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小学的时候学过一篇课文《我还是最爱我的北京》中的几句话“走遍了南北西东,也到过了许多名城, 静静地想一想,我还是最爱我的北京。不说那,天坛的明月,北海的风 ,卢沟桥的狮子,潭柘寺的松。 唱不够那红墙黄瓦的太和殿,道不尽那十里长街卧彩虹 。只看那紫藤、古槐、四合院 ,便觉的甜丝丝,脆生生,京腔京韵自多情……”短短几句话,便将北京的标志和历史展现一般。
的确,作为中国的首都,北京是如此特别,他有太多的东西值得炫耀。第一便是它悠久的历史。北京有着3000余年的悠久历史和850多年的建都史,是世界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四大古都之一。其地理位置优越,是中华全国政治中心的理想所在。早在70万年前,北京周口店地区就出现了原始人群落“北京人”,北京最初见于记载的名字为“蓟”。西周时,周武王即封召公于北京及附近区,称燕,都城在今北京房山区的琉璃河镇。又封尧之后人(一说黄帝 后人于蓟 ,在今北京西南。后燕国灭蓟国 ,迁都于蓟,统称为燕都或燕京。这便是北京最广为人知的别称的来历。自元朝起,开始成为全中国的首都 。称为元大都。明朝洪武二年三月,改为北平。承宣布政使司驻地。燕王朱棣经靖难之变后夺得皇位后,于永乐元年,改北平为北京。清朝的首都也是北京。
经历了三朝不同文化的磨合以及时间的洗礼,北京沉淀出了属于自己的文化底蕴。建筑方面有四个显著特点:辨正方位、注重风水、讲求对称、突出中心。最显著的例子和成果便是北京中轴线。即使在进行现代建设,也一定秉持着尊重历史的原则。人文方面,像河北梆子,河南豫剧,江苏昆曲等,北京也有属于自己的戏种,那便是国粹京剧:有200年历史,又称“皮黄”,由“西皮”和“二黄”两种基本腔调组成它的音乐素材,也兼唱一些地方小曲调和昆曲曲牌。表现手法为唱、念、做、打,期分为生、旦、净、末、丑、武行、流行(龙套七行。在人的脸上涂上某种颜色以象征这个人的性格和特质,角色和命运,是京剧的一大特点。唱腔节奏通常有四类:一眼板,三眼板,无眼板,散板。在各种声腔中,原板是变化的基础。除原板外,还有慢板,快板,导板,散板,摇板,二六,流水板,快三眼,反二黄,反西皮,高拨子等。总结起来就是京剧耐人寻味,韵味醇厚。吃的方面,不得不提的便是那文明内外的北京小吃。例如入口即化的豌豆黄,香甜爽口的芸豆卷,浓浓的豆汁,酥脆的焦圈,外焦里嫩的烤鸭等,听起来就让人口水直流。
如今,北京已跨入了一个崭新的时代,但是那种浓浓的书香之气一直弥漫在他的上空,不曾消散。我相信,秉持着“爱国﹑创新﹑包容﹑厚德”的精神,北京一定能够不忘历史,成就新的辉煌。
看见书,我就像一个非常饥饿的乞丐扑倒食物上一样,它每天补充着我的精神食粮,让我不得不为之疯狂
记得小时候,夏天纳凉的时候,我都缠着妈妈给我讲故事。妈妈辛苦了一天很累的,我全然不知,我喜欢在妈怀里,看着天上的星星,听妈妈讲故事。那段子里,我知道了聪明、善良、正义的阿凡提;知道了勇敢、智慧的神笔马良;还知道了狡猾、凶恶的狼外婆。我幼小的心灵模模糊糊地产生了好人与坏蛋的念头。黑猫警长的故事,让我多年来一直向往着有一天能成为一名警察,我要像黑猫警长那样,用自己的勇敢和爱心让那贪婪的“一只耳”没有藏身之处。在妈妈的怀里听故事是我儿时最幸福的一件事,每每在妈妈的怀里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有一次我竟然梦见王子和他的灰姑娘邀请我参加他们的婚礼,我登上了他们的四轮马车,一直飞到天上去,心情甭提有多激动了,醒来才知道原来是一场梦。
后来,我长大了,已经不满足妈妈讲的故事,我开始独自看书,逮着书就看。叔叔他们每逢我的生日会给我送礼物,我总要求他们给我买书,我不再喜欢那些玩具,因为我已开启了一扇通向书的王国的大门,图书、漫画、科幻书……这都使我感到乐趣无穷。对书的***已经让我着迷了,放学的路上我常常边走边看,有一次,我忍不住在课上也偷偷地看了起来,不想被语文老师发现了。我紧张地站起来,想把书藏起来,怕被没收,语文老师看了看书的名字,没有说什么,只轻轻地说,把书收起来,下课了再看。我至今都非常感激。那以后,语文老师隔三差五地会帮我借来许多书,我兴奋得不得了,就跟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差不多,但从那以后我没有在课上偷偷摸摸地看书。因为有书,我觉得很充实,每逢周末,我常常一个人静静地坐着,与书为伴。
再大些,我已经是书店的常客了,我喜欢到书店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拿起一本书便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往往一站就一两个小时,有时候,书店打烊了,我浑然不知。也就是那个时候起,我开始阅读名着。一个个鲜明的人物,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我发现孙悟空是自己心中完美的偶像,孙悟空因为三打白骨精触犯佛门禁忌,被唐僧误解,让我伤心又难过,后来唐僧遭难被妖怪变成老虎,孙悟空不计前嫌前来搭救,让我感动又流泪。阅读名着,也让我了解到了中华悠久的历史文化,欣赏了祖国的锦绣山河,我为祖国博大的文化而自豪!
现在我已经不再满足于看书,开始写读书笔记,书是我最好的玩伴,我发现在书里我能找到我需要的东西。对书的喜欢,让我宁愿放弃休息的时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你我同行!
迎着微醺的风,踏着清凉的雨,感受着花香划过指尖的朦胧爱意,心海不经意间被一股熟悉的气息拨起了一圈一圈的涟漪。蓦然间,回忆的绸缎如雪花般飘散,不禁让我想起了我所钟爱的故乡——北京,还有那久违的书香的味道。
垂髫之年——结下不解之缘
时光,倒流回十年前。稚嫩的我捧着一本不知从哪里找到的书,坐在葡萄架下的那把承载着历史的刻痕和岁月的洗刷的藤椅上,学着爷爷的样子,眯起眼睛,认真地读起来。满园荷花飘香,我嗅了嗅,以为书也是带有这种清蜜的香气的。我兴奋欢喜地在藤椅上摇了摇,藤椅咯吱咯吱地响,像钥匙对准锁孔的声音,然后,拧开,一扇华丽的青春大门在我面前赫然打开。从此,一个少年,一段青春,一本书,便紧密地联系 了一起,结下了不解之缘。
豆蒄年华——一个对于青春的纪念
十三岁,我知道了书不是有香气的,但我却爱上了新书印刷出来的油墨的味道和旧书所承载的历史的厚重感。我爱上了老舍笔下的北京城,那些文字夹杂着独特的京味儿,像一支支柔软的毛笔,撰写在我懵懂的年华里,把小小的心脏一点一点的填满,然后溢出来,流露出那满满的幸福。
青涩的我,总爱幻想。时常幻想着有一座装载着老北京独特气息的四合院,就像老舍笔下的一样。院子里有清雅的海棠花,有高大的梧桐树,有熟悉的油墨的味道,感觉整个北京城的书香都紧紧地怀抱着我,安闲,自在,又温暖。
我想,这是一个对于青春的纪念。
锦瑟青春——似一场美丽的轮回
十六岁,像所有正值花季的少女一样,我喜欢浪漫。我喜欢一个人在幽静的古道上,与夕阳的余晖为伴,一起漫步。就这样,静静的,什么也不说。
我喜欢用手掌去抚摸国槐枝干上的裂纹,仿佛在这一道又一道的痕迹上所积淀的是北京悠久的文化历史;我喜欢用掌心去感受月季花香的温度,用耳朵去聆听那娇羞的含意;我喜欢游走于过去北京城的私塾,或许他现在已完全改了摸样,但我依旧爱他足下的土地,似乎隔了几十年上百年,依然可以听到老先生的淳淳教诲和孩子们的朗朗书声……
“春去春回来,花谢花会再开……”不经意间听到这首经典老歌,心尖像是被轻轻地触碰了一下,撒下片片流年,这场青春,这个纪念,这股陌生而又熟悉的书香,对于我,是一场又一场美丽的轮回……
这不是结束,这只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的青春,被北京这个大大的茧包裹着,终于有一天,她可以放眼去眺望更远的生活,但她却舍不得这个温暖的茧。她说:“你是我心中永远的太阳,我是你心中永远的光芒。”
© 2022 xuexicn.net,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