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敬佩的人不是大作曲家李斯特、肖邦,也不是大钢琴家李云迪、郎朗,而是我们班的老师孙老师。
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就像是从天而降的仙女。
为什么敬佩她她?因为她工作认真。工作多认真呢?有一次,丢三落四的我又忘把作业带回家了,回家的时候,走到一半才想起作业,忙拖着书包回学校,那时已五点了。拿作业时,已五点多了,顺眼一看,孙老师竟还在办公室里。孙老师怎么还不回家呢?原来,孙老师还在为明天的课做准备呢!
说孙老师学识渊博,一点都不错。孙老师的知识算得上是我们中大附小的语文老师中知识最丰富的了。就算是我们用从网上查的资料来考孙老师,她一般只需歪着脑袋想一会儿就能告诉我们答案。
孙老师还是一位书法家。每当进办公室找孙老师问问题时,都能看见孙老师在写毛笔字。孙老师用的纸,每张不到一毫米厚,可我一眼望去,一叠估计就有四十厘米高,在孙老师书桌旁至少有三四叠。怪不得我觉得比王羲之写的字好看。
这就是我最敬佩的人。
当我们走进校园,总有一个身影在门口忙碌着,他非常平凡,只是无数职业者中的一个。可是他又那么伟大,他――就是门卫叔叔。
每天,无论我多早去学校,都可以看见门卫叔叔在校门口扫地。“唰唰”的声音奏出美妙的音乐,伴随我们开始一天的学习生活。我也曾想要比门卫更早去学校,可是每次在路口,就听到校门口传来的“唰唰”乐曲声。
今天中午,因为停电所以学校中午提前放学。看着在学校吃饭的同学都已经开始吃饭了,我有些担心这么早回去,妈妈还没做好饭。走到校门口,大家都挤在那里吵嚷,我有些奇怪,就问了问其他同学。他们告诉我门卫不让他们出校门,只有到11:15才能出去。我等得有些急了,在树阴下转来转去,等着开校门,心中对门卫也有些不满。无意中看到门卫被同学们团团围住,急得焦头烂额,还不时要提防偷跑的学生。我又看了看门外,街上摆满了摊子。我霎时明白了,门卫不让我们出去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啊!今天是庙会,如果我们很早出去,在路边玩,很容易发生危险,门卫拦着我们,也是为了我们的安全啊!
放学时间终于到了,我瞧了一眼正在忙碌的门卫,他正准备开门,额上的汗珠仿佛一颗颗珍珠在阳光下闪耀。是啊,那是门卫为我们流出的珍贵汗水。
今天虽然进去有些晚,但我重新认识了一个平凡又伟大的门卫叔叔,他的光芒是那么耀眼,照亮了我这颗小小的星星。
在我的世界里,让我敬佩的人很少,但是一名默默无闻的清洁工,却是其中一个。
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我正拿着一把水晶弹枪和一个望远镜,坐在小区游乐场的城堡,我远望着三单元门口,试图找出一个跟我一起玩枪战的“敌军”
突然,我看见一群小孩子在折树枝,摘树叶,然后抛向天空,犹如天女散花,然后他们还追逐打闹,我忍不住瞄准一棵树,射了一枪,树叶振动下来。孩子们吓了一跳,四下看看。可能没有发现人,又继续做游戏。
这个时候,有一个穿着橘黄色上衣的男子向他们走去,我一看,手里拿着一个长夹子,清洁工要打扫卫生了。孩子们看见清洁工,有的惊慌失措地跑了,有的呆站在原地。我原以为他会对着孩子们大骂一通,结果我错了。那位清洁工慢慢地走到孩子们玩耍的地方,将叶子夹起来,放进了垃圾桶,然后拉住一个发呆的孩子,轻轻地对他说:“孩子,下次不要再摘树叶了。”孩子默默地点点头,就跑走了。
清洁工将那些被孩子折断的树枝,小心地捡起来,并在花坛旁的土地上挖了一个又一个小小的坑。我有些纳闷,就走过去问他:“你挖一个个坑做什么?”他微笑道:“折断的树枝也是一条生命,我要把它种起来,可以净化空气。”看到他温和的面容,听到他朴实的话语,我对他不禁有了一丝敬佩,就对他说:“你应该得到表扬呀!”他说:“不用,这是我应该做的\'。”种完树枝,他就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敬佩之感倍增。
他是一个默默无闻的人,他爱护生命,成为我心中敬佩的人。
那是在今年的4月20日,因受台风“浣熊”的影响,凌晨下起了倾盆大雨。
早晨,我从楼上朝下望,天啊!道路上严重积水,水都淹到行人的膝盖上了,说那是马路,还不如说那是一条小河呢!
马路上,好多车都熄火了,很多汽车司机都愁眉苦脸地望着自己的车,束手无策。而一些摩托车司机则垂头丧气地推着车,一步一步艰难地在水中行走。
这不,那边来了一位叔叔,他约四十几岁的样子,长得胖胖的,身穿雨衣,无奈地推着一辆摩托车,在“河”里小心翼翼地走着。
忽然,只听得“扑通”一声,他好像被绊到了,跌进了水中,手里扶着的摩托车也掉进了水里,溅起两朵巨大的水花。他在水中不断地挣扎着,想站起来。这时,正好旁边又来了一位叔叔,又高又瘦,也推着摩托车。他一见那位胖叔叔摔到了水里,把自己的车往水里一扔,艰难地挪到他身边,然后弯下去把他搀起来,接着,两个人一起捞起各自的摩托车,才互相推车道别。
虽然这只是一件小事情,却令我感慨万分。那位瘦叔叔实在令我敬佩,他在这种情况下还乐于助人,多么可歌可敬啊!他是我最敬佩的一个人。
秋风扫落叶,又是一个秋天。不知行道树下会不会再出现那个嶙峋的背影。
“收酒壶嘞——”,一声雷鸣般的吆喝,总是打破清晨的娴静,也总是划破我的美梦。头发因为过度劳累而变得灰白,黑黄的皮肤,一双永远洗不干净的手,衣服总是脏兮兮的。他就是我们家老房子附近的一个收废品的男人。
清闲的时候,他经常吓唬正在嬉戏的小孩,弄得所有在场的孩子嚎啕大哭。工作时,经常习惯用脏手碰别人的衣服,让人厌恶。有的人把他叫到家里来拿走废品,他也不脱鞋,脏兮兮的鞋在干净的地板上印下黑乎乎的泥巴,收购时还经常占人便宜……由此我对他产生的感情由不满转化到厌恶。
一天放学回家,看到他坐在三轮车上嗑瓜子。脏手将瓜子一整个塞进嘴里,连皮带肉地一起咀嚼吞下。我感到有史以来的恶心,向他翻了白眼“切!”地哼了一声就转头走了。
没走几步就看到一只大黑狗虎视眈眈地盯着我,心咯噔一悸,“不是吧——”我连忙转身拔腿就跑。那只大黑狗果然紧接站了起来,跟在我屁股后面追。这时周围没有一个人,除了那个嗑着瓜子的“闲人”。无奈,只好跑向他,向他求救。他立马反应过来,抄起杆秤,拿起秤砣便帮我去打狗。我在一旁看着这惊险的激斗场面,直到结束。为了帮我,他受了点伤。“好了,没事了,你赶紧回家吧!天冷,别着凉了!”说完,蹬上三轮车便走了。我由感激,目送着他那嶙峋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那时,正值深秋。
现在,我们已经搬走了,也就再也见不到那个“打狗”英雄了,留下的只有对他的万分感激与无尽的愧疚,并且我永远忘不了他的乐于助人。他的博大胸怀着实令我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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