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迷上了现代科幻小说,常常陷于其中的匪夷所思的故事情节和出人意料的结局。读了一本很精彩的现代科幻小说,叫《华氏451》。
《华氏451》是美国著名科幻作家雷·布雷德伯里(RayBradbury)的长篇小说。故事中虚构的未来社会里,每栋建筑物都百分之百防火,消防队员已无用武之地,反而成为专业纵火员,惟一的工作就是四处焚书。华氏451度——即摄氏233度——正是书本的燃点。故事主人公盖伊·蒙泰戈是未来世界的一位消防队员。蒙泰戈很喜欢他的工作。十年的消防员生涯中,他从没对自己的工作产生过疑问,也从没想过焚烧书籍的原因。在他的头脑里,消防队员历来都只负责焚书,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直到一个深秋的夜晚,他在回家路上邂逅了一个17岁的女孩克拉丽丝·麦克莱伦。
克拉丽丝喜欢思考问题,总是追问事情的真相以及事情背后的原因。在之后的几次接触中,克拉丽丝向蒙泰戈讲述了过去消防队员的职责,告诉他过去这里的人们并不惧怕阅读。在她的影响之下,蒙泰戈对自己的职业渐渐产生怀疑,开始思考焚书的动机和目的,并对书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冒险在焚书过程中偷偷保留下十几本书——它们是世界上最后的书本。消防队长毕缇窥知蒙泰戈私藏书籍的秘密,企图引诱他交出书本,重新臣服于消防队员的焚书职责。蒙泰戈在良知的指引下拒绝毕缇的要求,并在老学者费博的帮助之下开始他的亡命生涯。途中危机四伏,蒙泰戈历尽艰辛,几乎葬身机器猎犬的利爪之下;最后,他终于与林中的流浪学者会合,和他们一起守卫保存在思想深处的书籍。钳制人们思想的社会终于走向灭亡,城市在战争中灰飞烟灭。蒙泰戈和流浪学者满怀希望,走出丛林,准备用头脑中的书籍重建文明。
作者雷·布雷德伯里(RayBradbury)出生于美国伊利诺斯州的沃基甘,从小爱读冒险故事和幻想小说,尤其喜爱根斯巴克主编的《奇异故事》。十二岁时有人送他一架打字机作为生日礼物,他从此练习写作,早在中学时代就选修了如何写小说的课程,并天天练习写一、二千字。一九四一年起他开始给几家杂志投稿,一九四三年起当专业作家,三年后获得了“最佳美国短篇小说奖”。迄今已出版短篇小说集近二十部,其中较著名的有:《火星编年史》(1950)、《太阳的金苹果》(1953)、《R代表火箭》(1962)、《明天午夜》(1966)等。《华氏451》是他最为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
布雷德伯里不仅是世界闻名的科幻小说家,而且还是当代美国文学中数一数二的文法家,他的短篇小说几乎已被译成全世界各种文字。除了写科幻小说,他还写剧本和社会小说,曾把美国古典文学名著梅尔维尔的《白鲸记》改编成电影剧本。他本人也从古典文学中吸收营养。此外,他还深受爱伦·坡的影响。而科幻小说可以让他的想象力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在更广阔的天地内任意驰骋。他的文体简洁流畅,语言清秀细腻,形象丰富,描写生动。英国著名作家金斯莱·艾米斯说他是最有才华的科幻作家;美国著名文艺评论家伊哈布·哈桑称赞他的创作极富诗意。他的作品往往略带伤感主义色彩,借助幻想故事隐射社会现实,唤起人们对现实的思考,提醒他们提防那些能够避免也必须避免的危险。《华氏451》中折射出的深刻思想意义显然对当今社会不无作用,因而受到人们的关注与重视。该书将成为洛杉矶“全市共读一本书”活动中的指定书目。
这个故事所讲述的世界是与我们现实生活完全相反的世界。消防员成了纵火员,读书不被允许。于是想读书想反抗的人们只能偷偷用头脑记住书。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如果现实生活真的如此,我会是哪一类人呢?是烧书的还是护书的?如果让我负责保护书,背一本书,我会选择哪本?史记汉书?唐诗宋词?四大名著?我想,如果现在让我背下来,我还真的不可能完成;如果到了书中的世界去,也许真的可以做到。
《华氏451》强调的是书籍对文明社会的重要性,呼吁人们珍惜书籍。合上这本书,细细回味一下,真的是觉得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有很多原本很好的事情都被我们忽略了。越来越多的人去KTV,餐馆,而不去书店图书馆;越来越多的人开车骑摩托车电动车,而不是步行、骑自行车;越来越多的人宁可去健身房吃保健品,而不去亲身接近大自然……我们用了很短的时间很多的借口把这一切当成了理所当然,并轻易接受了。那些去图书馆、步行上班、周末爬山的人反而显得不合群。书中有一段写到:“学校里出来越来越多擅长跑步、跳高、赛车和游泳的人,还有擅长偷盗劫掠的家伙,与此相反,那些擅长考试、评论、思考以及富有创造力的人却越来越少;因此,理所当然,‘知识分子’这个词就变成了一个带有侮辱含义的字眼。”是不是真的如此,大多数人这么做,那就是“正常”,是“正确”,而少数人的就是“异类”?
这是一本匪夷所思的书,讲的是匪夷所思的世界。但是,如果我们人类真的不停下来好好考虑我们的生活,也许几百年后世界真的会变得很可怕。
知识是非常重要的,如果没有知识,世界将变得一片昏暗。就如富兰克林所说的:读书使人充实,思考使人深邃,交谈使人清醒。《华氏451度》是一本脍炙人口的科幻小说,书中描述一个未来的世界,人们彼此疏离、惰于思考,政府更是严格限制知识的传播,禁止人们思考、看书、甚至谈天。
为了歼灭所有的知识份子,消防员的工作从救火变成纵火;把满屋的书像木柴一样烧的精光。故事中的主角孟泰格也是其中一位消防员。身为消防员,他终究还是领悟了知识的重要性。小说中,没有知识的世界制造出像机器人一样的人类,没错,如果没有知识,世界就会向书中描述的,人们像行尸走肉般没有感觉,没有思想一样恐怖,知识传播也受到严格的限制。战国时期统一六国的秦始皇,为了要让自己的王位坐得更稳,便焚书坑儒,使人们变笨,自然而然也会服从他。那时的人们因此没有智慧,不但不会有自己的想法和观点,还只会盲从的跟随他人。
俗话说:“蜂采百花酿甜蜜,人读群书明真理。”话中的智慧远胜于我们的想像。这句谚语清楚的指出人读书和蜜蜂采花蜜一样都能得到很大的益处。也证明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人如果没有读书,没有学习,就不会有知识,而没有知识的我们,就会像是在黑暗中摸索。
在人类的历史上,还有一个很好的证据。西元600到1000年之间,只重实际不重科学的罗马帝国统一了西方世界,欧洲开始进入了黑暗时期。再加上汪达尔人、哥德人、匈奴人等野蛮人的入侵,西方的科技发展停滞了四百多年。
直到中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科学的热忱再度被人们拾回,开始崇尚古希腊时的思想,并不断的创新,直到一项划时代的发明“蒸汽机”让人类迈入工业化时代,人们在工业革命中的科技才以倍速成长,发展出现在日新月异的各种技术。遗憾的是,那黑暗的四百多年中,人类的科技都停留在原地,等于白白浪费了四百多年的光阴,十分可惜。
人类的智慧可以藉由书来保留及传承。而人跟人之间诚挚的关怀与情感的交流才是生命中最可贵的。不要让自己陷入黑暗的泥淖中,从现在起翻开书本,并真心的去拥抱你周围的人吧!
第一、读有质量的书。什么是有质量的书?远了不说,三十年前已经出版,现在仍被人赞不绝口的就是有质量的书;
第二、有闲暇思考。这个很重要。学而不思则罔就是这个道理,现在大家的碎片时间都被各种手机应用填满,书都懒得看,更别说有闲暇思考了,不如刷个抖音消磨时间;
第三、依照前两样的互动所获得的知识来行为的权利。从书中学到了东西,经过自己的思考,要落实到行动中,这样才算知行合一吧。
另外,故事情节中印象最深刻的居然是比提队长。作为消防队长,自己阅读了大量的书籍,但却要做焚烧书籍的工作,这是怎样的一种熬煎?
最近读完了《华氏451》,很不错的一本书,感觉上次读这么好的书还是乔治奥威尔的《1984》。华氏451大约是232。78摄氏度,451是书中消防员的代号,也是纸张燃烧的温度。
记得当时读《如何阅读一本书》时,作者提出了一个真知灼见:“现在的媒体,经过太精心的设计,使得思想形同没有需要了”。做媒体的人都是非常聪明的人,深谙人性之道,他们把自己想要传输的东西经过精密的包装,目的就是让人非常愉快地接收他们灌输的东西。人们进入了心理舒适区,误以为自己收获了很多,但其实没有自己的思考。
那么,怎样才能保持清醒?保持独立的思考?
看奇葩说的时候,正好听到蔡康永老师提到了这本书,他在描述这本书的时候说道,在书籍不被允许存在的情况下,人们靠自己的大脑来保存一本书。
我被这种敬畏书籍的方式给感动了。
其实整本书讲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故事。在规定了书籍是要被焚烧的世界里,几近被同化的“消防员”男主人公遇到一个灵动独特的少女听到了一些身边没听闻过的不被允许的离奇想法,回到家后看到一个整日依赖着电视墙维系虚拟情感多次自***的妻子。两者间的`鲜明对比,主人公由此开始思考他所处的环境,他偷偷藏下来不曾翻过的几本书籍。于此之后他亲自参与了一次焚烧一位老妇人的书房的工作,看到老妇人因为书籍的毁灭而痛不欲生走进火场与书一起死亡,那一幕促使他疯狂的想要去阅读那些他藏起来的书籍,之后他强行拉着妻子进行阅读,在众妇人和消防队长面前表现得异常,寻求老人的帮助去找机会印刷现有的藏书,这些一步一步紧凑的进行着导致了最后他的藏书被毁房子被烧***死消防队长被猎狗追捕过上逃命的生涯。而幸运的是在路上遇到了那些强行用大脑来记录和保存一本书的老人们,几千人的组织就是一所移动的图书馆。小说的最后,作者安排一场战争,算是给那些移动的书籍们一种活下去和被继承的希望。
我被小说里作者的用词热血了,被人类为了保存知识而做的努力感动了。
但在这本书里最爱的是以下一段话:他去世的时候,我突然意识到我并不是为他而哭,而是为他做过的每一件事情而哭。我哭是因为他再也不会做那些事情了,他再也不会雕刻另一块木头了,再也不会在后院帮我们养鸽子了,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拉小提琴,像以前那样讲笑话了。他是我们的一部分,他死了之后,所有的行为也都停止了,没有人可以像他那样做那些事情了。
这段话让我明白,喜欢一个人怀念一个人,可能想到的不是他本人,而是他曾经做过的那些事情。他曾经在我害怕的时候用语言来安慰我,在我生病的时候告诉我该注意那些情况,在我寒冷的时候敞开衣服将我温暖。
每晚和妹妹睡前夜谈的内容总离不开Leslie,有一天我们说到《异度空间》,她说她绝不会收藏,因为里面有太多不好的记忆。
我也曾因此矛盾了很久,但我又怎么能错过呢?毕竟这是Leslie在这星空里划下的,最后一道光芒。
记得我第一次看这片子时他还在,只是听说他被撞邪的传闻缠身,于是我当时就特别仔细地想在影片里找出蛛丝马迹,当然,怎么可能看得出来呢。只是被林嘉欣歇斯底里的尖叫弄的本来也有些抑郁症的我也俞发神经衰弱起来。
结果没有多久,片子就打上了“遗作”两个字,它彻底变成我心上的一个疤痕,不愿再去碰触,没想到这一别,也竟三年了。
故事大意说总认为自己见鬼的章昕,结识了心理医生罗伟良,作为无神论者的罗伟良通过心理学手段帮助章昕找出心结,章昕在康复的同时和罗伟良互生情愫,却在这时,罗伟良开始看到自己死去的前女友对他如影随形,于是他在往事和现实的交错里崩溃了,直到他被逼的站在天台边上准备跳楼时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感动了前女友的鬼魂才免于一死。罗伟良和章昕相偎坐在天台上的结尾算不上光明但也完满。如果单单这样看,故事还是有些意思的,也许就是出于对剧本的肯定和对导演的信任才使Leslie出演了生平唯一一部真正意义上的惊悚恐怖片(《倩女幽魂》我个人看来更象言情片)。只是成品叫人失望,如果不是因为Leslie,我是绝不会再看。
重又看它是前两天的事,制作特辑的背景还是尖叫和惊恐,Leslie坐在椅子上说一些自己对影片的看法,要不是我知道他说话的内容,几乎要以为是电影的另一个片段了,发型衬得他有些憔悴,表情又是那么严肃和疲惫,而最叫我感到害怕得是,我没有见过任何一次采访或者照片中的他,眼神是像这次这样没有焦距和重心的。他这种神情是为了更好表现戏中的心情还是他自己都无意识呢?
其实从《异度空间》这个片名就可以看出导演并非只想说一个单纯的鬼故事,也许他是想做一个探讨,对于一个我们所不知道的世界。它是很单纯说了一件事情,看起来做的全情投入却让人感觉无趣。它想说什么?说鬼?说爱情?还是别的什么?看完这片子,我觉得这其中根本没有鬼,也无关爱,一切的一切只是心魔。
而心魔又是什么?我无法用专业的语言解释,导演罗志良也无法用胶片说明,反而变成在和观众玩心理战,整个影片气氛是压抑的,却又像是自己吓自己。也许是因为题目太大了,情节又太简单,所以很多转换让观众看不懂——罗伟良没有任何前兆的看见前女友的鬼魂,难道见鬼是会传染的?如果说罗伟良看见的并不是鬼而是他的幻觉可能还好解释一些,可以说他是因为爱上章昕引发对前女友的愧疚,所以疑心生暗鬼。但是影片中对此铺垫太少,情节转换间就显得很突兀,而且如果是这样的话,罗伟良为什么不记得前女友的母亲?难道他用心理暗示让自己选择性失忆?可是从他一直记得前女友的样子来说这样的解释似乎说不通。
我记得有一种版本的简介上说看章昕的爱是否能拯救罗伟良,这也许也是导演原先想表达的一个意思吧。处于无意识孤独状态下的罗伟良和有意识离开众人的章昕,两人的共同点是心里都有阴影,罗伟良挽救了章昕,而痊愈之后的章昕因着爱一直全力帮助罗伟良。影片是像我描述的这么拍的,但剧本在情感处理上却显得肤浅的。首先心理疾病严重到出现幻听和幻觉,哪怕知道心结哪儿,也不是对症下药,一笑泯恩仇后可以彻底痊愈的。如果说章昕见的是鬼,那么更没有理由无故消失。我只能理解为章昕的病症和出现只是为了引发罗伟良的问题,若是这样又显得篇幅冗长拖沓。而罗伟良前后的表现更是太颠覆,一开始他以专业学者的身份驳斥鬼的存在,最后自认见鬼,这是异度空间对我们人类无知的嘲讽?其实我以为罗伟良最终没有跳楼并不是因为爱,这片里也没有爱,他对章昕的感情不过是多年来迈出封闭世界的一种尝试;也不能简单地说感动了鬼魂,因为正如我前文所说,我根本就不认为这片里说的是鬼,这只是罗伟良的自我审判和自我救赎,需要在一个极至的情境下进行,所以他回到旧女友跳楼的天台,只有在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有最真实纯粹的自我。
很抱歉,我无法对这片有任何好感,因为那类似贞子的女鬼造型、因为罗伟良许多如同教科书定义的古板台词。就算我不相信Leslie是因为这片撞邪而做出最后的选择,但它很可能勾起心魔却是不争的事实,这是非常可怕和残忍的事情。谁的心底没有心魔,或恐惧、或悲伤……都是我们不敢也不想碰触的伤口,我们日常可以忽略但是一旦诱发,后果不堪设想。请允许我大胆猜想这看起来短短的电影,Leslie为此所受的心理煎熬却很长吧,比起其他鬼片里的装神弄鬼,心里的恐惧和黑暗哪里是能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
不知道有多少人记得最后一幕——这个以解脱为结尾的故事,用了阳光下的两只小鸟来代表新生活,连章昕都终于第一次露出放松开朗的微笑,而Leslie却还是那么那么茫然的神情,眼里依然没有焦距和阳光。我看得很心疼也很恐慌,故事是结束了,但疲累却像在Leslie的真实中一直延续下去,而后很快有另一道伤痕在我们心里蔓延开来。
尽管这部片子有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但我永远也无法忘怀其中的任何一个镜头,尤其看着有恐高症的哥哥强做镇静地站在高楼边,含着泪说,“我们以前一起开心过、痛苦过、两样我都会记住。”这原本我们对哥哥说的话,却听他先对我们说了一遍,除了流泪我已别无选择。
就是这样一道哥哥在星空里最后的光芒啊,带着一丝颤抖,凌厉地划过天际,他可知道,从此以后,许许多多的人都寂寞了。
人总是这样,在热情、激情过后归于平静,甚至遗忘、丢弃;我总是这样,在对某件事抱有三分钟热度之后开始淡漠,甚至摒弃!《华氏451》是由《奇葩说》里蔡康永先在一次辩题为:“奇葩星球新技术可以让全人类大脑一秒知识共享,你支持吗?”的节目中推荐的!
正如他当时描述的那样,故事的确讲述了关于“焚书”这件事,但更为讽刺的是那些“焚书”者正是当初铤而走险的“消防员”,最后知识分子只能每人记下一本书,用口口相传的方式把知识传递下去!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部分会变得模糊,但也会留下深刻的一部分!当然,他们并不会逼迫身边的任何一个人一定听他们传教,因为每个人都是自由的个体,而他们并非因为自己掌握了知识就变得高级!
我非常想了解作者是基于什么背景、情绪下以“反乌托邦”的形式创作了这本书,我甚至有一刻怀疑,这故事根本就是真实存在的,但却以在互联网搜索失败后不再去理会它的虚实!
如果将此书与现实相连,其实不难找到相似之处。城市的生活节奏之快,已经让大部分人无暇顾及“我在做什么?”“为什么要做这样或者那样的选择?”“我是谁?我快乐吗?”
那么我们需要书吗?我需要书吗?谁会拒绝知识呢?
记得曾经在一次面试心理师助理时,面试官问我平时的爱好时,我竟不自量力的脱口而出“看书啊”,而我最爱徐志摩的书!但当面试官接着问都拜读过他的那些著作时,我竟没记起他的《再别康桥》,和曾经在高中时代拜读过他的《想飞》这本书!当然最后我也没有通过面试,我想可能和徐志摩无关,因为直至今日我连一张心理学资质证书都没有。
《华氏451》写到,学校教出越来越多的赛跑选手、跳高选手、飙车手、补锅匠、投机取巧者和游泳选手,而不是检察官、评论家、万事通和创造者,那么,‘知识分子’这个名词当然就必然成了骂人的字眼。人们只懂得享乐,没有人花一丁点儿的时间去思考,而书的存在就是在这看似“太平盛世”的国度里,“侵蚀”人的大脑,“腐蚀”人的思想,甚至是“吞没”整个“国度”!所以政府命令消防员手握铜质管嘴不再去灭火,而是任凭巨蟒般的喷管将它有毒的煤油吐向世间,记录历史的残渣和焦墟。
以前我从不明白,我喜欢徐志摩,还喜欢鲁迅,甚至喜欢佛洛依德,书架上确实也存有他们的真迹,可却少有观摩,但却习惯性告诉外界,我仰慕他们!究竟是为何?名著和名人存在的意义是为何?难道当我说出口的那一瞬间就变的比旁人高级了嘛?正如我可能听贝多芬、肖邦,就更高级了嘛?正如我走在街上背LV、香奈儿就更高级了吗?何苦做这些表面文章衬托自我?何苦?
我们必须灌输给自己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们并不重要,千万不能做个腐儒;我们不可以自觉优于世上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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