明白爷爷为什么要自己倒贴去给人家裱好呢?
直到有一天,爷爷告诉我:他从小就没有娘,是村子里的人将他养大,他只不过是在报恩。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就是我的爷爷,一位最令我敬佩的人!
书是什么?是智慧的源泉。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认为一本好书可令人受益一辈子。我热爱书,在我眼中,书像磁铁一般吸引我这一颗“螺丝钉”。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在看书中,我享受到了从未有过的乐趣。说难听了,我这心里啊,一天不看到书,不“闻”到书香,心里就难受,就像吸鸦片的人没吸鸦片一般,感觉浑身发痒。
我只要捧起书,就放不下,一看便是大半天。有那么一次,妈妈叫我去写作业,我心想:算了,反正作业一下就写好了的,先看一会书好了。我捧起书,津津乐道地看了起来,时间一分一秒得过去了,啊,怎么那么快就到晚上了,o(︶︿︶o 唉,又一天过去了。书就像精神“海洛因”支配着我的大脑,怎么管都管不住,我认为,我是“走火入魔”了。书真的吸引着我。
我为书活,书带给了我一些新奇的事,有趣的事,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懂得了不同的写作方法,对我的帮助很大,书真让我着迷。
在看完很多书后,我总结了几个道理。读书是好事。应该让每个人都读书。读书放松大脑,是件趣事。读好书就像一个好老师来叫你新知识,总的来说,就应该多读书,多读无害啊!!
书海无涯,在今后,我想自己出一本书,给天下所有人看,它有简短的语言,让孩子老人都轻易的读懂。学无止境,我们应该多读书充实自己的生活。书真是让我太着迷了。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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