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的花招层出不穷,其中与她们过招之人也各有不同。其中有些人常常得胜,这种高手被江湖人称闺蜜。
与我过招的高手有三个。其一的二货森女在前文已介绍过,我们要说的是其二:疯信子。
因为此人的名字和她疯癫无比的性格。江湖人送外号“疯信子”。
有一个温暖而又甜蜜的称呼—闺蜜。它超出了单纯的友谊。友情浓厚后,便到了“闺蜜”的境界。每个女生都有自己藏在心底最真挚的.一份友情。我的第一个闺蜜是在学前班认识的。
我们一起生病;一起将以前的家长签字剪下粘到考砸了的卷子上;一起观察院子角落里的新叶;一起凑钱买奶昔喝;一起保护别的女生免受男生欺负。
她总是扎着两个直立的小辫子。刘海稀稀疏疏的排列在高高的额头上。几颗小痣调皮地立足于她略带樱桃红色的双颊上。她一笑,左边的酒窝便立刻现了形。两颗大板牙让人觉得她老实。
我第一次遇见她时正看着未及格的听写本。我盯着听写本有些发呆,突然,从肩头不知谁递来了一根波板糖。我转过头去,看到她在对着我笑。露出了一颗正探头探脑的小虎牙。也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将波板糖塞入了我的手中,说:“糖是甜的,吃了它,你的心也就甜了。”我被她的想法逗笑了。于是,我们成了好朋友。现在想想,当初竟因一根棒棒糖和她成为了朋友,现在想起,竟有些还念小时候的童真。
勿忘我,嫩小却无香。若说出一种花与她相符,那我必定会说“勿忘我”。它有一种独具的质朴素雅的感觉,总带给人淡淡的幽香。她与我都只想要朴素而不单调的生活,每天都有新的小发现,惊喜之余也会思索与我们对生活的思考。
六年前,我们分别。但我们坚信,我们会再见。可当我回去寻找她时,他家已人去楼空。我仿佛被抽光了精力,向着我们小时经常玩耍的地方走去。是我们相遇的季节,夏日的骄阳将我的额头晒得火辣辣地疼。我想哭,却没有力气。我多么希望这时背后会伸出一根棒棒糖,还会有她。我舍不得,但是却就这样无情与她再见。
或许,我们会在另一个角落遇见。那时,我会拿出一枚糖,递给她,就如,她给我时一样。我会笑着说;
“喂,我要你当我的闺蜜。”你一定会笑着答应的,对吧。
我有一个好女朋友。她的名字叫童童。她有水汪汪的眼睛,鸡蛋般的皮肤,樱桃般的嘴巴,像柳树一样长的马尾辫。她是我的好朋友。她总是帮助我,在我最需要的时候给我说闲话。
一个星期五,我把纸条放在书桌抽屉里,星期一,纸条不见了!我四处看了看,没找到!我很难过。我告诉了我最好的朋友(童童),她帮我一起找到了它。在一个十分可疑的人,那就是梁!!她经常偷别人的东西,甚至偷她从于颖那里学来的东西(于颖是三字,不是全名)。然后我找到了我的纸条。
在某次考试中,我写了一篇作文,老师看了,表扬了。写的内容是钢笔不见了,怎么帮我找彤彤,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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