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读了《野天鹅》这篇文章,文章的内容讲的是:
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叫艾丽莎的女儿,他们很幸福,然而他们并不是永远这样。他们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皇后,一个星期后,小妹妹艾丽莎就被送到一个乡下农民家里去居住。皇后在国王面前总是说王子们的坏话,弄的国王再也不理这些可怜的王子了。国王让皇后把这些可怜的王子们变成了是一个美丽的野天鹅,从宫殿的窗子飞出。后来王子们遇到了妹妹艾丽莎,发现哥哥们变成了白天鹅很伤心,当她知道只有用荨麻编成十一件披甲哥哥们才能恢复原形,并且在这期间她不能张口说话,艾丽莎就不分昼夜的编。后来艾丽莎遇到了一位英俊的国王,国王很喜欢艾丽莎于是就把她带回了自己的王国,但大臣们都说艾丽莎是一个妖怪,因为她每天都在不停的编披甲,而且从不说话,所以大臣们要求烧死艾丽莎,国王虽让不愿意但执拗不过大臣们,于是下令烧死艾丽莎,就在执行火刑的时候,艾丽莎终于把最后一件编完了,她把十一件披甲抛向空中,十一只天鹅马上变成了十一位英俊的王子,国王知道了事情的经过后,很惭愧。
后来国王和艾丽莎过着幸福的生活,王子们回到了自己的王过后揭穿了皇后的阴谋。
暑假时,我买了一本《丛林故事》,我一回家,便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在印度西奥尼丛林,有一家三口来野营,孩子的父母生火做饭,小孩在草地上玩。瘸腿老虎邪汉突然从草丛中跳了出来,吓跑了父母,小孩无意间爬到了狼洞附近,被狼发现并收养了,取名“毛克利”。
读到这儿,我刚开始还以为狼会吃掉毛克利,没想到他会收留毛克利。这让我又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
后来,狼群因为邪汉的煽动,毛克利被赶回了人类社会。
毛克利在人类社会找到了亲生父母,并学会了说话、放牛,还带着一群水牛把邪汉压死了,于是毛克利就把虎皮剥了下来。正剥着的时候,恶毒的猎人首领巴尔道来了,他一看见毛克利正和一只狼在一起剥虎皮,心里十分害怕,认为毛克利就是恶魔,召集村民赶走了毛克利。
看到这,我已经火冒三丈了,毛克利为民除害已经是值得赞赏的了,为什么还要赶毛克利走呢?我不得不佩服毛克利,他竟然可以面对那么多困难,如果换成我,我早就忍受不住这么多折磨的。
回到了丛林,毛克利每天都想回村庄看看,最后,他虽然十分舍不得丛林,但是他在大家的建议下,还是恋恋不舍的走了。
读完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想:毛克利遇到困难时冷静、会思考并解决,而我呢?冲动、急躁;毛克利做事仔细、认真,我做事粗心、大意……毛克利身上还有许多优点,所以我们要向他学习。
贯穿《美的历程》全书的思想是“故意味的形式”。李泽厚先生的这一思想是在克莱夫·贝尔提出的“美”是“故意味的形式”的闻名观点上加以继续发展和美满的。
认为“故意味的形式”决定于可否引起不同于一般感受的“审美情绪””而“审美情绪”又泉源于“故意味的形式”。李泽厚先生认为他的这一观点“由于陷在循环论证中而不克不及自拔””因此李泽厚先生在这一基础上将其发展美满为“积淀了社会内容的自然形式””降服了这一实际限于自己的缺陷。
《美的历程》全书共分十章”每一章评述一个紧张时期的艺术风格或某一艺术门类的发展。
它并不是一部一般意义上的艺术史著作”重点不在于具体艺术作品的细部赏析”而因此人类学本体论的美学观把审美、艺术与整个历史进程有机地接洽起来”点面联合”揭示出种种社会因素对付审美和艺术的作用和影响”对中国古典文艺的发展作出了概括的阐发与说明。
如今”这本书我已经看完了”对付作者的学养除了敬佩我没什么好说的”而且”单凭那么多英俊的图片”我花这个价格就完全值得。只有一样”再好的书也有打折的时候”另外不说”我那本插图版精装《东方的智慧》只有一个地球。
便是半价买的。就一句话”万一哪天你们谁看见这本书打折处理了”可千万千万别告诉我。《美的历程》是由中国现代闻名的哲学家、美学家李泽厚先生撰写的一本美学著作”从宏观俯瞰的角度对中国古典文艺的数千年历史进行了一次“匆匆巡礼””全书共分为十个章节。第一章论述了远古图腾时代那些糅合着后世歌、舞、剧、画、神话的原始巫术礼仪活动和陶器故意味的文饰、造型形式。第二章从充满狞厉美的青铜时代而写到艺术由巫术宗教中解放出来了的青铜时代”与此同时”线条优美的汉字也开启了书法的艺术职位地方。第三章从儒道互补、诗的赋比兴准绳和建筑艺术三方面论述了先秦理性精神”此中最紧张的儒道互补是中国两千多年思想史的一条根本线索。第四章“楚汉浪漫主义””论述了那种充满秘密图腾神话的楚文化”屈原——中国最早、最伟大的墨客是它的的代表。“汉承秦制”的汉朝在文学艺术领域似乎脱离了先秦的理性”。
《美的历程》中提出了诸如原始远古的“龙飞凤舞””殷周青铜器艺术的“狞厉的美””先秦理性精神的“儒道互补””楚辞汉赋”汉画像石“龙蟒主义”我为什么活着。
我之前想着《雪国》也许很长,也许像那本字母密密麻麻的“TheHungerGames”,也许像我仍然没有勇气翻开的《百年孤独》,可是它只是一百二十一页的中篇,也许只能算作短篇,显得小而且可怜。
它的名头我都忘却了,漂亮的封皮在两周前扔进了纸篓。我知道川端康成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只是人都崇洋媚外,日本作家的名字好像很难从大脑皮层剔除。我看到很多人讲它如何浅薄、如何无味、如何零碎得像一篇读书笔记。午后或者夜晚,我总是忍不住一点一点地读翻译过来仍然带着一种温柔的气息的字,想着川端在写这样的句子的时候,会否露出柔软的笑。
这一年几乎都在念小说,美国人写的永远最好看,读下来好像吃了一大盘加了好多洋葱炒的小龙虾,又辣又在手指尖上盘旋很久。比起来,日本人写的东西总是淡,即使是那个在我的书柜里占了一大块的东野圭吾,讲死人的时候也像白开水一样,寡淡而透明。可是他们永远最柔软,也最能在一个人的时候打到心底去。川端康成是个很典型的日本作家,我想。
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习惯了在零碎的思绪里感知某些与我的想法相通的东西。我觉得很好啊,像读塞尔努达的诗一样。《雪国》是我至今念过的最美的小说。啊,也许红楼梦也是吧,可是它好长,我没有勇气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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