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兴趣爱好是四阶魔方。
自从我学会了三阶魔方,老爸就变成了“魔方疯子”,不停地教我二阶、四阶和五阶魔方。
一开始我是不怎么想学,再加上老爸每回教我时我几乎都在看电脑,这样一来,我就更没有兴趣了。终于有一次,我破天荒第一次把电脑关了,老老实实学。老爸说三阶和四阶其实一样的,只不过多了几块而已。他还说,四阶魔方的中心块是固定的,但是打乱后中心块就乱了,所以一定要记住哪一面对着哪一面,接着教我对中心块。
我一开始觉得对中心块很难,要一个小时才能把六个中心块转好。然后就觉得好难啊,不想学了,然后就哭(说我是爱哭鬼没意见。老爸说:“你就是哭着也要把它学会,周子涵不会退缩!”我听了他的话,每天中午放学回家练习。终于有一天,对中心块对我来说简直易如反掌了。接着老爸就教我对边上两条。这个公式我学了3分钟就会背了,问题是,有一个特殊情况,运气不好的时候会出现。特殊情况当然有特殊公式,可我看着那公式死背也背不下来,然后,我又哭了。最后只好让老爸帮我搞。
前面两部转完以后,后面就舒服多了,因为后面全是按照三阶魔方的公式转的。问题又来了,四阶和三阶还是有不同的。按照三阶玩的时候,有时会出现两个特殊情况。这第一个特殊情况的公式很长,很难背,第二个短,而且还有规律,很好背。我那个很长的公式背了足足两天,还是没背下来,我又哭了。
某星期的周日早上,我起床后看到床边的魔方和公式,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念头:嘿!我就不信我背不下来!我一行一行慢慢看,一行一行慢慢背,背不下来或背错时,还要哭。三个小时后,我终于背下来了。
现在,当我书不想看,作业不想写的时候,我会玩一下四阶魔方,稍微放松一下。
我在书的世界里遨游着,书中的青山绿水展现在眼前,山上流下清清的小河,湖水里的小鱼游动着……“吃饭了!”妈妈喊。哎!还没看够呢!我的课余爱好当数看书了,妈妈说我是小书虫,钻进书里就出不来,书可以给我带来快乐,我能不喜欢它吗?
妈妈说我是书虫也是有根据的,我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拿本书“品味”一下,一看就是几个小时,往往一本字典大小的书一个星期就读完了。不仅如此,我读书十分认真,经常被妈妈叫了多次才会回过神来。
书有时会让我无奈,因为我的情绪有时会随着故事的.情节而起伏跌落。前几天,我和妈妈吵了一架,原因是9点了妈妈让我睡觉,但我没看够,还想看,那天晚上我正好看到了书中主人公遇到了不妙的事情,不知为何,我也觉得不爽,再加上妈妈“火上浇油”,我这座“小火山”爆发了,威力并不大,只不过跺跺脚、喊几声而已,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不过仔细想想,我也不对,跟妈妈大喊大叫未免不太好吧!可我看完书总是控制不了情绪,不看书吧,又不行,这让我如何是好呀!
读书如此,有苦有乐,用读书做课余爱好是个很好的选择哦!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
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
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小时候,上幼儿园时,每天课程都不一样,在好几种课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劳课,因为上美劳课,我才能将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每次上美劳课,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放学的路上,我跳着回家,像一个捡到元宝的人,兴高采烈的回家,和家人分享这快乐的事。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就开始拚命的写功课,写完之后,我就自己坐在客厅里画画,有时候妈妈叫我帮忙她端饭菜,有时候,过于全神贯注了,所以我连吃饭都会忘记,我每次都陶醉在画画的世界中,完全不理会别人在说什么,别人在做什么。
世界上有好多画家,我最喜欢的画家是几米,几米的画风很特别,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另外一个我崇拜的画家是毕卡索,他会运用想像力把心情画出来。
俗话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只要肯用心,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希望以后画画技巧可以越来越好。
每个人有各自的兴趣,有的人喜欢骑脚踏车,有的人喜欢打篮球喜欢画画。
小时候,上幼儿园时,每天课程都不一样,在好几种课程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美劳课,因为上美劳课,我才能将烦恼抛到九霄云外,每次上美劳课,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甜,放学的路上,我跳着回家,像一个捡到元宝的人,兴高采烈的回家,和家人分享这快乐的事。
现在我每天回到家,就开始拚命的写功课,写完之后,我就自己坐在客厅里画画,有时候妈妈叫我帮忙她端饭菜,有时候,过于全神贯注了,所以我连吃饭都会忘记,我每次都陶醉在画画的世界中,完全不理会别人在说什么,别人在做什么。
世界上有好多画家,我最喜欢的画家是几米,几米的画风很特别,好像进入了童话世界,另外一个我崇拜的画家是毕卡索,他会运用想像力把心情画出来。
俗话说:“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只要肯用心,一定会有成功的一天,我希望以后画画技巧可以越来越好。
每个人都有业余爱好,当然我也不例外,我的业余爱好就是当节目主持人。
记得我在四年级时,还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孩子。五年级的时候,学校让我班举行一次中队主题观摩活动,班主任老师信任我,让我当这次活动的节目主持人。我当时心里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我有了表现自我的机会,害怕的是万一我主持得不好,那不就当众出丑了吗!我曾向老师提出不干,但最终还是在老师的鼓励下接受了这个任务。
这天放学后,我急忙写好当天的作业,又看了一会儿书,就把节目安排表拿出来读读、背背。正在这时,忽然听到外面有同学喊我去玩耍的声音,我经不住诱惑,就跑出去玩了。就这样马马虎虎地过了两天。第三天早上,老师突然对我说明天要彩排,顿时把我吓出了一身冷汗。回到家后,我手忙脚乱地不知究竟干什么好,把我都快急疯了!正在我怎么也背不出台词的时候,妈妈不仅没来安慰我,反而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没办法,我只有抓紧背,大约背了两个小时,我的眼皮开始打架了,特别想睡,但想到台词还没背好,只好又打起精神来继续。就这样,过了几个小时,我的台词终于背熟了。
彩排那天,老师说还行,但希望我把台词背得更加熟练一些。经过无数次的练习和背诵,我终于迎来了观摩的那一天。开始我还有些紧张,但很快就进入了状态。由于我的认真主持,活动有序进行,一直到圆满结束。老师对我的主持非常满意,我的心里比吃了蜜还要甜。
打那以后,我就在学校里一举成名了。后来我曾多次主持学校的重要活动,我梦想着长大以后真地成为一名优秀的主持人,上电视一展我的风采。
从小,我最大的爱好是画画,可是现在,这个爱好变成了大家熟悉的看书,是今年三年级我刚培养好的爱好。
爱看书的人一定有很多,我的班级里就有一大片的同学热爱读书。而我,一开始不喜欢读书,那时候,我就觉得读书很厌烦,每天都要读书,真是没意思。
可是一年级暑假的时候,我偶然和作文交上了朋友,就觉得自己的作文写得不够好,就得看书。那时候,书架是我接触最多的地方,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书呆子是我的同伴,图书报告单是我最良好的作业。那时候,我也在积攒零花钱,准备用钱去买好多好多的书。
那时候,我每天带两到三本书去上学,一有空就看书,做作业的时候有空隙时间,哪怕一秒种也要动一动我的书。大家都说我迷上了书,这些天一定会有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的。
无论我再说些什么,无论我再说多少话,这些都已经是过去的事情了。时间在流逝,转眼间,我已经戴上了鲜艳的红领巾,成为三年级的学生,但是,现在我看书的爱好也并不是刚上三年级就培养出来的。
开学第一天,发新书,啊啊这个就不讲了。开学第二天,有了电脑课,我咵搭咵搭打电脑。有了游泳课,我在水里嬉戏。体育课来了,我得赶紧练习运动项目。终于到美术课了,油画棒被我的绘画精神打败了。
就这样,两周过去了,三周过去了,第四周的时候,我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一项作业——对啊对啊对,是统计阅读书籍数量,我是从一年级开始42本。
忽然,我想起了看同学的作业,小王,也就是晓玲同学,她是班级里名副其实的书呆子。晓玲的作业让我大吃一惊——81本书!对对,你没听错!九九八十一本书!每一本书的每一章的每一页的每一行的每一个字都读过啦~真是厉害到极点啊!
可是不管是张王李赵厉害还是周吴杨陈厉害,我总归不厉害。我想方设法让自己的读书量大起来(可我明明知道自己是读书全班第二名),但是能有什么办法呢?
只有堂堂正正地看完一本又一本书了!
我边看边写读书记录——麦琪的礼物:前三篇好感人,为了对方贡献出自己最棒的东西,买下了礼物送给对方,然而这些东西刚好是他们需要用在自己贡献出的物品身上的;
爱的牺牲很常见,但是这个很奇葩。想要为了赚钱,一对穷人夫妻便用自己的艺术爱好做创造;
琼西生病了,苏珊告诉贝尔曼,琼西觉得最后一片藤叶掉下来了她的寿命就到了。他们找来医生,医生说这必须让琼西有自信,就会好起来。可是贝尔曼还在想办法。
后来,最后一篇藤叶一直没有掉下来,原来是贝尔曼冒着风雨到窗外画上去的。琼西看见藤叶迟迟不掉,有了自信,病就好了。但是贝尔曼,因为得了肺炎离开了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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