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读书谓已多,抚事知不足”,“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其都点出了读书的必要。
而“牛角挂书”“韦编三绝”,古人的勤勉好学也都体现在读书上。
“学富五车”“满腹经纶”这些在现代形容人文采飞扬的词语也与读书密不可分。
由此可见,读书可使古之学者蟾宫折桂,亦是今之学生驶向理想彼岸的扁舟。然而,书里世界知多少,读书之境界你又参透了多少呢?
读书之境界,重质轻量。意思是看重读书的效率而非读过书的本数、厚度。唐代名臣虞世南的“五车腹笥”算在今天,也不过三四本书的容量。避谈古今差异,求精不求多,精读这三四本书,虞世南便可辅佐君主,成为一代治世能臣。反观今日只管拼命读书凑数的人,再多再厚的书恐怕也只能成为他们饭后无用的炫耀谈资。
当然,轻量并非完全忽视量。心松懈了,改变甚至停止了量的积累,没有足够的量变,成功便会与我们失之交臂。所以,把质量放在数量的前面,同时兼顾量的积累,以期用量变促进质的飞跃,才是正确的读书之境界。
读书之境界,成于系统而败于零散。庄子说过,“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随无涯,殆己。”用有限的生命沉溺于无限的书海所包含的无限知识,那我们的人生就会废掉。当你读的书涉及范围很广,通俗讲,也就是指你的知识面很广,但这有时并不全是褒义,甚至有点危险。因为涉及的范围越广,读书时了解的事也就越浮于表面。
当你读的书不成体系时,它是无用的,只是碎片。举个例子,你想成为医生,那你应该多读关于这本这方面的书,掌握好医药卫生知识,疾病预防和治疗,这样你将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医者。可是假如你的主要精力不在此,这样的知识碎片可以说对你一点用处也没有。
所以读书之第二境界,有系统地有选择地读书,做一个“完整的读书人”而非“广泛狩猎者。”
读书之境界要想真正达到,怎样“读”也很重要,口诵心惟而非有口无心,有感情的诵读而非小和尚念经。一位精思明辩的哲学家曾说过:“看文字须大段精彩看,耸起精神,竖起筋骨,不要困,如有刀剑在后一般。就一段中须要透;击其首则尾应,击其尾则首应,方始是。不可按册子便在,掩了册子便忘。”可见,读书不思考,就如读而不审,不若无读,浪费时间而已。
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
愿我们都能参透读书的三重境界,在书籍里拥抱了朝气逢勃的青春,收获果实累累的未来。
书籍是人类数百年来无数聪明才智的载体,它记录着人类记几十年的知识教训。随着社会发展,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书卷也日益繁多。当我面对如排山倒海般袭来的“书山书海”,不禁会想,我们为什么读书?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为生存,为了考学,拼命的读书,有人甚至说书籍是生计的敲门砖,有了事业即可不要书。对于这一观点,我不敢苟同,正如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物理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使人善辩。”在我看来,读书的目的并不在于为考试,而在读书,若只为考试而读,那便是读死书。我认为,读书的真正目的应是以下四点:
第一,读书让人获得知识。
每一本书都是作者智慧的结晶,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都从中明白了以前所不知道的问题和事物,并不停的探索,追寻。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所获得的,便是新知。
第二,读书让人提高修养。
阅读一本好书,正如同一位知识渊博的学者谈话,“他”的语言中无不闪烁智慧的火花,无不传答着高尚的修养,从一本书中学到的修养,提高的品格,远比在生活磨砺中体会的深刻,体会的彻底。
第三,读书让人开阔视野。
人生活的范围有限,限制于空间与时间的连锁中,当他只能同身边的交谈,他的认识是肤浅的,他的学识是简陋的。但当他打开一本书,时间,空间便再不能限制于他,他可以坐在家中看到世界各地,品味古今中外。
第四,读书让人明白事理。
不同的书,讲述了不同的价值观,但却都是极其宝贵的人生经验。从这些经验中,我们开始明白生活,懂得道理。
读书,潜移默化的改变着我。从古时就有“孙权劝学”,而现在,读书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从书中,我看见了大好河山,也看见了世间苍凉,体会到了人生百态和冷暖亲情。读着书,整个世界,都好像在我的眼前。在书籍中品味知识的博大精神。在书籍中培养修养的文雅得体,在书籍中开拓视野看大千世界,在书籍中学做人处事的方法道理。这也许是读书的真正目的吧。
冬天,是一个雪的世界。
那雪纷纷扬扬的落在手上,冰冰的,冷冷的。给人以冬天的气息。
在我看来,雪,是姿态万千的,是纯洁的,是冰冷的,更是美丽的。
同学们,还记得那句诗吗?“未若柳絮因风起!”多美的比喻!
是呀,那雪就像是被风吹动的柳絮,仿佛在空中翩翩起舞,让人回味无穷。
当雪来临的时候,这五彩缤纷的世界,就变成了一个洁白无暇的世界。树木,花草,房屋,山丘……,都披上了一层银装,在雪里静默着,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再来看看那山坡上,山坡上满是雪,放眼望去,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山坡上还卧着些小村庄,小村庄的房顶上也卧着点儿雪。
在冬天,那洁白的雪,还像一只只小精灵,从天而降,在空中飞舞,又落在了那湿润的土地上,就像一片毛绒绒的白地毯,铺在了地上,软软的,绵绵的。
我喜欢冬天,因为我喜欢冬天的雪,无论何时何地,那雪永远都是洁白的,它不会被尘埃所掩埋,即使它融化了,它也会变成一颗颗透明的水珠,来滋润大地上的万物;它还会落在丫杈上,结成一层层玲珑剔透的冰。让人们去观赏它那空灵的,美丽的“钻石”。
《简爱》这是一本外国小说,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这儿,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可以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面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习上飞速进步,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她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也始终保持着高贵的尊严。面对嘲笑和挖苦,她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一样受别人尊重。正是因为简爱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地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岁,对简爱肃然起敬。最后,简爱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这篇小说里的主人公简爱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作者幼年失去母亲,但她从小就对文学感兴趣。通过她自己的努力,写出了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经说过:“平凡的人听从命令,只有强者才是自己的主宰。”从夏洛蒂身上,我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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