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班有个同学叫小红,她皮肤白白的,脸圆圆的,浓眉大眼,看上去很有精神,小红很乐于助人,所以大家都叫她“爱心大使”。
有一次上体育课的时候,丽丽绊倒了,小红看见了,赶紧把丽丽扶起来。“哎呀,你的脚流血了,我带你到校医那看看吧!”瘦弱的小红二话没说就把丽丽背到了医务室,看完后,又把她背回了教室。
前几天,班级组织抗旱捐款,多少不限。班里一个同学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拿不出钱来捐款,急得直掉眼泪。小红知道后,悄悄地塞给那个同学五元钱,让她献了爱心,了了心愿。其实小红家并不比我家富裕,可我却没能像她那样做。我又一次对她产生了敬佩之情。
小红就是这样一个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人。她真不愧是我们班的“爱心大使”!
入学那天,学校上方弥漫着一种诡谲气氛,发出这阵气息的正是二零二教室,走入教室后,发现两种感觉同时拥上:一种沉静忧郁;另一种却活泼爽朗。两种气氛不断在教室中龙争虎斗,使得教室鸦雀无声,于是引发了我们的好奇心,大伙儿依循这两种气氛,发现它们的源头正是两位犹如竹竿的男子。
明显地发现,自称阳光美少男,不断欺凌着另一位男子的正是郭育宗。身材修长,白得刺眼,容光焕发,蠢蠢欲飘,有一种往上飞的感觉,没有军人的革命情操与忠诚,却有艺术家的天马行空与梦想。脸上的傲慢,浮现出不断涌出的自信、自大与自恋。
眼光转向另一位男孩,虽说身材体型相似,但皮肤却黑得发亮,却给人是精神涣散,可冠上忧郁美型男之名,个性呈现一种阴沉、严谨的感觉,尽管被欺负,也绝不还手,他就是吴则劲。头一低,给人一种自闭、自谦的感觉,而自卑自他小学开始时就是不变的定理。
一开学,两人就如胶似漆,而郭育宗的傲慢马上散布全班,主动与人交际;吴则劲总待在位置,闭门自关,但却总有人主动过去强制打开他的心门。渐而进之,这二人组也又各别交了好友,个性也有了转变。
始终天马行空的郭育宗,仍旧幻想,但不同的是他会写、画下他的伟大创作;而始终沉默的吴则劲,仍然少话,但转变的是他的言语中多了贬意,常使人气得手发痒。虽然感觉他们相处得少,但却能用眼神交会,互相了解,这份友情还有他们刚入学的模样,深刻烙印在我们心中。
我的同学王俊琪长着一头乌黑的秀发,两条淡淡的眉毛,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她文静可爱,从一年级开始就是我的同班同学,成为了我亲密的玩伴。我们之间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就让我讲一件给你听吧。
那是一年级时,有一天,我邀请方王俊琪到我家玩。在玩耍时无意中从一堆旧书中翻出了一本精美的绘画书,我们被书上一幅幅精美的图画吸引住了,那“荷花”、“西瓜”、“小鸭”“小鸟”每一幅都画得活灵活现。我和王俊琪异口同声地说:“我们也来画画吧。”于是我们取来笔和纸,专心致志的画了起来。不一会儿工夫我就画好了,自己感觉画得不错,心里不禁洋洋得意。扭头去看王俊琪的画,这一看可把我吓了一跳,这是王俊琪画的吗,只见那“荷花”跃然纸上,我的画和她相比可真是相差十万八千里,你看那一朵朵荷花有的含苞欲放:有的昂首怒放,简直和真的没有什么两样。此时的方玮正细心的描荷叶,荷叶上一粒小水珠仿佛就要滚动起来似的。“画得太好了!”我情不自禁的大喊一声,拍手叫好。方玮被我的喊声吓了一跳,手一抖,一笔从画中划过,糟糕!由于我的疏忽,把王俊琪辛辛苦苦画好的画给毁了。这下我可成了“千古罪人”了,王俊琪一定会把我骂得狗血淋头。怎么办,怎么办?我连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知道,没关系的,我再重新画一张不就得了。”真是出乎我的意料,王俊琪竟宽容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她不仅没有责怪我,反而安慰我。我连忙又拿来一张纸,陪方玮一起开心的重新画。
“宰相肚里能撑船”王俊琪真像这样一位小“宰相”,使我敬佩,让我难以忘怀,她那宽大的心胸成了我学习的榜样,让我受益匪浅。
不知不觉,已经升入了初中。与小学相伴六年的同学依依不舍时,身边,又多了九十个新同学,他们将陪伴我,度过初中的三年。
刚刚开学,彼此都不熟悉,这时,一声友好的招呼,一个善意的微笑,一支体贴的钢笔……不经意间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可爱,九十个人,来自不同的地方的学校,今天能相聚在一起,共同走过三年,想来也是一种缘分吧,古人说:“相逢何必曾相识。”是啊,何必在乎曾经,只要相聚,就应该珍惜,应该重视这份缘。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美丽,我们同是父母的宝贝,在父母眼中,我们永远是他们的天使。每个人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性格,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精彩,都有着自己的那一片多彩的天空。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是那样优秀,短短几个月的相处,我发现,好多同学,都有着自己的闪光点:他谨慎,她认真,她刻苦,她文采飞扬,他孜孜不倦,他积极上进……他们的执着与美丽,都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通过,我更是发现了一些才华横溢的女生,她们都那样勤奋,那样可爱。
在我眼中,同学,每一个都那样善良,他们乐于助人,曾经一次又一次帮助过素不相识的我,也用他们那淳朴善良的心感染着身边的人……
转眼,升入初中三个多月了,在这三个多月中。在这三个多月中,我渐渐熟悉了同学们,在我眼中,他们那样可爱,那样优秀,那样……
同学,一个多么美丽的字眼,它永远用它的纯洁打动着我的心……
他长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小而尖的鼻梁下挂着一张扁扁的嘴巴,活像一只鸭子一样。他就是我课外英语班的同学――Mike 。
他是一个比较开朗的人, 一个勤奋、刻苦的人。
有一次,外教老师在黑板上写了一些英语句子来说明我们那天的课程。当时在我看来,那些语句都是那么生疏,于是我们开始在课本上搜寻,但是没有找预想中的解答。看到同学们有些迷茫,外教老师企图在黑板上画图说明,但这下我们却更看不懂了。就在这时,一直在一旁一言不发的Mike居然给出了一个答案。可大家都不相信,吵着要找翻译老师。然而,翻译老师的到来却证明了Mike的答案,我们都对他敬佩不以。“大家是一个英语班上的同学,难道实力悬殊就那么大吗?”我心想。
一天,我因发烧去医院打吊瓶,却意外地看到了他熟悉的身影,左手打着针右手抱着一本中英对照小说全神贯注地阅读……他还一个非常喜欢帮助他人的人,是老师的好帮手。
那是一个夏天的中午,教室的空调坏了,只有一台小风扇在吹着,老师的粉笔还在黑板上写着一个又一个英语单词,大家的心情也越来越烦躁。课间休息的时间到了,同学们像一支支离弦的箭一样飞奔出去,教室里只剩下我、Mike和一个补作业的同学。我把书看一遍后刚要出门,“Bob(我的英文名字)” 有人在叫我,回头一看,原来是补作业的那位同学有一道难题想问我。这时有一股热气钻进了我的身体,“这里太热了,而你也太聪明了”我讽刺了他,并没停下我的脚步。走到拐角回头一看,Mike 正在为那位同学讲题呢。休息结束,我们又回到教室,只见Mike大汗淋漓,嘴角边却带着微笑,我的脸却红了……他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虽然我现在还不知道他的中文名字。但是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勤奋、乐于助人的人。
我们班有一对双胞胎,名曰“张梓兄弟”,分别叫做张梓煜、张梓熠。你一看到他们的体型,一定会大跌眼镜:一个胖得像南瓜,一个瘦得像油条;一个高得似乎可以撑着天,一个矮得似乎和蚂蚁一样……这哪里像一对双胞胎呀?不管了,现在我来给大家介绍一下老二——张梓熠。
他是老二。没错,他、是、老、二,不要被他像装满馅的肉包子一样的身躯给骗了。我非常相信第一次见到他们的人绝对都把他当成老大了。的确,张梓熠比他哥哥高出不止一个头,他肚子里似乎装了个大西瓜。和又瘦又弱又矮的老大张梓煜比起来,还真是像哥哥。
他十分健谈。
有一次,我独自上学。虽然我已经“身经百战”,但我仍然有些害怕。
下了楼,过了马路,在水饺小推车那儿买一碗水饺吃。碰巧遇到也在这儿买早餐的张梓熠。
买了早餐,与张梓熠顺道而行——两个人在一起,既不孤单,又拥有安全感。
张梓熠十分善于谈话,他的肚子里除了食物,就是话题。我们从游戏“植物大战僵尸”到全球变暖问题,再到脑筋急转弯,最后到电影,简直无话不谈,一路谈到学校。
我们聊得很嗨。这一路上,“害怕”这一问题早已丢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不好的地方是骂人。他似乎把这当成了一种享受,放学就和杨亦龙骂、和张梓煜骂,还有张梓熠发明的“群骂”,和群聊一样,群骂是他们三个人一块儿骂。
这么骂也就算了,他们还把粗口的语言“发扬光大”“升级改造”……连我也被“感染”上了一点“粗口PE——TMD250病毒”。我想,我应该出一本书:《张梓熠教你10小时内学会骂人》。(PS:本人非常希望张梓熠能改掉这个坏毛病。)他十分爱玩。
我跟他从小到大在一起,在一起玩。
“CF”、“粉笔头大战”、“躲猫猫”、“火线指令”、“一二三吃饼干”、“好人抓贼”……什么都玩,玩HAPPY了,玩爽了,甚至有一次都忘记时间了,最后我们都挨了一顿训。
这就是张梓熠——一个爱谈话、爱玩、爱粗口的男生。
我有很多性格不一的同学,我最了解的我的小学同学也是我现在的同学,他平时的学习并不好,但他基本能按照老师的要求做,有时是自己还会私下学习,初三下学期时,我们学习高中知识,他却一直在复习初中知识备战中考,第二次模拟是得到一个不错的成绩。他是男生,但很腼腆,自从小学认识他以来,从来没有见他大声地和别人说话,所以很多同学会把他当作女生看,他人缘很好,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而且他和同桌女生的关系也格外好。
他喜欢看电视剧,喜欢听音乐,喜欢飞轮海,尤其是吴尊,喜欢到痴迷,他几乎只要看到有关飞轮海的杂志就想买。有一次下课,我去找他聊天,竟然发现他的课桌里全是杂志,我问他买这么多杂志做什么,他的回答是:我也不知道。但那些杂志他从不上可看,也没怎么看过,不如叫他们摆设。
他很有个性但一般没有主见,这一点和我非常相似,所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经常不知道做什么好。一次刚放暑假,小学同学们准备聚会,可我们两个都不知道应不应该去,于是他问我“你去同学聚会吗?”“不知道,你去吗?”“我也不知道,你去我就去。”“我也是,你想去吗?”“想…不想,唉,想…”“那就去。”“你去吧我不去。”“…”在很长一段废话之后,我们终于决定了,不去同学聚会,去我家玩。没错,这是我对付他的独门秘籍,就是把他的想法一点一点挤出来,这招真得很有用。到我家后他问“玩什么?”“你想玩什么?”“你那有什么?”“不知道,去打台球吧。”“不去,你家有电脑吧?”“有。”“那就玩电脑。”“…”
他做事很仔细,这一点更像女生,冬天一天早上到学校,看到他正在叠衣服,整整齐齐叠完后还压了一下,平整的放进了柜子里。还有这次的语文作业,我们合做ppt,他为了招一张合适的背景图,花了半小时的时间,翻遍了各大网站,最后才选出一张最好看的,连我们名字摆放的位置他都选择了很长时间。
因为他从没做大声张,大家平时也都不太在意他的所作所为,但经过三年的相处,大家应该都能猜出他是谁。
他戴着一副眼镜,个子与我一般高,头发乌黑,有一身强壮的肌肉。他是一位活泼潇洒的一位学生他也是我的知心好友。他成绩在全校是前五名,班上也是第一名,我成绩自然没有他好。
还记得第一次我看见他就有一种感觉——我将会和他成为朋友。从四年级到初一,我和他总是在一起,渐渐的,我们成为了知己,我们有开心的一起分享,又不开心的互相倾诉。我们也有许多不和的地方,但是,我们总能从不和中走出来。
我也结识了许多好朋友,但和他来比,就差远了。我的心情他能理解,我感到非常幸福。理解是一种幸福。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在第二节课下后,在运动场上做操,排队下去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位老师,手里托着许多东西,那是他们班学生默写的单词,我们走时带起的风吹落了那一叠纸,许多小纸张散落在地上,只见那位老师边抱怨边弯下腰一张张地捡,他在我身后,人太多了,我只好随着人流下楼,再下楼梯的一刹那,他不见了,但隐隐约约看见他在地上帮忙捡东西,后来在操场上,我问他:“你刚才在干嘛?”“我刚刚在帮忙捡东西。”他一脸红的说。“你知道刚才如果你没站稳的话,很有可能被后面的的人踩伤的!”我带有责怪的意思。“如果我不帮忙,那个老师就会摔倒,他们班全班学生的默写成果将会毁于一旦的!”他说。是啊!他是我的知己,也是我的榜样。作为他的朋友,也应该这样。我们之间有许多说不出来的感受。
我们俩形影不离,没事小打小闹,我们之间的感情越来越深,但这不是开始。
还记得那一次我们拳脚相对,至今想来,我也很愧疚。从办公室回来的.我刚挨到老师的批评,心中难免有些气愤。回来坐在座位上,他过来无意的把我心爱的笔给碰掉了,摔坏了,我气愤地说:“你是故意的吧!”“我不小心弄掉的。”他解释说。我说:“就是你故意的!”我把在办公室里受的气都撒在他头上。就这样,我们一下午都没有说话。
第二天一早,我想通了,渐渐的有些歉意。我准备向他道歉。见面了,我看着他,说了句“对不起”。他若无其事的,用手碰碰我的头,说:“没发烧啊!”“你才有病呢!”我和他你追我赶起来。
我知道,他已经原谅我了。
他就是我的知己——汤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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