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读了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第七条猎狗》、《雪豹悲歌》、《再被狐狸骗一次》等,觉得他的作品很另类,因为他的作品主角都不是人,而是与人一样生于自然、有血与肉的动物,但是他写的有声有色,让我读后为之动容。于是,在寒假,我又买来了他的另一部作品《骆驼王子》。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匹名叫王子的小野骆驼从幼仔长大的过程。在小小的骆驼群体里,在历经磨难的老一辈溺爱下,小骆驼处处享受种种特殊待遇,成为大家生活的中心:它不需要吃苦只管享受;不需要动脑只管服从……以至于长大后生活技能低下,缺少爱心和生活的勇气,当家族遭遇强敌时,它选择了逃跑……
使我感受最为深刻的,还是骆驼王子的青春期叛逆,按理说所有人或动物在达到一定年龄时会对亲人产生抵抗情绪,有些还会离家出走,骆驼也一样,骆驼王子在离家出走的过程中遇到了灰狼,灰狼在骆驼面前是那么微不足道,可因为母亲的过分溺爱,导致骆驼王子的性格定格在幼年时代,对灰狼没有任何防备,直到在骆驼群来了之后灰狼才逃走,在经过了这件事,它变得更加依恋母亲,不能自食其力,最终在母亲离它而去之后投靠了人类。
我觉得,作为孩子,我们应该逐渐学会自立,学会自我保护,不要过于依恋母亲,勇于冒险,探索未知世界。同时,作为家长也不要过分溺爱孩子。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骆驼中也有王子?骆驼中的王子怎样生存?当你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问这些问题。是的,骆驼中也有王子,而这位王子也有他的生活!
我假期所看的书就是动物小说作家沈石溪写的,文中主要写了一个野骆驼群的生息与破碎,在这个故事中,主角就是一批骆驼王子!
野骆驼群中共有五匹骆驼,两匹公骆驼、两匹母骆驼还有就是那位骆驼王子了。作者与骆驼的相识就是在沙漠中,作者和向导从雪豹口中就下了他们,因为骆驼群中都是老幼无力的几匹骆驼。就这样,作者取得了骆驼的信任,同时也看到了骆驼群与骆驼王子的生活。四匹老骆驼总是宠着小王子,他们之间不分彼此,可以说王子有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他们给他的爱是同等的。可也就是这份爱,毁了骆驼王子。
在做这就下他们,过了很久,骆驼们再次遇到了那两只雪豹,这次作者可是爱莫能助了,因为雪豹也要生存,就看骆驼们能不能顺利脱险了。结果在与雪豹搏斗中,骆驼首领死了,而另一匹公骆驼也受了重伤。在搏斗中,骆驼王子却懦弱的躲到了一边,这让其他骆驼很气愤,也开始排斥他,就这样小骆驼无家可归了,作者和想的决定收留他,就让他驮行李,没想到,他竟然很顺从,这让作者伤透了心,因为他太懦弱了。
其实,这也反映了很多被溺爱了的孩子!所以我也想多一些家长说,如果爱孩子,就应该让他们去闯,而不是过分爱他们,让孩子做一只鹰去飞吧!让我们自己去闯吧!
《不老泉》是娜塔莉·巴比特的成名之作。它主要讲述了小女孩温妮赌气离家出走,却在小树林里无意间发现了不老泉的秘密&&喝了可以长生不老,容颜也永远不会发生变化。然后,她被善良的塔克一家绑架了一天,并与他们过了一天。却不知这一切都被黄西装看见了,他从温妮的爸妈那里要来了小树林,报酬是找回珍妮。他来到塔克一家的家中,逼迫他们交出温妮,供出不老泉,并搬出森林。迫不得已,梅用枪托砸死了黄西装,而这一幕正好被林间村的治安警察目睹了。梅将面临被绞死的命运,但是,却没有一个人能置她于死地,因为她喝了不老泉。为了保全这个秘密,也为了梅,温妮做出了一个决定:让迈尔斯在晚上撬开监狱门,自己进去替换梅,让梅乘着夜色逃走。而杰克,则交给了温妮一杯不老泉的水,让她在十七岁那年喝下它,这样他们就可以一起走了。可是,这个愿望最终并没有达成,温妮为了救一只蟾蜍,将不老泉的水倒在了蟾蜍身上,自己却在78岁时去世。
这本书将善良的塔克一家和珍妮与为了发财而不顾一切的黄西装做了鲜明的对比。黄西装为了利益,为了发财,而不惜将不老泉的秘密公布于世,也不顾别人喝下后是否开心,只是一味地为了金钱。甚至当他遭到塔克一家的阻止后,竟想将他们打伤。那时,他的眼睛里只有利益,只有金钱,完完全全成了一个利益的奴隶
这让我想起了社会上的一些人。他们为了金钱,为了利益,不惜大打出手,有的甚至去***人放火,不顾一切地以各种手段获得金钱,最后因此进了监狱,穿上了囚服。他们也是一个个金钱的奴隶啊!
人要学会控制自己,别让自己成为金钱的奴隶,最终误入歧途!
《骆驼王子》这本书讲述了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跟骆驼成为了朋友。骆驼王子的发情期到了,渐渐的疏远了骆驼群。有一次,骆驼王子看到了一个雌骆驼,想跟它远走高飞,可又怕遇到危险,没人保护,于是就又回到了骆驼群。骆驼王子一个人到悬崖上逛,碰到了一只的狼,狼本来是不敢吃骆驼王子的,因为骆驼王子身体庞大,可是,骆驼王子一步步往后退,最后骆驼群来了,把狼吓跑了。首领遭到了死亡,是因为被老虎吃了。本来首领死不了,可是,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首领才遭到了死亡,因为骆驼王子的胆小,其他骆驼都不想跟骆驼王子做朋友。最后骆驼王子遇到了沈石溪。
我的读书笔记是:沈石溪和另外一个人不惜一切代价和骆驼王子成为了朋友。(除了生命)这里表现了他们二人的勇敢精神。最后,他们二人收留了骆驼王子,表现了他们和骆驼群真正的友谊。
假若我们不死,我们不用一直奔跑,急冲冲的学走路,急冲冲的学跑步,急匆匆的学长大,然后急匆匆的去往另一世界;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手牵手慢悠悠的一起看遍细水长流,看春花烂漫,看夏雨迷蒙,看秋风飒爽,看冬雪消融;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可以从这里慢慢的走到那里,从现在走到未来;可是啊,假若我们不死,还会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年轻、活力、激情吗?假若我们不死,我们又该去哪里学习什么叫珍惜,什么叫告别什么叫追求,什么叫意义更现实的是,人不死,却源源不断的出生,我们的家园容得下我们吗?看起来,不死永生,似乎并不像我们想像中的那般美好,至少我所知道的不死身像吸血鬼们是要永远活在阴暗中的,莫非,你愿意?
正如小说中所说的,你喝了泉水,你将永生不老,然后你会发现你连照镜子的***都不在有,反正你不会多张一条皱纹;然后你发现你的妻子、孩子、朋友都正常的在衰老,你太过不同,他们把你当怪物,害怕你,厌恶你,最终离开你。而你还要为保守这个秘密而四处躲躲藏藏的,游离在人世之外。难道你不觉得这样的活在其实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死亡吗?
像塔克对温妮说的:像他们这种不在长大的人,不能称之为人,只能算是路边的石头。可在我看来,他们连石头都不是,因为前一分钟的石头与后一分钟的石头也在变化,不管多么细微的变化,可是塔克一家永远不再变化,可能就算20xx真的世界末日,他们也将活着。
故事的高潮就在这:永生的人们说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的一部分。可是当死亡从轮子上掉下来的时候,我们就不在轮子上了。如果我知道怎么能攀上去,我立刻去做;而追求永生人们花费一生,不折手段,像故事中的穿黄色西装的男人,最后却因此丧命。而温妮,她有机会永生,但故事结尾的墓碑告诉我们温妮选择经历一段完整的生命。美丽的爱情消逝,多少会有些感伤,尤其是另一主角永远停留在17岁的时候。
我们抗拒成长,像彼得?潘希望永远长不大,那么就永远不会死,可是《不老泉》告诉我们,一生的意思是一个个真实的时间,完整的生命才是神圣。我很赞同,想想看,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你小姑娘,老了会叫你奶奶。我们会变老,可是我们可以每天走在熟悉的街头,跟熟悉的每一人打招呼;可以在冬日的午后阳光下的藤椅上追忆似水流年的一生;我们还会有绕膝的孙子孙女,共享天伦,那么这一生是多么有意思啊。我们贪恋生,可我们也准备好笑着迎接死亡。
近期,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先生写的《骆驼王子》这本书,我对这本书感兴趣倒不是因为这本书作者有名,主要是因为里面讲的故事很生动,好词好句多得如同沙漠里的沙子,如:急中生智、龇牙咧嘴、不知好歹、溪水淙淙、绿草莹莹、鸟语花香……还有些我不懂的词语,我想不愧是大作家,好词好句海一样多。
我觉得骆驼王子的依赖习惯很不好,没有学会独立。故事有一段讲的是骆驼王子刚出生时,才一岁多,便成了一只青春期叛逆的骆驼,现在正是不让骆驼王子依赖的好时期,可是骆驼群仍在执迷不悟地超级关心骆驼王子,骆驼王子的依赖心又被唤了回来,又成了一匹温顺、依赖父母的无能骆驼,虽然它长得跟成年骆驼一样,但是胆魄却在幼儿期,不足以对付狼、豹这些动物,最后在大自然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死了。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有胆量,学会独立,不要依赖父母,让我们一起做个有胆量、会独立的人吧!
秋,已经很深了。
那头的小山坡,菊花有的开,有的残,点点碎碎的菊花瓣伴随着秋风在空中飞舞,乱如雪,美如月。我是无意中发现了小山坡的存在,那时是春天,嫩绿的野草遍地都是,五颜六色的野花点缀这这张绿毯,蝴蝶调皮的在半空中飞来飞去,小山坡的美丽面容吸引了我,于是,我便成了这里的常客,和蝴蝶嬉戏,嗅着野花传来的阵阵芳香。
我走在秋天的小山坡上,我的脚步很轻很轻,害怕打扰这份安静,脚踩在枯草上的声音轻松而悦耳,原来,飞舞的菊花,枯草的响声,这是送走秋天的舞会,冬天又要来了。只是,朵朵,你还会回来吗?
第一次见到朵朵,是在长满野菊的小山坡上。
春天过去,夏天过去,秋天来了,我喜欢秋天的小山坡,喜欢躺在枯草堆里,看着蓝天,享受着秋天带给我的快乐。风吹来,脸颊旁早开的小菊花摇曳着,花瓣擦拭着我的脸颊,轻轻的,柔柔的,痒痒的,我忍不住笑出声来。突然,传来了一阵“沙沙”的脚步声,我屏住了呼吸,眼睛向外瞄着。今天闯进来的不速之客如我不禁皱了皱眉。“是我打扰你了吗?”我的身后传来了一阵甜美的声音,我不禁转过头,一个女孩站在我的身后,羊角辫,大眼睛,装着野菊的花篮,只是那身破旧的衣服与她很不般配,她笑了,她笑起来很是可爱,脸上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就像……就像秋天的野菊一般灿烂,我看得呆了,女孩疑惑地望着我,伸出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摇了摇头,不满地看着她,女孩依然是那灿烂的笑容,仿佛永远不会消失。她在我身边,和我一起看着蓝天,“你叫什么名字啊?”我问道, “我叫朵朵。”朵朵看着我,笑了笑。“哦。”我们就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朵朵告诉我,她住在她奶奶家,爸爸妈妈都嫌她是女孩,把她丢给了年迈的奶奶,朵朵很懂事,从小就帮着奶奶做事,我歪着头,看了看朵朵,朵朵的脸上没有一丝波澜,只是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寂寞。
我和朵朵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朵朵经常呆呆的看着我的一件红裙子,想伸手摸摸,又不敢,我笑了笑,说道:“朵朵,你喜欢吗?”朵朵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等你生日那天,我送给你。”我信誓旦旦的说道,朵朵惊讶地看着我,我拍了拍她的手,肯定地点了点头,朵朵高兴地跳了起来,她从来没有穿过裙子。
可是,等不到送朵朵裙子,爸爸妈妈就带着我走了,我们要去大城市。坐上大客车,我的眼泪不止地往下流,弄得爸爸妈妈手忙脚乱,好不容易才让我安静了下来。我把头伸出车窗,只见朵朵捧着一大束野花急急忙忙向我跑来,她的眼圈红红的,一个不留神,一块石头绊倒了朵朵,“朵朵!”我大声叫道,豆大的泪珠又流了下来,野花散了一地,朵朵刚站起来,大客车无情地发动了,我走了,留下了朵朵寂寞的身影和散了一地的花。
几年后,我重新踏上了家乡的小路上,我答应过朵朵,送给她红裙子,可是,朵朵却走了,她妈妈爸爸接她回家了。我重新来到小山坡,小山坡上的一切还是那么熟悉,只是,我和朵朵曾经手拉手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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