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个美妙的词语。当我写下“文学”这个词,心中就有一种说不出的欣喜。文学像一颗神奇的种子,在我幼小的心田里播种希望,给我提供一片清新怡人的风景。
我从小就爱看书.,放学同家的路上,我会忍不住拿出随身携带的课外书,边走边看,有好几次撞到树上、墙上,有一次还差点掉进水沟里。后来觉得这样看书比较危险,于是一路飞奔跑到家,美美地看上几页。上厕所的时候,我也会带上一本小书,每次站起身,腿都麻了。为了看曹文轩的《草房子》,我可以低声下气地向班里的“大姐大”借书,哥们笑我怎么打破规矩和女生说话啦?我笑日:“大丈夫能屈能伸嘛!”
有一节自习课,我好不容易向同学借来向往已久的一本书,因为急着要还,课间十分钟我都没有舍得出去,上课铃响了,我仍然像打坐一般坐着,津津有味地看书,读到无名侠士施展绝招,一掌劈向恶霸时,我情不自禁地大喊一声“好!”
“李泽龙——”班主任向我走过来了。全班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向我聚焦。
我暗叫一声“不好!”慌忙将书塞进桌肚里,可是晚了,书还是被老师没收了。那是向同学借来的书啊,如果被销毁,我可怎么向同学交代啊!
我绞尽脑汁,发自肺腑地写了一份“忏悔书”,打动了老师的心,幸亏老班也是一位小说爱好者,能充分理解我。他将书还给我,让我以后安排好课外书阅读时间,不要影响正常学习。我连连点头,暗暗松一口气,真是有惊无险哪!
看书给我带来不少麻烦,可也给我带来了无限乐趣,我常常随着书中的人物一起欢笑哭泣,忘了周围的一切。妈妈一见我看书,就叹气:“这孩子,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大脑没出问题吧!”
晚上,一到十点半,家人要求我必须熄灯睡觉,我只好偷偷地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筒再看上半小时,才不舍地放下书,带着一种满足闭上眼睛,安心地入睡。
我爱读书,也爱写幻想小说。
小学六年级的时候,我和好友小曹进行《鹏鹏历险记》PK赛,班级里也形成两个粉丝团,同学们的阅读热情很高,强烈要求小说每天更新。我的写作时间不够用,常常开夜车。一个月下来,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后来忙着小升初复习,在家人和老师的劝说下,我的小说不得不中断了。有好一阵子,手都痒痒,灵感在脑子里乱撞。我就自言自语,用MP3录下来,暑假里继续开夜车,把小说写完,心里才安定下来。
语文老师对我的写作才华也大加赞赏,我的作文经常被当做范文在作文课上朗读。
这学期,语文老师为了激发同学的写作热情,和我们约定:“只要获得10张赞美的小纸条儿,就可以得到一份纪念品。”呵呵,这个约定对我来说,真是一件开心事,就是没有纪念品,我也会写下去。有时候,在报刊上读到同龄人的文字,我很佩服,但是并不气馁,我告诉自己:用文字抒写心灵,记录生活,写作过程中的快乐就是一份宝贵的收获
我承认都是文学惹的祸,文学的世界太美太诱人。无论黑发还是白头,无论天涯还是海角,我希望H己持一份虔诚的心,微笑着阅读,品味,抒写,在文学之旅跋涉。文学啊,我情愿被你诱惑。如果非要加个期限,我希望是——一辈子。
文学是一种艺术,文学有一种魅力,文学是一种情感的表达。
文学一直像一块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在学玩一篇好文章或是看到一个优美的文学语句,脸上洋溢着兴奋的笑容时,那感觉真可配的上“惬意”这个词!特别地,是在自己写完一篇优秀的作文后,即使没有那些大手笔作文作的好,但也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心中仍是一种美滋滋的味道,似乎是一种蜜一般的甜……我想,这对我来说,便是文学独特的魅力,也就是她吸引我的道理……我酷爱读书,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不读书就要落后。
读书,读优秀的文学作品,会使人有素质,有修养,有文化;我一直把书当作我的挚友,只要是有价值的文学作品,我都会反复品赏,斟酌其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不论是朱自清优美的散文也好,徐志摩精悍的诗歌也罢,还是鲁迅精彩的小说,都能让我从中受益匪浅。在书中,我就好似吸水的海绵一样,留其精华,舍其无用;渐渐地,经过阅历的加深书本给我介绍了更多的作家,他们又把我领如了一个新的文学境界――幽默中带有讽刺的马克?吐温;诗情画意的泰戈尔;诗如其人一样奔放的普希金;构思巧妙,引人入胜的凡尔纳……
不论读谁的书,无论赏谁的文,我都有一种身历其境的感觉;文学给我的,是一种身心的放松,是一种精神的放松,是一种思想的'放松……文学给了我无穷的智慧,无穷的知识,开发了我无穷的潜能;文学使我聪明,使我快乐。虽然我现在还到不了“下笔如神”的文学境界,但通过大量的阅读,我也至少能够做到每篇文章都比较深刻。这正是文学的艺术。
文学是美妙的,文学是传神的,文学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正因为有了文学对我们的语言的衡量,才让我门感到了什么叫高雅,什么叫动听,什么叫粗俗,什么叫无聊;文学之所以叫“文学”,是因为她包含有一种学问――因此,白话,无聊的话,便不是文学;只有那种能给人以美的享受的话语,才足以称的上文学。
想把一种意思平淡的说出来容易,难得使用高尚的语言表达出来。因此,文学在我心目中也是如同走路吃饭一样是必不可少的能力!我爱文学――爱其美妙,爱其博奥,爱其与众不同的魅力!
高科技创造出大量新物质手段,大大提高和便利了人们的生活。与此同时,世界的丰富性反而越来越小了,复制化,克隆化现象越来越多了。
首先,新世纪十年意味着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知识经济新时代的到来及其无孔不入的渗透。人们从未像今天这样深刻地感受到科学的高度发展带给传统生活方式的改变之剧烈,其触角伸向生活的方面之广泛。这令人欣喜也令人焦虑。一方面,我们看到,中国几乎是在一夜之间从自行车时代跳进了汽车时代,继而要跳进高铁时代。小汽车销量的惊人,动车的提速,高速公路的密布,地铁的扩线,资讯的发达,手机的流行,网络的无所不在,都在极大地改变人们的时空观,人与人在身体的移动和信息的交流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近距离。自然这不包括边远的穷困地区。高科技创造出大量新物质手段,大大提高和便利了人们的生活。然而,人们旋即发现,与此同时,世界的丰富性反而越来越小了,复制化,克隆化现象越来越多了。仅就城市生活而言,大家住在大同小异的楼盘小区里,或为按揭焦虑,或为择校操心。人们走进货品几乎完全相同的超市购物,晚上搜索机顶盒,观看同样的谍战剧或抗战剧,看到手机上交换来的段子发出同样的笑声,平时看最流行的官场小说和悬疑小说消遣。土特产的概念快要消失了,方言成了某个地域人们最后的精神堡垒,人们说着方言如同互相取暖,验证各自存在的真实性,除了气候的不同,各个城市之间还能剩下多少不同呢……
于是,人们突然感到,不但地球村变小了,往昔被认为还算广大的中国也骤然变小了。与高度便捷相联系的是人的极大的不自由状态。据说,最先进手机的持有者虽然顾盼自雄,但他的行踪包括他此时此刻在哪条街道哪个房间,卫星定位早就一目了然。到处是电子眼,有什么秘密可言呢?人哪,在高科技的眼皮底下,是一种多么可怜的存在。更为可怕的是,科学好像在彻底颠覆古典的以信仰和仁义为重心的精神世界,人好像忽然失去了道德的保护;在文学领域,科学也在极大地改变着作家的创作心理。文学中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抑或后殖民主义、解构主义都与现代科学的巨大影响不无关系。科技给这个世界和人类带来的所有幸与不幸、快乐与郁闷,对精神的失望抑或对物质的依赖,现在或将来,都会成为新世纪文学的题中应有之义。
小时候,妈妈说我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当我还不会把笔写字的时候,我便会用小手一页一页抚摸着书页里的文字,心中犹生敬畏之情。每晚当妈妈捧着米黄色封面的故事书,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我依偎她的怀里听着,我抬着头望着妈妈天真的说:‘妈妈,书里肯定住了个天使。”妈妈笑了:“傻瓜,哪里来的天使?”我偏不信,于是我学会了握笔写字。
文学对我的诱惑是那么的大呀!我很认真,很努力地握着铅笔,一个个歪歪斜斜的方块字,再到造句,写文章……我慢慢觉得我离那个“天使”有进好多。
小学的我是如此真切的热爱着!每到作文课,我不再和同桌开小差,拿着笔,在绿色的格子纸上尽情地抒发着我那充满童真的光怪离奇的梦想。我深信天使一定在那小小的字里行间里,我那时笔下的文字,虽幼稚显,然而常常得到老师的夸奖。
你看你看,天使的脸庞再浮现,在小学的作文里,在我儿时的欢乐中……
上中学了,随着对文学的喜爱,我更加坚定了对文学写作的热爱,也看见了天使在字里行间的若影若现……
我开始投稿,然而每次寄出去的稿件都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我的写作梦想开始动摇,再加上随着岁月而来的成长烦恼,就想潮水般袭来,我埋怨命运对自己的不公,一蹶不振,一度的想放弃写作。
那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位雕刻家把一块石头雕成了美丽的天使。些许就是因为那个梦,让我对文学又有了行的认识。古今中外,多少名人大师,像我这样寄出去的稿件覆水东流,我因该用笔这把“刻刀”雕出我的那个天使,我的.梦想,我对文学的追求。
我重新握起笔,挥洒我的激情,描绘我的梦想。我对文学再次上了瘾。这天,我拿着印有我作文的那份报纸,笑着抱着妈妈说:“妈妈,妈妈,快看那,我把天使给刻出来啦!”
妈妈笑了笑:“长这么大了,还撒娇,真是个对文学痴迷的孩子。”
文学对我的诱惑这么大呀!我的梦不灭,我的心不止,让我的梦载着我一起步入文学的殿堂。
在我的梦里你不止一次的出现,我想追上你,让你携我飞翔在广阔无垠的海洋上。我要感谢你,因为是你让我拥有梦想。人生是一条漫长的道路,我要与你并肩同行,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爱你”。
走进岁月的年轮
逝去的岁月被沧桑的脚步压在了底下,悠悠的流年从偌大的沙漏中慢慢流逝。先人的智慧如一粒粒美丽的珍珠,诉说着遥远而又凄美的梦。你的魅力从“霜冷长河”中溢溢而出,让我目不暇接。
你从岁月的年轮中健步走来:《诗经》、《楚辞》,篇篇闪烁着先贤的睿智;唐诗宋词,句句解读着历史的兴衰。你与孔夫子周游列国,你与屈大夫行吟江畔,你与关汉卿六月鸣冤,你与曹雪芹苦著红楼,你与鲁迅大声呐喊,你与矛盾子夜回眸……
在这条小路上,你牵着我的手缓缓走向那纯真的艺术世界。
步入自然的天堂
因为你,我喜欢“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因为你,我喜欢“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的豁达;因为你,我喜欢“赤橙黄绿青蓝紫,谁持彩练当空舞”的潇洒;因为你,我喜欢“百转千声随意移,山花红紫树高低”的艳丽。
大自然的一切美丽都逃不过你的法眼,在你的怀抱里,我怎能不陶醉呢?
你,就是我孜孜以求的朋友——文学
要成为一枝有思想的芦苇,就不得不领略你的芬芳;要找寻自然的踪迹,就不得不品尝你的鲜美;要让生活绚丽多彩,就不得不走进你的天堂。
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在文学的世界里,我们怎能不陶醉呢
凌晨两三点,电话响了。我躺在床上,像棉絮一样摊着,四肢疲软,连手指头都懒得动一下。铃声“嘟嘟”地响了一阵,停了。是谁这么晚打电话呢?尽管我还没入睡,但也没人值得我在凌晨两三点听他的电话。很快,电话又响了,铃声在秋夜显得急促而尖锐。我拿起话筒,不耐烦地说:喂——我的声音疲乏而沙哑,但听上去很清醒。
电话那边停顿一下,声音惊惶而无力,仿佛要死抓住什么:“求求你,只要你不离开我,你要我怎么样都行——”这是一个女孩的声音,我一下子想不起她是谁。事实上,所有女孩子的声音在我听来都陌生而悦耳,我不熟悉任何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我没有女朋友,连异性朋友也没有。我在打工杂志社上班,我的同事有两位女人,都是年近四十的中年妇女,她们不可能发出如此清脆的声音。我笑了,如果是她们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那才匪夷所思呢。
电话那头仿佛在哀求:你可以过来吗?可以吗……凄惶而无助的声音,让我心生怜惜。我的声音变得柔和:你不要急,你慢慢说,说不定我能帮得上忙——我在斟酌着该怎么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我不认识的女孩子。我说,只是,你要找谁呢?你是在找我吗?电话那边戛然而止,黑暗中传来一阵啜泣,后来,电话机轻轻地挂上了。
我在黑暗睁大眼睛,愈发没有睡意了。我失眠由来已久。失眠的原因多种多样,譬如因孤寂而失眠,但孤寂是我的生活,我已经习惯。譬如因兴奋而睡不着,但生活就是如此平淡乏味,我除了读小学被校长在大会上表扬略感兴奋之外,已经有二十多年不知兴奋为何物了。一个人倘若置身于恶劣的环境之中,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都会遭到扭曲,譬如被盟军关入大铁笼并让一盏发出强光的电灯没日没夜地照耀的老庞德,他的精神终于伴随着饱受折磨的身体垮了。白毛女在潮湿而漆黑的山洞生活了十几年,这就是旧社会使人变成鬼而新社会使鬼变成人的动人故事。只可怜那个如花似玉的喜儿无论是鬼是人都已饱受摧残,老了。
我失眠,是因为窗外的建筑工地在没日没夜地施工,那些巨大的噪声成了我生活中最突出的声音。每一个夜晚都被同一种噪声所笼罩,每一个夜晚都仿佛是前一个夜晚的复制,不会有什么不同。正如今夜,搅拌机发出的轰鸣声,电锯在切割钢筋发出的呼啸,像钉子不停地敲入着我的耳朵。我感到身体被尖厉的疼痛贯穿。
跟噪声作斗争,每一次都以我的失败而告终。我曾试过开音乐来抵挡噪声,音乐动听归动听,但无法抵挡噪声,无论是老帕还是恩雅的歌声,都无法跟搅拌机和电锯声相抗衡。我在同事的建议下买了一副橡皮耳塞,但效果不明显,噪声像穿过鱼网的水一样,毫无阻滞地流入我的耳朵。有时我睡不着就看书,又发觉没有什么书好看,更没有什么书值得在凌晨两三点爬起来看。我曾将门窗关得严严实实,但比戴耳塞还不如,除了几乎让我窒息,无济于事。我曾向那位年近四十的女同事学会了数绵羊催眠的方法。一个绵羊四条腿,四个绵羊八条腿——女同事说,这方法灵着呢,老公出差我就是靠这个入睡的。我试了几次,但当我数到一万六千条腿时(这是多少只绵羊?我依然神清气爽。如果再数几个晚上,我肯定会成了速算的天才。后来我练起气功,以达到静心而入睡的目的。但我除了外面的噪声,还听到了体内风暴般的聒噪,我吓得不敢练了。
我放弃了一切努力。每天晚上,我洗澡后,就呆到床上去,等待那根本不属于我的睡眠。我一直要到凌晨四五点才因极度疲倦而迷迷糊糊地合上双眼。但我必须在七时让闹钟叫醒,并在八时之前回到办公室。老总是中国人,却长着一副外国资本家的嘴脸,恨不得榨干我们的每一滴血汗。
文学最大的魅力,在于可以给人一种在脑海中,自主想象的朦胧感,这种奇特的感受是电影所给不了的,它给人的启迪也不相同但只要带着真心,便会有所启迪。
《百年孤独》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它被称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之作,加西亚马尔克斯以丰富的想象,创造了一个世界这种喧闹而又可悲的现实,在时间的作用下轮回,一个家族七代成员,都是用着五个相同的名字,不断的做着同样的事来和孤独坐着无声的抗争。每天做两条金鱼,坐满二十五条就熔化重做的上校,感到着实可悲。每个人都在清醒或混沌中对抗着孤独,或许是我的资历尚浅,仍不能领会其中那些微妙的感受,但就在自己的思考里,我突然间顿悟出一种力量,对抗孤独的力量,便给了我在迷茫中抬起头的力量,不再为了合群去做和别人相同的事,只是做好自己,不在迎合他人的目光。
《八十天环游地球记》也是我几年前所钟爱的一本书,瓦尔纳再次用他那丰富的想象,和渊博的知识刷新了我的认知。主人公菲利亚。福格严谨,智慧,也富有爱心,战胜了许多困难,并最终完成环球航行,还收获到了一份珍贵的爱情。他身上的冒险精神让我折服,在面对危险时处事不惊的冷静态度,让我万分佩服。从他的身上学到了很多让我十分受益。
泰戈尔的诗集是极富哲理的,最喜欢的有一句“我不能选择那最好的,是那最好的选择我。”。这句话仿佛道尽所有选择的真正内涵,每个人都想选择更好的,而为什么只有少数人才可以选到呢,这便是自己的原因,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有了资格,够努力,不服输,才会有机会这世界的成功都不是必然事件,是一个人独立的排除一个个不确定因素后的结果,只有努力才有希望成功。
文学是让我们看到世界的窗口,这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让我们为他探索,寻觅真知,挑战危险,做最美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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