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翰林写作。今天的课程和以前不同。今天老师让我们自己创作漫画。以前只看漫画,今天想创作漫画都想不起来了。
我正想着,突然眼前一亮,一个好主意浮现在脑海。然后,稍微修改一下,我就搞定了。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栋三层楼,上面住着三个人。一楼的人爱去外面喝楼上花的露水,二楼的人爱采石榴?三楼的人爱打大刀。有一天二楼的人来阳台或者晒石榴?一楼还接露水,但大刀手的大刀不小心掉下来打在石榴上。石榴?他被打了一拳,正好打到了喝露水的人,然后被送进了医院。
刚开始画的不好,修改了很多才画完。
当我拿出作品和同学一起看的时候,他们立刻笑了起来,这让我知道漫画有时候是有用的。
我家有只讨人喜欢的小猫咪,名叫乖乖,由于它很乖巧。
乖乖长得很漂亮,水汪汪的双眼看上去又大又圆,圆球似的鼻子一直这里闻一下,那里嗅一下,尖尖的小耳朵一直那样灵敏,灰麻色的皮毛,俗中携带高贵。
乖乖非常爱干净,天天坚持梳洗。它用粉红的小舌头舔湿爪子,然后用爪子一下一下地洗脸,洗完脸后又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地梳理着我们的毛发,那认真的样子,你看了准会大笑。
乖乖非常淘气,一根鸡毛、一团毛线都是它的玩具,玩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个跟头,笑得我直流眼泪。
乖乖非常古怪,每当我和母亲喝酸奶时,它一直跑到沙发的把手上,迫不及待地看大家把酸奶喝完,那样子仿佛要从大家手中抢过去一样。大家喝完后,它就把它的小舌头伸到杯子里面去舔,一幅非常享受的样子,舔完之后你再看啊,那杯子里就像是洗过了一样,干净得非常。
乖乖还是个画家呢!有一次我正在画画,正愁着不会画梅花,正巧乖乖爬上了桌子,调皮的它把颜料打翻了。乖乖见闯祸了,吓得撒腿就跑,结果又踩着了我的画纸,顿时,洁白的纸上“盛开”了朵朵彩色的“小梅花”,好看极了!
乖乖带给了我无限的快乐,我爱我的乖乖。
那年夏天,终于踏上了期盼已久的泰国之旅,并登上安达曼岛上的翡翠天堂——大皮皮岛。风景如画的地方,仿佛盛满了话语,天空中云朵如同孩子一般与鸟儿在不停地嬉戏。大片的火烧云堆在天边,映得整个天空呈现淡淡的绯红。
刚下飞机,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好热啊!”我们并没有在这里呆太长时间,因为吸引人的是挂在天边的无垠大海。我走在乡间上,捉着风,街边的大叔宛如风车般,非常有规律而又非常有节奏地让咖啡豆在铁锅上快乐的'跳舞。路灯把大叔的脸照得昏黄而又陌生。暗黄的豆子像是上了釉彩。夜渐暗,无垠的大海在星空的点缀下显得格外绚丽。
海滩上人还不是很多,一旁的棕榈树下忽明忽暗,甜丝丝的海风吹在脸庞,带走了所有的疲倦。树下的老者正卖着泰国的特色小吃——菠萝饭和生蚝。圆滚滚的生蚝堆在塑料小盆内,上头笼层的灰白光彩,一点海水的绵柔,一点海岸的粗犷。哦,对了还要加上摊主给的柠檬汁。尝上一大口,入口即化,软,嫩,咸,香,妙不可言。
穿上泳裤,我和爸爸又到了深水区,把头伸进了海底。顿时一片绚丽的风景映入眼帘,伸出脑袋天色已经黑了下来。一旁的妈妈就像是撑着纸伞翩然行走的小家碧玉一般。
回到了酒店,我们先是享受了一顿泰式烧烤,然后趴在阳台上,悠扬和寂静回荡在身旁。城市的斑斓色彩尽收眼底。
我和弟弟看窗外的风景。窗外,巨大的屏幕闪烁着城市的繁华。夕阳的余晖照射在每一条街道……
爸爸在看电视,妈妈静静地帮我们整理东西。一派静谧美好的氛围。我很喜欢这种氛围……有时候,我们什么都不差,就缺少这样静静地陪伴,就缺少这样一份陪伴的美好。
这是一部耐人寻味的漫画:有一天,一个小男孩和他的伙伴在周末玩耍,但是他突然口渴了,想去买水。他兴奋地跑着,但是在跑的时候,他碰到了一个中年人。他不但不道歉,还说:“让开,老头……”。突然,小男孩停下来,转过头去给中年人做弥撒。这是,他突然明白了,被撞的人是老师。“啊。啊。老师就是你。”小男孩迟疑地说。“尊敬的老师上课去哪里?”老师生气地说。小男孩看着老师的表情,吓得连水都买不到了,匆忙跑开了。
是的,尊重老师是我们必须做的。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那我们就不配做一个合格的学生。
我们需要从小做起,做到三件事:尊敬老师,关爱家人,关爱同学。这是需要做的,对吗?
早就听说被誉为“英国小说之父”的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是风靡全球的著作。暑假我去书城买了本就迫不及待的捧起书,津津有味的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不禁被鲁滨逊身上那种充满冒险、智慧和勇敢的精神深深吸引了。
故事的情节把我带到了1659年9月30日,鲁滨逊在一场可怕的风暴中沉船落难,除他之外船上的人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一个凄凉的孤岛上。他也曾绝望过,但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在找到了武器和食物之后,又学会了打猎、牧羊、种植,还搭救了一个叫“星期五”的土人,他的生活又充满了希望。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离开了孤岛。
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28年啊!是多么令人不可思议!可是鲁滨逊勇敢地做到了。初到孤岛时他很绝望,他在日记中写到:没有食品、房子、衣服、武器,没有藏身之处。没有被救的希望,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吃掉,就是被野人***死,或者因缺少食物而活活饿死。但是,慢慢地,他坚强的个性体现出来了,对生活充满希望,不再整天沉浸在悲观中,他找到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他建造小房子,制作桌子、小匣子;训养小羊、小狗;种植小麦、稻子。就这样他用自己的双手,依靠辛勤的劳动生存了下来。
我家有一只讨人喜欢又调皮的小猫,由于他非常调皮,所以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调皮”。我的调皮是一只黑白相间的小猫。有像黑宝石的双眼,粉红色的鼻子,和一对三角形的耳朵。
调皮非常淘气,在阳台上,在花上撒了尿,大家真是又开心又生气,开心的是可以给花施肥,不开心的是弄脏阳台。有时,我拿了一个小球和它玩,我刚想把小球放在地上,可球还在我手上,它上前一爪将球给抢了,在屋子里玩,可是地上滑,一不小心,就摔了个四脚朝天,我看得捧腹大笑。
有一次,我睡不着觉,就轻手轻脚地走出来,以免惊动了爸爸妈妈,可是,猫听到了一点动静,以为有贼,就立刻扑来,幸好我走得快,所以才不会被它抓到了。有时小猫开心,它就会来逗我玩,有时小猫不开心,它不但不玩,还反来扑你呢?小猫不喜欢其他人看着它吃饭,你在的时候,它就不吃,你不在的时候,它就吃的津津有味。小猫睡觉的时候更讨人喜欢,它缩成一团的时候,仿佛一个黑白相间的毛球。
这就是有讨人喜欢又淘气的调皮了。
我家的老猫贝贝生了一只小猫,我给它起了一个名字叫——勇可。
勇可的样子十分讨人喜欢。圆圆的脸,三角形的小耳朵。最有趣的是它长着一对鸳鸯眼,一个眼是黄色,一个眼是蓝色,你说可笑不可笑?身上那洁白的绒毛像穿了一件好看的衣服一样。哪个看见了都想抱一抱它。
记得有一次,大家一家人坐在桌子旁吃饭,它“喵喵”地叫个不停,仿佛在说:“小主人,我也饿了,给我点东西吃吧!”我放下筷子给勇可拿了一块鱼,勇可便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完了,就躺在父亲的棉拖鞋里呼噜呼噜地睡大觉。
勇可不但讨人喜欢,而且还非常勇敢。有一次,我和勇可一块去散步,一不小心勇可跑丢了,我哭着跑回家了。母亲问我如何了,我难过地说:“勇可跑丢了。”母亲安慰我说:“小孩,不碍事的,猫记千,狗记万。它可能去别处捉老鼠去了,可能今晚就会跑回来的。”听了母亲的话,我心里的石头才放了下来。晚上的时候,我忽然听见门外面有“喵喵”的叫声,我立刻打开门,一看,原来是勇可回来了,我抱起它激动地哭了。
这就是我家的小猫——勇可。
人人都想有一次变的机会,而我也不例外。
假如我会变,我会变成孙悟空。为人民照福,创照美好的世界。有一次,我在天上游玩,无意中,听到了一声轰隆的巨响,然后,我听着巨响飞去,啊!这一面可悲的场景是多么让人痛心的呀。山崩地裂,房子倒塌了,许多人都被困在了废墟里面,还有许多小孩子成了孤儿。人们不得不背井离乡。地震过去了,尸遍不全球,我就决定拯救这些无辜的人类,我就驾起了筋斗云,打了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终于来到远远的天空上。我见到了玉皇大帝和王母娘娘。我把见到的,听到的,都一一说给了他(她)们听,他们听到后十分感动,就派了十万天兵天将,下界去帮助他们。
帮助了他们后,我又驾起了筋斗云朝四周眺望,忽然,我看到了以片芳芜人烟的沙漠,那里寸草不生,没有植物,没有水源,没有任何生命。远远看上去差不多像一片死气沉沉的.天空。我立刻在次飞上了天上,我一个人偷偷地跑到了王母娘娘的后花园。把那里的树木、花草、河流等等,全部都移下了下界。我就念起了神奇的咒语。它们立刻飞到了沙漠了种下了,那里立刻变成了绿洲。
我还做了很多很多的好是,你做过好事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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