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间,身边的人来来往往,但令我最敬佩的人,始终是我的太姥爷。
我与太姥爷见面不多,对他的往事不甚了解,但我对太姥爷最深的印象就是规矩、慈祥与爱国。
太姥爷是军人出身,参加过许多的战役,所获的勋章大大小小,整整齐齐的摆在柜子里。家中也永远是干净整洁的,一身洗得褪了色的军摆在最显眼的地方,每次招待贵客,都会穿上军装,以表敬意。即使是在平常,太姥爷也永远是衣冠整齐,衣服扣子总要扣到最高处,熨得平平整整,没有一丝褶皱;饭桌上,总是要做到“食不言”,长辈先动筷后小辈才能开始用餐;床铺必须整齐,房间必须干净太姥爷的一举一动,都有着军人独有的规矩,一生都是如此。
太姥爷对小辈则是慈祥的。小的时候,总喜欢在太姥爷家玩。有一次,在院里和伙伴们扔石头玩,正起兴时,突然“哐当”一声,玻璃碎了。大家发现闯了货,都害怕的一窝蜂的跑了出去。原以为太姥爷会把我们提溜回院里狠狠地训斥我们一顿,没想到太姥爷只是把我们叫了回来,平静地说道:“你们这些孩子啊,就是有活力,不像我,一把年纪了,闹不动喽!你们不用管这里了,去玩去吧,我收拾一下就好了。但是你们记住,以后在外面做错了事,不能像在家里一样,要向别人道歉,记住了吗?”太姥爷并没有责骂我们,但是他的话却比严厉的斥责更使我感到羞愧难当。太姥爷对我们的慈爱永远是比批评更使人自责的。
太姥爷最令我敬佩的,便是他那浓郁的爱国情怀了。他总是为我们讲建国史上的那些艰苦与不易,“你们每一天的幸福生活,都是战士们抛头颅洒热血为你们拼来的,你们脚下的每一片土地,都是他们拼了性命也要守下的。你们是祖国的栋梁,祖国的未来也都掌握在你们的手中。”“国家是你们永远的臂膀与依靠,你们有我们这一辈没有的幸福与和平,你们要好好学习,不能辜负祖国,要担起国之大任,努力为国家做贡献。”太姥爷用浓重的乡音一遍遍讲述着,这些话深深刻在了我的心中。太姥爷对国家的热爱一生未改,甚至在生命的尽头,也紧紧地抱着那身军装。
太姥爷的模样仍浮现在眼前,那深爱祖国的话语仍回荡在耳边。太姥爷,您永远是我最敬佩的人!
负琴盲翁,你可否看见我?你能否听到我?我知道,你可以看见我,也可以听见我:看透我的心,听明我的泪。
你就坐在世尘喧嚣的街边,手持着一把古旧的胡琴,静坐在这里。你的手上布满种虫蛆般的老茧,人来人往,你可能会出现在人的视线里,也有可能像一颗石子一样被漠视,偶遇好心人,可能会收到一元,两元,有时还会收到十元,但如遇到那些不三不四的人,你也会遭人唾弃,你也只是一笑而代之。
你我相识那天你一定不会忘记。那天我哭着走在街道上,当时,已是昼夜将至,街边空无一人,只有高楼中点点的灯光。你应该是闻见了我的哭声,才呼我过来。我本想夜晚还下着雨,街边应是无人的,但还是被撞见了,我着急忙慌想走,你发出了声:“孩子,过来。”我不好意思拒绝你,便走过来,当时我浑然不知:这是我灵魂的一次洗礼!
我悄悄向你走进,雨帘中,看不尽你的脸是什么样的,只待走近来看:眼睛可以看出你是看不见的,但脸上是挂着笑的。就这样,你我相识了。
交流中,我得知你是一位靠拉琴为生的苦命人。老天对你是不公的,我也不想多说什么,我疑惑着问你:即便是命运如此摧残了你的生活,为什么还有勇气、还有信心笑?
你的回答我出乎意料,并且让我刻骨铭心,你说:“有什么所谓,每个人都像一个苹果,而上帝是有智慧的,他把每个人的苹果都咬了一口,只不过我这口咬重了罢,你还小,要相信明天,明天总会来的,总是有希望的……”
是啊,在一个心境如此广阔的人面前,我又有什么理由哭泣呢?
你为我弹奏了一首曲――就在那个细雨飘飞的夜晚,你给予了我黑暗的光明。
就在那个泪雨滂沱的夜晚,你赠予了我温暖,你是我最敬佩、最敬佩的人。
我最欣赏我自己。有人会觉得,这很自恋。那么请问,除得了自卑症的可怜孩子外,还有人不欣赏自己么?
我很善于整理情绪。我小时候很调皮,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爸爸说我是找打,连好脾气的他有时都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的。妈妈是基本上“三天一小打,五天一大打”,过年过节加班打。但我也不会笨到心甘情愿让她打啊,所以每次我都躲开,实在躲不开后,我就避开最疼的部位。每次被打之后,我就安慰我自己:嗯,躲闪的速度又变快了;或是想,这天被打得这么惨,妈妈明天就不会对我下狠手了吧。
我很喜欢小动物。但介于母亲大人的压力,一向不敢养。她说:“养你一个已经累得半死了,还养什么猫猫狗狗的,不得累死我啊?等你自己买了房子,再去养吧。”于是乎,我活了十二年了,连一只小小的乌龟我都不敢养。
我很胆大。每当大家聚到一块儿说鬼故事时,我一点儿都不怕。当别人害怕得缩成一团时,我便在一旁没心没肺地笑她们那胆小如鼠的滑稽模样。我不怕虫子,每当其他女生被某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吓得半死不活时,我就一脸正义的挺身而出,淡定的一摆手,便把那只虫子赶跑了。
我很善于察言观色,所以我能够在适当的状况下装萌卖傻,及时的承认错误,这倒使我少挨了不少“批斗”。有一次,老师喊我去办公室。我以为老师要表扬我上次考试考得很好,美滋滋的去了。到了办公室,看到老师那张像要喷火的脸,办公室你弥漫着的火药味,我顿时明白了,原先我昨日的作业还有一面忘记写了。我的大脑在0.1秒下做出反应,先讨好老师,在说明原因,最后向老师保证再也不会了。叽里咕噜一大堆,连我自己都认为我是唐僧转世。最后,老师之要我补上来就好了。我松了一口气,因为对于那些不会察言观色的人,一般都是抄三遍。
喏,我这不叫自恋了吧。
酒杯里,他看摇摇晃晃的红尘;酒杯外,他看寻寻觅觅的众生。他是李白,身处大唐盛世,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题记
他在人间流浪,带着微薄的行李和丰富的自己。古剑难平阡陌恨,大鹏易至蓬莱岛。他,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这就是李白,三分豪气,七分醉意,绝世的风流潇洒。
他所在的地方叫盛唐,风花雪月,聚散离合,都在诗与酒中疏疏落落。灯火下的大唐,是太平盛世的模样,那里,有杜甫与王维,有王昌龄与孟浩然,以诗为名,构筑了一个新时代,就是在这样的时代气韵里,李白过着自己的人生,快意却也萧瑟。
他将生命放置在路上。走得不卑不亢,便自成风景,哪怕是流浪的模样。若无人经过,便自斟自酌。对春风桃李,对夜雨江湖。开元十二年,李白离开故乡,仗剑远游,并非游山玩水,而是为了建功立业,实现他治国安民的伟大抱负。后来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这样写道:“以为士生则桑孤蓬矢,射乎四方,故知大丈夫必有四方之志。乃仗剑去国,辞亲远游。南穷苍梧,东涉溟海。”大丈夫生于尘世,理当纵横于天下,不能安一隅。带着这样的铿锵之声,李白上路了。二十四岁,有书卷气,有豪侠气,甚至还有几分仙气。
几番春秋,几番风雨,新途成了旧路,憧憬成了过往,异地红尘在模糊中清晰。四十岁的李白,仍在人生的路上求索。尽管多年漂沦,他从未以黯淡来定义人生。事实上,不惑之年的他,还有几分少年人的意气风发。
为君谈笑静胡沙,人生,未必飞扬恣肆,未必笑傲众生,但定是轮廓分明,清白坦荡。李白若是低眉顺眼,不狂傲,不坦荡,那便不是千年后人们景仰的的那个诗仙了。可惜,风雅狂傲的李白,只落得一杯萧索。如今西风残照,那是李白自己,也是所有乱世哀叹者的孤独身影。
人生困顿,他活得足够尽情。
他去了,很沉默,但千年以后,仍有回响。
世界苍白而喧嚷。总有芳草,于野径荒原倔强地长出。
那是一种叫诗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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